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 完结+番外完本[职场爽文]—— BY:o白野o

作者:o白野o  录入:09-12

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从他羞涩却真诚的眼睛中确认:他并不是一个只想要钱的骗子,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看清了现世的虚伪却依旧充满希望,认为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在书写的时候,他不但想取悦读者,还想对他们负责。
徐老自嘲道:“想不到还挺能说——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开始对这小子产生了好奇。
“我叫任明卿。”
“哪儿人啊?”
“X省灵璧市。”见徐老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他又忐忑不安地补上一句,“凤河村。”
徐老脸色大变。
世上不会真有这么巧的事吧?
第57章 一只卡文的作者
X省灵璧凤河村。
庄墨从拖拉机上跳下,环顾四周,怀疑他来错了地方。他递上根烟,跟拖拉机司机确认地址,那位大哥笑呵呵地把烟夹到了耳朵背后:“没错,就是这儿!”
庄墨觉得古怪,这个村子给他的感觉并不贫困。村里铺着干净整洁的柏油马路,刚进村就是一幢堪称金碧辉煌的……学校?
看出了他的疑惑,拖拉车司机带着浓重的口音给他介绍:“以前这地方hin穷,你要从县城到这村子,得骑驴——驴见过吧?驴!”他嘿嘿笑起来,伸手一指,“这路、这学校都是连城集团建的,前些年那个首富,跑到这儿来,投了不少钱,这才和外头通了,不过还是穷!就这路、这学校看着富贵!”
“连城集团为什么来这儿投资?”
“搞慈善呗!”拖拉车司机欢天喜地道,“有钱人吃饱了没事儿干!”
庄墨并不敢苟同,暂时将这个问题抛在脑后,告别了他,径直走向金碧辉煌的学校。学校门前写着“凤河中学”四个大字,他记得没错的话,任明卿就是从这里转学去了B市的F中。凤河中学一进门就是一尊全身铜像,不知道塑得是谁,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庄墨绕开他,去教务处碰碰运气。
他一开始还担心学校翻修后,没有人知道从前的事,后来发现是自己杞人忧天,这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任明卿。
“他是个问题学生,性格很孤僻,看人的时候总是阴恻恻的,大家都不喜欢他,就成绩还可以,作文写得特别好。后来有一次聚众斗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送到镇医院也没治好,姜勇的右手从此以上使不上劲,废了,姜家妈妈哭得眼睛都快瞎了。出了这桩事,姜家还能供他继续上学?不可能的嘛。姜家妈妈告到了村里,任明卿差点被送进少管所。后来是安老师出面保了他,他去了哪里,俺也不知道。”
任明卿是个问题学生,而姜勇是受害者?庄墨觉得这和他的认知大相径庭。不过如果是高远的话,那就解释得通了。
“他是之前就打架,还是只有那一次跟人打架?”
“之前也打架。”
庄墨眉头一轩:任明卿手无缚鸡之力,连脏话都不会讲,更遑论打架斗殴,那个人一定是高远。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任明卿人格分裂比他想象得还要早得多。
他暂时放下这个推测,刚才教导主任似乎有些话没讲清楚:“任明卿上学,是姜家供的么?”
“他们是远房亲戚。”教导主任道,“任明卿一生下来腿脚就不好使,还不晓事儿的时候就被他亲爹给扔了,冰天雪地的,就扔在姜家门口。姜家心善,收养了他,谁知道好人没好报。要是我,可打不死这小兔崽子!要不是姜家给口饭吃,他有衣穿、有书念?!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还把人家独生子给打残废了,嘿!真他妈不是个东西——我听说,姜家老爹也是他克死的!”
教导主任操着乡音义愤填膺地脏话连篇,让庄墨难以冷静。他告诉自己应该搜集各方面的情报,这些村里人从小看任明卿长大,对他应该是最了解的,但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中立客观。他不能接受任明卿如他们口中所言那么道德败坏、举止粗鲁。
而且他也有理由怀疑教导主任话语的真实性。教导主任不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哪里,他可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B市F中,有人在暗中为任明卿铺平了成长的道路,给他以最好的教育条件。在那个人心里,任明卿一定值得他这么做,庄墨想听听那个人对任明卿的看法。有时候,族群对一个人的评价太具有欺骗性了,举世唾弃的无赖也许是个圣人,而举世推崇的圣人却有可能是个小人。
于是他岔开了话题:“那位出面保他的老师在哪里?”也许通过那位善良的老师,可是打听出任明卿生命中的那位贵人是谁,他们俩又有怎样的交集。
教导主任一愣:“他早死了!”
“死了?”
