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完本[耽美]—— BY:o白野o

作者:o白野o  录入:03-13

而小暮拿到了打字机,一开始很颓废,过了会儿,他意识到她在打字。安静的房间里,两个人打字的声音此起彼伏。只是他是流畅、轻快的,她一顿一顿,不太熟练,她在用她的左手打字。
直到任明卿忙完,小暮示意她等一等。
她一直在写,她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她又不想动用自己的右手,所以她的效率很低。
她允许这只皮卡丘坐到自己的身边,把自己已经敲完了的部分给他瞧。
她说谢谢他,还说她想变好。接下来她说了很多她的问题,问题太多了,她打着打着又哭了起来。她说也不想这样,她也想把时间拨回到不幸发生之前,那她还是故事里那个优秀的姑娘,只是她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她对家里很愧疚。
任明卿接过了打字机:你很好。
小暮并不相信。
任明卿打开了抽屉,里面全是他这段时间送给小暮的礼物。都是小女生用的东西,化妆品,香水,缎带,时装表,还有首饰——首饰是谢想容陪他挑的。
任明卿仔细替她化了个妆。小暮没有拒绝,全程盯他的手。皮卡丘毛茸茸的布套下的手,存在感强烈地她无法忽视。她也就安静地坐了好一会儿,让任明卿有时间回忆起他在酒吧里跟着舞女学习到的好手艺。当他给她涂口红的时候,她明显瑟缩了一下。但是她面对的是皮卡丘,不是人类,这让她感觉好点儿。任明卿想起庄墨说,去医院验伤的时候,她的喉咙受了伤。她此后一直不能开口说话,虽然她的喉咙在物理意义上愈合了,但她心理上恐惧张嘴,张嘴让她觉得很恶心,大脑因此关闭了说话的功能,让她能顺理成章地做个哑巴。右手大概也是同样的原因。只是大脑无法忽视右手,所以她只好自己操刀把右手砍了——尝试了几次,没有成功。这就是她右手明明没有受伤,却一定要上夹板的理由,一方面让右手不那么容易被她注意,其次,不好砍了。
化完妆以后,任明卿拿出一面镜子,让她瞧瞧自己。
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镜子了,因为小暮不想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她有一次打碎了镜子用碎片割腕,所以任明卿很紧张。
小暮盯着镜子里的人,慢慢伸出手。
任明卿看到她眼里的泪水。
“你看,你不还是挺好的吗?”任明卿在屏幕上飞快地打出这一行字,然后紧张地回头抓着镜子。
但是没有必要了。
小暮淌下了眼泪,没有过激行为。
她接受了现在的自己,意识到自己比想象中的要好。
那些长长的问题,突然不再不可逾越。
脱敏治疗建立信任、攀登图表重树自信、最后让她看清现状,任明卿花了极大的耐心,帮她完成了最难的部分——接受现在的自己。
之后,就可以尝试建立步骤、把问题一一击破了。
当年的圣诞节,小暮终于鼓起勇气走出了房间。客厅里布置得喜气洋洋,窗边有圣诞树,上面挂满了漂亮的铃铛和灯泡。母亲和哥哥看到她,都高兴疯了,任明卿告诫过他们不要流露出失望、难过、可怜她的情绪,事实证明他想多了,他们就像两个傻子,用力给她鼓掌。小暮心悸的症状有所减缓,吸了点氧,走下了楼梯。
她看到父亲坐在餐桌前看报。
她把脚缩上去了。
任明卿轻咳了两声。
庄父推开椅子站了起来,走到楼梯口。
“干得不错。”他威严地说着,伸出手。
她条件反射般躲到了任明卿背后,庄父却非常强硬地摸了摸她的头。
庄墨一直戒备地盯着他,直到他转身离去,这才对妹妹道,“没事。”
小暮紧张地抱了抱身边的皮卡丘。她养成了个习惯,紧张的时候要抱抱这只毛茸茸的人型玩偶。
庄墨:“……”
四年前的圣诞节是个灾难,今年的圣诞节,大家又终于坐在了一起。除了任明卿穿得像个皮卡丘、以及小暮对他产生了吊桥效应以外,一切都很好。
第二天,庄墨就在妹妹面前猝不及防地摘掉了任明卿的头套。
小暮又出现了一系列惊悸反应。不过庄墨坚持这是正确的,世界上有一半人口是男人,她总得学会与他们打交道,而不是皮卡丘,他坚持他在为他妹妹脱敏。
“你为什么要跟你自己妹妹吃醋?我只是想帮你的忙。”任明卿气得不行。
庄墨只好去睡了沙发。
