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的是,他等的人终于长大了。担忧的是,小兔也许喜欢的另有其人。
他没谈过恋爱,也不太懂追女孩,但知道每个人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他想,如果他比所有人都先表白,让小兔明白他真切的心意,再光明正大的贴上自己的标签,那么应该没人抢走小兔了吧。
只是,他要先过内心这一关。
他有一个弟弟,弟弟也喜欢小兔。
也许他自己都知道,墨宇从小都很聪明,比同龄人早熟,从来都很确定自己喜欢什么,连买衣服都是一眼看中,不用试买回家穿在身上都很好看。而那些“你还小,你还不懂什么是喜欢”的话语,也许是安慰他自己的。
他内心中并不想承认兄弟两人喜欢上了同一个女生。
并不是身为兄长,就一定有谦让之心。只记得有一次,弟弟四岁吧,不懂什么道理,硬喜欢跟他抢东西,他让几次就烦了,讲道理,弟弟还小又不懂,然后就很生气的打了他。
一打弟弟就哭,他听的厌烦,就躲到屋里,谁知道出来时弟弟就晕倒在地上,脸红的厉害。他吓的脑袋空白,机械似的把弟弟送到医院。
原来弟弟把那个吃火锅用的酒精,当水给喝了。
弟弟在医院抢救时,他就在内心求老天保佑弟弟平安,并且从此以后,不管什么东西都让着他。
也许,并没有人知道他的那个誓言。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那么明确的知道自己要让。让出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也并不会怎么样。
只是,他抓着书本的手攥的那么紧。
他真的很想让,如果没有那一段时间的孤独绝望无助,他真的会让。
可是,现在,只要一想,他就很舍不得,舍不得。
没有人愿意放弃生命中的阳光,也没有愿意放弃自己生命中的指明灯。
从前只知道喜欢,现在这种喜欢好像无声中升级为生命存的意义,因为更懂珍惜,所以更难放弃。
而他,要怎么打消弟弟喜欢小兔的念头,然后再向小兔表白呢?
☆、第五十四章
墨琛一直在找机会开口,有时候甚至会想,如果小兔也喜欢上他了,小宇看到后自然会死心的。
但是没几天就要过年了,家里搞大卫生集体劳动,然后完了又整理外面的草坪,一系列杂九杂八的事忙完后,就是过年放烟火了。过完了年,因为肖家也有亲戚,肖妈便带着小兔回去拜年了。
墨琛很失望,因为这一次,小兔没有望着他,用一双很灵动的眼睛说,
“墨琛哥哥,等我回来哦!”
随后的几天,他也很想跟墨宇说自己的想法。他完全相信,单纯的小宇一定没他这么再乎小兔,喜欢小兔,也许现在让小宇打消念头,他只是难过两三天罢了。
可是,一直想了很久,他都不知道怎么开口,然后,果然没等到小兔回来,他回学校去了。
到了学校后,他又想了许多。就让时间决定一切吧,等明年小兔高二下学期过十六岁生日时,三月份的生日,他会赶回来为小兔过生日的。
那时候,他会不顾一切的表达自己的心,让小兔做他的女朋友,等小兔十八岁时他们订婚,满二十岁了,或者大学毕业后就结婚。当然,这之前,在他表白之前,如果小宇成功掳获小兔的芳心,他就认了,就当老天不给他机会了。
这样想之后,感觉好像公平许多,就只在心中期盼小兔十六岁生日的到来。当然,更重要的是,这短短的一年,小兔的心境不要有什么变化才好。
高一过后就是高二,上高二时,学校为了升学率,怕差生影响尖子生便搞了快慢班。小兔自然不用说的去了慢班。在慢班里有种人,一种是气愤型的,觉得老师们偏心,不给他们机会,让他们成了差人一等的人。另一种则是开心的,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玩了,因为他们是慢班呗。
对于这些,小兔却没什么感觉,上课认真听讲,努力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有上进心的学生,因为被分到慢班,受到了打击放弃了自己。没有上进心的人,更是玩的厉害。只有小兔一直兢兢业业的,搞到最后,她竟然成了班长,只可惜全班没一个人听她的话。
上高二最震惊的一件事是,分了一个奇葩为小兔的同桌。或许在小兔眼里人家是奇怪的人,在人家眼里小兔这种乖乖生才是奇怪的人。
小兔高二的同桌就李芬芳,长的也不太好看啦,却被评为“班花!”每次想到这个,小兔就有种恶心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她是李芬芳的同桌,能清楚的看到她脸上的斑斑点点吧。
李芬芳长的不怎么样,身材却很修长,穿的衣服、、、、、很成熟。明明是个高中生,却穿的跟外面的大人一样,裙子超短,永远是低胸的衣服。上课不是忙着擦口红,就是忙着粘假睫毛。有一次她擦粉,小兔还搞不明白那是什么东西。
李芬芳特别不喜欢小兔,觉得她根本不是和自己一国的人,更重要的是,那只傻呆呆的笨兔子皮肤超好,白白嫩嫩的没有一个斑点。
李芬芳常想,难道这就是老天额外赠送给笨蛋的礼物?