教导主任摇摇一指校门口:“之前俺们这小破学校,只有我和安老师两个教书。安老师从大城市来这里支教,呆了好几年,后来得病死了。他评过进步青年奖,上过感动中国,所以他死以后,连城集团才会投了很多钱给学校。多亏了他,不然俺们村哪有现在的光景。”
庄墨揉了揉眉心,这一条线索又断了。他不得不面对现实,先去姜家坐坐,搞清楚任明卿克死他的养父是怎么一回事。
经过那天晚上的深谈,任明卿能感觉到徐老对自己态度的转变。徐老经常长时间地盯着他发呆,那种眼神像是透过他在看着其他什么人。他也不再关心《浩荡纪》的进程,好像有什么事让他心不在焉。他倒是对任明卿的身体状况突然很感兴趣,带他去私立医院做了一次体检,然后吩咐常妈给他大炖补药,在他看来这个小伙子的身体实在太虚了。任明卿每天被迫吃些牛鞭虫草老参燕窝之类的东西,动不动就鼻血横流。
在任明卿看来,流鼻血倒是小事,他庆幸徐老再也没有问自己要过稿子,因为他卡文了。
曾经他希望拥有绝对自由的可支配时间来进行长篇小说的创作,但事实是:写作进度与写作时间并不成正比。当他没有其他事需要操心、可以一整天心无旁骛地坐在书桌前时,他反倒写不下去了。越往下写,他越觉得难以为继、力不从心。他想起庄先生的话和徐老的敲打,觉得是自己缺乏生活阅历,所以对文中的一些角色还不够熟悉和了解,没有达到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性格去决定命运的地步。
任明卿特别无法代入的人物并非正面角色,而是反派。文中有一对兄弟各自属于两个对立阵营。哥哥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孩子”,文治武功样样精通,谁都喜欢他;而弟弟就因为羡慕嫉妒恨导致了心理扭曲,非要搞一出大新闻,来证明自己比哥哥强,为了追求力量走入了邪门歪道。
在四海纵横写的《浩荡纪》中,这是一个非常鲜活的角色,看似胆大包天其实内里有点不自信,肆意破坏只为证明自己,聪明可爱却缺乏同理心,干了不知道多少坏事,让人爱得死去活来,又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然而依据一些伏笔,以及他定的大纲,这个角色最终是要改邪归正的。一个人坏到这种程度,他得怎样才能幡然醒悟?任明卿想了十八种剧情,都很土,很没有说服力。他意识到这可能不是因为这些剧情本身有问题,而是他对这个人物理解不够透彻,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都觉得牵强,不可信。
作家和演员是一样的,信念感非常重要,当他对笔下的人物和剧情深信不疑、深陷其中之时,他写的东西是最好看的,否则的话,读者是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你的敷衍和不自信。
任明卿心烦意乱,长时间地徘徊在花园里散心,头脑中推敲着《浩荡纪》的情节,直到天色将暗。他在管家的招呼下行尸走肉一般走进餐厅,用完晚餐,又带着沉思的表情走到了二楼,打开了面前的房间。等他关上门,他才惊觉他并没有回到书房,而是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卧室。
与其说是卧室,不如说是套房,这扇门背后自带书房与客厅。任明卿第一眼看到这个屋子,就感到从内而外的舒适。墙壁是平静的浅蓝,家具是温柔的胡桃木色,灰色的寝具上偶尔出现几抹亮黄色的棉麻抱枕,宁静中带着诙谐有趣。
更让他觉得欢喜且亲切的,是墙壁边满满的书架。安静的夕阳照亮了一排排收拾整齐的书籍,任明卿漫步其中,像是一只在深林中找到新鲜草场的麋鹿。不消说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有多儒雅的人了。他曾以为整个徐宅都是没有书的。
“你怎么在这里?!”徐静之突然出现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拽过他,关上了门。“谁准你进去的?!”
任明卿瑟缩了一下肩膀,眼中的喜悦之情却还没有退散,仿佛宿醉未醒:“对不起……我走错门了。”
徐静之左右一瞧,确定没有旁人目睹这一幕,把任明卿推进了自己的卧室。他穿着沙滩裤和颜色鲜艳的T恤,显然才刚从巴厘岛度假回来,他的表情却跟不像他的打扮那么休闲:“你要去哪里都随你,那个屋子不准去!”
任明卿逆来顺受地点点头,只眼巴巴地望着他瞧。徐静之心直口快,又拿他这幅好奇又不敢问的样子没辙:“那是我哥的屋子!他离家出走了!老头气着呢,心里又念,谁进去他冲谁发火。不是常有这样的桥段么?男主角失去了女主角,就把她的屋子原封不动地保存着,时不时进去吸一点体香补补脑——我家老头也是这样!如果叫他知道你进去过,你就活到头了!”
任明卿是从字面意思上理解他的这句话的,吓得小脸煞白。徐静之可没心情哄他,把手一招:“我出门一个礼拜,你写了多少?拿来给我看看!”
