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完本[励志爽文]—— BY:决绝

作者:决绝  录入:04-06

但就是这两者,在民国时期,争得你死我活。
穆琼懒得管他们怎么争,他也不会去写他们怎么争,他想写的,是百姓看病难。
哪怕是现代,一些贫困山区的人,看病依然很难,得了病甚至只能等死,这个年代就更不用说了……就算是在上海这样的地方,普通人得了病,往往也只能熬着,熬得过没事,熬不过那就只能等死了。
一来是看不起,二来是看了也多半看不好。
《求医》写的,就是一家人为了看病求医,倾家荡产的故事。
当然了,他现在还没动笔。
穆琼跟李总编谈了很久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他照旧拿走了五块钱的稿费——他的稿费虽然涨了,但要从下一次刊登开始涨,之前登的,还是千字一元。
不过,下一次刊登不远了。
明天将刊登《留学》的第四个五千字,之后,《留学》这个故事,还将由每周刊登两次每次五千字改成隔日刊登,每次刊登三千字。
这样,每周刊登的字数其实没多多少,但次数变多,大众报也能好卖点。
从大众报编辑部离开,穆琼先去了一场菜市场。
自打挨过饿,他现在最感兴趣的就是吃了,每次拿了稿费,第一件事就是去买菜。
所谓的菜市场,其实就是聚集了很多拿了自家种的菜来卖的农民的地方,一般早上,那里人是最多的,到了下午,人就少了,到了晚上,大家就都回去了。
这会儿是中午,市场上还有不少人在。
穆琼看了一圈,看中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
那公鸡虽然被捆住了脚,但长得特别精神,身上的毛油光发亮,看着就讨喜,一定很好吃。
穆琼花三角钱把它买了下来,想到拎着只会动的活鸡回去挺麻烦,他又不会杀鸡,就问卖鸡的人能不能帮忙把鸡杀了。
“帮忙杀?可以,但鸡血你怎么拿回去?”卖鸡的问道。
“鸡血我不要。”穆琼道。
卖鸡的惊讶地看了穆琼一眼,跟卖猪肉的借了把刀杀了鸡,还把鸡血放到他带来的一个竹筒里,等杀完,就把死鸡给了穆琼。
穆琼拎着死鸡回家,然后就被朱婉婉埋怨了:“琼儿,你也太不会过日子了,鸡血是好东西……”
这也就算了,朱婉婉烧了开水,浇在鸡上把鸡毛拔了之后,竟然还把鸡毛留下了,放在院子的角落里晒干。
据说,晒干的鸡毛是可以卖钱的。
穆琼还是头一次知道鸡毛也能卖钱……
“娘,我们现在不缺钱了,不用这样节省。”穆琼道。
“哪能不节省,我们现在连个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也没有地,要是以后遇到点什么事情……”朱婉婉很是忧心:“更何况你到了结婚年龄,昌玉再过几年也要嫁人了,这些都要钱。”
“我结婚还有昌玉嫁人的事情不急。”穆琼道,他上辈子从没喜欢过什么人,一直过得清心寡欲的,这辈子……应该也不会早早结婚。
至于穆昌玉……她怎么着也要二十岁才结婚吧?那就还有好多年!
不过,攒钱买房还是有必要的,另外,他们一家的未来也要考虑一下。
现在的话……他们还是先吃鸡吧。
鸡是整只放在大铁锅里煮熟的,煮熟后切开,直接沾酱油吃。
这吃法,本地人喊它白斩鸡。
穆琼把两个鸡腿分别夹给朱婉婉和穆昌玉,然后自己霸占了两个鸡翅膀。
“哥,你真好。”穆昌玉咬了一口鸡腿,感动地看着穆13" 民国之文豪0 ">首页15 页, 琼。以前家里吃鸡,鸡腿一个给穆琼,另一个一开始给他们爷爷,后来给他们奶奶,反正都轮不上她。
朱婉婉就更不用了,以前她都是啃鸡脚鸡翅膀的。
她们两个看着穆琼,眼里好似闪着光。
“我喜欢吃鸡翅膀。”穆琼无奈道,可惜,穆昌玉和朱婉婉并不相信。
她们觉得穆琼一定是为了把鸡腿让给她们才这么说的,还坚持让穆琼吃鸡胸——那里肉最多!
穆琼:“……”他并不喜欢吃干巴巴的鸡胸肉!
