如今的阴山上,自从鬼尊答应我不再骚扰木氏一族的聚集地时,原本凶险的阴山之路,已然是变得格外的安全。
傍晚降临,牛车已经缓缓带着我们来到了阴山外的一处镇上,在那镇上休息了一晚上后,第二天我们则是坐车返回到了周市。
一回到周市区,我们先去那三力广场看了一圈,结果发现三力广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这段日子来,我身上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可这三力广场却是跟世外桃源一般,置身于事外。
后来我特地问了一下三力广场的几个白班保安,他们倒也还记得我,我问他们说现在夜班还有没人守时,他们都是摇头说没有。
而至于那个腹黑女周瑶,几个白班保安更是说已经好久没看到她了,最后临走前,耳朵灵敏的我,则是听到了那几个白班保安的冷言冷语声。
“老赵,我都说了,这小子肯定不可能是那女人的菜,人家有钱女人都只是玩玩罢了,又怎么会真正看得上这个穷小子呢。”
“嘿,还真给你说对了,之前这小子还挺吊的,现在没有了女人撑腰就是个穷**丝……”
对于这几个白班保安人前人后的一套,我显得格外的淡然,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几个白班保安平时地位卑微,工资又低廉,所以难免心生不平,现在周瑶的突然消失,对于他们来说自然又是那种富家女抛弃穷**丝的戏码无疑……
三力广场没有异样产生,我则带着叶尘他们到了之前老白曾带我去来过的那个铁皮屋里,上一次来,是老白带我过来的,那一会儿,女警禾艳正是生活在这里。
可现在来,铁皮屋里已经人去楼空,不过里边除了没有禾艳的身影外,屋子里其他东西却还在。
我看了下,屋子内的东西摆设都很正常,只是里边的衣物显然有些少,看得出来,这禾艳的离开是有预谋的,只是让我不解的,禾艳是被老白带走了,还是说自己一个人离开的。
若是老白带走了的话,那为何到现在老白也不跟我说下呢,可不是老白带走的,那老白又去了哪里呢?
我摇摇头,对着铁皮屋内叹了口气,紧接着就是要走出去。
可很快,屋内的大黑狗则是停了脚步,一个狗鼻子左嗅嗅右闻闻的,不等我开口问起,就看见他径直向那房间的角落里走了过去……
“发现什么了?”我忍不住问。
大黑狗顿了顿,很快我就看到他伸出狗爪子指了指那角落处,而与此同时,被他驮在背上的肉身肥嘟嘟的小龙则是迅速跳了下来。
“我靠,小龙你现在跟大黑狗混的吗?怎么这么听他话了?要不你来跟我混呗,每天羊肉串管饱哦……”一旁的叶尘嘀咕道。
“滚犊子,你还欠我一百多万呢!”大黑狗捍卫自己小弟道。
小龙也不管叶尘的话,直接就将那地上几根寻常人难以发觉到的毛发给抓起来递给了我。
我向着小龙所抓的毛发定眼看去,顿是忍不住心头一震!
只见小龙所抓的那几根毛发,正是红色的!
“红色毛发?是红毛怪的?”嘀咕着的叶尘一眼就看出了异样,直接就忍不住开口吼了起来。
红毛怪的身上,就是浑身的妖异红毛,而小龙手上所抓的那几根毛发,颜色完全一模一样。
果不其然,这时候大黑狗也是点了点头,说:“应该就是红毛怪的,你狗哥我在这几根毛上,闻到了一种气味。”
“气味,什么气味?”叶尘好奇问道。
大黑狗淡淡说:“一种和你身上异样的骚气。”
“你大爷的,死大黑狗想打架吗……”叶尘顿是直接就气得咬牙切齿不已。
我接过小龙手上的红色毛发,双眼瞳孔微微一定,心里则是忍不住猜测起来;这屋子里居然会有红毛怪的毛发,那么很显然,红毛怪肯定是进来过的。
只是若红毛怪进来,禾艳必定是要横死当场无疑,可是为什么屋子内非但没有一丝鲜血,就连禾艳的尸体都没发现,反而是禾艳的换洗衣服少了一些……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只觉得脑袋有些混乱,禾艳是被老白所救并安顿在这里的,红毛怪是幕后策划我的对手之一,可现在居然出现在了禾艳的屋内,似乎还带走了禾艳。
我一手紧抓着这几根红毛,心里头一阵古怪,而紧接着,我则是想起来这红毛怪我就曾在赵国王陵看见过,只是那会儿,那个红毛怪的名字似乎还叫做什么林敬之,看那模样,似乎有些神经兮兮的,根本就不像是能在幕后沉得住气谋划我的家伙。
我忍不住想,那么这样说的话满身红毛的林敬之,和这个抓走禾艳的红毛怪,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
第272章 一路向西!
