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林德问,他立刻炫耀地把兰斯‘带着那只狗的狗毛就不会被那只狗咬’的知识点告诉了亲哥。
很难形容林德那一刻的表情。
在弟弟参加乐队、出门闯荡、并且赚了大钱后,他一度失落地想:“Our kid长大了,以后再也不需要我了。”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
哪怕参加乐队、出门闯荡、并且赚了大钱后,傻弟弟还是那个傻弟弟。
林德忍不住咆哮:“你脑子进水了吗?居然信这玩意儿!”
詹姆斯辩解了一句:“可真得管用,吉吉就没咬我。”
“狗又不是都咬人。”
“胡说,狗就是都咬人的。”
有着被狗追咬阴影的詹姆斯立刻反驳。
不善言辞的林德说不清楚,只能恼火地问:“你到底信你哥,还是信你那个傻逼队友?”
“呃……哥啊。”
詹姆斯尽量语气缓和地说:“我当然是信你的,但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啊!这个不是信不信的问题,是知道不知道的问题。不知道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你看,我以前也不知道这个方法,还是兰斯告诉我的。真的,兰斯知道的事情可多了!”
林德险些被傻弟弟气死。
去你妈的可多了!
带狗毛也叫知道的事情多吗?
这事闹得他心里不爽。
尤其是,前不久兰斯上门做客,半夜还拐走了自家弟弟。
林德憋了一肚子的火,对兰斯的好感值降到最低,心里只有一个想法:“王八蛋小白脸,天天拐我弟弟、骗我弟弟,真他妈想弄死他!”
可詹姆斯对兰斯很信任。
不管谁说那家伙什么,他都会下意识地给出反驳的话语。
林德非常憋屈。
而且,投鼠忌器。
毕竟,兰斯是詹姆斯的队友。
他一方面想‘毫不留情地揭穿那个小白脸虚伪丑恶的真面目’,一方面又顾忌‘队友间关系不好会不会影响傻弟弟的事业发展’。
总之,黑狗吉吉的突然出现,搞地让林德都快失眠了。因为父亲不靠谱,总把弟弟也当责任的长兄,又开始忧心弟弟会不会被人骗……
老约翰倒是没像林德这么想东想西,天天脑补。
这位一直都称不上负责任的父亲有着自己的一套做事逻辑。
当日渐长大的儿子们想要去做什么的时候,他通常只会问一句‘你想好了吗’?如果回答‘没想好’,他就会说‘那你再回去想想’;如果回答‘想好了’,他也不会乱发表任何意见,只会说:‘OK,需要我做什么?’
这种绝对自由的放养式教育,带来了两种极端结果。
大儿子整天把弟弟当儿子照顾,责任心强到不行;小儿子总有自己的想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喜欢被任何人所左右。
在这样的情况下,老约翰现在已经很少发表什么意见去干涉两个儿子的未来发展了。
所以,在看到詹姆斯又一次回家后,他仅仅是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张开双臂欢迎着小儿子,同时开玩笑地说:“儿子,我还以为你会趁着半夜偷偷爬窗户回来。“
詹姆斯立刻知道亲爹是对之前半夜离家的事有意见了。
但他故意装没听懂,亲亲热热地抱着老约翰喊:“我想你,我爱你,爸爸!”
好吧,好吧,小混蛋!
老约翰认命地拍了拍他的后背,不再翻旧账了。
“这次回家能待多久?”
“三天吧。”
“才三天?”
“还得去录歌……”
老约翰和林德都有点儿不高兴,但也没办法改变这种情况。
为了这三天难得的一家人团聚时间,林德和老约翰不约而同地暂停了手头的工作,专心陪着小儿子一起来度过这短暂的假期。
但假期第二天的时候,老约翰突然问了一句:“吉米,那个叫贝蒂娜的姑娘是你女朋友吗?”
“谁?”詹姆斯有点儿想不起来了。
“那个电视节目的女主持人,挺温柔的样子。”
“哦哦,不是,她很早以前就说过不喜欢我了。”
“可是,报纸上……“
“爸爸,报纸上都是乱说的。”
“那这些……也是乱说的了?”
老约翰突然从抽屉里掏出了一摞被整理得整整齐齐的剪报。
詹姆斯拿过来一看,惊奇地发现一张张全是自己的花边新闻,有他亲吻女歌迷的照片,有和女主持人站在一起说话的照片,还有几张是他和同行女歌手碰见聊天的照片……
不知道摄影师到底是个什么心理,每一张都拍得特别暧昧。
别说老约翰了,连詹姆斯自己看了都觉得:“卧槽,这天天换女友的花心小子他娘的是谁?”