第58章 他是他哥哥
任明卿穿着拖鞋拖拖踏踏去书房里打印,又拖拖踏踏地跑回来,把稿纸交给他。徐静之把人字拖甩了,往床上一躺,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兴致勃勃地看起来。
他注意到任明卿一直坐在沙发上观察自己的表情,以为他是无聊了,把电视遥控机丢给他:“自己玩啊!——吃的在那里,自己拿。”任明卿起先还矜持一下,后来因为徐静之看入迷了、看得又很慢,就安下心来,乖乖打开电视在那里看科教片。
他卡文之前手速还可以,每天都能写一万五千字到两万字,以徐静之的速度,可以看老半天呢。长篇阅读也让徐静之彻底沉浸在故事当中,与早先碎片化阅读时的浮躁判若两人。这给了任明卿一剂强心剂,不是他写的不好了,而是徐静之的阅读模式导致了对文本的观感出现偏差。现代人可以找乐子的方式太多了,小说是在跟抖音、微博、综艺、游戏竞争,让读者骤然从碎片化娱乐进入深度阅读,读者也需要契机去适应的。
任明卿看完了三档节目,困得眼皮都打架,突然听见背后传来啜泣声。他惊诧地回过头来,发现徐静之不知什么时候哭得泪流满面。他一觉察到自己的失态被任明卿发现了,就凶神恶煞道:“看什么看!转回去!”
任明卿吓得肩膀一抖,老实地照做,但是耳朵竖得高高的,显然是在打探军情。徐静之外强中干道:“老子没哭!”
任明卿听着他明显带着哭腔的声音,心情很激动,忍不住在座位上挪来挪去:“你看到哪里了?看到哪里了?”
“林老二在祥云楼把林澈胳膊砍断的时候。”
任明卿忍不住啊了一声:“这有什么可哭的呢?”他还以为没有读者会喜欢林老二这种熊孩子,更遑论他没轻没重差点害死林澈的时候。在他看来,这个情节点,读者是应该生气的,他会站在林澈的立场上扼腕叹息,对林老二恨之入骨。
“谁哭了!”徐静之提起了拳头。
任明卿赶忙转了回去。
徐静之嘟囔着“老子才没哭”,又窸窸窣窣翻起了纸页。但他这一次没有看太久,就心烦意乱地将稿子一丢:“你也有哥哥么?”
“我有个弟弟。”
“转过来吧。”徐静之盘腿坐在床上,“你是按照你弟弟写的么?”
“不全是。”任明卿提到姜勇,笑容渐渐消失,有些无奈,“我跟他关系并不很好,他的心思我只能靠猜。”
徐静之看了他半晌,神色古怪道:“你猜得差不多。”他转过头看着窗外无边的夜色,“其实我有个哥哥,我对他的感觉,大概就是林老二对林澈吧。”
任明卿惊呆了,徐静之讲这话的时候颇为深沉,似乎要跟他袒露心扉。虽然缺乏心理准备,他还是谦卑地表示洗耳恭听。
徐静之瞥他一眼:“你觉得我会跟你讲我哥的事么?”起身开了瓶酒,一个人饮酒醉。
任明卿低下了头,假装也没有很好奇。
徐静之酒入愁肠,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句“算了算了”,坐在任明卿面前的沙发上,喋喋不休地诉说起过去。这件陈年旧事压在他心底里很多年了,此时气氛到位,任明卿又是他喜欢的作者,创作出了能引发他共鸣的人物,他忍不住就要一吐为快。
从徐静之的叙述中,任明卿得知,他其实并不是徐老的独子,他上头还有个哥哥。作为豪门长子,那人品学兼优、儒雅而有涵养,年纪轻轻就在普林斯顿商学院拿到了硕士学位,几乎是霸道总裁文里标配男主角。他是徐老的骄傲,是他理想的继承人,即使因为低调行事从不见诸报端,相熟的人也认定他是连城集团未来的主人。而徐静之毫不意外地隐没在那人的光环下,成了一个不被期待的角色。
“我跟他比起来就是坨屎。”徐静之毫不掩饰自己的嫉妒和失意,“他们全都觉得我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那人太过优秀,显得徐静之的出生就像是一个错误。他们俩在任何地方被父亲拿来作比较:走路更慢,说话更晚,成绩更差,脾气更犟……他被认作一无是处。他没有感觉到自己被关爱过,仿佛从一落地就开始了竞争,竞争对手比他先起跑,还跑得比他快。他起先也努力过,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偶尔努力一天两天就会拉近的,他努力了距离还在那里,就会被父亲拿出来嘲笑。那人越跑越远、越跑越远,最终都跑得不见影了,徐静之也彻底放弃了这场不会胜利的比赛。他打架、抽烟、泡吧,从心底里发誓他要做个坏男孩儿,给那人拖后腿,给父亲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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