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炮灰,要逆袭么完本[快穿强强]—— by:duoduo

作者:duoduo  录入:07-02

久久得不到回答的少年微一仰头,长长的睫毛低垂,手中的酒壶高举,壶中最后一口酒化作一道银线落入少年微启的双唇,又有几滴溅落在那段优美白嫩的脖颈上,缓缓流入胸口。
霍惊鹤的喉结下意识的动了下,吞下一口口水,然后悚然而惊,猛地清醒过来——没有喉结!
这少年,没有喉结!竟然没有喉结!
“……你了解的那个我,姓什么,叫什么,家乡何处,父母何人,还有……是男?是女?”
少年的话,再一次回响在耳边。
月光下这个美的不可方物的少年,真的是少年?
霍惊鹤忽然觉得浑身冰冷。
他知道他叫方沫,是方炜的同乡,和方炜一起逃难至霍家堡……然后呢?然后呢?
他是真的姓方名沫,还是只是为了行走方便,随着方炜的姓取了个化名?说是逃难至此,可他从哪里逃的难?家乡何处?他自幼父母双亡,但他父母到底是谁,是如何双亡的?
他忽然发现,他对那个他一直以为了如指掌的那个人,竟然一无所知,他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无法确定。
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会不是男人,他和他朝夕相处数年,他对他那么好,然而他连自己是男是女,都死死瞒着他?
这个想法,简直让他脑子一片空白,简直让他几乎发狂。
但是没有喉结,他知道内力练至极致,可以控制身体最微小的部位,可以短暂的改变五官轮廓,可是这一点,绝对不是年纪轻轻的方沫可以做到的。
所以他其实真的……是“她”?
心乱如麻,于是各种想法忽然蜂拥而至:
在天香阁,“他”为什么有底气对封毅嚷出那句“你凭什么管我”?
封毅既然很在乎封菀儿这个女儿,为什么十多年没有去看她一眼?以至于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
如果封毅根本不认得女儿,那么顾家要找一个替身轻而易举,可是顾清为什么会亲手将一个“男人”交给封毅,难道就不怕被戳穿以后,给顾家带来灭顶之灾?
……
然而如果某个大胆的、荒唐的假设成立的话,这一切,就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其实方沫,才是封毅真正的女儿。
所以封毅十多年不去顾家看女儿,因为顾家养得那个“封菀儿”,根本就不是他的女儿。
所以方沫才会在封毅面前有恃无恐、蛮横无理。
所以方沫根本不担心他去封毅面前说“他”的坏话。
所以方炜使劲的怂恿他去封毅面前挑唆,好让封毅将他划归在敌人这一类。
所以在前世,封毅之所以毫不犹豫的选择站在方炜那边,连封苓儿的死活都不顾,其实不是因为那一个“封菀儿”,而是因为“他”死在了自己的毒药之下……
“噗噗噗……”一连串的声响将霍惊鹤猛地惊醒,只见一个斗笠在他面前回旋落地,斗笠上镶嵌着十多个铜板。
一个人影落在霍惊鹤身边:“少堡主小心。”
霍惊鹤惊怒交加的看向方沫,这些铜板出至谁的手不言而喻,刚刚若不是他早有安排,只怕已经死在这小子的突袭上。
却见不知何时扔了空酒壶又丢了一把铜钱的方沫毫无偷袭无果的羞愧之意,冷哼一声,道:“欺负我没带剑是吧?”
抬手拔下头上的发簪,手在矮墙上轻轻一按,整个人凌空而起,居高临下向霍惊鹤扑来。
霍惊鹤冷冷道:“拦住他!”
人向后掠去。
方炜怒道:“想跑?没这么容易!”
蹲身一跃,人如同离弦的利箭一般,飞射而至。
霍惊鹤脚步未停,两侧建筑的阴影中,有两道黑影电射而出,拦在方炜身前。
……
片刻后,方炜呼啸落地,便看见闲闲靠在矮墙上的方沫和横在小巷中的尸体,道:“还是你厉害,我那两个跑的跟兔子似的,一个都没留下。妈的,两个二品对我一个,用的着那么胆小吗,陪老子练练手也好啊!”
方沫对他翻一个白眼:得了便宜还卖乖!
转身就走。
方炜跟在他身边,冷哼道:“我就知道这种将自己的命看得比全天下加起来都重的大少爷,根本不可能拿自己的命来冒险,什么孤身来见,我呸!”
