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啊。”卡尔相当痛快地承认了他对具体情况一无所知,“我只是稍微了解一点情况而已,细节方面也不清楚。不过斯塔克公司就算不再造军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妮妮可以向清洁能源公司转型,斯塔克本身也有各种投资,公司总归是不会垮的,还很有可能更上一层楼。”
这个话题最终到这里为止。
布鲁斯似乎还有想问的问题,但卡尔和迪克都表现得很想休息,于是他只是打定主意自己查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目视着阿弗带领两人回到自己的房间。
安排给卡尔的房间被布置得非常舒适,尽管那种古老、典雅的装潢不是卡尔欣赏的类型。
天花板绘有华贵精美的壁画,摆在房间正中的是巨大的红色天鹅绒高柱床,同色系的纱幔从顶部垂下来,这就算了,床上居然铺了三层床垫,越是靠近皮肤的地方,床垫的材质就越是细腻光滑,在水晶灯下显示出少女皮肤般的反光。
“……”
卡尔已经震惊到失语。
就连布鲁斯的床也没有这么浮夸。
两者的风格是很一致,但是布鲁斯的床单好歹是深色的。
虽然卡尔更喜欢鲜亮的颜色,这种艳丽的大红色确实相当符合他的审美……好吧,从这点来看他倒是理解为什么这个房间被安排给他,可能这是韦恩庄园里最不蝙蝠的房间了。
他一口饮尽温牛奶,把空杯子还给尽职尽责的老管家。
阿尔弗雷德镇定地鞠了一躬:“床头有传召铃,任何时间都能使用,如果您需要帮助,我会尽快赶到。希望您能好好休息,艾尔先生。”
卡尔给了他一个微笑。
不到半个小时,韦恩庄园的灯大多都熄灭了,只留下院落中几盏灯用于照明。
整个哥谭市的灯光都熄灭了大半。
和它高度发达的经济水平不相符的是,这座城市几乎没有什么正常的夜晚活动。
和像灯塔般闪耀的纽约、散发着均匀的柔光的大都会不同,夜晚的卫星地图上,哥谭市是一座近乎于漆黑的城市,和同它的发展水平最类似的城市相较起来,哥谭市也是夜生活最枯燥的一个。
酒吧和某些特殊的娱乐场所都通宵营业,但只有亡命之徒、打手和帮派成员会在这些场合喝酒放松,普通人在天还没黑的时候就早早回到了家中,除非碰到了危急情况,否则绝不会在这些场合出现。
布鲁斯.韦恩这时候要么还沉浸在奢华的派对和酒会中,要么就在美貌的女人身上消耗精力。
时间再晚一点之后,连哥谭王子都已经结束了纸醉金迷的生活,陷入了沉眠。
深夜是属于蝙蝠侠的时间。
蝙蝠侠和罗宾都已整装待发,为常规的夜巡做好了准备。蝙蝠侠默不作声地调试着各种设备,检查蝙蝠装的细节,罗宾的小道具比蝙蝠侠少很多,他只花了几分钟就整理好了自己,快活地用勾爪在蝙蝠洞中荡来荡去。
“我从来没觉得你运气这么好过,布鲁斯,卡尔太讨人喜欢了!我们一起玩游戏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他性格真好——我故意拖后腿让他死掉了十多遍,搞砸了不少任务,他居然一点也不生气,只是陪着我重玩。”迪克嘟哝着说,“虽然我也不知道我干嘛要拉着他死掉。可能是他让你心烦了吧,布鲁斯。我原先是站在你这边的,可是现在我真不知道你们要是吵架了我怎么办……”
“我们没有吵架。”蝙蝠侠说,隐藏的变声器令他的嗓音低沉厚重到令人不适,“那只是一点小小的分歧。”
“随便你怎么定义,那就是吵架,布鲁斯,在这方面我比你更有经验。”迪克不以为意,“意见分歧不也是吵架的一种?话又说回来,我们最近几天夜巡根本没碰到什么案件,我觉得哥谭市的治安比蝙蝠侠没有出现的时候好多了,虽然也不至于好太多,普通人还是不敢在天快黑的时候出门……说到这个,你认识超人吗布鲁斯?”