第93章
年末庄墨特别忙。任明卿的《武侠英雄》连载了半年,同步推出文本和漫画的方式引发了新一轮的圈内热潮。度他山也没有辜负这波热潮,从头到尾维持了他惯有的水准,证明了他不靠《英雄荣耀》也能写得风生水起。对于他的晋神,闲话已经没有一年前那么多了。
而《武侠英雄》第一部 将在新春贺岁档上映的消息,也借着文本完结、实体开售成功造势。庄墨的全产业链布局没有浪费一丁点的时机,以最快的速度转化IP。虽然也有人拿《转生轮》电影的质量堪忧,嘲讽他山老贼太过心急,不过庄墨还是相信他主导的电影工业对得起任明卿的剧本。
今年的作家榜即将在两个月内尘埃落定,任明卿形势一片大好,庄墨打算成热打铁拿下榜首,稳固任明卿的神格。唯一要担心的是,《诡域》的电影也有可能大爆,为了确保任明卿的综合排名最后会压过谭思,庄墨还特意卖了几个版权增加他的收入,未雨绸缪。
总之,庄墨忙得团团换,任明卿作为原作者,倒是非常清闲,唯一需要搞定的就是期末考试。鉴于他平时努力学习,认真读书,这个对他来说甚至什么大事。不过小暮的病可就麻烦多了。任明卿作为沈家的赤脚心理医生,在进一步治疗当中,遇到了一点阻碍。
他需要让小暮走出心理阴影,她才能恢复原状,但这意味着小暮将要进一步面对她最恐惧的那个夜晚,一旦她面对,就会发疯。
元旦过后,就发生了这样一桩事。
那一天,任明卿照旧到小暮的房间里工作。这一年,他除了《武侠英雄》,鲜少动笔,他现在每天会漫无目的地写点东西保持手感。他忙到天黑,把原稿拿给她瞧,这是小暮为数不多的兴趣爱好。
小暮穿着睡衣坐在地上玩沙画,任明卿叫她,她抬头,沉默无声但心情愉快地接过了他的手稿。
起先她面色如常,可是突然之间,任明卿发现她呼吸紧促、脸色惨白,整个人不住地发抖。他试图夺下手稿,然而他一靠近她,她就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带着哭腔的惨叫,连连往后躲。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正顺路拜访的许唯推开了门:“怎么回事?!”
小暮陷入了幻觉之中,使劲敲打自己的右手,还塞进了嘴里作势要咬掉。许唯和任明卿赶紧把她按倒,许唯随即找了捆绳将她捆在了床头。他们叫来了穆医生,穆医生给她打了一针,症状有所缓解。
“你做了什么?”许唯离开房间,质问任明卿。
任明卿仔细检查着自己的稿纸,他很注意不给小暮看任何血腥暴力的文字,而他今天写的甚至都不是小说,而是散文。许唯夺过去浏览了一遭,确实没有任何会引发人惊恐的字句,相反,还很清新可人。
“今天还有没有发生其他事情,有可能刺激到她?”许唯的语气稍稍缓和。
“她发作的时候正在干什么?”穆以素处理好了小暮,加入了询问。
“就在看文。”任明卿非常确定。前一秒钟还好好的,然后突然就开始发疯。
穆以素摘过了许唯手里的稿件:“有文字唤起了她的闪回。”
“闪回?”许唯是他们当中唯一的外行人。
“没错。”穆以素向他解释,“小暮她有PTSD,具体表现为不断产生闪回,闪回是记忆片段,她在闪回时回到了事发当场。而能够触发闪回的,一定是能够让她联想起创伤的事物。”
“可我的稿子……”
“比如她的创伤跟’树’有关,她看到’树’这个字,就会进入闪回。”
任明卿愣住了。
庄母在一旁揪心道:“那以后再也不能让她看书了……”
“这个大可以不必。你越是想给她创造’无菌’环境,她就越是走不出来。我建议可以适当暴露在闪回当中,直面创伤,循序渐进。”
“等一下。”任明卿突然想通了一点,“伤害小暮的人始终没有找到,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小暮当时喝了酒,不清醒。但如果存在闪回,说明她潜意识里,还是有记忆片段的。”
“没错。”穆以素全程跟进了这起病例,肯定了任明卿的猜想。“包括她的恐丑症、失语症,其实都来自于对创伤的记忆。”
“那么如果,有一些事物能够唤醒闪回,我们其实可以根据那些事物,来寻找真凶。她所恐惧的,一定跟真凶或者行凶过程有关。”
穆以素兴致缺缺:“我是精神科医生,不是私家侦探。”他想起来了任明卿是个作家,眼神带着些许揶揄,“如果你要拼凑真相,我可以帮点忙。”
许唯皱着眉头道:“这对她来说太残忍了。真凶不真凶到现在为止已经无所谓了。”
“怎么会无所谓呢?”
