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完本[励志爽文]—— BY:决绝

作者:决绝  录入:04-06

当时,他告诉霍三少,英法经历过年战争之后,人口应该会变少,缺少劳动力,而缺了劳动力的他们,说不定会从他们国家带走一些人,带去做工甚至……当炮灰。
只是,他能提醒但管不了。甚至就连傅蕴安乃至霍大帅,也管不了这件事。
带走劳工这事,是如今最上面的人点头的。
“你觉得他们想做什么?”傅蕴安问穆琼。
“他们想要我们给的好处,但不想给我们好处。”穆琼道。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是战胜国,当时很多中国人前往巴黎,希望身为战败国的德国侵占的山东等地,能还给中国,结果,他们的要求被彻底无视,最后这些地方,全都成了日本的。
英法两国将劳工的事情彻底隐瞒,说到底,就是不想给他们的国家任何好处。
傅蕴安也想到了这一点,心情顿时变得很糟糕。
“你让二哥尽快把工厂搬去山西。”穆琼道,他隐隐有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第203章 两部作品
穆琼是直接称呼霍英为“二哥”的, 傅蕴安听到之后,原本糟糕的心情变好很多:“二哥已经派人去山西建工厂了, 还运了不少机器过去。”
“那就好。”穆琼道, 想到劳工的事情,眉头又皱了起来。
傅蕴安又道:“其实,英法两国从我国带走劳工, 也不一定是坏事。”
穆琼一愣:“怎么说?”
“战争的本质就是争夺利益,这场战争也不例外,而以如今的情况来看,英法这边的赢面更大。”傅蕴安道:“那些劳工已经被带走了,事情不能更改, 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设法从中得到利益。”
傅蕴安说话的时候, 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只一双眼睛深深地看着穆琼。
他们的国家想要从这场战斗中得到好处,就不能没有付出,而那些劳工,可以是他们国家的付出。
穆琼深吸了一口气。
他知道傅蕴安这么想是对的, 只是心里到底有点难受,沉吟片刻,他道:“想要得到最大的利益,这件事就要公开。”
在原本的历史上, 这些劳工,是秘密运往英法两国的, 以至于英法两国的普通民众,很多都不知道这些中国人的存在。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有人画画庆祝,他在画里画了23个战胜国的人和国旗,唯独没有中国。
“是的。”傅蕴安道。
“蕴安,你能帮我收集一些跟山东劳工,跟这场战争有关的资料吗?我要写文章。”穆琼道。
傅蕴安想也不想就道:“没问题。”
他说完,又拿出一些纸张给穆琼:“我这里,已经有一部分资料了。”
看着傅蕴安的资料,再结合自己的记忆,穆琼对此时的情况,也有了足够的了解。
就在这一年,在美国和日本的游说下,中国加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此换取这些国家给予的经济支援。
同时,英法两国开始在山东招聘劳工。
之所以选山东,一来是他们觉得山东人高大强壮,最能干活,二来则是因为山东此时已经被日本占了,好操作。
他们骗不识字的中国百姓说要带他们出国打工,骗他们签下契约,将他们装船运走……
穆琼苦笑,又道:“如果可以……我们应该为他们争取一份公平,并尽早把他们带回来。”
当时,很多劳工跟英法两国签订的,是打工三年的契约。
可实际上,只过了一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就因为当时双方资源耗尽死人太多而结束了,然后这些劳工没法回家,不得不待在埋葬了他们很多同胞的异国他乡,帮着侵略了他们的祖国,还欺骗了他们的强盗重建家园。
“这是应该的。”傅蕴安道。
两人都没什么心情吃晚饭,尤其是穆琼。
民国时期,真的非常乱。
报纸上随时随地,都有不好的消息,总是吵嚷个不停。
穆琼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还觉得有点难以接受,现在却慢慢习惯了。