蝙蝠侠非常古怪地沉默了几秒。
“不认识。”他最终说。
“等等,等等布鲁斯,你为什么想了这么长时间才回答我的问题?”迪克敏锐地注意到了蝙蝠侠的怪异之处,“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问题,你不可能不认识超人的,超人可是全世界最伟大的英雄,他强大、英俊,还那么温柔,连一只爬到树上下不来的猫他都不会坐视不理——”
那是因为超人喜欢猫,布鲁斯想,超人从小就喜欢猫。
虽然以超人的性格来说他更适合养一条狗,他又想。
迪克还在兴高采烈地说着和超人有关的事情,滔滔不绝地抒发着他对超人的喜爱和崇拜,一向要求罗宾“安静些”的蝙蝠侠竟没怎么阻拦罗宾,蝙蝠车绕着哥谭市的街道飞快地行驶着,罗宾就这么说了一路,说到最后,这个话痨都感到口干舌燥起来。
“……这不像你,蝙蝠侠。”他怀疑地说,“你今天为什么这么好说话?都没有叫我闭嘴。”
“现在你可以闭嘴了。”蝙蝠侠回答他。
蝙蝠车上的监控器显示出临近街道的情况,今晚的哥谭称得上和平,蝙蝠侠和罗宾处理了几起普通的黑帮火拼事件,阻止了几起入室抢劫案,犯罪嫌疑人被绑好了扔到哥谭警局的门口,天色蒙蒙亮,蝙蝠侠和罗宾都做好了回家休息的准备。
就是在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
托尔觉得自己十分无辜。
丢失妙尔尼尔后的第一要事当然是找到它,可是既然他失去了和心爱的武器之间的联系,这场战斗或许会比他在过去经历过的任何一场战斗都更艰辛,托尔决定在开战前去看看自己心爱的学生。
神的记忆力都不差,尽管在宇宙中流浪了数百年,托尔依然清晰地记得卡尔的住址。
他没花多少时间就回到了那个坐落在乡间的小别墅,在大片大片农作物的包围中,那栋充满了田园气息的建筑依然干净清爽,没有沾染半分尘土。
门口的人像识别系统还在正常运作,托尔惊喜地发现他依然有自由出入这里的权限。
人类的生命短暂到不足百年,他们因为短暂的生命显得格外喜新厌旧、朝三暮四,为他保留这么多年的权限已经称得上非常看重他了,自己教过的学生自己知道情况,卡尔是非常重感情的人是已经被确定的事情,但真的发现自己留下的印记全都被保留以后,托尔依然觉得非常开心。
书架上的书依然是他离开之前的样子,属于他的房间没有丝毫变动,这栋小别墅里时间仿佛定格住了,数百年前的记忆不断苏醒过来,托尔又是惆怅,又是愉快。
唯一让他觉得奇怪的就是小别墅里竟然空无一人,连亚历山大都不在。
他绕着别墅走了几圈,最后困惑地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就在这时候电视机打开了,亚历山大的脸出现在屏幕中:“多年不见,先生,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您是想找卡尔吗?”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当然he,但是这段关系本来就是危险关系,一言不合就要掉钢丝……
我前面也说了,正文会出现的剧情是不会写番外的,正文里的掉马本身就是莱总爆炸+超级大刀,真的不懂大家为什么还要在番外里自找刺激……我现在总结一下呼声比较高的几个选项吧。
上一章说过的“莱总杀死超人后发现超人就是卡尔”的番外,c-7世界的后续,纯糖番外,我自由发挥。
在我开始写之前的投票都有效咯,要是和自己的预想不符和可以跳过,虽然我不是很建议跳过,就我自己的感觉,超莱就算be也很甜嘛,本身就是家暴组诶。
第204章
和分别了数百年的故人相逢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令人愉快的事情,尽管这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相逢。
“亚历山大!”托尔又惊又喜,“多年不见了,老朋友,你还好吗?我是来找卡尔的,但这里好像已经很久没有人居住了。你们搬家了?”
“卡尔二十岁以后就搬到了大都会,先生。”
“大都会,我记得那个城市,我听卡尔说过。”托尔微微点头,“当时我就应该猜到他会选择去那个地方安家落户,他说起大都会的时候全是溢美之词。先不说这个,亚历山大,我马上就有一场硬仗要打,在此之前我想见一见卡尔。告诉我你们的地址吧,我会尽管赶过去。”
亚历山大没有回答托尔的问题:“我冒昧地询问一下,您是希望马上就见到卡尔,还是打算和他约定好一个地方等他?”
“卡尔现在有什么急事?”托尔反问道,“如果有急事,我就等着,如果没有,那我就去找他。”
“他现在确实被一些俗事缠住了,不过算不上急事。如果您确实希望尽快见到他,可以去哥谭市——卡尔在哥谭拜访他的朋友。”
这就是托尔在深更半夜赶往哥谭的原因。
哥谭市是一个高度封闭的城市,四面环水,只有一条大桥将它和大都会市连接起来,尽管托尔可以飞过那条海湾,但他牢记着不要随便在地球上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这一点。
找到那条正确的路花了他一点时间,不知道为什么,不管被他拦住的人态度一开始有多友善,只要听到他问“请问哥谭市怎么走”,他们就脸色大变,匆匆忙忙地给他指一个方向,然后像躲疯子一样远远地避开。
其中很有些人为了从托尔面前脱身随手乱指方向,让托尔走了不少弯路。
最后他也不耐烦了,顺手逮住一个从他身边路过的嘻哈打扮的青少年,问:“哥谭怎么走?”
