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完本[励志爽文]—— BY:决绝

作者:决绝  录入:04-06

在这个时代,女人想要得到平等太难了,几乎所有女人,都受到过不公平待遇。
别的不说,裹脚束胸,就让无数女人痛苦不堪,甚至因此得病。
楼玉宇写的小桑,已经让很多女人有了奋斗的目标了,现在这《蜕变》,就更明显了。
当然了,部分女人喜欢,一些接受了新文化的男人也喜欢,但少不得有很多觉得女人就该如何如何的男人或者被洗脑严重的女人不喜欢。
不管是《丝乡》里的小桑,还是《蜕变》的女主角,都让他们觉得难以接受。
第184章 大哥小妹
穆琼并不指望自己写个小说, 就能改变女性的地位。
这个时代别说女人了,就连男人, 如果家里没钱, 也是毫无地位的,一不小心就会被杀,在这种情况下, 女人想要为自己争取到某些权益太难了。
但就算这样,他还是要写。
总要有人去开个头,才能一点点做出改变。
就说在西方……其实如今的西方,女性的地位同样很低。写出《简·爱》、《呼啸山庄》等作品的勃朗特姐妹,在19世纪写出作品之后, 就不得不用男性笔名发表。
而她们的作品,比如《简·爱》, 就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的女性形象。这样的女性形象, 在现代的小说里比比皆是,但在那个时代,却是非常少见的,甚至可以说是离经叛道的。
而正是这样的作品, 让一些女性醒悟过来。
穆琼希望,自己的作品,也能成为这样的种子。
《蜕变》这本小说,他又写了不少了。
阿秀伺候的小姐怕阿秀会勾引自己的丈夫, 就将阿秀嫁给了管事的儿子。
小姐和阿秀一起长大,还是跟阿秀有感情的, 她给阿秀选的管事的儿子并不差,因此,阿秀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阿秀运气好,都祝福阿秀。
但阿秀并不喜欢那个管事的儿子,她甚至因此产生了迷茫。
为什么她的人生,要掌握在别人的手上。
为什么她的父母可以卖了她,为什么小姐让她嫁人,她就要嫁人?
阿秀有很多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想法,但她没有反抗的条件,她到底还是嫁了。
婚后,阿秀和丈夫有着方方面面的矛盾。
他的丈夫希望她在家相夫教子,看到她看书看报纸,就会出言讽刺。同时,这个男人明明没有什么本事,却总觉得自己非常厉害,更看不起阿秀。
他从来都不会顾忌阿秀的心情,更不在意阿秀的想法,阿秀对他来说,就是个生孩子的物件。
至于阿秀的公公,这个男人当久了管事,容不得家里人忤逆他,他在家里,必须是绝对的权威。
还有婆婆……阿秀的婆婆只知道为丈夫,为儿子奉献,她苛待自己,也苛待阿秀。
他们家的生活不至于捉襟见肘,甚至称得上不错了。阿秀依旧在当佣人,他的公公和丈夫也有薪水,但若是家里的男人不在,阿秀的婆婆便是连做饭都不愿意的,烧个番薯都嫌费柴火。
于是,阿秀的公公和丈夫在外面跟人喝酒吃肉的时候,阿秀和婆婆就在家啃生番薯。
阿秀怀孕后,公婆对她好了点,但她的丈夫却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等阿秀生下一个女儿,公婆还立刻就翻了脸。
阿秀觉得很痛苦,但周围人却觉得,她不能生下儿子,是她的错,她就该为此自责。
如果阿秀从小就接受这样的观点,兴许不会那么难受,但她总是想很多,她还一直没有放弃学习。
阿秀的小姐的丈夫离家出走了,小姐的婆婆觉得这都是小姐不好,管不住丈夫,小姐自己也自责,愈发地贤良淑德,甚至想要为已经离开家中的丈夫纳妾。
阿秀觉得这一切荒谬极了。
但阿秀纵然有诸多想法,她也没有反抗的资本的机会。
她有诸多顾虑,她也清楚她离开之后,可能会活不下去。
然而某一天,意外突然发生。
一群也不知道是土匪还是官兵的人,袭击了这个城市,城里的大户人家慌忙逃命。
阿秀本是可以跟着小姐一家离开的,但她的女儿还在家中,她慌忙回去抱女儿,再回过头的时候,大家都已经逃走了。
她的丈夫和公公跟着走了,她、她的婆婆,还有她的女儿,却被留了下来。
那些人在城里烧杀抢掠,阿秀的婆婆恐惧之下,竟然上了吊,阿秀却不同,她换上男装,带着自己的女儿,开始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