方沫嗯了一声,不说话,方炜又道:“不过那小子手底下倒是出人意料的硬,我以为这段日子自己武功大进,一只手就能打他一打了,谁知道过了几招硬是没能伤到他一根毫毛……”
说着忽然声音一低,道:“你说,骗过那小子没有?”
方沫道:“就算骗过,也是一时的。”
方炜有气没力道:“一时就一时吧,只要能拖过三天,顾家就安全了。那个时候,海阔天空,咱们兄弟哪里去不得?”
方沫道:“你这样的想的话,别说三天,就算三个时辰都拖不过去。”
方炜道:“我这是尽量将事情朝好处想懂不懂?”
方沫再次赠送他白眼一枚,方炜嘿嘿笑道:“那你说?”
方沫道:“封毅,霍修,唐傲。”
方炜苦笑,这三个名字,每个名字都像一座大山一般,压的他们喘不过来。
方沫道:“霍修和霍惊鹤两个人亲自来见唐傲,不可能只为了我们这笔人命单子,霍家堡正在四处网罗人才……他们之间应该达成了某种协议。”
方炜道:“如果这样的话,哪怕我们瞒过了霍惊鹤,封毅也不能成为我们的护身符,因为有霍修和唐傲在,他们即使得罪了封毅,也可以联手闯出庸城。他大可以冒险在封毅面前揭穿我们,赌我们两个只是胡说八道……甚至可以直接动手杀了我们。
“而且如果你真的是封毅的女儿,按理来说应该我们先在封毅面前告霍家堡一状,如果封毅迟迟没有反应,就等于是在告诉霍惊鹤,我们两个心虚。”
方沫道:“即使他相信了我们,或者不愿冒一丝得罪封毅的风险,他也大可向唐傲透露我们的身份……如果我们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唐傲动手,等于是自己向封毅坦白。”
怎么看都依旧是死局。
方炜沉吟许久,道:“所以,这三个人中,最关键的其实是唐傲。”
方沫淡淡道:“而且实力最差的,也是唐傲。”
“杀了唐傲!”
“杀了唐傲。”
两人几乎同时说出这四个字。
杀了唐傲,封毅身为一品又手掌庸城兵权,霍惊鹤完全不敢开罪与他,没有绝对的把握,绝对不敢对他们下手,或在封毅面前胡说八道。
杀了唐傲,可以向霍惊鹤宣示他们的强势,让霍惊鹤不敢再疑神疑鬼。
杀了唐傲,而且必须是立刻杀了唐傲。
“走了,”方炜搂住方沫的肩膀,道:“回去取家伙!干他的!”
第191章 乱世11 抓虫
夜半三更,天香阁依旧灯火如昼,带着满足笑意的唐大老板施施然走出大门,在老鸨儿的媚笑下登上马车,随手扔给她一锭金子后合上车帘。
老鸨儿讨巧的话不要钱似的透过薄薄的车厢传了进来,唐傲的脸色却渐渐变得漠然冰冷,轻轻敲下车窗,车夫扬鞭一甩,马车不紧不慢的开始前行。
庸城虽然是北方三大城池之一,夜晚却依然是冷清的,除过青楼、赌场这些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的地方外,绝大多数店铺都已经关门熄灯,白天熙熙攘攘的街道,晚上一片寂静。
离开红街,马车便驶入这一片寂静之中,耳中只能听到节奏单调的马蹄声,和车轮滚动碾压石板的声音。
唐傲靠在车厢上,闭上眼睛,脸色越发阴沉,随着马车的颠簸,小腹传来的疼痛更加剧烈了……今天动的有些多,才刚有些愈合迹象的伤口又裂开了。
这种情形下,本来不管什么事他都不该出门的,但这次,不一样。
那少年的剑法和他的话,已经快成了他的心魔了。
他第一次因为自己的谨慎而后悔,当初他就该对自己再狠一些,哪怕伤的再重一点,也要将那两个小子生擒下来才对。就算方沫自己不怕死,总要在乎那个叫方炜的小子吧?他今天剜他一个眼珠子,明天剁他两只手,那小子敢不对他倾囊相授?
棋差一招啊!当时竟然会被他们拼命的架势所慑,忘了这两个外强中干的小子早就是强弩之末了,就这样让他们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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