“都不是吗?”
老约翰偷偷打量着他的神色,什么都没看出来后,不禁略有些失望地问。
“都不是。”
詹姆斯无语地回答:“爹啊,你收藏这些干什么?”
老约翰叹了一口气:“哎,这不是,赚点钱、泡个妞、成个家、做个爱、生个娃,你也到年纪了?”
詹姆斯眨了眨绿眼睛,立刻狡猾地祸水东引:“……我不急,还有林德呢。”
“林德,我可以天天催,但你只在家三天。”老约翰说。
这话说得有理!
但詹姆斯沉默了一会儿后,回答:“但爹啊,我暂时没这方面的想法。”
“没想法,你怎么会没想法呢?”
老约翰有点儿着急地说:“正常人都会有想法的!”
詹姆斯琢磨了一下,肃穆地说:“我现在心思全都在音乐上,每次创造一首歌的过程就相当于一次Make love,我一天到晚都在忙着创造歌曲,天天都在Make love的状态,所以就没精力找妞了。爸爸,我是一心要为音乐献身的。”
“放你娘的P!”
老约翰气乐了:“你以为你爹是傻逼吗?音乐家多了去了,莫扎特英年早逝,照样有儿子。”
詹姆斯激动地一拍大腿:“没错,所以他英年早逝了啊。”
老约翰的脸都气白了:“滚吧!”
但詹姆斯看得出,自家老父亲大概确实挺操心自己终身大事的。
他当晚忍不住在日记本中这么写:
[老约翰是个心很大的人,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被人欺负,在操场上和人打架,有些失控地用石头把一个小子打得头破血流。老师跑过来拉开了我,然后,一路都在吓唬我:“警察马上就会把你给抓走的,吉米!”;“你可能要蹲监狱了,吉米!”;“你爸爸以后再也不会要你这个坏孩子了,吉米。”]
[啊!老师,求你了,不要报警。我让他原样打回来行不行?随便打,保证不躲!]
[我真得快吓尿了。]
[那时候,我才七八岁吧?在办公室哭得筋疲力尽。]
[老约翰终于来了。]
[那个老师就把这件事添油加醋地告诉了他。]
[但他转过头,一句训斥的话都没有,只笑着摸摸我的头,问了一句:“吉米,打赢了吗?”]
[嘿嘿嘿!]
[看见没,这特么是我老爸!]
[他对我和林德有一种愧疚心理,可能因为一直忙于赚钱养家糊口而忽略了我们。所以,从来不会对我们提太多的要求,只希望我们能过得平安、快乐。]
[其实,这份愧疚大可不必,假如他不去努力赚钱养家的话,林德连做黑暗料理都没钱买食材,搞不好直接会给我煮菜刀吃?相信我,林德那混蛋做得出这么有创意的事!所以,不管怎么说,我爱你,爸爸,是你让我免于喝什么煮菜刀汤。]
[成绩、学业、工作、生活习惯……你一直心很大,从来不会向我提任何要求。]
[如今,你终于向我提要求了。]
[我应该答应你的。]
[但我没办法答应。]
[因为,我没办法对自己的心说谎。]
[我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更不知道以后的自己会不会改变。可现在,我只知道,每当我看见兰斯的时候,心里就会像是高脚杯被斟满了红酒一样被填得满满;又像是倒在玻璃杯中的金黄色啤酒,从下向上地升起了无数快乐的白色气泡泡。他笑起来那么好看,还会弹吉他……]
——我为什么喜欢兰斯呢?
——很简单很简单,他笑起来那么好看,还会弹吉他。
[所以,嘿嘿,老爸,去催催林德吧!让他赚点钱、泡个妞、成个家、做个爱、生个娃,让他努努力,连着我的那份一起,全都来个双份,怎么样?哦,对了,妞泡一个就行。]
第114章 古怪诅咒
虽然假期仅仅是三天,但詹姆斯却感觉漫长得足足快有三年。
当然,他并非不想和亲哥和亲爹们在一起。
只是,老约翰对他终身大事的关注有点儿让人为难;而林德……
詹姆斯时常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已经凭借某种野兽般的直觉,察觉到了些什么?
因为林德对兰斯的敌意,尽管没有直接地表述出来,可几乎浓烈地快要溢于言表了。按照道理来讲,两个人之间无冤无仇的,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吧?
比如,他经常委婉地旁敲侧击:“你们乐队有人会欺负你吗?比如,那个弹吉他的?”
