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顽童乐队的其他成员完全不像他们的主唱一样生气。
相反,詹姆斯他们明显可以看出这些人眼中透着一股子幸灾乐祸,还有一个扎马尾辫、打扮有点儿朋克风的男人在阿布利特身后,朝他们眨了眨眼,一副努力忍笑的样子。
所以说,一天到晚在自家成员面前得瑟个什么摇滚明星劲儿?
除了不得人心,还能有什么结果?
阿布利特这人算是个实打实的大蠢货,蠢到詹姆斯实在懒得和他计较。
不过,既然出了这件事,大家也不想继续待下去了,以免再搞出更大的冲突。
但大家也没想立刻走,要不然好像是‘惹了事就逃跑’一样。
所以,他们耐心地等到演出彻底结束后,才淡定地转身回酒店去办理退房手续。
没想到的是……
在他们办手续时,顽童乐队的鼓手,也就是之前上舞台前,冲他们眨眼睛的那个马尾辫男人却找上了门,还热情地招呼问:“嗨,你们要不要一起去我家喝酒?”
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有些惊奇地望着他。
然后,詹姆斯代表大家,满是怀疑地问出了口:“呃,这不是什么陷阱吧?”
那名鼓手立刻哈哈大笑:“当然不是,我们早看阿布利特不顺眼了,你那一脚可真解恨啊!”
说完,他故意打量了一下行星乐队的四个人,又补充一句:“别这样,你们不会是不敢来吧?”
男人有时候真得经不起激!
詹姆斯他们立刻同意了这个邀请。
一方面是明显看得出顽童乐队的成员确实对他们的牛逼主唱厌烦头顶了;
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傻,离开之前给埃布尔挂了个电话,当然不可能直接说什么两方起冲突的事情,而是委婉地表示‘今天不回伦敦,因为顽童乐队的鼓手请大家喝酒’,这样一来,也就有人知道他们的去向了。
不过,后者的准备显然是多余的。
那名鼓手没什么搞事的心情,很快就带着他们和大部队汇合了。
他邀请的人挺多,大部分都是顽童乐队的工作人员。
但比起蠢货主唱,这些人显然有趣多了,一直都在聊演出时出的各种笑料,当然,时不时还会嘲笑一下今天阿布利特被踢下舞台的事情。
这些人还全都带着超级大的旅行箱。
所以,詹姆斯一开始以为,这些人和行星乐队一样也都是外地过来,等演出结束就离开这里的。
可显然,他太天真了。
当到达目的地后,这些超大的行李箱被放在了地板上,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打开了。
那一刻,这些箱子简直迸发出万丈的光芒。
各种各样、不同国籍的酒应有尽有,它们像是一个个看起来乖巧,脾气却爆裂的个性小美人,全都安安稳稳躺在箱子中,静静地等待着被人临幸。
“操啊!这他妈的是天堂吧!”
小酒鬼詹姆斯的绿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兰斯皱了皱眉,却没扫兴地说什么。
鲍德温和西奥对酒没特别爱好,正和人边笑边聊天。
接下来,狂欢开始了。
这群人又蹦又跳又喝又闹……
很快,一些酒量不行地先躺平了。
詹姆斯是玩了一圈,又彻底喝完一轮后,才失去意识的。
那感觉有点儿类似看电视的时候,突然被人拔掉了插头,眼前一黑,彻底断片了。
最后,在这种场合中,还能始终狡猾地维持清醒的,大概只有兰斯了。
由于很烦这场面,他才喝两杯就提前假装喝醉,倚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等所有人都喝晕了,才重新站起来,寻找自家队友们的踪迹……
詹姆斯正坐在地板上,还打了个酒嗝儿。
但当他看到兰斯后,突然信赖地伸出双手,孩子一样地摆出了一个要拥抱的姿势,语气也软了下去:“兰斯,Kiss!”
“What?”兰斯诧异地望了过去。
绿眼睛的醉鬼坚持地仰起头,还闭上眼睛,撅着嘴:“Kiss!”
好吧,好吧!
小傻子!
兰斯想了想,还是纵容地同意了。
黑发的吉他手轻轻俯下身子,和自家金发主唱像两条接吻鱼一样,傻乎乎地嘴对嘴‘啵’了一下。
然后,金发小傻子就心满意足地不再提任何要求了。
他摇摇晃晃地重新站了起来,眼神飘忽地根本找不准方向,最后,原地转了一圈,开始认真地朝着左边的一把白色椅子表白:“你知道吗,兰斯?虽然你很烦很烦,但是……I like you!”
