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的生活完本[耽美种田]—— BY:江湖太妖生

作者:江湖太妖生  录入:01-19

岳凌霄沉默下来,他可没有什么脸皮说自己万人迷,戳跟前儿人家就爱他爱得不要不要的,找对象这种事就远了,哪怕只是找个伴儿也只有他不愿意的份,没有他被人挑的份。
可是程进这一番话明摆着告诉他硬的不行要软的来,可是软的要怎么来?
自荐枕席?说上次睡了一次回味长久,想要再继续睡?
怕是要被人打出来哦。
而且人家孩子都有了,这证明什么?证明他们对女人也是可以的,并非在男人这一根歪脖树上吊死。
“可是……”
“没什么可是,你中国话都还说不利索呢,考虑过以后沟通的问题吗?先不说沟通,找对象讲究门当户对,你们俩的价值观消费观人生观都不在一个层面上,如果你只是想找个炮友,满帝都随你挑,可是找他……人家凭什么啊?”
“那个……”
“那个什么啊那个?你信不信你前脚找人家,后脚你家那些烂事儿就得上门。我知道你现在已经做得很好了,可是你能管得住你家那群人跑这边来作妖吗?”
“但是……”
“没有什么但是,就算你想把人家一大家子都接去帝都,问过我程家乐意不乐意了吗?就算程家没有发言权,那你问人家乐意不乐意了吗?人家放着这千6" 向往的生活0 ">首页                  8 页, 万大山自由自在不管,跑去给你伏低做小?有病吧?”
岳凌霄扶额。
程进自己又倒了杯酒,想了想觉得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于是总结,“好自为之。”
岳凌霄:……
岳凌霄有一瞬间的茫然,程进的话好的坏的软的硬的都说了一遍,话里话外暗示明示让他别去找叶逢河的麻烦。
可是他就是觉得有点儿不甘心。
凭什么啊?我就是想接触接触,合适就搞……那个对象,不合适的话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好聚好散呗。至于家里那群人,他一个人当然管不住,但是有人帮他管啊。
“如果他先爱上我呢?”岳凌霄问。
程进一口酒喷了出来。
他仔仔细细的看着岳凌霄,道:“你们西方爱情论不能拿到这边来说,会被打死的。就算你被打死了,拖死狗一样拖进山里挖个坑一埋……啧啧,狗都找不到你。”
岳凌霄:……
有这么严重吗??他只是想要搞……那个谈恋爱而已,怎么就变成狗都找不到的死狗了?
程进见岳凌霄似乎不那么坚持了,他酒也喝舒服了于是决定起身告辞,“最后再说一次,没事儿别去找人家麻烦,大家都好。”
叶逢河提心吊胆了几天,见山上的人都散了也没人来找麻烦,总算是放下心来。
程进早早的回去了帝都,程斌则被留了下来。他口口声声说这山里的日子就是他最向往的生活,于是程爸让叶逢河给他找点儿事做。
“最好跟你们以前当兵拉练一样,他这几年都养懒了。”
叶逢河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家里多了个劳动力,开心还来不及呢。
于是可怜的程斌被好兄弟拽着上山下水,每天早起插秧种玉米下午挖荷塘淤泥,这些活儿刚干完又得去山上挖野菜挖竹笋,这些都是叶家的进项,一刻都不能耽误。
没一个星期,他就再也不说这事向往的生活了。
“比拉练还累,老叶一点儿都不留情啊。”程斌瘫在椅子上,开始想家了。
冯雨静不留情的吐槽自己儿子,“你看看人家小叶子,从早干到晚还精精神神的。看你,从部队训练出来的那点儿水平又都还回去了,一天天懒成什么样了?这才几天就撑不住了?”