下课时间,李芬芳永远忙着和男生说话。拜李芬芳所赐,小兔也知道慢班是用来谈恋爱的,快班是用来学习的。
然后也不再纠结大家不交作业的这个问题了。
只是有一次,小兔看到后面两位竟然把书全竖起来接吻,真是吓了一大跳。
忙碌中的李芬芳看她紧张兮兮的,不经意的往后瞟了一眼,随即边照着镜子整妆,边随口问,
“肖兔,你不是还没跟人亲过嘴吧!”
小兔“唰”一下脸就红了,这种问题怎么可以这么轻易的问出口啊。
李芬芳看肖兔脸红的恨不得钻地洞的样子,立即有了兴趣,转头盯着她不可置信的问,
“你不会真的没跟人亲过嘴吧,天啦,你长的也不难看啊,没有人追你吗?”
小兔不知道怎么答,和小宇那样算亲嘴吗?
见小兔还是不说话,李芬芳就断定肖兔是没谈过恋爱了,凑到她耳边贼兮兮的问,
“好啦,你告诉我你喜欢谁,我帮你追,我告诉你,我可是交过三个男朋友了,而且每一个都是学校里的校草,都是我花了许多功夫追来的!只要你说出你喜欢的人,我一定能帮你搞定!”
小兔急着连连摆头,她连学习都搞不好,怎么会想着谈恋爱。
李芬芳神经兮兮的一笑说,
“噢,我知道了,你一定喜欢吴军!”
“吴军?”小兔努力想着这是何方人物。
李芬芳理所当然的说,
“不要告诉我你不喜欢他啊,他可是全校男生爱慕的对象呢。不仅是学生会的会长,而且篮球打的超棒,身高一米八,真正是品学兼优!”
小兔看李芬芳一脸崇拜的表情,又把对方说的好好,要是自己说不喜欢,好像很看不起人的样子,只得点头。
“好了,交给我,我帮你追他的。人家说天才配笨蛋,吴军那么聪明,你这么笨,刚好!”
“啊?”小兔一脸苦瓜脸的表情。她说的喜欢只是同学间的喜欢啊。
没想到接下去一天,李芬芳竟然拿起笔认认真真写字了,目的就是为了写一封能拿的出手的情书。
这世上就是有这样一种人,明明比别人笨,偏偏还喜欢叫别人笨蛋。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涂涂擦擦,擦擦涂涂,一张纸都不知道皱成什么样子了。小兔在旁边看着,忍不住递出一张白纸提议说,
“你可以换张!”说真的,李芬芳趴在那里像只青蛙的烦恼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李芬芳女王般的眼神斜了她一眼,一副你白痴的模样道,
“你知道个屁啊,就这样递上去,对方才知道我纠结,百转千回的心啊!”
“噢!”小兔一副很受教的模样点头,原来这里头还有这个意思啊。
最后写了半天,李芬芳突直起身,大义凛然的说,
“好了,就这样写了!”小兔探头看去,只见那张被她揉烂的纸上,写着斗大的几个字“我喜欢你!”
