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衍把脸凑近他,伸出手抱住他的后腰,唇边露出让人悸动的淡笑,诱惑的说:“那就……让我好好亲亲。”
这样的夏衍是白孟宸第一次看到,很有些压迫感,还很危险。他吞咽了一下,有点心动又很想逃。身后的手臂紧紧的禁锢着他,让他动不了,夏衍垂下眼侧过脸庞,不给白孟宸机会,直接咬住了他的嘴唇。
起初,白孟宸还想抗议夏衍还没刷牙,可等尝到了他口腔里淡淡的漱口水味道,瞬间就晕头转向的一脑子浆糊了。
也许是为了补足因为忙碌而减少的亲密接触,夏衍唇舌的动作凶猛又激烈,白孟宸招架不住的向后仰去,夏衍干脆一腿跪坐起来,逼着他倒在沙发靠枕上。
白孟宸呼吸急促,鼻腔挣扎着溢出哼声,夏衍一手揉上他的身体,整个身体的重量压了上来。
夏衍火热的动作和炙热的鼻息,让白孟宸情绪激动,又有些猝不及防的畏怯。相恋将近一个月了,都是成年人,白孟宸也懂会发生什么事,难道就是今天?
夏衍狠狠的在他身上蹭了一下,白孟宸一抖,一会儿后他爬起身支着胳膊,意犹未尽,恋恋不舍的低头在白孟宸啄了一下。
“今天就先这样,剩下的我以后再要。”他直起身俯瞰着白孟宸,目光里翻腾着浓烈的情绪。伸手揉了一下傻住了的情人,水润亮泽的嘴唇笑了,他说:“不做饭了,我们出去吃。”
换好衣服,穿上外出的鞋,白孟宸胸腔里还残存着遗憾和羞愧。
夏衍看他眼神不自在的样子,温柔的抱了抱他,轻声的说:“不着急,我等你准备好。”白孟宸的身体放松了下来,回手也抱着他,“嗯”了一声。
心情犹如过山车,好得即使阴霾天也觉得是艳阳高照。
白孟宸大胆的在电梯里勾着夏衍的手,夏衍扭头含笑的看他,挑逗的用手指暧|昧地挠他的手心,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立刻跟受惊的小兔子一样,抽回了手。
电梯门打开,下层住户疑惑的看着他俩一个一本正经的肃立,一个靠着电梯墙壁忍笑。
出了单元门,夏衍收拾好脸上的表情,语调正常的问:“我们去哪个4S店?”
松了口气的白孟宸拿出手机,说:“我们先去距离最近的那个吧。”
周末街上的车虽然多,却不拥挤,网约车很快把俩人送到了4S店。这里的品牌很多,有大众的,也有高端的。一个接一个的逛过去,白孟宸最终还是觉得高端车的舒适性和发动机性能更好一些。
站在门店外边,夏衍挨着他说:“你喜欢哪个就选哪个,我无所谓。”
白孟宸问过丁胜辉,才知道上牌也算是十七区的福利,根本就不用花费什么人情。小区外的中巴,是为给不会开车和懒得开车的人提供便利。研究员们自己开车上下班,甚至是被鼓励的,据说是可以分散什么风险。
白孟宸有些纠结不知道选哪个好,夏衍撺掇他选择顶配版本,还一脸无所谓的说:“不用在乎还款能力,有我和你分担呢。”
第12章 样本
最终白孟宸还是听了夏衍的,选了一款高档顶配车。要不趁着现在把钱花掉,万一之后他的钱都变成废纸,或者是大幅度贬值怎么办。而且一年之后,银行的贷款系统还能不能正常工作,都是个问题……
试车之前,白孟宸心里还感到歉疚和不安。等到试车之后,他就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抛到脑后了。驾驶着这车,载着心爱的人的感觉太爽了!
“确定就要这款车了吗?”销售的笑容一直挂在脸上,即使腮帮子都发酸了,也不能阻止他的颧骨肌肉和眼周轮匝肌。
“嗯,带我去签合同。今天能提车吗?”白孟宸拿出钱包里的银行卡,问道。
销售连连点头:“可以,今天就能把车提走。先生,这边请。”
“夏衍?”白孟宸叫他,“你不跟我一块去?”