穆琼说了很久,才让朱婉婉和穆昌玉相信,他是真的不喜欢吃鸡胸肉。
有了钱,家里总算可以每天都吃点咸鱼以外的荤菜了。
穆琼觉得这是正常生活,但朱婉婉却觉得他们过得有点奢侈,不过她说不过穆琼,也就这么吃着了。
吃了一段时间之后,朱婉婉和穆昌玉的脸色更好了,尤其是穆昌玉,竟是一下子长高了。
同样长高的,还有穆琼。
这天,他照旧一大早去找傅医生,然后就发现,之前比傅医生矮一点的他,现在似乎已经跟傅医生一样高了。
“你现在已经可以独立给人包扎伤口了。”傅蕴安用英文对穆琼道:“不比那些医疗兵差。”
这时候的军队里会配备一些医疗兵,这些医疗兵的医术,那就一言难尽了……有些就只会用灶灰给人止血包扎。
这是个缺医少药的时代。
“还要多谢傅医生的教导。”穆琼也用英文回答。
他每天来傅医生这里帮忙,还是很有用的,不仅学了一些简单的医疗知识,还对这时的医院、医疗环境有了非常清晰的认识。
除此之外,每天和傅医生聊天,还让他终于“学会”了这个时代的英文。
而这,还要从他之前每天都问傅医生一些国外的事情说起。
傅医生的国文和上海话都说的不错,但国外有些东西,不用英语的话,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中文词汇,傅医生就用了英语来说。
当时傅医生怕他听不懂还有点不好意思,但他听懂了,还觉得这样说挺好,干脆就提出让傅医生直接用英文说……傅医生答应了。
然后,他们这些日子,就都用英文对话了,而这么一来之后……原本不被病人信任的穆琼,突然就成了病人们膜拜的对象,他们对他交代的事情,也深信不疑全部照办。
毕竟……他如今在病人眼里,是个留洋回来的小医生了。
“是你自己愿意学。”傅蕴安道:“你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傅蕴安本以为,穆琼也就是个粗通英文和法文,出生不错但家道败落,长得不错的小少爷。
可是,真的相处下来,他却发现自己有很多想错了。
穆琼对英文和法文,根本就不是粗通,而是精通,除此之外,他的文学功底也非常好,思想更是与众不同。
不管他说什么,穆琼竟然都能接的上……他都有点好奇穆琼的身份了。
义诊结束,跟他一路走到公济医院之后,穆琼就离开了。
傅蕴安走进医院,又进了自己的诊室,然后就叫来跟着他学医的助手之一:“去查查穆琼。”
“是,三少。”那助手应了,很快出去。
傅蕴安则换了一身衣服,开始自己新一天的工作。
傅蕴安好奇穆琼的身份的时候,无数人正在好奇楼玉宇的身份。
《留学》越来越火了,现在大家都相信,江振国是真实存在的。
有人找来庚款留学生的名单,一一对照在里面寻找江振国……不,楼玉宇。
也有人直接把大众报寄给了国外的留学生,问他们认不认识江振国……不,楼玉宇。
第35章 《留学》的结局
穆琼租住的房子, 已经大变样了。
本就狭小的院子,被朱婉婉和穆昌玉搭出的晾衣架挤的满满当当的, 朱婉婉还把穆琼让她扔掉的破盆破碗破木桶放在墙角, 填上土,然后种上了大蒜和小葱。
楼上的两间卧室呢?里面分别添了一个箱子一个柜子,里面还放进去崭新的衣服和厚实的被子。
楼下的两间屋, 原本空着的那间,现在被穆琼布置成了书房。
他让木工做了一个书架,又买了两个箱子专门用来放报纸,此外,他还准备了三张书桌并椅子。
大的书桌是他的, 两张小点的书桌,则是朱婉婉和穆昌玉的, 穆琼让朱婉婉和穆昌玉, 每天都至少学习四个小时,练四张纸的字。
当然了,事实上这两人一直都是超额完成的。
至于用作吃饭的那屋子里,现在加了个可以放碗筷和没吃完的菜肴的柜子, 多了两把竹椅、一张小方桌还有一张藤编的躺椅。
两把竹椅是朱婉婉和穆昌玉的专座,至于那小方桌上,则放着她们的针线篮,她们两个只要空了, 就会在这里做针线——毕竟他们家,现在还缺不少东西。
至于那藤椅, 就是穆琼的专属座位了。
写字写累了,穆琼就会来这里躺一会儿,然后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念报纸或者小说。
穆琼一直觉得,要学好国文,阅读至关重要,认字的同时,理解字的意思,理解文章的意思是很有必要的,可惜这时候很多小学私塾,都不是这样的。
某位名人在四十岁的时候写的《四十自述》里就提到,教他们读书的老师,常常只教他们读难懂的文言文,死记上面的字而不讲意思,以至于很多学生学了几年,也看不懂文章,不知道字的意思。
