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完照发完P好的图了,二人就各自回去。
宋风时回到酒店房间,掏出手机一看,发现刚刚的自拍多了一些点赞和回复。
出乎他的意料,刘易斯居然在他那条“仿佛我也沾染了塞纳河的色彩”的PO下留言了:“我更觉得是塞纳河沾染了你的色彩。”
宋风时怔了怔,竟不知如何回复。
当他拇指下滑,便也惊觉金兰殊也留言了,而且这个留言也不好回复。
金兰殊:滤镜太重,P得有点多。
宋风时觉得自己真的很爱金兰殊,这都没有忍心删金兰殊好友。
作者有话说:是谁说金兰殊要是哑巴,他们就一早HE了?你们忘了金兰殊还能打字吗~【狗头
第二十五章
发布会的一切都已经完成了,宝梵琉的这场大秀也获得如潮的好评。
金兰殊见过了老板,也得到了赞赏。
那么说,他们也该回国了。
这次欧文已经吸取经验教训,将订好的机票行程跟金兰殊汇报:“说起来,我们高管的航班和基层员工的航班不是同一班的……”
听到这句话,金兰殊就立即皱起了眉,正想说欧文怎么还是这么不懂事,却见欧文继续缓缓说道:“但是呢,我在想嘛,之前小宋不是扭伤了吗?不如让他来我们的航班,您看怎么样?”
“嗯,你不说我还忘了呢。”金兰殊便点头,“还是你想得周全。”
“不,不敢当。”欧文又笑笑,“说起来,我和航空公司联系了,还有一个免费升头等舱的名额,不然就给小宋了吧?他是‘伤员’嘛,就该多照顾照顾。”
“嗯,”金兰殊满意地点头,“你自己看着办吧。这种小事,不用问我的。”
这慈眉善目的,都不知是谁前些天因为与宋风时分两个航班走而大发雷霆。
欧文笑着点头,便下去干活了。
行政那边也跟宋风时联络了,说了给他升头等舱这事儿,又说:“你看啊,老板多贴心,知道你是伤员,还特别优待呢。”
宋风时也是只得笑着点头:“是啊、是啊,真是个好老板。”
宋风时准备收拾行李的时候,又想自己既然要离开了,是否应该也跟刘易斯说一声。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礼貌。
他想起当初,自己因为刘易斯送了条丝巾就那样落荒而逃,真是很上不得台面了。
也让彼此都不好看,显得像刘易斯要胁迫他了,逼得他漏夜出逃一般。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
宋风时当时也是脸嫩、人也比较新鲜,不太懂怎么处理。主要是当时的店长的态度也很暧昧,让还是学生的宋风时比较不知所措。
如果是现在的宋风时,应该有更好的应对。
而现在的宋风时也希望自己能做一个给店员更多安全感的上司。
他出门去给店员们买手信,在闲逛的时候,便随手给刘易斯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自己要离开法国了。过会儿,刘易斯就回复了他。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两句,宋风时说自己正头痛不知该选什么伴手礼。刘易斯发了一条:“我知道一家手工烘焙店的马卡龙很好,适合送女孩子。”
宋风时一听,心想,刘易斯推荐的手工烘焙店?我消费得起么?
没想到,过了几秒,刘易斯又补充了一句:“也不贵。”
宋风时忍不住乐了,答:“谢谢你体恤我这样的平民!”
原本,宋风时还觉得要掂量掂量刘易斯这种有钱少爷说的“不贵”,是不是大众意义上的“不贵”。可宋风时想起当时刘易斯给他推荐的紫竹筷子,便也觉得刘易斯是个相当体贴且有分寸的人,恐怕也不会叫他为难的。
刘易斯带宋风时去了一家手工烘焙店。
没想到,这就是宋风时本来想去给金兰殊做蛋糕的那一家。
当然,宋风时没有说什么,只是想道:“原来刘易斯这样的人也会来这种网红小甜品店吗?”
事实上,刘易斯根本不知道这家店。
他只是看到宋风时说在头痛送礼的问题,便咨询了女秘书。女秘书给了这个答案罢了。
宋风时想着是给下属送的伴手礼,便也没打算做手工的了,选了几盒现成的马卡龙就提走了。
“其实这家还不错。”宋风时说,“我一直都觉得马卡龙太甜腻了,但这家的倒是还好。”
“大概你以前吃的马卡龙都不是巴黎的。”刘易斯像是在捍卫法式甜点的尊严一样,“马卡龙怎么会不好呢?”
