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完本[bl同人]—— BY:向家小十

作者:向家小十  录入:04-19

可封面照中,人们第一眼看过去,每个人的视线都会完全不受控制地落在了女装主唱身上。
很多人穿衣服容易被衣服左右。
这就好比一个人穿了套萨维街的高订套装后,如果不表现得彬彬有礼、绅士风度一点儿似乎就对不起那身衣服一样。
可詹姆斯从来不会。
他在穿着大哥林德的牛仔裤和补丁衣服时,就是个满街乱跑的疯小子;等穿兰斯的衬衣和西装外套时,也不过把乱跑着疯玩的地方换成了舞台,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兰斯对此非常难以理解,同一件衬衣,在自己身上明明是典型的英伦风格。
但到了詹姆斯的身上,被他把袖子捋起几折,再解开过紧的领口扣子,并无意识地跑跑跳跳后,立刻凌乱地没形没状起来,却偏偏又有一种别样动人的野性美。
所以,詹姆斯穿什么衣服都是他自己。
摄影师费恩就是成功地抓住了他身上这种特质,才能将照片中女装的他拍得格外具有视觉冲击力。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
身体被包裹在艳丽裙装中的瘦削少年,正处在人生当中最雌雄莫辨的阶段,如果不是特别熟悉詹姆斯的人,大概还没办法一眼认出这是个男人。可忽略性别问题后,谁都能感受到照片中,那种扑面而来的生命力,尤其是被镜头拍到的绿色眼睛,一望可见的清澈见底,但看人的眼光却叛逆挑衅,像是一头在草原上奔跑的猎豹,体型纤细、行动敏捷、毛皮漂亮……野性难驯。
这就像是突然出现在人面前的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巨大挑战!
——你要不然选择被他征服,要不然选择去征服他!
毫无疑问,这张封面照片在外界引起了无数的风波。
很多人议论纷纷,或支持,或反对……
但不得不说,正如埃布尔提前预料到的那样,这些支持和反对,间接促使行星乐队的名气更大了。
哪怕是连不听摇滚乐的人,这时候也知道有这么一支特立独行,‘主唱穿女装’的乐队存在了。
对于一名音乐人来说,外界不关注自己的音乐,反而过分关注自己的形象,绝非是什么好事。
但詹姆斯这时候还没意识到这些。
或者说,他意识到了一点儿,但也不在乎:“我又不能改变那些已经发生过的操蛋事,在乎有他妈什么用?还不如朝前看!”
离开曼彻斯特时,他丢失的两个行李箱依然神奇的不知所踪。所以,一直在找兰斯借衣服穿,现在更好了,可以抛弃过往,直接去买裙子了……
詹姆斯总觉得这事发展过于戏剧化。
但鲍德温淡定地说:“摇滚人生不就是这样,裙装不叫事,舞台表演一部分而已。”
这么说也对。
舞台上穿什么奇装异服的人都有。
于是,詹姆斯开始苦中作乐地挖掘穿裙子的乐趣。
比如,穿着裙子大摇大摆地走进男厕所,豪放地撩起裙子去放水,把一众男人惊得目瞪口呆。
在这一点儿上,西奥和他完全是狼狈为奸。
每次詹姆斯去恶作剧,他都第一个报名要跟过去看热闹,然后,一路哈哈大笑着出来。
后来,兰斯实在受不了他俩这么傻逼的行为,认为拉低整个乐队的格调(詹姆斯:我们乐队他妈的有什么格调?),强烈要求他俩适可而止。
这两个低级趣味的小混蛋只能不情不愿地结束了这个好玩的恶作剧。
不过,詹姆斯很快就又找到了一个新乐子,一个虽然不能带西奥一起玩,却能和自家吉他手一起玩的新乐子。
两个刚刚才上过床的年轻人,荷尔蒙作祟,在这方面根本没办法太节制。
才几天的功夫,他们三两下就又折腾到了一起,而裙子确实从某方面来说,比裤子更方便一点儿。
当然了!
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
哪怕是寻欢作乐外加商业炒作,也绝对不能忘记音乐,音乐才是立身的根本。
所以说,兰斯是个天才。
他在和詹姆斯背着大家一天天地瞎折腾时,折腾着折腾着,就又折腾出了好几首歌。
有一首歌是用酒店床头的?9" [美娱]与吉米同行0 ">首页31 页, ┳直剩苯有丛谡材匪购蟊成系摹?br /> 至于为什么?
詹姆斯只能骂骂咧咧地说:“那个只会欺负人的操蛋玩意儿,见鬼的灵感来了挡不住?可去他妈的吧!”
