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少点吗?"不死心的问道。
看来这项钱是花定了,但是这价码...难以接受啊!
凭他长年跑菜市场,为众多欧巴桑崇拜的杀价功夫,说不定可以...
碰到眼前这块出自百货公司的铁板完全没用。
"不二价。"
似乎没有转圜的余地了,边嘀咕着好歹人家都还有降价跟特价的话,脑袋则思索着要如何才能赚到更多的钱...
"折扣吗?如果你一次付一百万,我就送十次给你。"
"我那来的一百万?"
"那我就没办法了。"男子耸耸肩,一付爱莫能助的表情。
呜......还是想办法赚钱比较实在...
***
生活习惯不相同的人,要和谐的相处并非易事。
首先爆发的,是调味料的战争。
烫青菜、白煮蛋、蔬菜汤、清蒸鱼、皮蛋豆腐、白吐司、稀饭......
以上并非减肥食谱,而是同居以来的晚餐菜色。
他很高兴男子肯做晚餐,一个大男生手持锅铲实在是难得的事,但吃到现在,真的受不了了。
不是说男子的厨艺难以入口,而是...
全部都是青菜,偶尔才能看的到肉类,还是白灼或清蒸的,份量少的可怜。
最让他难以忍受的,还是调味的部分。
别说酱油了,连盐巴都没放。
"你有加盐吗?"
"吃太咸对身体不好。"
"......"
看着他撒了些盐在菜上,男子开口道:"你的口味满重的。"
会吗?他不以为然。
似乎看出他的思绪,"你不满意我煮的菜?"
他登时提高警觉,"不会啊..."如果调味能重些更好...
说起来,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看到任何红烧或油炸的食物出现在晚餐的菜色中了...以前还常把炸鸡排当晚餐说......
感受到一股寒意,他回过神来,发觉男子正注视着他。
男子的眼神让他有些不自在,揣测男子该不会不高兴了?
清澄的眼眸中看不出情绪,只是淡淡道:"明天开始我会分开的。"
次日晚上开始,餐桌上的盘子数量增加了一倍,每道菜都分成两盘,看起来是没什么差别,不过他的部分多了之前的日子所缺少的东西-调味料,虽然菜色仍没什么变化,但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几天后...
揉了揉眼睛,再眨了几下,终于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装在盘中的,是里上了面衣,炸成金黄色,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炸鸡腿。
"哇!炸鸡!"真的是无比的感动。
抵抗不了诱惑,他忍不住伸手想先拿一只鸡腿来啃。
"那是我的晚餐。"男子阻挠他意图不轨的手。
"?"
"你的部分在那里。"男子手指向餐桌的另一边。
摆在那儿等着他的,是一碗白饭、一盘萝卜干,还有...一碟白色颗粒状的结晶?
这就是他的晚餐?
白饭、萝卜干和...应该是盐巴!
这......
菜色落差过大,让他呆愣在原地。
没对此事做任何的解释,男子迳自坐下来开动了,"你还站着干嘛?坐下来吃啊。"
"吃这个?"不会吧?他吃鸡腿而他却是白饭配萝卜还有盐巴?
"不然还有那个?"
"......我可以跟你换吗?"
"你不是吃不惯我的口味?还是算了吧!"男子想也不想的回道。
再笨的人听到这句话也猜的到男子是有意的了,但是他最近又没做什么惹男子生气的事啊?
莫非是前几天做了以后却奢帐这件?可是男子那时也同意让他先欠着了...
还是,决定两人的食物分盘那天感受到的怒气到今天才爆发?
不管如何,可以肯定的,他的晚餐真的只有这样了。
哀怨的坐了下来,慢吞吞的拿起白饭,不情愿的配着萝卜干吃了起来。
这顿有别于以往的晚餐,生平第一次看着自己喜欢的炸鸡腿却只能吃萝卜干配饭的用餐经验,他的感想是...
"别提了!"
所以说,有些人是得罪不得的......(这算结论吗?)