程斌有气无力道:“我发现了,老妈你这才是过得向往的生活,每天出去溜达,摘个野花儿啊,逗个狗子啊,没事儿跟凉棚下面和我婶儿喝个茶啊,跟我姨唠个磕啊,比在家里还舒服呢。”
冯雨静哈哈大笑,顺便给了儿子一巴掌。
这里面最闲不住的就是程爸了,他每天都跟在叶逢河身后溜达,看见个植物然后研究半天。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什么搞植物学的科研人员,只有叶逢河最明白,程爸最喜欢问的三句话。
“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
而且这老爷子围着自己家那几只竹鼠转悠了不是一天两天了,看的那些竹鼠每天都战战兢兢,眼瞅着都瘦了下来。
“真不行,真不能吃。”
叶逢河苦口婆心的说道:“留着下崽子呢。”
“就两只公的,我就尝尝鲜。”程爸不死心。
“那母的没公的,也下不出崽子来啊?”叶逢河劝道:“明年,明年这一波崽子长大了,一准给您送过去。”
程爸失落的叹气,拎着一串枇杷边走边吃,“枇杷不错,等到四月份吧?我走的时候一定得带着。老叶子也要,回头你多摘点儿给我晕过去,做枇杷膏。给钱,绝对多多的给。”
“我只能说尽量,”叶逢河也没有被金钱迷惑了神智,“山里人手不够,大多数人都出去打工了,找人帮忙特别麻烦。”
程爸叹着气回家,觉得自己真是吃大亏了。
早知道山里这么多好东西,他应该早点过来就好了。还有这小子竟然背着他泡了这么多酒,幸亏被发现了,否则喝都喝不上。
太坏了。
太坏的叶逢河打了个喷嚏,背着一筐艾叶跟在程爸身后,就怕他又说要这个要那个。
不是他不卖,是实在腾不出人手去弄啊。
南方有吃粑粑的习惯,尤其是这山里。因为是高原,所以馒头大多蒸不熟,主食除了饵丝米线就是粑粑了。
叶逢河摘了这么多艾叶,就是为了做艾叶粑粑和青团。
程爸亲自下厨煮豆沙,叶爸煮了一部分艾叶挤出汁水来留着做青团,另一部分艾叶则要跟蒸熟了的糯米一起捣烂,做成艾叶粑粑。
在高原这边,春天是拥有着最鲜美味道的季节。
叶逢河背回来的竹筐里,除了艾叶还有香椿以及刺苞。香椿很多人都知道,是只有春天这个季节才能吃到的美味,无论煎炒烹炸,与众不同的凛冽香气绝对能勾起人们的食欲,吃的欲罢不能。
而刺苞就是许多人没有吃过的一种树芽了。刺苞也叫树头菜或者椿头,许多人第一次吃都不太习惯,可是这却是叶家人最喜欢的一种春菜。
叶逢海跟着收拾着一竹筐的鲜嫩,香椿清洗过后切碎炒鸡蛋,或者沾了鸡蛋面浆油炸是最常见的吃法,过水焯一下跟腊肉一起炒着吃则别有风味。
刺苞则要剥去外面的叶包,露出里面带着嫩刺的叶子,先用水焯熟晾干,然后放辣椒和腊肉大火爆炒,一口吃下去味道鲜美而且还带着刺苞独有的属于春天的气息。
叶妈妈还做了凉拌刺苞,焯熟的刺苞切成碎丁,用各种调味料搅拌均匀,吃在口中酸辣味很重,十分开胃。
叶逢河在院子里捣糍粑,没捣几下就看见老周叔顺着山路走了上来,手里端着个小竹筛。
“爸,我周叔来了。”叶逢河大喊。
老周叔看见院子里的人,不自在的笑了笑,也不进院子,只是招呼叶爸出去。
“家里的跟闺女出去折腾的,拿给你们客人尝尝鲜。”
竹筛里用肥厚的叶子垫着盖着,还没掀开叶子,就嗅到了一股浓郁的,属于松树的气息。
“一起吃?”叶爸笑眯眯的接过竹筛。
“不了不了,家里也在打糍粑,忙得很。”老周叔黧黑的脸上露出笑容,他摆摆手,又顺着山路下去了。
“什么东西啊?”叶逢河抻着脖子看,还没看见就抽了抽鼻子,惊喜道:“松花粉?”
叶爸嘿嘿一笑道:“打点儿白米糍粑,沾松花油煎了吃。”
“我想了一年了,”叶逢河哈哈大笑,“可算盼来了。”
这边的人很擅长寻找可以吃的植物,吃花吃叶吃果实吃根茎。老祖宗们留下来的宝贵经验让这群山民哪怕是在饥荒的时候,都不会饿到肚子。
松花糍粑则是一种很难得的美食了,因为采集松花的过程十分麻烦而且琐碎。叶逢河只有馋的厉害了才会跑去山里摇一些松花回来,连一顿都不够吃,只能说解解馋。
捣好的糍粑压成饼,在松花里滚上一圈丢进油锅,松树的香味立刻爆炸开来,弥漫了一屋子。煎好的糍粑在沾了白糖,塞进嘴里,那种美妙的滋味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糖豆跟他爹一样,喜欢吃这种山里的美味,可惜他年纪太小,吃了半个糍粑之后就不允许再吃了,怕到时候克化不了又得难受。
程家人吃的头都不抬,好像平时良好的礼仪都被美食勾引的抛去了一旁。尤其是程叔,一个好好的美食家成了真正的老饕,一开始还品着饭菜里的滋味,可是后来发现吃得慢就会吃的少,于是便把“品”这个字丢到了后脑勺。
“太好吃了!”程爸揉着吃撑了的肚子,坐在凉棚下的竹椅上,慢悠悠的喝着普洱茶消食,“好几年没这么吃过了,也好几年没出来自己亲自找过食材,就这么做饭吃,真的太香了。可惜你们人手不够……哎……”
最后这个哎不知道是惋惜离开这里就吃不到的美食,还是哀叹人手不够的问题。
叶爸看程爸为难的样子,终于开了口,“给饭店吃供应不上,但是供应老哥自己吃个一顿两顿解馋还是可以的。”
“哈哈哈哈,就等你这句话啦!”程爸顿时开心了。
第21章 谈谈
饺子和面条半夜发动生了小狗, 结果他们第二天早起才知道。
巴掌大的小奶狗哼哼唧唧的钻到妈妈肚皮下喝奶,看的仨孩子目不转睛。
“生了几个呀?”叶妈妈问。
糖豆鼓着小肚皮举起了手,“奶奶, 饺子,四个。面条, 五个。”
“厉害了我的糖豆豆。”叶妈妈抱着糖豆亲了两口。
糖豆沉默了片刻,抬着小脸看着奶奶,“妈妈?”