“啊?”那个上一秒还笑得牙根都露出来的家伙脸色霎时间雪白一片,“你……你是哥谭人?”
“我是阿斯加德人,不是哥谭人。我只是要去哥谭市找我的学生。”托尔耐着性子解释了一遍,“听着,我没有恶意,但你们中庭人太粗暴无礼了,没有一个人讲实话。现在,小子,告诉我要怎么去哥谭。”
“你学生是哥谭人?”被托尔抓着领口的青少年悉悉索索地发着抖,几乎是在尖叫,“我什么也不知道,先生,求你别伤害我!”
“你不知道哥谭怎么走?”
“这、这我倒是知道……”
“带我去。”托尔简单粗暴地下了决定。
他把这个无辜的路人从手中放下来,青少年脚底触地后激动得热泪盈眶,几乎要对托尔心生感激,这种心情在托尔放下他之后还帮他理了理因为被拎起来变得皱乎乎的领口后到达了巅峰。
“就是这里了,先生,这座桥走到底就是哥谭。”青少年带着托尔去了哥谭大桥的入口,充满恐惧和敬畏地注视着那条通往哥谭的不归路。
现在已经很晚了,大桥上的灯光将周围的一大片都照得和白昼一般亮,人们能相当清晰地看到这座大桥上空无一物——没有车,没有人,也没有任何物体,就好像所有活着的生物在靠近它的时候都会下意识避开。
或者它会吞噬所有踏上这条路的旅人。
“谢谢你,小子。”托尔转过身,将手轻轻搭在无辜路人的肩头,“报上你的名字。”
“呃……”他郑重其事的样子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受到压力,这个青少年用一种不太确定的声调说,“詹姆斯.布莱克?”
“詹姆斯.布莱克,感谢你的帮助。”托尔说,“我,奥丁之子,会将你的善意铭记在心。”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转过身踏上了哥谭大桥,只留下詹姆斯呆呆地站在原地,茫然地注视着托尔高大的背影。
托尔原以为进了哥谭以后情况会好很多,但没想到的是,情况恰好相反。
大都会里还能找到几个在街道上游荡的人给他指路,那些人指的路到底是不是正确暂且不说,好歹周围有人可以问问。
哥谭市却几乎就是一座空城。
主干道上的路灯十分明亮,然而目之所及处别说人影了,连条狗都没有。
亚历山大告诉他卡尔在哥谭市的韦恩庄园里做客,之后他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托尔已经没有再听了。现在他才有些后悔应该听亚历山大把话说完,按照托尔对亚历山大的了解,对方一定会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如果他当时愿意听亚历山大的安排,没准这会儿都已经和卡尔碰上面了。
“什么?”卡尔惊讶地说,“老师来找我了?”
他躺在床上,身体深深地陷进了柔软的三层床垫中,大红色的被单被他拉到了下巴位置。床柱上的纱幔都被他放了下来,这时候即使有人进了房间,也看不清卡尔到底是什么状态。
不管用什么理由,睡觉的时候都戴着眼镜都非常奇怪,因此卡尔将眼镜变形成一片薄薄的眼罩。
不明所以的人会觉得他睡着了,实际上,他是在用眼镜观看电影。
亚历山大联系卡尔的时候,卡尔刚打开已经完成了拍摄的《特工卡特》,准备趁着今天有空好好看看洛拍摄和主演的电影效果怎么样。
然后他就知道了老师已经急匆匆地赶到了哥谭市。
从这点来看老师还真是老样子,说得好听是雷厉风行、行动力高,说得难听就是做事冲动、不计后果——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老师的个性太刚愎自用,太听不进他人的劝告了。
哥谭市的监控录像被亚历山大投放到卡尔的眼罩中,老师就在最醒目的中心位置,正大摇大摆地朝着哥谭市的市中心前进。
录像的另一端,夜巡中的蝙蝠车距离老师足有十万八千里。
“……都已经这个点了,我要是还起床去接老师就太反常了,而且老师也不一定能认出戴眼镜的我。”卡尔沉吟了片刻,“换成超人去又太嚣张了,我可不想把和蝙蝠的初见搞得太糟。反正老师不太可能和蝙蝠撞上,只要老师不主动惹事,蝙蝠也不至于冲上去警告他——就这样吧,先不管老师,明天到了该起床的时候我再去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