Ⅳ得罪不得的人
「搬家?」
「嗯...你不觉得这儿有点小吗?」
伴侣认真的思索着,的确,现在住的地方住两个人是足够,但是不久前加入活力充沛新成员后,空间似乎不够用了。
「对吧!」见伴侣有意思,他赶忙打铁趁热的说服着。
「我先注意一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好了。」
「这个...」
「嗯?」注意到他的不自在,「你已经决定好地方了?」
他赶忙点头。
「那里?」
「是朋友告诉我的,我还没去看......」越说越小声,最后几不可闻。
「哦...」伴侣的口气听起来就像在审问犯人,「也就是说你不知道新家在那儿、是不是发生过命案、有没有发生问题对吧?」
「不会有问题的。」这句话比较起来显得格外小声。
「你怎么能肯定?」伴侣瞇细了眼,「你为什么坚持要挑那儿?」
「因为是免费的......」他补充道:「那间公寓的钱是他们出的...」
「免费?」伴侣重复了一次这个字眼,「他们为何要凭白买一间公寓送你?」
「因为......」他吞吞吐吐着。
「打赌?他们输了。」伴侣替他接下去。
实在很纳闷伴侣是怎么猜出来的,他点点头。
「你们赌什么?」
「赌......反正我赢了...」
「说!」
「如果我们能住在一起满五年,他们就送我们一间公寓。」他一惊之下全说出口,说完后小心的觑着伴侣的脸色,有些不敢想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然而伴侣的脸色却没有想象中的难看,甚至意外的平和,「就这样?」
「嗯。」
「有说你输了的话要赔什么吗?」
「没有...这只是单方面的赌约。」
「哦。」又沉吟了半晌,伴侣站了起来,似乎准备回房去。
「那......要搬吗?」他小心翼翼的问道。
「当然,我去跟儿子说。他应该也会跟我一样高兴的。」说完,伴侣就离去了。
真的高兴吗?他伸手揉着大腿,虽然布料遮盖住了,猜的出来底下肯定是一大片的乌青。
唉...今晚要不要在客厅沙发睡呢?回房似乎有些危险......
***
位在郊区,距离市中心不算近但也不算远的小社区,搬入了一户由三个雄性生物组成的家庭。
搬来没多久,这家人就分别以让众多主妇在菜市场钦佩无比的杀价功夫,足以让女人忌妒的美丽容貌,和外表就像小天使(内在不得而知)的技巧和容貌打入小社区的社交圈。
这家的两个成年人之一更和妇女们成了无话不聊的姐妹淘。
一群人聚集在社区内的广场上,绝大部分的组成份子都是女性,只有两名男性而已。
此时他们正聊着关于社区旁的枫树林的事。
「晚上九点过后最好别进去里头的好。」
「为什么?」他好奇的问道。
身旁的伴侣沈默着,但他察觉的出来伴侣正集中注意力在这件事上;这也难怪,新家最让伴侣中意的就是那片枫树林了,他还想找一天和伴侣来个深夜漫步。
「之前有人在晚上进去,结果听到了奇怪的声音,却找不出原因。」
「上次c栋有个住户说要查出来,结果却摔断了腿,现在还躺在医院中。」
「晚上树林感觉上满恐怖的,还是别进去的好。」
「是啊。」
是有人在树林里搞鬼吗?
他和伴侣交会了个视线,看出彼此的想法相同,正当他想再问多些有关怪声的事时,伴侣开口了,「走了。」
「呃?」他有些错愕,随即明白伴侣的意思。
从他们所居住的B栋大楼方向朝广场走来的男人,正是这儿少数对他们投以不友善眼光的人的份子。
他也有些不明白自己为何会独独对这人感到特别的厌恶。
这么多年以来,见过的人中也有不乏像他一样的知识分子,对他的性向投以异样的眼光,而他却不曾对那些与男人相似的人有过厌恶的感觉,偏偏对着正朝着他们而来的男人,有说不出来的讨厌。
原因何在?不明。不过他知道伴侣跟他的感觉差不多,说不定比他更厌恶这名男人。
胡思乱想之间,男人已经从他们身旁走过了,还用不小的音量留下一句话,「跟爱滋带原者聊天啊!我真佩服各位太太的勇气。」
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也明白对这种人生气是种浪费,但他还是不由自主的开口:「你!」
伴侣在此时用力捏了一下他的手臂,成功的阻断他要出口的喝骂,并淡淡的向正看着他们的妇女们道:「我们先走了,抱歉。」
***
「你为什么要阻止我?」
才刚进家门,他就跟伴侣抱怨着。
「你跟他吵有什么用?」伴侣冷静道。
「可是...」这点他也知道,但他就是忍不下这口气啊!
「吵架是无济于事的。」伴侣的眼里闪过一丝精光,「要用更有效的方法。」
「?」
「刚才的谈话是很好的机会。」
听的一头雾水,知道伴侣似乎有什么打算,想问清楚却被伴侣拒绝了。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
好梦正酣时被人挖起来实在是种折磨,但吵醒他的人正是枕边人,要发火也不行,只能睁着爱困的眼睛望着伴侣,希望他能解释为何要在半夜叫醒他。
伴侣没说什么,递给他一个大信封和手套。
他疑惑的接过来。
「你知道公布栏在那吧?」见他点头,「我指的是公寓个别的公布栏。」
他想了一下,不是很确定:「是后面靠近树林那个吗?」
「对,你把信封里的东西贴在公布栏上就可以。」伴侣补充道:「记得要带手套。」
「为什么?」他不明白为何要带手套,不...是不明白伴侣为何要他在半夜去公布栏贴东西?
