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完本[励志爽文]—— BY:决绝

作者:决绝  录入:04-06

这人的胸非常平,还长了喉结,再加上他提到了唱戏……兴许是一个唱正旦花旦之类的戏子。
这时,很多有钱人喜欢捧戏子,戏子也会努力抓住捧他的客人……傅医生捧过这个戏子?
穆琼觉得这有点不可思议,他印象里的傅蕴安,绝不是会做这样的事情的人。
他正这么想着,就听到傅蕴安问:“你是?”
穆琼突然有点想笑,那个跟傅蕴安说话的人,脸色也变了。
“傅医生,当初你还给我赎了身……你忘了?”这人伤心道。
“原来是你,不好意思,你换了一副打扮,我没认出来。”傅蕴安道,又解释:“其实给你赎身的并不是我。”
那人看着傅蕴安的表情,好像在看一个负心汉。
傅蕴安这会儿则有些无奈。
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察觉到自己跟普通人不一样了。
别的男人都喜欢女人,他却喜欢男人。
当时他在国外,被人发现了会被当做异类,甚至可能会遭遇很可怕的事情,因此他非常谨慎,从未将之告诉家人以外的人。
而他学医,其实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想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然了,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怕是改不了了。
他对洋人没什么好感,国外的大环境又是不许这种事情存在的,因而他在国外,从未想过要跟人发展出感情来,至于回了国……他手上事情太多,也没空想这个,就是偶尔无聊了,喜欢看看戏什么的——戏台子上的人,基本都长得不错。
结果,大约是他看戏次数多了点,他那两个知道他的毛病的哥哥,就从戏班子里赎了一个戏子送给他。
他喜欢的是男人不是女人,看戏的时候,看的也是那些武生小生,对里面旦角基本没关注过,偏他的两个哥哥赎了送给他的,是那个戏班子的台柱,专唱旦角的。
这人送来的时候,还穿着女装。
他当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立刻就让人将这位受人追捧,据说很有名的旦角儿送走,之后还很久不去看戏。
今天礼拜天,公济医院放假,他最近又遇到了烦心事,才来这边看戏放松一下,没想到竟碰上了“熟人”。
“傅医生,你为什么赎了我又对我这么冷淡,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这人又问。
傅蕴安:“……”
“傅医生,好巧!”穆琼跟傅怀安打了个招呼。
“穆琼?”傅蕴安有些惊讶地看向穆琼:“你来看戏?”
“不是,是我娘和我妹妹来看戏,我就跟着来了。”穆琼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傅医生,傅医生喜欢看戏?”
“算不上。”傅蕴安摇头:“你的母亲在哪里?我去拜访一下。”
“她们在后面。”穆琼道。
傅蕴安闻言,立刻就站了起来,跟着穆琼就往朱婉婉处走去。
找傅蕴安说话的戏子被落在原地,不满地跺了一下脚,到底还是走了。他自打被赎了身,就是自由人了,而最近,新世界游乐场请他来唱戏,他就是来谈条件的。
傅蕴安这人满身贵气,他跟朱婉婉和穆昌玉打招呼,弄得朱婉婉和穆昌玉有点受宠若惊。
她们是听穆琼说起过傅蕴安的,知道这人是留洋回来的,很有本事。现在这么有本事的人,竟然对她们这么和蔼……
朱婉婉只觉得这个傅医生果然如穆琼所说,是个再好不过的人。
傅蕴安跟朱婉婉打过招呼,就跟穆琼告辞了。
“傅医生,我送你出去。”穆琼道。
“就这么一点路,不用了。”傅蕴安拒绝了,往外走去。
穆琼也没有非要去送,傅蕴安是个大男人,并不需要他送。
新世界游乐场,实在是个很好玩的地方,尤其是对朱婉婉和穆昌玉这样没见过世面的人来说。
下午她们去看了魔术。
表演魔术的是个洋人,他的口齿很不清晰,技术也不怎么样,穆琼怀疑他是在自己的国家混不下去,才来这里的,但来了这里,配了一个漂亮的女性讲解员之后……他顿时就成了明星,受到所有观众的喜爱。
穆昌玉更是对他极为崇拜,觉得他是个再神奇不过的人。
当然,穆琼就没什么感觉了,这个对此时的人来说非常时髦的游乐场,对他来说特别落伍。
不过,看到这里竟然连滑旱冰的地方都有,他也挺惊讶的。
他们一直玩到了晚上才离开,也算是没白花门票钱。
当然,他们在里面待久了,被赚走的也不少,穆琼在里面买三个人的吃食,陆陆续续花了一元五角。
他们依旧是坐黄包车回去的,到了家里,穆昌玉还有些兴奋过头:“那里真好玩,全是稀奇东西……他们说那里跟国外不能比,也不知道国外是怎么样的。”
“国外么……”穆琼将摩天轮过山车什么的拿出来说了说。
他也不知道这时候有没有这些,但跟穆昌玉说说,也不碍事。
这些都是对现代人来说极为普通的东西,却让穆昌玉非常向往。
而在这天晚上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里,他的主角,同样被他觉得非常普通的东西吓到了。
这个来到了百年后的中年人看到跳广场舞的老太太和练太极剑的老大爷之后,将这些人当成了老神仙。
没看到有个小小的黑箱子能放出音乐来,更有一面书本大小的镜子,里面还放着别处的景象?