小兔讶异的问,
“就这样啊!”这就是她的同桌忙碌了两节课的结果?
“当然,这样明了简单!好了,待会儿下课我去送情书了!”
下课铃一响,小兔还没来得及说不要,李芬芳就风风火火的跑出去了。
小兔暗想,吴军是个风云人物,给他写情书的人一大把,人家一定不会再乎,也就没放在心上。
☆、第五十五章
李芬芳从小学习就不好,是那种学不进去的好。那时候父母经常在她耳边叨念,你这样长大怎么办哦。她也很头疼,被说的时间长了,就感觉好像没有好成绩考不上大学就会被饿死一样。一想到自己会被活生生饿死,以后的日子就过的很忧虑,难道人真的只能考上大学才能填饱肚子吗?然后有一次坐在院子里听见大们唠嗑,说什么女人再聪明再能干都不如嫁一个好老公。前提是院里的一个女生考上大学了嘛,但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她父母就不想让她读书,想留着钱给她弟读。院里的老人们都说,女孩子不用读那么书,读再多书最后不还是要嫁人。
所以,李芬芳想,她学习不行,就找个好老公好了。
因此,从十三岁时,她就早熟的张口闭口说找老公了,其实心里压根不知道老公是个什么玩意儿。
上了高中后开始光明正大的交男朋友了,因为考大学的事好像越来越近了。只是怎么也找不着中意的那个。她妈妈是个跳舞的,所以从小在饮食方面特别控制她,因此李芬芳的身材特别好,特别是那个腰,好像纤细无骨一样,光看着就性感的让人吞口水。
写了情书后,她打算亲手交给吴军。说真的,这个吴军她也肖想过,只不过人要有自知之明嘛,所以她大方的把吴军让给别人了。
别人写情书都是带交什么的,她喜欢亲自交到人手上。
挤前挤后,左右拦截时,终于看到那个高大的人影了。
她往左,人家往右,她往右,人家往左,就是不接她手上的情书。
最后她气的一跺脚,昂起头瞪视着对方怒说,
“只是一封情书嘛,你接是不接?”
李家一直奉行女权主义,在家里,压根没李爸的说话位置,所以李芬芳从小就有女王般的气势。
一吼完了,发现男生惊讶的看着自己,她感觉暴露了、、、、、随即,抚抚头发,如小家碧玉般温柔一笑,羞答答的轻声说,
“就是一封情书嘛,请你收下好吗?”
男生因她这前后的转变,没能忍住扑哧一声笑了,一边越过她,一边不再意的从她手上挑过情书。
长的帅的人,连笑都那么好看,直到人家消失于视线,李芬芳才回过神。
回教室后,李芬芳拍拍小兔的肩,安慰的说,
“你放心,我一定帮你把那个吴军搞到手!”
从此,每一天第三节课后,李芬芳一定排除万难,风雨无阻的把情书送到吴军手上,而那一张白纸,永远就只躺着那么几个字“我喜欢你!”
小兔被李芬芳的持之以恒打动了,渐渐觉得李芬芳是个单纯可爱的姑娘,一点儿也不像别人传的那样妖媚狐狸精什么的。
小兔问李芬芳,
“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我啊?”
李芬芳理直气壮的答,
“谁让你脸上一颗痘痘都没有!哼,比我漂亮的人,我都讨厌!”
小兔汗。
历经了一个月三十天的准时送情书后,李芬芳终于要到了吴军的号码。
估计人家被她缠烦了,所以才不得已告诉她,总之她是高兴的欢天喜地。
明知道李芬芳是帮自己追的那个男生,眼见成功了,小兔却没有李芬芳的半点高兴。李芬芳还在旁边滔滔不绝的说,
“、、、、、你要每天早上给他打电话,声音温柔一点儿,叫他起床,或者给他讲个笑话什么的。然后晚上睡觉之前打一个说晚安,那样,哼哼,那闭眼前一定会想着你的!”
这么麻烦啊,小兔想,她每天起床还是小宇打电话过来叫的呢,随即推托的说,
“芬芳,不如你帮我给吴军打电话吧,你这么会哄人,一定会把他哄到手的!”
