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完本[励志爽文]—— BY:决绝

作者:决绝  录入:04-06

魏亭说的五十篇英文短文,他早就写好了,但想到只有英文短文不利于别人学习,《华英字典》或者其他的英汉字典又都是大部头,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的……他就有了别的打算。
穆琼将每篇文章的中文意思也写了下来,除此之外,还将其中的单词一个个写出中文意思来。
这是个挺大的工程,甚至比他写英文短篇还要麻烦,好在一个单词前面的文章里解释过,后面再用到就不用继续解释了,再加上他最近不需要写《求医》,倒是有许多空闲来做。
如此就过了好几天。
穆琼的忙碌,盛朝辉都看在眼里。他本是爱玩爱闹的,但瞧见穆琼这么努力,却也不好意思只惦记着玩——他跟着忙活起来,甚至还开始每天带菜到学校,在学校里吃饭。
他这行为大大地丰富了他们的教师小餐桌——盛朝辉每天都能从家里带肉来也就罢了,他早上过来的路上,有时还会买点别的带上!
比如今天,他不仅从家里带了白切鸡和油炸素鸡,竟然还买了二十根油条。
他们拿两根泡了汤自己吃,剩下的全都切成小段放进了学生喝的咸菜汤里,也算是给学生增加油水了。
吃过饭,魏亭就去了看门的瘸腿老头那里拿自己订的报纸杂志。
至于穆琼……他继续给自己写的英文短文做注释。
《华英字典》主要是给西方人看,帮助西方人学汉字的,编写者还只有一个人,自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相比之下,他做的注释还要更准备一些。
穆琼这一做,就写了真正一个小时。
他站起身,正打算走动走动放松一下,魏亭突然进了办公室:“我看到了一篇好文章!”
“是什么文章?”盛朝辉立刻问道,办公室里的其他老师也非常好奇。
魏亭的眼光很高,一般的文章,他可是不会称好的!
“是一篇小说,叫做《我在百年后》!”魏亭道:“写这部小说的作者,当真是满肚子的奇思妙想!还有他写的未来,竟跟桃花源一般,让人心驰神往!”
“这小说写的是百年后的事情?给我看看!”盛朝辉立刻就道。
“我们一起看!等等,干脆我给你们读吧!”魏亭道:“我还想再读一遍!”
魏亭跑进来说看到了一篇好文章的时候,穆琼也是很好奇的,很想看一看,但听说这篇文章叫《我在百年后》,却是愣了。
他匿名投出去的小说,发表了?
第62章 好书
《我在百年后》这本书, 穆琼每天晚上都会写一点,现在早就写好第二部 分并誊抄好了, 还琢磨着要是希望月报这两个月没有刊登, 那就将第一部分重抄一遍,投去别的杂志。
总有人会慧眼识英雄。
当然了,他并不想这么做……抄写实在是一件累人的活儿, 最近《求医》的稿子,他写完修改后,都直接让大众报那边誊抄,自己不抄了。
好在这部小说刊登了。
穆琼有些出神,然后就听到魏亭声情并茂地用国文念起他写的小说来。
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 放现代抛开文笔,也就是一篇普普通通的穿越小说, 兴许读者还会因为套路太老, 主角太老,细节太多之类的原因懒得看。
但在这个时代,他的这篇小说,却足够新颖。
至少在场的人, 除了他都是没有看过穿越小说的。
魏亭才读了没多少字,办公室里的老师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等魏亭再继续读下去……所有人都露出了心驰神往的表情。
穆琼写在文章里漂亮的免费公园,高耸入云的楼房,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载歌载舞的老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的。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 警察就来了……在民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主角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到了神仙住的地方, 只感叹原来神仙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了未来,就被震惊了。
百年后的警察,竟然对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好言好语的!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或者被打上一顿。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我去过国外,小说里的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当然,最让我喜爱的,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的方式!他的文章,和我们写的文章都有所不同,读着更通顺更舒服……我们的国家想要发展起来,我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的文言文,用这样的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的用法都是不太一样的,穆琼写《留学》,写《求医》的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的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的框子里的。
但这篇《我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的文风来写的,而他在现代的文风,早就已经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子。
这相当于是在手机刚被发明的年代,拿出一部智能手机给别人看。
说实话,这有点欺负人,同时,这也很吸引人。
“是的,这文章写得非常好,就是好像还没写完。”盛朝辉道。
“应该是连载的!”魏亭道:“最近好书实在多,先是《留学》和《求医》,现在又来了这一部《我在百年后》!”