这些绝对是仙家才有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一?1" 民国之文豪0 ">首页23 页, ㄊ窃诿沃欣吹搅松裣删幼〉牡胤剑呕崆萍饷炊嗖豢伤家榈亩鳌?br /> 于是,他直接就跪下了。
在音响前面跳广场舞的老太太和跟着平板电脑练太极剑的老大爷都懵了。
他们一开始怀疑穿着古装的男主在演戏或者搞行为艺术,后来又觉得他是个疯子,然后就报了警。
警察很快就来了,从男主嘴里问出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之后,就把他送去了精神病院。
而期间,男主看到了非常漂亮的汽车,看到了能跟人通话的被这些人称之为“手机”的东西,还看到了很多很多其他的东西。
他愈发觉得,这里应该是仙界。
但在精神病医院里,他说自己是民国人的时候,那些医生告诉他,民国早过去一百年了。
男主一时间傻了,他竟然不是来到了仙界,而是来到了百年后?
这里是这么漂亮,房子那么高,道路那么宽,汽车随处可见,还没有哪怕一个面黄肌瘦的人,老人们还能在漂亮的公园里唱歌跳舞……百年后,大家的日子竟然过得这么好?
在医院里,男主角得到了一份病号餐。
白米饭,两个炒菜,还有鸡腿和蛋花汤……在现代非常普通的一份餐,也让他震惊了。
这些食物的味道非常好,更重要的是,他竟然可以免费吃!
他们甚至说……在没有找到他的家人之前,可以让他住在这里!
他的心情说不出的激动,一时间老泪纵横。
第54章 投稿和办报纸
这个故事, 穆琼写得非常详细,现代的各种事物, 他都仔仔细细地写了。
当然, 他写的时候,都是从男主这个民国人的角度来写的,因而写的跟真实的有些不同, 比如平板电脑……男主坚定地认为这是一面镜子,就跟神话传说里那里能看到十万八千里以外的景象的镜子一样,而其他人,也没跟他这个疯子解释。
在他的眼里,这世上的一切都是神奇的, 而他自己脑补的东西,其实跟现代的真实情况完全不同。
就像他以为精神病院是类似收容所一样的地方, 他完全不知道那些跟自己住在一起的人, 其实是疯子。
穆琼也没在文里写出这一点……当然了,眼尖的读者看到后来,应该能发现。
在精神病院里,主角吃过一顿饭, 就被安排到了一个三人间里居住。
而他在这个三人间里,用到了抽水马桶等等。
他在民国时家境还算富裕,家里有佣人,但不是巨富, 冲水马桶这种其实在民国已经有了的东西也就不曾见过,头一次见到还问, 这是不是用来洗衣的。
等后来弄懂,便又一阵惊叹——百年后的茅厕,竟然如此方便!
这个晚上,他在洁白的床上睡去,再醒来,就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自己在民国的床上,身上还是好端端地穿着自己的衣服。
他喊了自己的佣人一声,佣人立刻就来了:“老爷,你要起了?”
他茫然不能回神……他在百年后经历的种种事情,莫非都是梦?