伴侣沈下了脸,「叫你做就做,快点。」
不敢违抗伴侣的话,他只得认命的起身穿衣,准备去执行伴侣的吩咐。
「小心别让人看到了。」
***
一大早,吃完伴侣难得好心情做的早餐后,他比平时早了半小时左右出门。
提前出门并不见得有好事,才刚出门就在电梯门口遇到了讨人厌的家伙,奇怪的是这回没像以往对他说些难听的话就匆忙的离去,看起来像只斗败的公鸡似的。
发生什么事了吗?
这份好奇心很快就没了,在他发现自己正为所讨厌的人感到疑惑时,浪费脑浆在黑名单对象上是不对的。
「早。」在公寓大门遇到一位正要进门的妇女,他有礼的打了声招呼。
「早。你看了吗?」妇女的神色看起来异常的兴奋。
「什么?」
「就是那个啊!我看那家伙肯定是待不下去了,这样也好,我从以前就不喜欢他了,摆出一付高人一等的模样,看了就讨厌...上次还.........」
他觑空打断妇女的话:「对不起,您指的是什么啊?」
「对了,你还没看那张相片吧。」妇女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就贴在后面的那个公布栏上,管理委员一来一定会撕下来的,要看的话要趁早。」
「我知道了。」他有礼的道谢。
「那里。到时他要是被赶走我觉得是活该。」妇女补充道。
***
横竖早了半个小时出门,听从了妇女的话,他来到公寓后面,与平时不同,今早有一大群人聚集在公布栏前,不时交头接耳着。
「到底是谁做的?」
「那知。」
「做的好啊!这下看他要怎么办?」
「会不会被赶出去?」
「一定会的。」
「活该!」
发觉站在人群后面看不到,他只得认命的挤进沙丁鱼似的人群,好不容易才来到公布栏前,这才看清人群注目的焦点。
公布栏上贴着一张12吋的放大照片,背景一片漆黑,看了一会儿才认出正是夜晚的枫树林,而主角们,是好几位脱光衣服在演活春宫的男女,照片的时机选的很好,所有人的容貌都一清二楚,女孩子们他没见过,但男的...无庸置疑的,正是不久前才碰到的男人,亲爱的邻居,有史以来最令他厌恶的人。
呆愣的站在那儿盯着引起轩然大波的照片,此时内心思绪百转千回的程度不输给其它观看的群众,不过转动于内的问题倒不是谁拍的?谁做的?这点他再清楚也不过了,只是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这张照片贴出来呢?这么做会不会太过份了呢?
***
见他去而复返,伴侣一丝惊讶也无,似乎早料准了他的返回,「忘了带东西。」
他摇摇头,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反倒是伴侣替他说了,「想问那张照片。」
他点点头。
「你昨晚没看清楚?」
「没有。」当时他满脑子只想着尽快回到舒适的床上,匆忙的将照片固定在公布栏上,加上那儿附近的灯光不怎么亮,只看的出那是张照片而已,并没有看清楚。
「你怎么知道树林里的怪声跟他有关?」
「猜的。」见他露出不可置信的眼神,伴侣轻笑着:「我的直觉向来很准。」
「你最近晚上看不到人就是去树林里了?」
「没错。幸好他们很合作,只等了几天就拍到了。」
「可是...这样做会不会太过份了?」他终于将重点问出口。
把照片公布在众人面前让大众看到,这样做不会太过了吗?
「我不觉得。」伴侣收敛起笑容,正经道:「光他在树林里搞那件事,就足以和我拍下来抵销了。是可以私下把照片匿名寄给管理委员会,但是这样就无以回报他对我们的照顾了。」
无言,是找不出什么话来说了,人的确是自私的,听伴侣这么说,他也觉得这么做是很公平,但实际呢?
「他有何下场与我们无关。」见他一脸严肃,伴侣才又道:「顶多被要求搬离这,这理的社区管理员满好说话的!还可以顺道剉剉他的气焰。」
确实,这样做应该可以削减那个人过分高涨的自我意识,如果被迫搬离,说不定还能让那些跟男人同伙的对象有所警惕。
只不过贴了照片,就有三重效果。
等等,难不成伴侣是算准了这些结果所以才决定将照片公诸于世的?
他看向伴侣,后者回了一句问话,「你今天不用上班吗?」
「啊!」他大叫一声,赶忙冲出去,「我走了。」
「慢走。」伴侣在身后道。
此时此刻赶着上班,他已经没心思去多想了,脑海中只剩下一句话,早已亲身体认多次的至理名言。
所以说,有些人是真的得罪不得的!(以此为例)
努力的挖旧文,我贴的文都是短篇完结的,请别提下文...
(已经过了n年?要生下文是不可能的,
特别我又是那种热度过了以后就再也烧不起来的人...汗)
看完这篇有上当感觉的人别k我,标题也是n年前取的,
那时想说怎么也比「我的家庭」来的好(现在也是这么想...)
那,就这样,感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