李芬芳白了她一眼道,
“你知道我有男朋友了啊!”
“知道,知道!”就是班上那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酷爱体育的家伙嘛。
“你就当帮忙呗,人家都说送佛送到西!”小兔哀求,李芬芳勉强同意。
过了会儿李芬芳又问,
“说说你平时有什么爱好,有哪些优点吧,我好在电话中推荐你啊!”
小兔认真想了想困苦的问,
“好吃算不算?我真想不出有什么其它的爱好、、、、、、”
李芬芳无语的推开她道,
“好了,好了,我帮你想好了!”
晚上李芬芳给吴军打电话,也不管别人忙不忙,就开始说她的同桌有多优秀,有多可爱。明明是在夸别人的,不知道怎么说着说着就说到她自己了。
挂掉电话一看,妈呀,怎么讲了两个小时,她的话费。随即又气冲冲的打过去凶凶质问,
“你为什么不提醒我挂电话?”
电话里的声音沉声又无辜的说,
“我以为你有话说!”
“哼!”李芬芳砰一声挂掉电话。
唉,她最开始不是介绍小兔来着吗?怕别人听了厌烦,只好讲些笑话。可笑话也不是那么好讲的,还好她是在丢人中长大的,所以,只要讲讲她从小到大的事就行了。哪里知道她人生中丢人事件那么多,一直讲一直讲都没讲完。
第二天早上睁眼,还在床上挣扎着再睡会儿时,手摸到电话,迷迷糊糊的打了过去。自己都还在打呼,却迷糊的对着话筒说,
“喂,起床了!”
这种懒洋洋略带命令的口气,应该就是她所谓的温柔了。
电话费花到两百块时,正是她给吴军持之以恒打电话的第十天。
十天就用两百块的花费,李芬芳再也不敢打电话了。晚上睡在床上有些郁闷,每晚都有人陪她聊天,虽然只是她一个人在说话啦,今晚没人聊天,还真是不自在。
又想,都聊了那么久了,就是一块冰也焐热了啊,那家伙不知道自己打过来啊,就这样等啊等,迷糊的睡着了。
早上七点半,电话响了,她闭着眼睛迷糊的接起,电话那边微露指责的声音说,
“你不打电话过来,害我迟到了!”
李芬芳看了看电话号码,准备破口大骂的,可在看了号码之后,愣了三秒中,突然大叫起来,从床上站起来,高兴的又蹦又跳的。
这算不算,嗯,她的坚持,得到回报,有所收获了?
耶耶耶,她高兴的起床跑到学校准备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小兔。
☆、第五十六章
经过李芬芳这个“媒人”强烈的推荐介绍,吴军终于答应接见小兔了,地点约在学校旁边的咖啡厅。
小兔没想到李芬芳真能把这件事弄成,她都不想见吴军的,没办法,看到别人那么努力得到的成果,她怎么好辜负,只好去了。那个吴军应该不会看上她的。
李芬芳一看她重要约会,一点儿打扮也没有,气的哇哇叫,把小兔叫到洗手间,两人换衣服穿。不过因为小兔身上有点肉,所以穿不下李芬芳魔鬼身材的衣服。没办法,李芬芳只好给小兔稍微抹一点儿腮红,这样好看多了。
小兔却看着奇怪,用手左摸摸,右摸摸,李芬芳一把挡着她说,
“别摸了,再摸就给摸干净了!”然后拽着她走出洗手间。
到了咖啡厅时,往里一看,吴军已经到了。李芬芳虽然面色淡定的拽着身后有些扭捏的小兔,但内心还是非常紧张。
这么帅气又出色的人物,她真是看到一次紧张一次。
小兔现在有点后悔,当初什么都不管的任着李芬芳胡作非为了。
李芬芳鼓着心跳对吴军微微一笑,手一使力把畏缩的小兔拽到前面来,笑着说,
“这就是我一直给你介绍的人,我的同桌,肖兔,可爱吧!”
吴军笑着点点头,李芬芳的心中有些酸。她又是送情书,又是早晚打电话,做牛做马这么久,怎么没见人对她这么温柔过啊。
“你好!”吴军微笑的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