阿秀长得不算差,但也并不是什么大美人,从小到大一直干伺候人的活儿,还让她不至于细皮嫩肉,她竟是好好地扮演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甚至在一个新开办的学校里,谋得了一份教书的活。
……
穆琼的这部小说,到了后面是有些理想化的,但他也将阿秀遇到的种种艰辛一一写出。
当然了,他虽然写了不少了,现在报纸上,却只刊登了一个开头。
然而因为在文章开头,阿秀就已经有了一些不该有的想法,再加上《丝乡》……报纸上出现了很多批评穆琼的文章。
其中骂穆琼骂地最厉害的,就是一个名叫宋明理的,他不仅写文章骂,甚至还专门开了个文会来骂。说楼玉宇不孝顺父亲,不想着救国,整日惦记着情情爱爱的事情,令人不齿。
还说楼玉宇写文章,就是为了钱,没有一点文人的风骨。
这人的文笔极为不错,这样的文章写出来,还真让某些人觉得……好像是这样的。
再加上看不惯穆琼的人一直很多……《丝乡》完结的第二天,报纸上一下子就出现了十来篇骂楼玉宇的文章。
还有人骂楼玉宇的作品。
比如说《留学》里的主角喜欢上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让人恶心。又比如骂《求医》,竟让女子弑夫,无视法律道德。至于《丝乡》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嘴里,小桑是个不孝的,竟然对长辈动刀子,而主角也不仁不义,又说楼玉宇这么写,自己人品也有问题。
穆琼最近一直窝在平安医院陪着傅蕴安养伤,当一个民国宅男,结果一不小心,就被黑了。
穆琼并不在意,这些刊登在报纸上的文章,好歹还是有所收敛的,上辈子在网上,有些人骂地更厉害。
不过他不在意,朱婉婉和朱玉却很生气,这天两人过来的时候,就忍不住抱怨起来。
抱怨了一番,朱婉婉又去看傅蕴安。
傅蕴安竟然是霍三少……这件事现在该知道的人,都已经知道了,然后……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纵然傅怀安和傅蕴安对自己的态度跟以前一样,但朱婉婉还是做不到很快接受这一切。
与此同时,她学东西的劲头更足了。
人家那可是军阀!军阀!她不努力点,以后兴许见到傅蕴安的父亲就要腿软!
“伯母,前些日子有人从国外带回一些原文书,我早就想给伯母送去,可惜最近难以走动,劳烦伯母自己带回去了。”傅蕴安道。
原本对着傅蕴安非常不自在的朱婉婉,被傅蕴安塞了厚厚一叠书之后,顿时就不纠结了,只惦记着想要快点回去看书。
而等朱婉婉和朱玉走了,傅蕴安就看向穆琼:“那些一直找你茬的人,要不要找人教训他们一顿?”
“你想怎么教训他们?”穆琼问。
“可以套麻袋打一顿,也可以让人去查查他们做过的龌龊事,帮他们好好宣扬一下。”傅蕴安道:“别的不说,就这个总是上蹿下跳的宋明理,他最好女色。家里一个大老婆,三个姨太太,还染指了家里的佣人。两个月前,就有一个怀着他的孩子的佣人因为难产一尸两命。”
在傅蕴安看来,那些骂穆琼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宋明理没少针对穆琼,他早就让人查过这人了。
“……”穆琼有些无奈:“不用这样,不过是观念不同而已,打人犯不着。”
“难道就这样算了?”傅蕴安皱眉,已经被穆琼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他在穆琼面前,倒是自在很多,不需要再遮遮掩掩的。
“当然不可能。”穆琼道。
楼玉宇的人设,是与世无争不惹事的,只管默默地写小说,但他又不止楼玉宇一个马甲!
前几个月,他可是用朱世安的笔名骂了不少人不少事。
现在这个笔名,还可以拿来用用!
把诸如“你觉得女人没用,这话去跟你娘说去”这样的话写得文绉绉一点,一个个骂过去完全是可以的。
还有……“对了,你调查过那个宋明理?把他的资料给我看看,我给他写个小说。”
傅蕴安懵了:“你要给他写小说?!”
“对,我用天幸的笔名给他写个小说,就写一个纳了很多妾室的男人,某天醒来发现自己跟小妾灵魂互换了。”穆琼道。
他不会指名道姓地写宋明理,但决定用宋明理那复杂的家庭当背景。
灵魂互换这个梗,在现代一点都不稀奇,八九十年代,一些影视作品还有国外的漫画里就出现过了,后来网文兴起,写的人就更多了。
但在这个时代……傅蕴安从来没有听说过。
看到穆琼随口就想出这么一个点子来,他惊讶极了:“你打算写点什么?”