而他本身,是因为母亲多给了学费,才得到优待,老师仔细给他讲解的,之后更是靠看水浒红楼这些白话小说,对文字的运用才熟练起来。
穆琼不希望朱婉婉和穆昌玉像陈老板一样识字却不理解字意,也就尽量多给她们念书。
他前几天念的,是他花了好些钱买回来的《红楼梦》,但今天他念的,是自己写的《留学》
穆琼从西餐馆辞职已经一个多月,《留学》在报纸上连载过半,而在穆琼这里,他已经写完了。
如今他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念的,就是完结章。
之前他念红楼,朱婉婉和穆昌玉一边听,一边还能继续做针线,可这会儿,这两人都在哭。
“哥……江振国真好。”穆昌玉抽噎着说道。
朱婉婉什么都没说,但哭得比穆昌玉更厉害。
“你觉得他好,以后就擦亮眼睛,找一个有担当的男人。”穆琼道。
突然被穆琼提到婚事,穆昌玉涨红了脸,但穆琼泰然自若的样子,却又让她心里的羞意慢慢消失了。
穆琼放下了稿子。
朱婉婉和穆昌玉听他念《留学》,虽说也有些对国仇家恨的感触,但会哭,却主要是因为他后面写的江振国的感情。
主角江振国和女主角的感情,他其实并没有过多描写。
他没有恋爱过,本身又太理智,那种热切的、仿佛能把人的生命和灵魂彻底燃尽的恋爱,他不会写,其实也不赞同。
所以他最后写的,是两个相似的灵魂在一场辩论中碰撞出火花,之后,哪怕是一个眼神的对视,都让他们更靠近一点。
他们在不同的学校读书,但会通信,江振国希望这个女孩可以和自己共度一生。
在认识那个女孩之前,他打工赚的钱都用来买书、买实验工具,用在一切他觉得有意义的地方,但在确定自己的心意之后,他存钱买了一枚戒指。
那枚戒指并不贵,但很漂亮,他打算送给自己心爱的女人,向她求婚,可那个女孩消失了。
他身上背负着很多,继续开始学习,只是学习之余,总会想起那个女孩。
在国外五年,他终于踏上了回国的船,此时,他是国外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精通英文和法文,发表过很多论文,船上的船员对他恭恭敬敬,那些洋人也愿意与他谈笑风生。
这一切跟他离开他的祖国时的遭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回国之后,他将自己带回来的书籍捐赠给一所大学,并在大学任教。他还开始翻译国外的一些书,并筹集资金,利用自己从国外带回来的设备建了一家工厂制作纯碱。
他的种种做法,让他的名气越来越大,很多人给予他支持,在一个宴会上,某位政府高官还对他大加赞扬。
正是因为这个,在宴会后,他收到另一位官员的邀请,请他前去做客。
这位官员曾经也是个进步人士,江振国希望得到他的支持,兴建一所职业技工学校,教授穷人家的孩子一些技术,便欣然前往。
结果,他在这个官员那里,遇到了他喜欢的女孩,现在,那个女孩已经成了这个官员的小妾。
这个女孩在大清末年被家人叫回国,然后国破家亡,她的家人还把她送给了这个官员。
两人再相见,竟然是在这样的场合,双方都愣住了,也就那个官员还笑眯眯的,带着炫耀说:“我的四姨太也在国外留过学。”
那个女孩在国外时学习非常努力,曾说她要多学东西,回国之后办个女校,让国内的女孩不要裹脚,自强自立……可现在,她的留学经历的唯一作用,竟然只是让那个大腹便便的官员多了个炫耀的话题。
回国之后,江振国的父母希望他尽快娶妻,甚至各种逼迫,他的同事和朋友也给他介绍各种各样的女性,但他都拒绝了。
他觉得,自己如果没有做好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的准备,那就不能随便结婚,而他若是结婚,那就不会抛弃自己的妻子,毕竟他的妻子,也将是他的责任。
现在,他看到了自己曾经想要共度一生的女人,只是她憔悴了很多很多,还成了别人的妻子。
江振国没有和她叙旧,他只是建议这位官员让他的姨娘出面办个女校,那样对这个官员的名声有好处。
他怕叙旧会让自己心爱的女人以后的日子难过,他又不忍心她一直被困在后宅……
那个官员欣然同意。
故事写到这里的时候,穆琼想了好几个结尾,有让人震撼也符合现实的女主角自杀,也有大家一起为未来努力的相见不相识。
但最后他还是选了第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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