“哦,我现在知道了。”
兰斯站在他身后不动声色地回答:“I like you too.”
第55章 Never Die
詹姆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口干舌燥。
他抱着脑袋在床上痛苦哀嚎:“昨晚是不是他妈的有贱人趁我喝醉用锤子砸我头了?”
这时候,兰斯叼着烟走过来,随手递给他一杯热牛奶。
金发主唱几乎是感激涕零地双手接过牛奶,在迫不及待灌到嘴里后,才由衷地发出‘我又活过来了’的感叹。然后,他才有心情去查看周围的环境,冲口而出就是:“这他妈的是哪?”
“艾贝家的一间客房。”兰斯坐在床边,弹了弹烟灰,漫不经心地回答。
“谁是艾贝?”詹姆斯反射性地问。
兰斯超级无语地望着他了一会儿,发现他是真得想不起来,只好主动地提醒:“鼓手,顽童乐队的那个鼓手,扎马尾辫,请你喝酒的,这就是他家客房。吉米,你去别人家玩,喝了别人的酒,最后,连别人叫什么都不知道?”
“哦哦,我忘了,但感情又不能用名字来衡量的。而且……”
詹姆斯胡乱地嘀咕着:“艾贝?这年头真是起什么怪名字的都有。”
他抱着脑袋又努力地回想了一会儿。
可宿醉的结果就是脑袋里仿佛被塞了一堆堆的乱毛线团,哪哪都找不到头绪,最终,只好放弃继续想下去了。
但当他挣扎着想从床上爬起来时,却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连裤子都没穿:“呃,哥们!你知道昨晚上是谁把我拖床上来的吗?我没别的意思,得先谢谢他。毕竟,睡床肯定是比睡地板要舒服多了。但是,下次能不能别这么服务周到,让我他妈的穿着裤子睡就行了。”
“唔,关于昨晚上,你还记得什么?”兰斯立刻饶有兴趣地转过头来问。
“记得……我应该最少喝光了一瓶科尼亚克白兰地吧?”詹姆斯认真地思索。
“哦。”
兰斯立刻失去兴趣,很敷衍地应了一声。
“等等,可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
詹姆斯不甘心地追问着:“到底是哪个变态把我搞到床上,还脱我裤子来的?”
“真不好意思,我就是那个变态。”兰斯假笑了一下,没好气地说:“至于帮你脱裤子……”
他叼着烟,斜瞥了一眼过去:“那是因为你喝晕后,直接尿裤子里了,蠢货!”
“不可能吧。”詹姆斯脱口而出就是一句否认。
可是,当他努力去回想昨晚喝醉的情形时,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表情就有些傻眼,一时间困惑不解地自言自语起来:“真他妈的见鬼了!我以前喝醉明明都很老实,没这习惯的吧?难道我这次真没控制住尿裤子了?操啊!一定是外国酒喝不习惯,我第一次喝那品种。下回,下回……算了,我以后还是喝本国酒吧。”
兰斯再次无言地发现自家金发主唱真是心大又好骗,居然就这么立刻接受了‘尿裤子’的‘现实’,还自己找了一个‘外国酒喝不习惯’的理由,完全不去怀疑事情的真假了。
“唉,骗傻子真没成就感。”
他在心里这么想了想,可又忍不住地偷偷觉得好笑。尤其是当对方窘迫地眨巴着那双绿眼睛,开始威逼利诱地求自己别把这事说出去的时候,简直快笑死人了。
不过,那天晚上,除了詹姆斯外,鲍德温和西奥似乎也喝得够呛。
反正大家告别顽童乐队的这些新朋友,坐车赶回伦敦的一路上,行星的四名成员中,有三个都呈现半挂状态,疲惫不堪、睡眼惺忪、精神萎靡,这和从头到尾神采奕奕,精神饱满的兰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且,最烦人的是……
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导致兰斯特别兴奋,他一路都在滔滔不绝地讲话。
鲍德温和西奥全都半死不活地无视了他。
詹姆斯倒是很想和以往一样去认真地从头听到尾,时不时地再流露出些许崇拜的眼神,来让对方高兴高兴,但他昨晚实在喝得太多,精神疲惫,最终一个不小心就又睡了过去。
等醒来后,兰斯又恢复了往常的那种,‘好听点儿的形容,可以称之为禁欲;不好听的形容,完全可以称为性冷淡’的面无表情。
詹姆斯开始后悔。
他在日记里无比惋惜地写:[有些机会一旦错过就真没有了,比如,听一个不爱说话的人突然长篇大论。话说,他那一路上到底都叨叨了些什么玩意儿?我他妈的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难不成全是废话?]