“就写那个小妾得了他的身体之后,欣喜若狂,不仅努力扮演好他,还睡他的女人,还跟别人说他疯了,将他关起来……”穆琼琢磨着:“说起来,这男主人公,还可以是当官的,他以前没少搜刮金银,无恶不作,老百姓都讨厌他,那小妾占了他的身体,做了几件好事,反而得了众人的喜欢……”
穆琼越说越想写,立刻就动笔开始写大纲。
傅蕴安看着穆琼,喜欢地不行。
他看上的人,当真厉害!
穆琼这边准备骂人的时候,还有很多人为穆琼抱不平。
“《丝乡》写得极好,小桑极为可爱,还非常努力,这些人说什么‘以让主角娶一个村妇来哗众取宠’……真是不知所谓!”
“这人断章取义又曲解一番,来骂楼玉宇先生的文章,简直用心险恶!”
“楼玉宇先生的文章纵然有不足之处,也比这些人写的狗屁不通的东西好多了!”
……
《丝乡》完结几天后,陆陆续续,帮穆琼说话的文章就出来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前几个月在上海闯出了很大名头的朱世安下场了。
这位写的文章不仅犀利,还通俗易懂,他表示,宋明理等人,都是一群高高在上,整日担心别人抢了他们的位置,于是就想把所有冒头的人全都打倒的尸位素餐之人。
他们怕女人比他们厉害,怕穷人比他们厉害,就见不得有人为这些人说话。
朱世安战斗力很强,他的文章一出来,便有很多人认同。
于是穆琼就又趁热写了几篇……
朱世安这个笔名的文章,穆琼都是拜托郑润泽帮忙投稿的。
这天,穆琼在傅蕴安安排的汽车的护送下去郑润泽那里送稿子,郑润泽就挺无语的:“外面的人怕是怎么都想不到,朱世安就是被人说了从来都闷不吭声的楼玉宇。”
“那是。”穆琼点头:“我特地连文风都变了。”
文风是可以模仿的,穆琼自己独有的文风,现在是天幸在用,而楼玉宇的文章,文风跟这个时代的文章靠拢,略有些文绉绉的,至于朱世安的文风,则学了他曾经很崇拜的一位大师的。
“你真的很有天赋。”郑润泽道,又问:“对了,听说你最近一直跟霍三少在一起?”
“确实如此。”穆琼道:“怎么了?”
“有人想见霍三少,你能帮忙引见吗?”郑润泽道。
“我可以帮忙问问。”穆琼道,他可以去问问傅蕴安,要不要见就随傅蕴安了。
“多谢。”郑润泽道。
穆琼从郑润泽这里离开,又去了一趟商业印书馆。
商业印书馆要出版《丝乡》,而他在改了一些细节之后,打算将稿子送去。
商业印书馆的主编章澈跟穆琼合作多时,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稿子,很快就把事情办妥了。
穆琼今天是一大早出门的,如今从商业印书馆出来,也就中午而已。
午饭穆琼是要回平安医院吃的,而回去之前,他先去了一趟附近的卤肉店买熟食。
傅蕴安前些天身体不适,只能吃清淡的东西,他也陪着一起吃,嘴里淡地不行,现在就想吃些味道重的,当然,最重要的是傅蕴安现在也能吃一些了。
穆琼买了一些卤好的五花肉,又买了半只卤鸭,最后还买了一些鸡肝,打算给傅蕴安补血。
傅蕴安的实力并不弱,枪玩得非常溜,但身体并不强壮,穆琼挺操心的。
好在傅蕴安只是不强壮而已,并没有病。
历史上的霍三少,也不知道是怎么去世的……
穆琼买好卤肉,正要离开,突然有人道:“楼玉宇先生?”
叫穆琼的,是个扎着两个长长的大辫子的年轻女子,她看着穆琼,满脸惊喜。
“你是?”穆琼并不认识对方。
“先生你好,我叫沈亚楠,之前曾在沈家的宴会上见过你。”沈亚楠道,她瞥了穆琼一眼,又害羞地低下头去。
此时的文人,会组织很多活动,还会到处讲课,但穆琼一直以来都非常低调,基本不参加那些活动。
也是因此,很多人不认识穆琼,但还是有人能认出他的。
“你好。”穆琼道。
“楼玉宇先生,我很喜欢你的书,你能给我签个名吗?”沈亚楠问,一边说一边拿出一支钢笔来,可惜她紧接着就发现,自己没有带本子,甚至连纸都没有,顿时露出懊恼来。
穆琼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是带了纸笔的,就问:“亚楠是哪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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