哪里发了洪水,哪里出现了瘟疫,哪里的军阀在打仗,全国各地,几乎时时刻刻都有许多人非正常死亡。
就算是在上海,他建了孤儿院,救了一些在外面流浪的孤儿,让他们得以活命,但之前的那个冬天,路边依然会有孩童的尸体。
穷苦人家的孩子病了之后,看不起病,很容易就会夭折。
又因为孩子死了,是不能办丧事的,也办不起,很多人家就会直接把孩子的尸体扔了……
至于老人,挨不过冬天那就更正常了,同时,因为贫穷,此时凶杀案之类的也很多。
一开始只想偷一把米,被人发现之后杀人全家这样的惨案,穆琼都在报纸上看到过。
正是这一切,让穆琼在得知英法两国如同历史一般,从山东带走了许多劳工的时候,虽难受,但不至于不能接受。
可是,自己的祖国被欺压,自己的同胞被当成炮灰消耗品,这实在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情。
所以穆琼现在打算写小说,他也只能写小说了。
穆琼当初为了对付日本人,曾以旅顺大屠杀幸存者的身份来写文章,这次用的方法也差不多。
穆琼最终决定以一个美国人的身份,来写这部小说。
在一战期间,有很多洋人同情中国劳工,还有人跟中国劳工成了朋友,甚至有劳工留在欧洲,娶了那里的女人为妻……他以一个美国人的身份来写这部小说,更容易让人接受。
穆琼打算以一个来中国购买西林送去欧洲的美国人上了一艘载满中国劳工的船为开头,然后写这个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遇到的种种感人的事情。
为了能让这部小说顺利在欧洲出版,他不能只写中国劳工不说,甚至还要在小说里美化一下英法两国的人,不写太多劳工们遇到的苛待。
没错,这部小说,要想办法在欧洲出版。
劳工的事情,在国内大肆宣扬,除了让国内的人群情激奋以外,没有其他好处。只有让英法两国的普通民众知道中国人的付出,这样才能让这两个国家的上层,不能抹杀中国的功劳。
穆琼随便吃了点晚饭,就在平安医院写起大纲来。
但他并没有马上开始写小说,毕竟他对战争不够了解。
即便他写小说一直胡编乱造,也是要在一定的事实上编造的。
穆琼这天和傅蕴安一起回家的时候,时间不早了,甚至朱婉婉和朱玉都已经到家了。
“哥!”朱玉看到穆琼,立刻走了过来:“哥你太棒了!”
“怎么说?”穆琼看到亭亭玉立的朱玉,低落的心情好了很多。
“哥,我现在不用裹胸了,真好!”朱玉道。
“你之前裹胸了?”穆琼一惊。他一直都知道民国时期的天乳运动,也知道那时候闹得挺厉害的,甚至有女人光着身子游行或者在演讲中当众扯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胸口——在这个时代,保守的人非常保守,开放的人……那是特别开放。
或者说,他们是被压抑地久了,就不得不这样来反抗。
但他之前其实一直对裹胸的具体情况不了解,毕竟他是个男人,压根就不会注意这些。
一直到了最近,看了报纸,他才知道裹胸原来这么严重,但他一直以为朱婉婉和朱玉,应该是没有裹胸的,毕竟朱玉年纪小,至于朱婉婉,她身材娇小,一开始穆琼瞧见她的时候,她还很瘦,一直平胸……
“我们当然裹胸了。”朱玉道:“我是半年前开始穿小马甲的,一直很疼,最近终于不穿了。”
“玉儿!”朱婉婉瞪了女儿一眼,在她看来,这种话是不好在穆琼面前说的。
“娘,这些没什么好羞愧的,我觉得没必要避而不谈。毕竟正是因为我们不说,别人才不知道我们的痛苦。”朱玉道,又看向穆琼:“哥,其实裹胸对我和娘来说,算是好的,我们只要穿个紧一点的马甲,就没事了,但对长得比较丰满的女子来说,真的非常不友好……偏偏大家又觉得,不裹胸的,胸大的,都是不知廉耻的乡下人。霍姐姐之前和一个朋友一起回国,两人都没有裹胸,就被人当面说是村下妇,霍姐姐骂回去了,但她的朋友立刻就去买了小马甲来穿……”
早在1915 年,《妇女杂志》创刊号里,就刊登了上海一位女学生的文章,该女生觉得,裹胸的危害,堪比缠足。
裹胸这种行为,其实在清初是没有的,到了清朝末年才出现。
不知道从何时起,很多人觉得女子胸大便是丑陋,女子就开始裹胸,以平胸为美,并将不裹胸的女子,称为村下妇。
大意就是,只有那些生活在农村,生活穷困的女人,才会不裹胸。
如此一来,女人们可不得为了不让人觉得自己失礼而裹胸?