坑爹的是,那只酒店的签字笔不知道是个什么墨水,想洗掉真不那么容易。
詹姆斯对此只能保持乐观:“好歹没他妈写在屁股上。”
当时,他们的夏日巡演也只剩下最后几场了……
而以目前的形势来看,詹姆斯势必要以这种裙装的形象出现在舞台上了。
整个巡演团队立刻运作起来,摄影师重新制作宣传海报,造型师和服装师也必须面临新的挑战。
这时期还不怎么得志,有些忧郁的盖里奇默默地扛着摄像机,悄悄地记录着这一切:人前光彩夺目的演出,人后兵荒马乱的场面,还有四名成员如同家人一般打打闹闹,却亲密无间的情谊。
这中间还出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那名追着詹姆斯,声称家里有八个孩子要养活(其实是他忘记给家里的狗狗绝育,不小心生了八个狗宝宝)的记者拍到的一点儿小八卦。
当时,有一群死忠歌迷总喜欢追着巡演团队到处跑,时常开车跟着乐队横跨好几座城市。
兰斯对这些人没什么感觉。
他既没有感动,也没有反感,单纯地认为:“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生活,和我没关系。”
但詹姆斯永远都没办法冷漠对待喜欢自己的人,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孩子。
可能是由于家庭中没有女性成员,加上年幼时对母亲的模糊憧憬,他总是对女性好奇又亲近,所以,偶尔还会主动和她们聊聊天。
问题就是出在他这个瞎扯聊天上了……
他跑去和小姑娘们讨论哪种裙子穿起来更好看,然后,还为难地抱怨着:“兰斯总嫌我没审美,说我买的衣服都巨他妈丑!可这怎么能怪我?操!我以前又不穿裙子,完全没经验啊!”
那群小姑娘恨不得把他捧上天,立刻鼓励他:“吉米,你别担心,你穿什么都好看的。”“对对,吉米,你穿什么裙子都漂亮。”“你根本不用听兰斯的话,你俩是不同的风格,不同的好看。”
所以说,遭受打击的时候,和歌迷聊天准没错了。
在她们眼中,喜欢的明星就没有不好看的时候……
家里有八个孩子的记者看到这一幕后,还调侃他一句:“很得意吗?”
詹姆斯很贱地回答:“当然啦,但你再羡慕也不会有这种机会的。”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
这个行为似乎给了歌迷们一个错误的暗示。
当他再次登上舞台、还没开口唱歌的时候,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裙子就被歌迷们想尽一切办法地全扔上了舞台,那场面简直像是在下一场裙子雨……
她们还在下面喊:“兰斯,兰斯,你别嫌弃吉米了,以后我们帮他买好看的小裙子……买好看的小裙子……小裙子!”
黑发的吉他手瞬间转头,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家主唱,仿佛在无声地质问:你他妈的又干什么了?
金发的主唱懵逼地看着这一幕:“呃,谢谢?”
第83章 褒贬不一
对于詹姆斯而言,在巨肌天使之前,女性才是多次拯救他于水火之中的真正天使。
想想吧!
你有一个亲哥,他总是一边抽烟,一边笨手笨脚地做饭,烟灰会掉在煎蛋上当点缀,洗完的卷心菜有一股肥皂水的清香,一时眼花能把刷锅用的钢丝球也给你塞到面包里当馅料……
在你还不满十岁,挑食就会被暴力镇压的阶段,只能可怜地瑟瑟发抖,呆坐在餐桌前,悲伤地想着‘啊!我今天要不然就是偷偷把饭全倒进垃圾桶,活活地饿死;要不然就是惨死在傻逼林德的黑暗料理之下‘时……
端着炸鱼薯条、鳗鱼冻和蘑菇面包上门拜访的邻家胖大婶是多么的圣洁和美丽啊!
“感谢上帝,我今天又可以活下来了。”年幼的詹姆斯每回都这么激动地想。
在生活艰难困苦时,也只有这群同情心泛滥的女人们愿意毫无理由地伸出援助之手了。
绝大部分女性经常会傻乎乎地对周围人好,很多男人会因为这种行为而自作多情。
但其实,她们多数时间对人好就是单纯地想那么做,用詹姆斯偶尔甜言蜜语的话来说就是:“上帝用果汁软糖给她们捏了一颗心脏,又软又甜。”
林德的态度和弟弟相反。
他超烦多管闲事的邻居,总觉得这些人和自己抢弟弟,为此,还经常和朋友嘀咕抱怨:“那些女人的脑子进水了吗?想发善心麻烦去孤儿院好吗?我弟弟他妈的根本不是什么需要投喂的流浪小动物!我天天准时准点儿的给他做饭,怎么可能会喂不饱他?那是我的弟弟,我一个人的弟弟。”
林德是个好大哥……
詹姆斯对此没有任何意见,但这并不妨碍他时不时跑到邻居家去装哭喊饿。
女人的善心和学校的营养配餐一度救了他的命。
如今也是一样……
女歌迷们觉得有义务照顾他,就跑过来帮他买裙子了。
还犹豫什么?