詹姆斯肯定要回答:“怎么可能啊?我们乐队很团结的。”
林德点点头,但完全不信。
他会继续说:“哦,但有时候知人知面不知心,也得防备一下,比如,那个弹吉他的。”
“哥啊。”
詹姆斯哭笑不得地问:“这和弹吉他有什么关系?”
林德毫不犹豫地回答:“弹吉他的看着都不像是好人。”
但实际上,他根本不关注乐队,截止到目前,也仅仅只认识一个吉他手——那就是兰斯。
可一边是亲哥哥,一边是喜欢的人,外加志同道合的好队友。
吉米能怎么办呢?
吉米只能开始装傻。
说起装傻……
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就是他的拿手好戏了。
早年由于老约翰常年不在家,林德对他的保护欲高涨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这位责任心超强的长兄喜欢每天勤奋不懈地在厨房奋斗,坚持准时、准点儿地为亲弟弟做出一份份丰盛的黑暗料理;同时,他非常讨厌左邻右舍来投喂自家弟弟的,每次都会给人摆脸色,还会孩子气地警告所有人:“把你们邪恶的手统统拿开,离我弟弟远一点儿。”
但这些左邻右舍,其实全是詹姆斯主动引来的,为了逃避林德的黑暗料理。
而一个可怜的、没有妈妈、吃不饱饭的男孩,那些上了年纪的大婶奶奶们每每看见,都会心软的不得了。
林德不知道,就是讨厌她们,还觉得她们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和自己抢弟弟。
左邻右舍们倒是不怎么讨厌林德,只是单纯地认为,这孩子脾气太执拗了,照顾不好弟弟,还不让别人帮忙。
但出于根植在基因中的求生本能,詹姆斯那时候总能在双方之间游走自如。
哪怕是一旦真的爆发正面冲突!
他始终年幼、天真、无辜、单纯,以及……什么都不知道。
如今,也是一样。
当林德又一次在他耳边嘀嘀咕咕地试图灌输‘兰斯看着就不像好人,必须防备’的观念时……
詹姆斯又装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开始一连串的附和:“哦哦,你说得对。好好,没问题。哦哦,好的,可以。”
林德念叨一阵子就满意了。
他心想:“兰斯是个什么玩意儿啊,还想和我抢弟弟!看,吉米还是我听话的弟弟。”
但当他不再数落吉他手的种种不好,换了一种说法,调侃地随口问一句:“假如吉他手那么厉害的话,他们为什么不出去单干?”
还在走神的詹姆斯:“哦哦,好的,可以。”
林德瞬间沉默。
哪怕是疼爱弟弟的兄长,一生之中也总会有那么一两次,非常想捶死整天敷衍自己的傻逼弟弟。
三天的假期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不管和家人多么依依不舍,詹姆斯还是抱着“自以为”唯一的一条不会咬他的小黑狗吉吉,坐上了埃布尔派来接他的汽车。
这辆车把他送到一个偏僻的咖啡馆,让他在这里等着和队友们汇合。
咖啡馆里没什么人。
詹姆斯抱着吉吉走进去,刚好一眼看到鲍德温已经坐在了里头。
这位鼓手应该是第一个到的。
他正在坐在角落里,低着头沉默地吃着一块司康饼。
詹姆斯先放下狗,跑去买了一杯咖啡,才走过来问了一句:“嗨,老鲍,假期过得怎么样?”
鲍德温抬起头,苦着脸却相当坦率地回答:“不怎么样,老婆和我闹离婚了。”
詹姆斯直接把刚喝一口的咖啡全给喷了出来:“你他妈说什么?”
在他脚边的小黑狗吉吉被吓了一跳,猛地昂头汪汪了两声。
“你们这么激动干什么?”
鲍德温很莫名其妙地望着他:“我老婆和我闹离婚,关你和狗什么事?”
“我操,问题是……你他妈什么时候结婚的?”詹姆斯简直懵逼。
“我们的上一个假期,出发去美国前的那几天。”鲍德温用一种特别淡定的语气回答。
“操啊!你他妈的办婚礼居然都不请我们?而且,回来之后也只字不提?”
“……没办婚礼,我当时喝醉了,莫名其妙地就领了证。虽然我一直喜欢她,她说也一直说喜欢我的,但我也不知道这事怎么提,我自己还晕头转向呢!还没等搞明白,咱们就又去美国了……”
结婚也特么能这么莫名其妙?
詹姆斯沉默了几秒后,给自家鼓手竖起了大拇指:“牛逼!”
对于身处摇滚乐队,却始终在本本分分做人的鼓手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