但他后悔也没用了。
兰斯在事后显然已经失去了谈话的欲望。
而且,回到伦敦后,行星乐队又开始忙碌起来。
其实,和绝大部分工作一样,音乐工作时间长了,一开始的新鲜感也会逐渐荡然无存,每天都在重复着做类似的事情,演出、录音、接受媒体采访、偶尔上一些弱智的电视节目来在观众面前刷一下存在感,以免被公众们遗忘。
但此时,行星乐队还不能拒绝这些推广活动。
他们正在一个事业的关键上升期。
与此同时,英国乐坛上可并不仅仅是只有他们一支摇滚乐队。
除了给他们留下不太好印象的顽童乐队外,比较出名的乐队还有,受爵士乐影响很大、注重歌曲整体旋律性的跳舞的雕塑(詹姆斯:雕塑还他妈的跳上舞了?);风格阴郁却又戏谑,非常喜欢自嘲,时常拿自己找乐子的小丑;以及整个乐队成员都是托尔金书迷,风格走西方魔幻风,又带点吟游诗人感觉,经常唱一些精灵、矮人,歌词时常不知所云,让人困惑不解的冒险团乐队等等。
后来有人专门调侃着总结了这个时期各家乐队的风格:“当你走进学校里,永远被女孩子们尖叫着簇拥包围,有能力泡走全学校漂亮妞的坏男孩们是[行星];被老师带走,进行公开表扬的道德模范是[跳舞的雕塑];抱着耽美文库,站在大门口,已经被开除的非主流是[顽童];自娱自乐玩cosplay的一群宅男是[冒险团];站楼顶上大喊我要自杀,但死活不会往下跳的疯子就是[小丑]。对了,还有一直在操场上集合,不穿上衣露肌肉,卖力做着广播体操(跳舞)却没人看,还时常被遗忘的傻瓜,哦,叫什么来着?想起来了,那是[海边男孩]。”
这还只是一个高度概括的形容。
事实上,音乐圈子能人辈出,竞争残酷性并不比好莱坞差。
那就像是一座庞大的亚马逊热带雨林。
你永远不会知道草丛里、树上、河水边会埋伏着什么危险而致命的野兽。
归根到底一句话,竞争时刻都在。
行星乐队如果不往前走,那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很快就会被别的乐队所取代。
所以,他们回到伦敦后,几乎没怎么休息,就马不停蹄地进入了录音室。
几周后,第三首单曲[Crazy Never Die]出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文中的乐队名都瞎编的,要是有撞名,大家忽略吧,我实在是懒得查了,取名字好烦,下次直接翻字典,看到哪个单词就用哪个好啦。
第56章 乐子无价
兰斯一开始写歌,完全是硬赶鸭子上架。
没办法啊!
好心的袋鼠提醒他们:“乐队如果不想被淘汰,还想走得长久,那就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原创。你们就算是把披头士的歌唱得再好,再像原唱,也不可能变成披头士。”
有道理!
于是,他回头就想把那个‘能给行星写点儿原创歌的词曲创作人’给挖出来,结果却无言地发现,所有的小伙伴们都在用无比期盼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行吧,行吧,那就我上吧!’
一半出于虚荣心,一半是责任感,他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走上了创作之路。
但一直那么写着写着,他自然而然地就开始像个创作者一样去思考了。
最常思考的东西大概是:“我到底想创作出个什么样子的歌?”
然而,可能因为是野路子出来的缘故……
他这个时期还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路,写歌风格极不稳定,经常是由着性子来,所以,常有一些天马行空的创意。
也因此,当这首歌被制作出来后,所有人的表情就都有点儿古怪。
埃布尔直接惊奇地脱口而出:“九分钟的时长,你没搞错吧?”
是的,这首新歌的全长足足有九分二十四秒。
在平均每首单曲只有二分钟左右的情况下,出现这么一首冗长的歌实在是太古怪了。
毕竟,听众的注意力根本不可能那么集中,一首歌通常如果两分钟还唱不完的话,大部分人就会开始觉得烦了,没耐心听下去。
但兰斯在创作方面很较真。
他立刻冷下脸,语气强硬地说:“要不然就不要它,要不然就这样。”
不过,总爱和人起冲突的詹姆斯每到这个时候,却反而会变得温和起来。
他不会直接和兰斯一样那么决绝,反而主动露出灿烂的笑容,特别热情地从中缓和氛围,顺便努力推销:“相信我们,没问题的!埃布尔,相信我啊!这绝对是超棒的歌,你听听,没问题的,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