穆琼被人这么夸,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魏亭这时候,却又道:“这样的书,等下我们一定要读给学生听听……你们等等,我再出去买几本回来!”他说着,就往外走去。
但走了几步,他又回来了,看向穆琼:“穆琼,又要跟你借钱了……”盛朝辉一直是跟家里拿钱花的,他不好去找盛朝辉借钱。
穆琼就不一样了,他自己赚了稿费。
穆琼当即拿出几个银元给魏亭。
“一个就够了。”魏亭道,希望月报每份十个铜元,一个银元能买十几份,足够了。
魏亭拿了银元,不多时就买了十多本希望月报回来。他在每个班刚刚布置好的阅读角都放上了一本,还让学校里的两个国文老师下次上课的时候,一定要给孩子们读一读。
于是,这天下午,穆琼时不时的,就能听到朗诵自己小说的声音在学校里响起。
这部小说,想来也会很受欢迎。
穆琼低下头,继续给自己写的英文短文做注释。
魏亭对《我在百年后》很推崇,其他看了希望月报的人,也都对这篇文章爱不释手。
这样新奇的小说,谁不喜欢?
至少,傅怀安就对这小说喜欢地不行。
要是自己也能去百年后看看就好了……傅怀安已经打定主意要多买几本希望月报了。
这天上完课,穆琼早早地回了家,然后给希望月报的编辑部寄出了自己早已写好的接下去的稿子,足足两万字。
而这个时候,以前一直卖得不怎么样的希望月报,早已卖断了号。
租界的夜晚一向热闹,但最近天气实在太冷,出来的人也就少了,原本要很晚才会关门的一些店铺,便也早早地关了门。
新新书店里逗留的客人已经陆陆续续地走了,掌柜的打了个哆嗦,瞧见天色已经暗下,便让伙计去关门。
“掌柜的,今天这么早就关门?”伙计一边关门一边问道。
“大晚上的,肯定没人出来买书,在这里守着,还不如回去喝点热汤泡个脚,早点睡。”掌柜的说道。
不想,掌柜的话刚出门,就有人拍上了他们刚关的门:“等等,别关门!”
那伙计闻言,连忙打开了门,然后便瞧见一个穿着长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带着满身寒气进来了。
“先生,你要买什么书?”伙计笑着问道。
这男人急切地问:“希望月报还有吗?”
伙计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换成了歉意:“先生,不好意思,希望月报已经卖完了,先生要不要看看别的?小说月刊也很好看……”
中年男人的脸上露出失望来:“没了……那我上别处去看看。”
“这位先生,希望月报今日卖得极好,我们店里进的早就卖完了,其他地方也一样,你就算去了别处,也是买不到的。”掌柜的说。
“这样啊……”这中年男人很是失望。他今日在好友家中无意中看到了希望月报上刊登的文章《我在百年后》,惊为天人,便想买一份收藏,却没想到都卖完了……
也是,他想买,别人肯定也想买。
“先生,您若是想要,不如留下地址来,赶明儿这书有了,我马上让人给你送去。”掌柜的道:“今日很多人都没买到,希望月报肯定会加印。”
“好极!”这人眼睛一亮,立刻就在掌柜的这里留了地址。
他留下地址便离开了,看到他离开,店里的伙计好奇地看向掌柜的:“掌柜的,您怎么对这位这般热情,竟还要把书送去?”
伙计刚问完,掌柜的就道:“你知道这位是谁吗?”
伙计当然是不知道的。
“这位可是鼎鼎有名的人,震旦大学的李教授!他还最喜买书!经营好了,绝对是个大客户!”掌柜的说道,他在门口张望了一下,又被风吹得缩了缩脖子,回到屋里便道:“关门吧!”