夏衍站在办公室区口朝他摆手,“你去吧,我再看看别的车。”
白孟宸没想那么多,只以为他年轻人觉得无聊了,就跟着销售进了一间办公室。等到白孟宸看不见了,夏衍才转过身,冷着脸看着售车大厅里看似在闲逛的一个男人。
那男人拿着手机似乎是在发朋友圈,却有意无意的往夏衍和白孟宸身上拍照。见夏衍似乎有所察觉了,还不收敛,这激怒了夏衍。
众目睽睽下,那男人手中的手机屏幕忽然爆裂,屏幕碎片喷射到他的脸上和眼睛里,只一瞬间就鲜血淋漓。
“啊——”男人惨叫一声跌坐在地,双手想捂脸却疼的不敢碰。周围人发出惊呼,迅速的远离他。片刻后才有工作人员靠近,有的拿着急救箱,有的拨打电话叫救护车。
等到白孟宸出来,男人已经被救护车拉走,只剩下地上斑驳的血迹和手机的残骸。
“刚才怎么回事?我在里边听到很大的喧哗。”白孟宸疑惑的说。
夏衍单手插兜,斜倚着墙的身体站好,说:“有个顾客的手机突然炸了,碎片伤到了脸,人已经去医院了。”
白孟宸惊了,说:“这太危险了。是什么牌子的手机?”
夏衍一顿,眼睛一瞥,那手机已经完全看不出样子了。他干脆直接转移话题:“你的嘴唇有些干,口渴吗?我去给你倒杯水吧。”说着,他的手指还轻佻的在白孟宸下巴上一挑。
“我在里边刚喝了水。”白孟宸拍下他的手,嗔怪的瞪了他一眼。拍完了他才注意到,刚才夏衍用的竟然是受伤的右手。顿时紧张的捧起他的手,说:“我没拍疼了吧?”
夏衍活动了一下手,说:“没事。我觉得我手已经好很多了,我都不想带护具了。太碍事了!”
白孟宸立刻说:“不行!骨裂痊愈至少要6个月,你起码要再戴2个月。”别的都可以妥协,唯有涉及到夏衍的身体,他的态度很强硬。
夏衍眼睛一眨,冲着他软绵绵地说:“可我真不想戴了——我发誓,我真的感觉手已经好差不多了。”
“不行。”白孟宸的口气软化了下来,有些顶不住的想要答应,可看看夏衍手臂上的固定护具,还是坚持住了。
夏衍想了一下,白孟宸福至心灵的说:“不许你背着我偷偷的把护具摘下来!”
夏衍一滞,沮丧的说:“哦。”
白孟宸看他可怜巴巴的,抬手看了一下手表,说:“这样吧,反正上路的临时牌照下午才能出来,剩下的时间不如我们去看场电影?”
夏衍绷着脸,表现出一副“我很不高兴”的样子,让白孟宸大为苦恼。他绞尽脑汁,费尽心思,东拼西凑了各种情话段子,才把这个大宝贝给哄好了。
和情人愉快的度过了一个周末,星期一白孟宸让夏衍开着车去上班,精神饱满的投入到工作中。
崇天宇对十七区的研究很配合,研究员们会固定的进行样本采集,白孟宸的申请打上去没有多久,赵馨岚就领了几只试管回来。
这些试管里边都装着各种材料,有血液、唾液、毛发,甚至脱落的皮屑。白孟宸亲自上手,和助手们分配了每个人负责的素材,拿着血液放到仪器下观察。
电子显微镜下,血液的情况纤毫毕现。数不清的细胞出现在视野内,白孟宸耐心的在遍布血液的红细胞、白细胞以及血小板里,寻找着丁胜辉所说的变异细胞。
眼睛看到快要瞎掉,才在某个样本中找到一些异常的破损的细胞。这是已经自行死亡,失去活性的变异细胞。终于有了进展,白孟宸按捺住激动,小心翼翼的把这一点残破的细胞剥离出来。
这时,把手中的样本用完的研究员们,也来向他报告,没有在样本中发现异常。
虽然只收获了死亡掉的变异细胞,可白孟宸仍旧从它的身上搜寻到了有用的信息。
首先,变异细胞的个头很大;其次,它们的数量很少;再次,仅凭如此少的数量就能供给崇天宇足够的能量进行异能使用,可见它们的强大。
赵馨岚说:“BOSS,样本全部用完了。”
白孟宸严肃着脸说:“样本用完就再去申请。”他摘掉金边眼镜,揉了揉眉心,站起身,“算了,我亲自去。”
试验样本的活性太差,脱离人体至少已经48小时,能观察到的讯息非常的有限。白孟宸想要更新鲜,更活跃的样本,如果是直接从崇天宇身上取到的最好。
他去找了第一实验室的负责人,向他提出自己的要求。负责人应该是得到过指示,要尽量满足白孟宸的需求。可即使是这样,负责人也表现的很为难。
崇天宇能提供的样本都是有数的,能挤出一些均给白孟宸的课题小组已经很不容易。白孟宸要求更多,根本就不可能。最后负责人只能答应,由他们课题小组负责采集样本,这样可以以最快的速度使用样本进行试验。
一般正常人每天能造200毫升到400毫升血液,崇天宇的身体机能很旺盛,即使每天抽血也不影响他的健康。他每天吃的又是专门给他开的小灶,都是大补食物,营养完全跟得上。