《我在百年后》这书,穆琼打算写得很长,不过,这故事却是以一集一集的形式来写的。
男主角在民国过着自己的生活的同时,每个月的正月十五,他都会穿到现代一天。
而他穿到现代的时候,时间并没有过去一个月,而是接着上一天的。
穆琼决定,男主每穿越一次写一集,然后每个月写一集。
而现在,他已经把第一集 共一万五千字写完了。
这个故事他写的很流畅,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多,但要去投稿,还是要誊抄一遍。
穆琼在现代学过书法,其中就包括硬笔书法,还照着字帖,练了好几种字体。
之前他写《留学》和《求医》的时候,为了方便熟悉繁体字,也让大众报的人可以将字看清楚,一直用的是楷书。
但现在……穆琼拿出稿子,开始用行草抄写。
同时,他也给自己起了个新笔名,名叫“天幸”。
天赐之幸。
没去平安中学当老师的时候,穆琼对如今上海都有什么杂志之类知道的不多,但近来他认识了盛朝辉,盛朝辉还是个极喜欢买书的,他便在在盛朝辉那边借了一些报刊杂志来看,还从上面找到了一些投稿地址。
最后,他锁定了《希望月报》作为投稿对象。
他在现代的时候,不曾听说过这个《希望月报》,可能它跟这个时期的很多杂志报纸一样,办了几期就办不下去了,再加上上面没有刊登过太过出名的东西,也就消失在了历史中。
但在这时,这希望月报在上海卖得还挺不错,穆琼看了几期之后,还确定这希望月报,应该是思想比较先进的进步青年举办的。
他将自己写的稿纸用一个大信封装起,填上希望月报的地址,贴上邮票,就这么寄了出去。
他没在里面留自己的地址,直接表示无需稿费,甚至没让任何人知道他写了这么一份东西寄出去。
天幸这个笔名,他打算好好使用,以后写的所有“不太合适”的文章,都用这个笔名发表,然后牢牢捂住自己的马甲。
穆琼寄了信之后,照旧去平安中学工作。
他给自己定了规定,每天都必须写两千字的《求医》,而等写完这两千字,就可以做别的了,比如备课,又比如写英文短文。
像今天上午,他将《求医》的两千字写完,又上了一节课,下午的时间除了上课,就全花在了撰写英文短文上面。
他已经写了很多篇的小短文,那些生活场景差不多已经写完了,作家的本能又冒了出来……穆琼干脆就写了几个小故事。
比如一个留学生来到国外,因为语言不通闹了笑话什么的。
这种故事更加有意思,兴许读者更爱看。
此外,牛顿被苹果砸之类的故事,也能写一写。
甚至于,就连华盛顿砍树这类的鸡汤文,都能写写……当然了,不能真写这个,他不想用假的故事误导别人,他会基于自己看过的资料,写一些真实的故事,或者干脆就是纯粹的编出来的励志故事。
写这种短文,对穆琼来说再轻松不过。
他写一篇要不了半小时,这天下午,就一口气写了五篇。
魏亭带着自己写的几篇国文短文来找穆琼的时候,看到穆琼这些天的成果,都被震惊了,等他看过穆琼写的文章之后,又放不下来了。
“这些故事写的真好,完全可以反复阅读!”魏亭拿着穆琼新写的几个故事,爱不释手。
这时的人,哪怕是洋人,能看的书和资料都是很少的,国内的学者能看的书就更少了,魏亭以前基本没看过这样的故事。
“我建议所有学英文的人,都将它们背出来。”穆琼道,他在这些故事里大量用到对话,多背背对学英语有很大好处。
“是要背,一定要背!背这些可比背那些拗口的古文有用多了。”魏亭道:“看了你写的,我觉得我写给国内孩子看的文章不够好。”
魏亭说着,就将自己写的几篇文章拿来给穆琼看。
他最初见穆琼,是将穆琼当做晚辈的,但最近和穆琼相处多了,倒是将穆琼当做平辈看了。
穆琼接过文章就看起来。
魏亭的学识和文笔都不差,这几个故事,他也已经尽量往白话写,通俗易懂,只是其中说教的意味太重,还缺了些趣味。
当然,这些东西孩子也不是不能看,事实上,现代的课本上,类似这样的文章也是有的。
“这些文章都是很好的,完全可以用。不过除了这些,我觉得还可以写一些有趣点的小故事,比如将掩耳盗铃、盲人摸象、狐假虎威、坐井观天这样的成语发散一下,写成有趣的成语故事。”穆琼提了些意见。
在现代的时候,成语故事每个小朋友都看过,但这时候还真没有!
穆琼觉得这些完全可以写写,另外,乌鸦喝水、神笔马良之类的故事,孩子们应该也会喜欢。
魏亭写的故事,是要给刚学认字的,十岁以下的孩子们看的,越简单越有趣越好。
“穆琼,你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竟然这么灵活!”魏亭佩服地看着穆琼:“我觉得你去写,应该比我写的要有趣很多,你帮我多写几个吧!到时候这书的署名,我将你放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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