伙计当即就要关门,不想门刚关上,竟然又被敲响了。
伙计连忙打开门,然后就听到来人问:“希望月报还有吗?”
伙计:“……”
这样的事情,在上海的很多书店里,都有发生。
这个时代没有电视机,没有收音机,大家的娱乐少之又少,也就只能看看书听听戏。
在这样的情况下,好书自然是招人稀罕的。
这也就算了,在此时,书也是一家人家的财产,文人都以家中藏书多为荣,有了好书,就爱买回家收藏起来,自己看了,再给子孙后代看。
这是《留学》卖得好的原因,同时也是希望月报卖完的原因。
第二天。
希望月报昨天刚上市就卖完了,总编周念乡的心情好的不得了,然后今天专门在印刷房待了一天,让人加印一万份希望月报出来。
周念乡回国已经很久了,他一直希望能做出一番事业来,偏偏事与愿违,即便他付出了很多努力,也没办法把希望月报给办好。
结果,就在他已经准备找三少说说,将希望月报给关了的时候,竟然出现了《我在百年后》这么一部书……
周念乡的心里,突然又燃起雄心壮志来。
周念乡忙了一天,但一点不觉得累,甚至整个人神采奕奕的。
从印刷房出来,他又去了编辑部,然后刚到编辑部,他手下的一个编辑就兴奋地喊起来:“周总编,天幸寄稿子来了!”
周念乡眼睛一亮,连忙接过了稿子。
他打算再去找三少一趟,就算没什么大事……让三少多认识认识他也好啊!
当天晚上,傅家后面的小洋楼里。
因着北京城里的那位想要恢复帝制,家里那位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便也有了自己的小心思……傅蕴安最近的生意,做得非常好。
生意一好,他就忙起来了,再加上他还要看各地的情报……他甚至已经很多天没有去义诊。
而每个晚上,他都会在这里见一些人,今天也不例外。
周念乡是他最后见的,毕竟周念乡这边的事情不急。
然后,他就得知了希望月刊售罄的消息,又得知那个很神秘的天幸,寄了第二份稿子到希望月报。
“给我看看。”傅蕴安道。
周念乡立刻就将稿子递给了傅蕴安。
《我在百年后》的主角名叫张幸,是个有儿有女的中年男人,第一次穿越过后,他的日子便又过得跟往常一般无二。
那天的事情,好像就只是他的一场梦。
结果,这一天晚上睡下后,他竟然又回到了“梦”里,在精神病院中醒来。
警方找不到他的家人,就让他暂且待在精神病院中接受治疗。
又因为他没有攻击性,还显得彬彬有礼,精神病院的医生护士对他的态度不错,也没给他吃什么药——左右他是给不出医药费的。
他们还安排他跟一些和他差不多的人待在一起。
在这家精神病院,有不少被警察送来的精神病患者,他们有些好了,想要找到家人回去却找不到,也有人不能完全治愈,但没有攻击性,完全可以出院,可他们的监护人不愿意来接他们,他们无奈之下,只能滞留在精神病院。
而主角,就跟这些人住在一起。
当然了,主角起初并不知道这些人是精神病人。
他只是在各种惊奇,惊奇早上的吃食,惊奇那些塑料制品,惊奇护士给他们看的动画片,惊奇这里的一切。
在这里,他还看到了书……这里的书上的字,都是横着排版的,还有标点!
主角在这里度过了一天,他还跟一个状况不错的精神病人聊天,得知了一些让他非常高兴的事情。
在这里,小学初中是义务教育,不论男女都能读,也都要读!
不仅如此,这里的女人,都是会去工作的,就说他们这里,工作人员就有半数是女性。
主角好奇极了,想要去外面看看,但被一个温柔的护士给哄住了。
他觉得这个护士是好心,但跟身边的人聊了聊之后……却被告知他们这样的病人,不能随便出去。
病人?主角愣了,连忙追问,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待在精神病院里……
傅蕴安忍不住就笑了起来。这些日子一直不太好的心情也变好了。
他看前面的时候,就已经隐隐感觉到不对劲了。
这个被主角误认为是收容所之类的地方,瞧着实在不像是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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