但是,崇天宇并不喜欢被每天抽血。即使现在他的定位就是一个研究对象,他自己依旧坚定的认为和政府是合作关系。
为了不让他生出抵触,第一实验室只好跟他约定好,每四天抽一次血。人体血液的细胞离体之后能存活四天左右,这样勉强能不耽误时间。
白孟宸等了2天,崇天宇才来到他的小组实验室。这么多天过去,崇天宇已经把之前的尴尬淡忘,想跟白孟宸接触,也是他乐意来此的原因。
进行抽血操作的是赵馨岚,她以前只给小白鼠抽过血,给人抽血还是第一次。不过人的血管比小白鼠明显的多,只在最初紧张了那么一下,她就从容了。至少崇天宇是没察觉出来,他被当成小白鼠来对待了。
崇天宇的注意力一直放在白孟宸的身上,各种搭话。工作状态中的白孟宸要么把话题杀死,要么就不理他。崇天宇神经坚韧,丝毫没有被打击到,锲而不舍的赵馨岚都看不下去了。
崇天宇话里话外都透着对夏衍的好奇,白孟宸能听得出来,他对现在的夏衍什么样并不清楚,可见丁胜辉的口风很严。整个十七区里的工作人员,根据知情等级的不一样,了解到的内情就不一样。
像白孟宸是夏衍的恋人,就只有一部分核心学者和研究员知道。白孟宸手下包括赵馨岚在内,都没有资格接触到这部分机密。
可惜,保密工作做得再好,也防不住有人的嘴巴没有把门的。
“你别老找BOSS,他工作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搅。你想聊天,我跟你聊会。”赵馨岚说,“你老问夏衍做什么,你认识他?”
崇天宇对她态度还是挺好的,十七区里的女性比例虽然不少,可像赵馨岚这样年轻,长得还不错的就凤毛麟角了。
“我当然认识,不过是以后的他。他是我们老大!”崇天宇挺胸抬头,语气骄傲的说。
赵馨岚惊奇的说:“你在未来是夏衍的手下?”
崇天宇讪讪的说:“他是首领,我只是外围巡逻队的。他是我上司的顶头上司。”
赵馨岚说:“看不出来,那家伙将来本事还挺大。”
崇天宇就像是被触碰到了逆鳞,顿时又把夏衍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夏衍未来的所作所为,赵馨岚和其他助手都是第一次听说。
白孟宸眼中闪过无奈,事后丁胜辉只怕又得把崇天宇叫过去,狠狠的批评他了。每个不符合知情等级的人知道了超出权限的内容,都要被叫去谈话。他不注意的随口一说,不知道给工作小组增加了多少的工作量。
赵馨岚表情很复杂,震惊中又有些怀疑。
“真的假的?我承认夏衍那家伙长得很帅,可真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宅男,平时里能不动就不动。是一只地地道道,只知道打游戏追番的……”咸鱼!
崇天宇就像为了偶像可以拼命的脑残粉,赵馨岚很有求生欲的把最后两个字咽了下去。
第13章 规劝
赵馨岚对夏衍的感觉很复杂。
就像是住一个大院,亲朋家原本没有出息的儿子,突然一跃成了凌驾众人之上的大人物,她今后只能仰望,再也不能随意的去评价。
那种惊奇里掺杂着介怀,不服气里边搅合着酸涩,怎么品咋都没有半分佩服,只有让人不舒服的膈应。
照理说,像她这样的女孩都是喜欢以貌取人的,夏衍又长得那么帅,就是凭借着那张帅脸,夏衍在赵馨岚这里的好感值也不可能低于70。可偏偏,她心底对夏衍就是有一种淡淡的不喜。
这种怪异的是从何而来,有着科学家追根究底精神的赵馨岚也曾经思索过。正是在最初相遇的那一天,夏衍的一些行为和反应造成的。
那时赵馨岚被冲过来的白色小轿车吓得脑子里边一空,全凭白孟宸一推,才逃过一劫。
白孟宸的力气很大,把赵馨岚整个人给推得跌倒在地,手里的东西散落一地。等到她转过脑袋,白孟宸和夏衍已经被车剐倒了。
她承认,她当时是被吓傻了,哭哭啼啼的很不成样子,一点忙也没有帮上,报警叫救护车都是路人干的。可事后在医院里,她也跑前跑后的做了不少事,更是在夏衍的手拍完片子,认真的向他道谢了。
夏衍只有在白孟宸在的时候,才像是一个朝气蓬勃,有着满满元气的大学生,又客气又懂事,礼貌的不行。等白孟宸一离开病房,只剩下赵馨岚在的时候,他的态度冷傲,居高临下的就像赵馨岚是个小卒子,根本不配和他待在一个地方。
赵馨岚也是有自尊的,被这样冷漠以待,她当然不会再自虐的对人有什么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