宋风时对马卡龙确实提不起什么兴趣,但也顺着刘易斯的话,说道:“是的,不是说‘做得好的马卡龙,就像是少女的酥胸’嘛?”
“哦?我可没听过这个比喻。”刘易斯有些惊讶,“听起来也不是什么高明的比喻。马卡龙可比这个高尚的多了。”
宋风时点点头,微笑:“是呀。可能是什么营销商家想出来的广告词吧。还是能吸引一些人的。”
“那恐怕吸引不了我。”刘易斯笑道,“我对少女或者酥胸都没有兴趣。”
宋风时没有接这个话,笑笑摇摇头:“那希望我店里的员工会喜欢就好。”
刘易斯沉默了半晌,说:“你还在店里做么?”
“嗯。”宋风时揣测了一下刘易斯这句话的意思:他是觉得我没出息么?
岂止是刘易斯呢,宋风时自己都觉得自己没出息。
这么想着,宋风时的神色也变得有些颓丧了。
刘易斯只道:“我觉得你是非常优秀的人,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到我们这儿来。我觉得上苑春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宋风时怔了怔。
说到底,宋风时还是想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以致用,更希望职业发展能上一个台阶。
但他觉得此刻接受刘易斯这没头没脑的“offer”,反而是有失体面的事情。
宋风时摇摇头,笑道:“哎呀,我这个一线员工肯定是在你们这些大总裁眼里很不起眼吧!但我还是挺喜欢自己的工作的。”
“我当然知道一线很好,我本人也尊敬每一个门店的工作者。”刘易斯回答,“那可是很好的职业,只是每天站着8个小时不好受吧?”
宋风时没想到刘易斯是从这个角度来说的,也愣住了。
刘易斯又笑了笑,说:“不怕累着?”
宋风时惊讶于这样细意的发问,却又开玩笑去婉拒:“难道你们上苑春的导购不站8个小时?你怎么不关心关心自己的员工。”
刘易斯歪着头,笑了笑,说:“是啊,为什么呢?”
宋风时不言语了。
“也许我偏心了吧。”刘易斯这么说。
宋风时眼看着气氛走向一个暧昧的地方,便抬手看了看腕表,说:“我也差不都该回去了。”
刘易斯的脸上露出懊恼的表情:“哦,是我又冒犯了,是不是?”
宋风时有些惊讶地看着刘易斯。
刘易斯说:“就跟当初一样,给你送了一条丝巾、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下班,你就兔子一样跑了。所以,一定是我说错话了。但我想让你知道,我并没有轻薄的意思。”
宋风时无奈一笑:“是我自己不适合接受这样珍贵的好意。”
刘易斯笑道:“先别急着下定论比较好。”
宋风时又变得窘迫起来。
刘易斯却很轻松地一笑:“你刚刚不是说差不多该回去了吗?需要我送你吗?”
宋风时如蒙大赦,答:“谢谢,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那你慢走。”刘易斯笑道,“我过两天也回国了,希望能再见到吧。”
宋风时礼貌地笑笑:“嗯,再见。”
也许会再见吧。
宋风时将礼物带回了国内,店员们都挺高兴的。
而宋风时又开始了日常的工作,巴黎那时候的悠闲好像离得很远了。
他落回了实地,每天勤勤恳恳的上班。
与之前不同的是,隔三差五的,金兰殊会找他吃饭,吃完饭就回酒店。
有时候甚至连饭都不吃,金兰殊直接让宋风时来酒店。
现在,宋风时都有金兰殊酒店房间的门卡了。
这天就是这样,金兰殊给宋风时发信息:“今晚11点?”
宋风时想:吗的,连“有空吗”都不问?
可宋风时还是挺没骨气的回复:“行。”
毕竟,每次宋风时都挺爽的。虽然金兰殊平日高傲得很,但床上的“服务”还是相当周到,以至于宋风时都要“受宠若惊”。
最、最、最要命的,在枕席的厮磨间,宋风时甚至能得到“被爱”的错觉。
这当然是错觉吧。
可是那温存的时刻真的让宋风时满足而沉醉,像上了瘾一样无可抑制。
屏幕一闪,又是金兰殊发来的信息:“洗干净等我。”
宋风时挺无奈的,但还真的到金兰殊的房间里洗干净了。
他忍不住发了条:“怎么约那么晚?”
金兰殊过了30分钟才回复一个字:“忙。”
都不知道是敷衍呢,还是真忙。
宋风时百无聊赖地倚在床头,又发了一条:“那你忙成这样还要干啊?”