“我们大家都想为她报仇,可是这不能建立在不断伤害她的基础上。”
“她总要面对啊,她不能总是这样陷在噩梦当中。驱散恐惧的最好办法就是掀开噩梦的全貌,当一切水落石出、真凶缉拿归案,她沉冤昭雪,她怎么还有可能看到一个字、一个词都会吓得发疯?”任明卿坚持。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许唯摇摇头,“像穆医生说的,她可能恐惧的只是一个’树’字,你怎么从中推测出真相?你要知道多少关键词,才能完成整个推理?这个过程中,小暮要发多少次疯?”
“不然一直让她疯着?你是不是觉得她疯疯癫癫,你比较好追求她?”庄墨赶到了,接过了话头。他在楼下听到了两人的争执,毫不犹豫地站在了任明卿这一边。在他家里,许唯居然还能对任明卿指手画脚,是不是当他死了?
许唯对他的冷言冷语司空见惯,高傲地站在那里,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分开人群下楼。
“你这是痴心妄想。”擦肩而过时,庄墨如此嘲讽。
他冲任明卿走来的样子骄傲极了,显然是只求表扬的大公鸡。
任明卿拍拍他的肩膀,追了下去。
楼底下,庄母跟保姆一道买菜回来,跟许唯打了个照面,先喜后忧:“诶小许,怎么饭也不吃就走了?”
许唯含糊道有事,换了鞋,推门而出,坐进了车里。任明卿一瘸一拐地追上了他,敲了敲他的车窗。许唯在驾驶座上坐了三秒钟,调整好呼吸,下车:“还有什么事吗?”他面上春风和煦,仿佛刚才的争执没有发生过。
任明卿愣了一下,然后拿出了自己的小笔记本:“我想问一下,小暮每次发作要多长时间才能恢复。”
他依旧决心要彻查真相,但觉得许唯担心的不无道理,要在过程中减少对小暮的二次伤害。许唯照看小暮那么长时间,比较了解她的情况,任明卿希望他能知无不言。
“走走吧。”许唯看了看周围的雪景,邀请任明卿一起。
两个人走在路灯下。
万家灯火,柴米油盐,老小区的路上行人稀少,有也行色匆匆等着回家吃饭,他们俩倒不着急。许唯经过一番回忆,谈到了小暮害怕车灯,害怕撞击声,让任明卿很摸不着头脑:“会不会曾经她被掳到了车上?”
许唯道:“有可能。”
也就是说有可能凶手是在车上作案的,这无疑更加大了破案的难度。流动性大,隐蔽性高,任明卿很头痛。
他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头绪,把笔记本塞回了口袋里,对许唯道:“我代庄墨向你道歉,他今天态度不太好。”
“我已经习惯了。”许唯微笑。“他对我有偏见。我跟你一样,老家也是农村的。他可能挺看不起我的。”
“他不是这种人。”任明卿立刻反驳。
许唯笑得很微妙:“我和小暮认识很多年了。从前我是沈从心的秘书,这个职务,工作和生活很难分开,我会帮他处理一些琐事,其中就有照顾妹妹这一项。我很喜欢她,我敢说小暮也对我有好感,可沈从心知道以后揍了我一顿,把我开除了。”
“一定有别的理由。”任明卿说完以后又觉得像是在指责他,连忙改口,“我是说,误会。”
“他觉得我配不上他的妹妹。我是想高攀他们沈家。”许唯说这话的时候依旧是笑着的,任明卿看他的时候,他的目光很坦荡,甚至还带着精明的审视。他在庄墨这里受了辱,但他对此毫不在意。
“后来我出去做音乐版权这一块儿。我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公司很快走上了正轨,被企鹅收购。我进入了企鹅文娱系统,没过几年,空降了观文。我从前是他的秘书,现在跟他平级。我还跟他妹妹约会,他恨死我了。他就是没有办法接受,他看不起的泥腿子登堂入室,这刺痛了他大少爷的自尊心。”
“你们有一些生意场上的竞争……”
“没错,我把他赶出来了。”许唯说这话时并不自负,反而风度翩翩,像是艺术家提及自己伟大的作品,从容欣赏的姿态。不过他很快意识到这样不妥,低下了头,“也许我也是想对他证明一些东西吧。可惜他只是越发恨我了——你好像很惊讶?你也觉得我是没有感情的吗?因为我出生贫寒?我们明明是最应该互相理解的人。”许唯按住了他的肩膀,指向庄墨家的窗户,“我喜欢小暮,从前沈从心觉得我不配,现在他怀疑我的动机。你听听他说的话,他的妹妹被人强暴了,得了失心疯,我想保护她,他却觉得我不想让她变好,认为我苦心孤诣想娶一个疯女人,好高攀他,可笑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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