当然是高高兴兴地接受啊!
于是,詹姆斯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厚颜无耻地捡起了所有的裙子,嘱咐工作人员拿下去收好,千万别再弄丢了。然后,又去高高兴兴地告诉观众:“我很喜欢,下次穿给你们看!”
他得意忘形地站在舞台中央,开始逗歌迷们玩:“你们喜欢看我穿裙子吗?”
那天的演出,其实是他第一次穿裙子上舞台,为了不太刺激观众,所以,穿得是拍封面照时,已经被大众熟知的那条裙子。
本来还是有点儿尴尬的。
可被这么一闹,反而彻底放开了。
他眨了眨邪气的绿眼睛,坏笑着做出要撩裙摆的样子问:“真的好看吗?”
观众们在底下尖叫起来,他们还又笑又吹口哨地起哄:“好看!好看!你撩起来啊!撩起来啊!”
这场面太让人无语了。
兰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西奥和鲍德温的反应,直到在两个队友的眼中发现了相同的无奈表情,才确定不是自己有问题。
他无声地朝着场馆的天花板翻了一个白眼,当机立断地拨动琴弦,以此来提醒自家又玩high的主唱注意时间和场合。
这一段时间,他们的每场演出都会出现超时,很难说不是因为主唱太过肆意妄为而造成的。
和观众互动太多、太频繁;突然临时起意就想再多加一首歌;时不时还会跳下舞台,给保安们添麻烦……
从来没有那家乐队的主唱和詹姆斯这个捣蛋鬼一样总是事故频发!
性格其实偏向严谨,没有詹姆斯那么放飞的兰斯越想越心烦,拨出的旋律就隐隐带了点儿意思出来。
詹姆斯对他的吉他声太敏感,几乎是立刻意识到了什么地回过头,不好意思地做了个鬼脸,重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这时候,演出才正式开始。
可能是怕兰斯真的生气……
在唱开头的几首歌时,金发主场都在围着吉他手转来转去的。
太明显了!
几乎所有人,包括观众在内都能明显看出这家伙对吉他手的讨好态度了。
兰斯没办法继续板着脸了。
除非他想第二天又看到记者乱写什么的狗屎新闻。
于是,他回了一个微笑。
但他立刻就为这个微笑后悔了。
詹姆斯一个兴奋,得寸进尺地朝他扑过来,将他‘砰‘地一声扑倒在地!
本来好好的电吉他声音戛然而止。
没想到会把人给扑倒的主唱也傻眼了!
“你这个傻逼!”
猝不及防下没站稳的兰斯气得去拽他头发,结果又不小心把假发给扯了下来。
底下的观众爆发出了一阵大笑。
最恨突发事件的兰斯一脸的生无可恋。
詹姆斯却觉得挺好玩,一边从他手里抢过假发,歪歪斜斜地往头上戴,一边哈哈笑着继续把吉他手给压在舞台上。
兰斯气地伸腿试图踹他。
两个人在舞台上几乎滚成了一团。
鼓手鲍德温目不斜视地继续在那‘咚咚锵’,仿佛天崩地裂也不能影响他敲鼓。
西奥趁着他俩没起来,蹦到舞台中央去弹贝斯,狂甩着头发,过了一把主唱的瘾。
如果不是他们的音乐确实好听,而且每次表演都那么拼命卖力……
这种胡作非为大概早就被愤怒的观众打死了吧?而现在,所有人都在底下哈哈哈笑。
可能就是中间玩闹太多……
等把唱到一半的时候,表演果然又超时了。
但一来,这一次的演出时间是在下午没有宵禁;二来,只差半首歌,也没人舍得上去打断。
穿着艳丽裙子的金发主唱不再去满场乱跑了,反而乖乖地停驻舞台最中央。
他晃着裙摆,随意地摇着小铃鼓,看起来像个自由自在的吉普赛女郎,一边含笑注视着身边的黑发吉他手,一边在那蕴藏着汹涌律动激烈情感的电吉他旋律中,反复用低哑动人的嗓音去轻轻地吟唱‘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
剧院那古老的旋转灯光球投下道道光束照耀在两个人身上。
那场景华丽、暧昧又浪漫。
观众们鸦雀无声。
好多歌迷紧紧地握着双手,如同祈祷一样地痴望着瑰丽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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