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完本[励志爽文]—— BY:决绝

作者:决绝  录入:04-06

也不知道是不是西林的药效起作用了,这天朱婉婉他们过来的时候,他的状态挺不错的。
朱婉婉等人戴上口罩,见了傅蕴安。
“伯母,我没什么事情,其实你们不用过来。”傅蕴安道。
“你病了,我们怎么能不过来?”朱婉婉道。
傅怀安也道:“就是啊!还有,哥你病了竟然都不告诉我!”
傅怀安这会儿挺郁闷的。
他哥病了,他竟然是从朱婉婉那里知道的……他哥怎么能这样!
傅怀安戴了口罩,别人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的眼睛里满是控诉……
傅蕴安见他这样,愣了愣才道:“抱歉,我忘了。”
他对傅怀安没有太深的感情,再加上觉得傅怀安还小,也就没特地去通知傅怀安……
“我是你弟弟,你以后可不能这样!”傅怀安又道。
“好。”傅蕴安笑着点了点头。
傅蕴安看着挺虚弱的……傅怀安决定原谅他了:“哥,我明天给你送饭吧。”
他哥是为了给得了瘟疫的人治病,才会不慎染上瘟疫,他一定要好好照顾他!
说起来,他以前觉得自己的哥哥不是好人,真是太不应该了。
其实傅蕴安人挺好的,一直都很无私,之前还做义诊什么的,就连霍英……
他们学校里的人天天念叨着霍二少多好多好,他都快忘了他二哥是怎么折腾他的了……
“不用了。”傅蕴安道:“你还要读书。”
“哥你病了,我哪还能只顾着读书?”傅怀安道:“明天我待在医院陪着你吧!”他二哥那么忙,肯定没空照顾他三哥,让他三哥一个人在医院养病又太可怜了……
不如他来照顾好了。
傅蕴安想也不想就道:“不用。”
“ 怀安,有我照顾你哥,你放心好了。”穆琼插嘴道。
“穆老师你很忙,怎么能让你照顾我哥?”傅怀安道。
“我不忙,最近空得很。”穆琼道,又随便找了个理由糊弄傅怀安:“我写小说要收集资料,需要在医院里待着。”
傅怀安果真被糊弄住了。
朱玉同情地看了一眼傅怀安。
她哥哪里是要收集资料?她哥这是要在医院里陪媳妇儿呢!
朱婉婉没有注意到女儿的表情,她细细问了傅蕴安的状况,又说明天上午会再过来一趟。
按着他们老家的习俗,亲戚病了是要带着吃食,在上午去探望的。
这最初大概只是为了让生病的人能吃点好的,时间长了,便成了习俗。
傅蕴安没有拒绝,又让穆琼送朱婉婉他们回去。
“有怀安在,不用担心。”穆琼道。傅蕴安是有些瘦弱的,傅怀安正相反,小小年纪就已经人高马大了。
“我估计要病好几天,你要待在这里,总不能连换洗衣物都不去拿。”傅蕴安道:“另外,纸笔什么的,你也该拿一些来。”
“也是……那你在这里等着我。”穆琼道,他现在还穿着傅蕴安的衣服……
穆琼陪着朱婉婉和朱玉回去了,而他们一走,傅蕴安当即叫了孙大林进来,询问有没有什么要紧事。
今天穆琼一直都在他身边陪着,他都没机会跟孙大林说什么。
“三少放心,二少已经把那些事情全都接过去了。”
“那就好。”傅蕴安道。
“对了三少,今天送来的信里,有天幸的信和大帅的信。”孙大林又道。
“拿来给我看看。”傅蕴安有些惊奇。
他没想到,天幸竟然这么快就给他回信了。
天幸每次来信,他都会很快回复,但天幸给他的回信,一般都要等上许久。
尤其是最近,天幸十几二十天,才会回他一封信不说,回信基本上还都非常简短,惜字如金。
当然了,对此他是理解的。
他都那么忙,天幸这样的人,肯定更忙。
孙大林很快就把信送来了。
傅蕴安打开一看,却发现天幸寄来的,根本就不是回信……天幸在信里,让他准备好二十支西林,装在一个匣子里,寄存到一家绸缎铺的柜上。
天幸要用西林?傅蕴安想了想,立刻让人准备了五十支西林,按着上面的要求,寄存到那家绸缎铺的柜上。
因为联络不便,平日里大家要转交点东西找不到人,常常会找个铺子寄放一下,或者打从一开始,就说好放在某个铺子里,然后让人过去拿。
把东西寄存在铺子里,这是常有的事情。
傅蕴安吩咐好,又给天幸写了一封信,问天幸有没有别的需要,然后让孙大林去寄。
天幸帮他们很多,但一直以来什么都不要,其实让傅蕴安有些没底,就怕哪天这人突然消失地无影无踪。
他觉得,天幸应该是真的有这样的打算的……
孙大林办事去了,傅蕴安又打开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他跟自己父亲的联系一向不多,有什么事情,他一贯都是跟自己的大哥联系的。
而这次他父亲给他写信,是想让他回去过年。
这事,他父亲已经不是第一次提了。
之前,让他隐姓埋名留在上海,把傅怀安也送过来的时候,霍家其实还根基不稳。
那时候头顶的人动不动就换,霍家手上虽然有兵,但地盘还不稳当……他父亲免不了提心吊胆的。
但这两年发生了很多事情,现在霍家在山西,已经是妥妥的土皇帝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父亲自然也就不觉得他和傅怀安还需要隐姓埋名。
他甚至巴不得喊他回去,好好炫耀上一番。
但他还真不想恢复身份,也不怎么想回去过年……
天幸的信和自己父亲的信,傅蕴安全都烧了,又让人打扫干净,然后找了些不怕穆琼看到的信件来看。
穆琼拿着自己的衣服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了,傅蕴安正在看信。
“蕴安你在看信?”穆琼把东西放好,又道:“已经很晚了,明天再看吧。”
“好。”傅蕴安把信放下,等穆琼收拾好,就关了灯。
他要和穆琼在一起,这身份的事情,还是要坦白才行。
要不然……他以后怕是没办法去处理那一堆堆的事情。
但这要怎么说,却又是个问题。
傅蕴安纠结的时候,霍英也在纠结。
那穆琼简直了,竟然一直待在傅蕴安那里不走!
他担心傅蕴安,很想再过去看看,但穆琼不走,他就没办法过去。
这穆琼怎么就那么闲!
好吧,这么抱怨也不好……穆琼愿意照顾他弟弟,那也是好事……
霍二少又是郁闷,又是高兴。
正好,他也收到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你们去给我爹发电报,就说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不回去过年了。”
不能就他一个人郁闷!
第174章 生日
傅蕴安这一病, 病了好几天。