“旧弊仅伤人之足,今弊更伤人之胸及肺。”这是报纸上时常出现的话,胸小的女子还好,一些胸大的女子将自己勒得太紧,那是会弄出毛病,甚至危害生命的!就算不那么严重的,被这样裹紧,也呼吸困难。
以前的欧洲过分地追求细腰,因而束腰,很多女子受害,而裹胸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穆琼之前,一直觉得像这种斗争,不是一朝一夕能成功的,因而报纸上虽闹得厉害,但他没管太多,在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之后,就去忙学校的事情了,但现在,他觉得他有必要多出一份力。
别的不说,天乳运动后期,政府发布的“但凡有人束胸,就要罚款五十元”的规定,若是能提前几年出现,就是极好的。
穆琼突然发现,自己越来越忙了。
不过这也不是坏事。
要忙的事情多了,他也就能不惦记那些劳工的事情了——他早就知道这件事,却无力改变,甚至现在都没有帮他们争取什么,挺让人难受的。
穆琼这天躺在床上,又冒出一个想法来。
他要写一部《女儿国》,就写一个国家,女子为尊,女子喜爱细腰的男子,男人们就各种束腰,以盈盈不足一握的腰来邀宠。
第204章 《女儿国》
《女儿国》这书, 穆琼最终决定用朱世安的笔名来写。这文章他打算写得讽刺,写得一针见血, 既如此, “朱世安”犀利的文风,就是最合适的。
同时,因为是朱世安写的, 文章可以短一点,两三万字就足够……他现在,也是没空写长篇的。
文章开篇,是一个名叫冯启的民国男子,被炸弹所伤, 他以为自己会死,没想到竟然醒了过来, 还来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 被称为大齐的地方。
这大齐的百姓的穿着打扮,还有房屋建筑,瞧着跟明朝相似,但这里跟明朝, 又是截然相反的。
这里的女子,俱都身材高大,武力惊人,便是怀孕生子, 也并不影响她们的行动,在生产之后, 她们还能很快恢复。
反倒是男子……这里的男子,一个个都长得娇小可人,貌美如花。
正因为如此,这个地方,是女子为尊的,女主外男主内。
而冯启穿越的男子,是一个女富户刚从乡下接回的儿子,而这人的长相身材乃至名字,都跟冯启本身一模一样。
那女富92" 民国之文豪0 ">首页94 页, 户早年家中贫困,就娶了一个乡下男人。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她外出闯荡,又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富贵公子哥儿,就把乡下的丑男人给忘了。
不久前,这富户后来生的儿子的定亲对象,一个秀才小姐不慎摔下马摔断了腿,不能再参加科举没了前途,这富户舍不得把自己千娇万宠又貌美的小儿子嫁过去,就想起了乡下的大儿子,最终将冯启从乡下接了来,打算李代桃僵,把冯启嫁给那断了腿的举人小姐。
然而,冯启的长相,在女富户看来,实在有点不能看。
他的皮肤跟大户人家的儿子相比,显得粗糙黝黑,不仅如此,他还身材壮硕腰肢粗大……女富户为了让他能“好看”一点,就不给他吃东西,又找来工具,将他的腰缠得极细。
原本的冯启很自卑,想要跟弟弟一样美,私底下还加倍苛待自己,结果就这么被折腾死了。
他死了之后,他的壳子里,就住进了穿越而来的冯启。
以上是背景,故事由此开始。
穆琼第二天起床后,就去了学校,然后开始写这个故事。
他昨晚想故事情节,推敲用词用句,一直想到了很晚,但今天却还是莫名地精神,一口气写了三千字,才放下手上的笔。
而这个时候,已经上午十一点,快吃午饭了。
如今的穷人,一天是吃两顿的,不过有钱人一直都是一天三顿,穆琼在吃上一向不亏待人,因而在学校里培训的老师和在学校里工作的工人,十一点半左右,便都能吃上午饭了。
当然了,双方吃的东西,是不一样的,那些工人吃得相对差一些,那些老师吃的却着实不错。
穆琼走出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老师们上午的培训已经完成了。他本以为他会看到那些老师在教室里高谈阔论,没想到过去的时候,竟看到所有的老师都在认真看书,而他们看的并不是什么高深的书籍,而是此时的小学课本。
穆琼站在窗外,有些惊喜。
教室里,楚世清正认真看书。
他以前从没教过书,但课本背得滚瓜烂熟的,毕竟他总共也就没几本书,那课本来来回回看多了,可不就会背了?
而此时,他一边看书,一边琢磨着要怎么让学生更快地学会书上的内容。
楚世清看了一会儿,就拿着课本去问人了:“周老师,这句话该怎么解释?我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不知道要怎么说。”
读书百变其义自见是有道理的,一些成语什么的,看到别人用了,结合上下文之后,大致就知道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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