林敬之和红毛怪有什么联系我还不得而知,但林敬之这个被称为战国第一术士的家伙,却是居然被困在王陵变成了一个红毛疯子,这一点不由得就让我心生疑惑。
我将铁皮屋关好,然后带着叶尘他们走了出来,而一出去,小医仙则是对我开口说道:“我有事要回家一趟,你们自己小心。”
小医仙话语落下,我不禁挑眉,然后对叶尘说:“你小子送小医仙回去吧,我和苦行僧与大黑狗去那找个杨王后。”
“啊?我去啊?”叶尘听到我要他送小医仙回家去,显得有些犹豫。
毕竟杨王后的名字自我说给他听后,这小子心里头已然是多了几分盼头,甚至比起我来,更是还有些急切想见到那个杨王后……
“不必了,尘哥哥不用送我,我自己回家就可以了。”小医仙淡淡说道。
“真不用?嘿嘿,那我可真不送了啊!”
叶尘那小子话一说完,我就忍不住给了他一个爆栗,虽然说小医仙已经成了他的干妹妹,虽然说小医仙和他也不可能了,可就这么红果果的抛下自家干妹妹去跟我寻找那个未见面的杨王后,未免也太没良心了一点。
我瞄了一眼叶尘,说:“你小子还真做得出来啊,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妹不要,就已经想着怎么泡那个了……”
“大飞哥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妹妹迟早是别人的,那个杨王后却很可能是我的。”
叶尘一句歪理,任是一向恬静的小医仙,都被他给逗得小脸微红。
“尘哥哥,我已经发誓过,这辈子我不会嫁给任何一个男人的……你们放心,虽然我已经许久没有回过家,但回家的路我还是知道怎么走的,你们安心去找人,真的不必送我。”
听到小医仙的话,我也是不由得点头说好。
毕竟这是人家女孩子的事情,她自己都说不要了,如果我非要死皮赖脸的说送,那倒还显得我有些过分热情了。
我看着小医仙那张精致得有些过分的小脸,说:“好,那你小心点,有时间,我再带叶尘去你们家做做客。”
“嗯。”
小医仙微微点头,对我们告了个别后,便是款款离去……
我看着小医仙那亭亭玉立的离去身影,心里头则是暗暗思索起小医仙突然要回家的举动;要知道,在这之前我可是偷听过萱萱外婆和她的对话,那时候,我清楚听见萱萱外婆说小医仙已经是被逐出家门的。
可眼下,这小医仙竟是又要回家去,这其中,我估计肯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才对。
我摇摇头,目送着小医仙离去后,然后一巴掌拍在了一旁正是翘首以盼等我开口的叶尘道:“你小子,好了,出发吧,找人去。”
“嘿嘿,好勒,车我都租好了,就等大飞哥你这句话!”
“速度还挺快的,看来那个杨王后对你的吸引力还不小啊……”我难得的从烟盒里抽出了一根烟点燃道。
本来我的烟瘾是在战国时代那会就差不多戒了,可等穿越回这个现代,慢慢的,烟瘾又是再次发作,现在导致抽烟的频率也越来越多。
我将烟咬在嘴里,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苦行僧那家伙正是站在大黑狗和小龙旁边,此时大黑狗和小龙酣畅淋漓的吃着羊肉串,而苦行僧则也是两眼放光的盯着他们两个,嘴角不时有哈喇子流了下来……
十几分钟后,叶尘已经开着一辆越野车飙了过来,越野车里头还算宽敞,我坐在副驾驶座上,苦行僧和大黑狗与小龙坐在后头。
而在随着大黑狗那庞大的身躯一钻进去,我一眼就看见原本宽敞的车厢顿是被塞得满满。
“大飞哥,走哪边?”叶尘握着方向盘,一脸期冀的盯着我。
这时,我则是拿出了此前金伯送给我的那个罗盘,这罗盘名字很是霸气,叫做指天罗盘,据说连老天都能给他指点。
指天罗盘拿出来,里面的指针微微一颤,在我心头的神念下,我迅速用烛龙轻刮了一下指尖挤出一滴鲜血滴落在罗盘上;很快,只见罗盘的指针迅速旋转起来,紧接着,我便是看到指针定格在了偏西一些的方向。
“走,一路向西,找吴德去!”我淡淡道。
“找吴德?吴德是谁?大飞哥,不是说去找那个杨王后吗?”叶尘有些疑惑问道。
听到叶尘的话,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吴德在哪,那杨王后就在哪,快点,不然晚了,你梦中情人被血色棺材宰了可别怪我。”
“卧槽,血色棺材他敢!!”