几天后,他身上的红疹完全退去, 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几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 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这几天,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陪着傅蕴安, 顺便写小说。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了。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一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因而写得挺快的。
当然,他能写得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如今写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他刚来的时候, 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 一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他全神贯注写一小时, 肯定能写一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一点,有些笔画很多的繁体字,写的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么关系, 其实这会儿,很多人会这么干, 那些在上课时奋笔疾书做笔记的人,他们做的笔记,有时候就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
穆琼的字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誊抄的人抄的时候从没弄错过。
《丝乡》的大结局,傅蕴安是第一个读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绸,在见识过种种龌龊,得知自己那总是夸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肠就硬了起来。
他将朱家的权柄收拢,将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赶走,又花钱雇了一些青壮男子,组成护卫队,然后从百姓开始,改变丝绸行业。
至于小桑,她跟富贵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的朱绸也有了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的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了原先的哀怨,开始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的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的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了钱,她的精神也好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的赚钱的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了,他的工厂生产出了质量上等的生丝和华美的丝绸。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了。
她刚到朱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么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的人。
朱绸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区别,但我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国会越变越好一样。”
之前的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的,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的感情写得极好。
从一开始的甜蜜,到中间的纠结,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的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了一口。
穆琼亲了人,又道:“蕴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的人生刚刚开始。
“你这书,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了个开头就道,这书里的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的,而她说的一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的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会千方百计地去读书。
又比如,阿秀觉得女人的价值绝不只是生儿子。若一个女人只知道生孩子,那跟母猪又有什么区别?
她甚至觉得,男人让女人裹脚,其实是想断了女人的双脚,让女人走不出家门。
“我知道。”穆琼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欢。”
穆琼的脾气,李总编早就知道,对穆琼的书,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么骂,也拦不住穆琼的书受欢迎……这世道,已经在慢慢变了。
既如此,穆琼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穆琼把《丝乡》的结局和新书的开头都留下了,离开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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