叶妈妈的嘴角抽了抽。
豌豆芸豆大了,似懂非懂的知道他们没有妈妈。可是糖豆毕竟还太小, 妈妈这个词对他来说相当陌生。
叶妈妈爱怜的摸了摸糖豆的脑袋, 然后把三个孩子都劝去院子里玩玩具了。她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为什么孩子没有妈妈这件事, 硬生生的让她对孩子编排他们的“妈妈”嫌弃家里穷所以跑了, 有点儿张不开嘴。
程爸正在厨房边上研究那个土烤箱,这个烤箱是这边的一种特有的烤箱, 中间是个平底大铁锅,上面有个铁盖子, 烤制东西的时候下面点火, 上面加碳,很容易就会把放在中间铁锅里的食物烤熟。
当然, 这种烤箱并不容易掌控温度, 不如那些电烤箱好使, 但是现在很多城里人都讲究什么古早手工制品, 所以这个烤箱一直都是叶妈妈用来烤粑粑和点心的利器。家里也只有叶妈妈能够熟练的操作这个烤箱, 并且掌控最好的温度。
粑粑这个东西其实就是饼, 不管是糯米的还是白面的,咸的还是甜的,烤的还是烙的,在这边统称为粑粑。叶家人一直都是南北结合的口味,叶妈妈烤的粑粑酥脆好吃,只要闻到香味都会让人胃口大开。程爸恨不得邀请叶妈妈携带这个烤箱去帝都,专门开辟个手工粑粑的小食肆。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只能想想。
过了二月二,山里的温度回暖,日照时间也变得长了起来。种的早的稻子已经长到膝盖那么长了,眼看着就要抽穗扬花。山脚下那一大片的油菜花也都开了,金灿灿美不胜收。
陆陆续续的,有人开始定客栈房子了。
叶逢河正在院子里跟大家伙儿商量着明天去摘玫瑰花,叶家之前玫瑰花比较少,就算开花了也只是提供自己家吃喝而已。去年扩建了八亩地的食用玫瑰,大部分都被程家定了下来。
“阿河,”大妈庞娟远远的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个年轻的姑娘。
叶逢河抬头一看,就觉得有点儿头大。那个姑娘不是别人,正是他那个不知道听了谁忽悠的要跑回来开淘宝店的叶黄莺。
叶黄莺其实就比叶逢河大了几个月而已,个头不算高,瘦瘦小小的,有着这边原住民的特色。
可能是她在外面读了大学又上了几年班的缘故,人看上去倒是落落大方,只是化的妆有些浓,脸跟脖子压根不是一个色儿,嘴唇红的跟刚啃了猪血似的。
叶黄莺拨弄了一下应该是新烫过的头发,叶逢河敢保证自己闻到了那种美发厅特有的气味。
庞娟还是有些畏惧院子里这些住着不走的大人物,她畏畏缩缩的绕边走到正在做粑粑的叶妈妈跟前儿,笑道:“今天怎么都在?没下地?”
“地里活儿都忙的差不多了,就休息休息,没去。”叶妈妈看了眼叶黄莺,大声打招呼,“黄莺回来啦?看见婶儿也不打招呼?”
“人多,刚没看见。”叶黄莺脆生生的答应着,笑着走了过来,“婶儿做粑粑呢?哎呀我出去上学最想吃的就是婶儿做的猪肉粑粑了,想的一宿一宿睡不好。”
“馋的你。”叶妈妈笑了笑,“怎么就突然回来了呢?在大城市里多好。”
叶黄莺应该是被嘱咐过,也没说要回来做什么,就道:“大城市也不好混,人家看不起咱这山沟里出去的人,一个个人精似的。而且大城市花销太大了,我干了几年都没攒下什么钱,有的时候还得让我娘救济呢。”
庞娟跟着笑了笑道:“回来也好,咱这里以后开发好了,想嫁个不错的也不是找不到。”
叶妈妈捧场道:“就是,咱黄莺打扮这么漂亮,以后一准能嫁个好小伙儿。”
叶黄莺往叶逢河那边看了看,坐到叶妈妈身边低声问道:“婶子,那些人都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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