叶尘没头没脑的一吼,一个猛踩油门,我只觉得车子一震,然后脑袋迅速砸在了后座上,而越野车则是一下跟那脱缰野马似的向着西边就飙了过去……
“卧槽你小子想要谋杀啊,车子开得跟流星一样!”
“你管我啊,我想要快点看见我梦中情人不行啊?”
“你小子还欠我一百多万还敢顶嘴,这一咬算是利息了……”
车上的大黑狗话音落下,正在开车的叶尘顿是狼哭鬼嚎起来……
一路向西而去,不得不说,这越野车坐起来跟那牛车简直就不是一个级别的,我靠在柔软的真皮后座上有些昏昏欲睡,而叶尘那小子一听到我们已经离吴德的位置越来越近时,竟是就跟吃了伟1哥一样精力旺盛无比。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开越野,只待哥哥一百五十迈,我们朝夕可相爱……”叶尘一边唱着自编的歌词,一边油门紧踩,我看了一眼,好在眼下是上了一条野外公路,不然的话这车速下,非得让都要进医院不可。
随着越野车飙上野外公路后,在我和叶尘各换班开了一段时间,第三天,我们则是来到了一处人迹罕至的荒漠边上。
我定眼向那前方看去,发现这处荒漠旷阔无比,那阳光照耀在荒漠上,却是显得格外的荒凉。
我皱眉打量了一下,按照指天罗盘的指点显示,吴德应该是在这荒漠之中……
“大飞哥,这是大荒漠唉,进去这里,要是不带足水,进去必死无疑啊!”一旁的叶尘说道。
“我知道,那边有个小村庄,我们去买点水和干粮,这吴德应该是躲在里头了,不过有指天罗盘,找到他应该问题不大。”我说道。
随即,我们将车开到了那小村庄里,等进去后,我才发现小村庄里除了稀稀疏疏的几户人家房子里还有点炊烟外,其他的屋子,竟是破破烂烂,被那沙子都掩盖了大半,看得出来应该是没人居住的。
我们来到一处门口正绑着几只骆驼的民屋门前,我敲了好一会门,屋内这才慢悠悠的走出来了个头发泛白的老者。
“你好,能给我们一些淡水和食物吗?我们可以用钱买。”我和颜悦色的对老者说道。
老者听到我的话,先是为难了下,随即在叶尘拿出一沓钱出来后,终是忍不住点头说好。
很快,老者便是抱出来了几个用白色塑料瓶装的水放在了我们面前,而在这个时候,我则是将目光看向了那几只绑在门前的骆驼。
这几只骆驼看起来应该是老者养的,虽然这几只骆驼身上的毛发都掉得光秃秃的,可对于它们的本事,我可是早有耳闻过的。
要知道,在行走沙漠和荒漠的时候,别说是人,就连一些动物都撑不过在荒漠行走的干燥缺水,可偏偏却是有一种动物,不但能受得了缺水干燥,更能负载极大的重量。
而这种动物,自然就是行走沙漠的宝贝—骆驼了。
在我的示意下,叶尘则是又拿出了一沓钱递给了那老者,说是要将骆驼也给买下来。
老者一个劲的摇头,说这几只羊驼是他的命根子,卖了以后就没收入。
没办法,叶尘也知道要行走荒漠,这骆驼绝对是比越野车要好了太多太多。
“老大叔,这几只骆驼先借我们用用,这辆越野车给你作抵押怎么样?要是骆驼被我们弄丢了,这车子就归你了!”叶尘一脸肉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