金兰殊这次回复得比较快:“对。”
“那你平常难得闲下来都干啥呀?”
“你。”
宋风时一脸嫌弃:这是老掉牙的荤话吗?
金兰殊并没有觉得自己在说什么骚话,像他那么有身份的人怎么可能说骚话呢。
说的都是实话。大实话。
金兰殊最近非常忙碌,空出来的时候都用在宋风时身上了。
各种意义的“身上”。
第二十六章
翌日,宋风时起得比金兰殊还早些,穿衣洗漱的。
金兰殊被他的动静闹起来了,便说:“起那么早?”
“我车子坏了,要坐公交上班。”宋风时扭过头看金兰殊,“你这儿离门店那么远,我得早点出门。”
金兰殊说:“别折腾了,待会儿我捎你过去。”
宋风时却笑了:“您才别折腾了!都不顺路!”
“怎么就不顺路了?”金兰殊说,“不就一个南一个北吗?”
宋风时觉得金兰殊真的是睡迷糊了,没好气地说:“这还不叫‘不顺路’?”
“我说顺就顺。”金兰殊语气一如既往的任性。
宋风时想了一下,觉得金兰殊上班又不怕迟到,果然是无所畏惧。
于是,二人还一起去酒店餐厅吃了个早餐,才慢吞吞的出门。金兰殊将宋风时送到了购物广场,宋风时自行下车,步行到宝梵琉门店,时间还有余裕。
金兰殊在车上看了一下时间,心想果然要晚了。
但是和宋风时说的一样,金兰殊晚了也没关系的,毕竟他是老板。
苦的是说好了要等金兰殊回来签文件的欧文。
欧文也不敢催他的老板,只得打电话去小心问道:“您记得那份文件吗?今天早上要签的那一份呢?”
“知道。”金兰殊说,“在路上了。”
“嗯,好的,老板,小心驾驶。”欧文只得挂了电话,一直等、一直等。
终于,他等到了高挑俊朗的老板穿着合体西装像个模特一样的跨步进了办公室。
欧文连忙站起来迎上去,但是也不敢显出等了许久的焦躁,只笑着问道:“今天早上路上很堵吧?”
“没有啊。”金兰殊说,“很通畅。”
——那你他妈还迟到呢!煞笔老板!
欧文微笑:“哦,那就好。”
金兰殊签了字,又吩咐说:“之前的营销都是外包的是吧?我们要抓紧建立自己的营销推广部门。”
“是的。”欧文点头,“是要独立建立一个营销部门吗?设立独立的总监吗?”
“先不忙。”金兰殊说,“先在品牌部下设一个广告策划小组,让他们做一做这个季度的推广,看看成效。”
“嗯,好的。”欧文点头,“我明白了。”
金兰殊想起了以前和宋风时一起在学校读书、做模拟项目的日子,他记得宋风时似乎对这一块很有兴趣。
宋风时确实对这方面很感兴趣,之前他就尝试过去这个部门工作,只是做策划的起薪太低。他当时的条件不允许,才来了门店做导购的。
所以,当刘易斯对宋风时抛出了橄榄枝的时候,宋风时尽管出于各种理智的、情感的原因没有接住,但心里还是有动了一下下的。
现在,公司里宣布要成立这个部门,还开启内部招聘的渠道,宋风时自然不想错过,便也递交了申请表格。
“希望能成功吧!”宋风时这么想道。
事实上,对这个新部门感兴趣的人还真不少。
经历过筛选之后,只有少数人获得了最终面试的资格,其中就包括了宋风时。
面试他的是品牌总监、HR总监以及新上任的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其实还没有正式任命,HR总监也是过来凑数的,真正拍板做决定的是品牌总监。
而品牌总监也理所当然地主导了这一场面试。
“我看你在门店的业绩不错啊,而且都做好几年了,怎么突然想到来做这个呢?”品牌总监问道。
宋风时便回答:“其实我一直都对这个相关的很感兴趣,并且有志于此,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加入了宝梵琉。在读书的时候也很感兴趣,我还有一些在大学时期做过的项目……”
“那么久之前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品牌总监保持不冷不热的笑容,“而且学生过家家的东西和实际的其实很不同。事实上,你并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对吗?”
宋风时感到一点压力,但仍保持微笑,说道:“是的,但是我在门店里的工作中也学到了很多知识,包括顾客的心理、消费者的行为、还有对品牌的理解等等,相信也能在营销方面发挥很好的作用。嗯,我是怎么想的。如果能给我这么一个机会的话,我一定能够发挥自己的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