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医刀在手完本[古耽]—— BY:遥的海王琴

作者:遥的海王琴  录入:05-12
1 页, 《医刀在手(种田)》作者:遥的海王琴
文案:
陆公子死之前是个操手术刀的,没想到没累死在手术台上,却死在手术室门口,医闹。
接着死后穿越了,也是个医药世家,做大夫的危险他是深切体会到了,闹心。
然而更闹心的是,现在他依旧操着刀,可不是柳叶刀,而是屠刀,因为他现在是杀猪的。爷爷是御医,天子一怒之下,咳咳,大家都懂的吧。
杀猪就杀猪,三个姐姐已经出嫁,生活无压力。
可是出嫁的姐姐没想到都过得不好,各个指望他顶起门户,作为小舅子他压力好大。
成熟稳重国舅攻X爱岗敬业大夫受
PS:本文比较慢热,还有点啰嗦,除了外科手术的能力以外几乎没有其他金手指哦。
长度嘛……有点长。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穿越时空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瑾 ┃ 配角:宋衡 ┃ 其它:
作品简评:
陆公子死之前是个操手术刀的,没想到死后穿越了,也是个医药世家。现在他依旧操着刀,但不是柳叶刀,而是屠刀,因为他现在是杀猪的。杀猪就杀猪吧,三个姐姐已经出嫁,生活无压力。可是出嫁的姐姐突然有一天都回来了,各个过得都不好,作为小舅子他不得不奋起了……
本文剧情曲折起伏有之,人性多样有之,世故人情有之,却又不狗血脱线,总体逻辑自洽,世界观在线,结合现实医患关系的矛盾,十分具有代入感。
第1章 杀猪不归路
“陆小哥,二两猪肉,要肥瘦相间的,肥的少,瘦的多,但肥的不能太少,瘦的不能太多,就跟以前一样好了。”一个杏眼俏皮的少女挎着篮子站在一个猪肉摊前,声音脆生生的。
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猪肉摊后穿着短布襟的少年,眼里带笑,眼中嘛……
“哎哟,我说兰花,你就直接说跟以前一样二两猪肉不就好了,讲那么多做啥?”旁边卖豆腐的张三撇着嘴调笑道。
兰花直接翻了个白眼给他。
“嗨,那不是为了跟陆小哥多说两句,姑娘家心思,大娘懂。”另一边卖菜的大婶笑呵呵地说,这直白的让兰花的脸颊微微变红,但她的眼睛还是大胆地看向操起屠刀的少年。
不过陆小哥却没有抬眼看她,只是拿起刀,那刀特别的薄,跟其他屠夫手里完全不一样,似乎锋利的很,只见少年在肉摊上看似随意地划了两下,就拎起一条红里带白,条顺漂亮的五花肉到了兰花面前。
“哦,怪不得,自打小陆改到这儿卖猪肉,你也天天往这儿跑,我还道小陆这里的肉跟梁大那边的不一样,原来是那什么醉……醉了不是因为酒,是这么说的吧?”张三挠了挠后脑勺。
兰花闻言立刻啐了他一下,鄙夷道:“那叫醉翁之意不在酒,你懂什么!”
“我懂,我当然懂。哈哈哈——原来你也知道呀!”张三大笑了起来,连同周围摆摊的大叔大婶也忍俊不禁,戏谑的眼神看着兰花和陆小哥。
兰花愣了愣,顿时明白过来,微红的脸蛋迅速变得通红,眼神却不敢再看陆小哥了,而是落在猪肉摊上,那拎着五花肉的一只手。
那手真好看,骨节分明,细长的,总觉得不该拿刀应该像自家爹一样拿笔才是。
见兰花迟迟不接,陆瑾忍住抽嘴角的冲动,将肉往兰花跟前递了递,提醒道:“你的肉。”
“啊?哦……哎!”兰花回了神,看见陆瑾那一副无语的模样,顿时为自己的发傻羞地无地自容,跺了跺脚接过五花肉放进篮子里,捂着脸跑了。
小姑娘家的跑得还很快,转眼就没影了。
等等,这姑娘还没给钱!
陆瑾抬起了尔康手,那嘴角终于抽了起来,心道那么害羞干什么,学学后现代女性那子弹不穿的脸皮才行啊喂。
没错,陆瑾是个穿越者。
看他切肉的手法就知道他是靠刀吃饭的。
的确,靠的是手术刀。
想当初他陆瑾可是外科手术室的一霸,常年操着各种手术器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天蹲在手术室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六小时在术中,靠的是什么?
是对救死扶伤的热血,是坚持就是胜利的毅力,每年执着地过着双十一!简单点说,以爱发光,他喜欢自己的职业和使命,感觉特别伟大,白衣天使嘛。
不过后来他死了,不是累死,饿死,猝死,抑郁死……而是在手术室门口被一锥子砸死的。
十二小时紧张的手术依旧没能从死神的怀抱将病人抢救回来,所以他该死。
呵呵,天使就是个屁。
死了也就一了百了,不过没想到上天给了他一次机会,穿越啦。
身体已经被火化,自然就是魂穿,醒来后他花了点时间弄清楚了周围环境,美滋滋地发现还是个官宦子弟,家有恒产,吃饱穿暖,真是可喜可贺。
幼童模样,也不用拿什么失忆装傻充愣,非常和谐地融入了这个家庭。
不过唯一让他郁闷的是,他祖父是个御医,太医院院正,他爹正在他爷爷手底下讨生活,听说马上就要子承父业。就正常成长轨迹,作为陆家三代单传,陆瑾依旧逃不开救死扶伤的命运。
于是陆瑾过着内心有些小抗拒,却照旧被逼着读医术,认草药,背不全挨手心的纠结日子。
不过没过几年,他就再也不用纠结了,论天底下的大夫哪里危险最高,毫无疑问就是御医呀!
六年前他不过十二岁,某一天,父亲大人被天子直接打入了大牢,颤颤巍巍已经退休的祖父四处奔波却换来了他的一副骸骨,以及一纸罪书。
接着革职抄家,烧书焚药,陆家上下被驱逐出京,一辈子不得行医问药……还得谢主隆恩,网开一面。
陆瑾再也不用当大夫了,可内心却悲愤地恨不得拿起手术刀冲进皇宫扎死那昏庸无道的小人!
果然,身份最贵的病人什么的最不讲道理!
他人小力微,不过十二的年纪能干什么,只能搀扶着爷爷带着两个姐姐回乡里。
陆瑾上头有三个姐姐,母亲又走得早,所以他是陆家唯一的香火。
大姐年长陆瑾七岁,早在陆家还在宫内行走的时候就嫁了出去。
夫家是个王爷,凭着身份只能做个侧妃,所以陆家获罪的时候也没能力挽救一把,甚至那段时间出不了王府回不了娘家,不过在他们被遣返乡里的时候却托人送了银子。
靠着这包银子,他们才没那么艰难地回到了乡里,一介女流之辈,他爷爷说能做到这个地步已是不容易。娘家已经不是助力,而是拖累,将来在王宅大院也只能靠她自己了。
二姐年长陆瑾四岁,比较倒霉,陆家出事的时候正是她说亲之时,正准备换庚帖呢,结果提亲的几家立刻没了影子,将帖子都借口要了回去,唯恐避之不及。
女孩子的花期耽搁不起,到了乡下一时间能有什么好人家?
他爷爷便恬着老脸写信给在宁州的老友,那老友在宁州是开医馆做着药材生意的,家业挺大,两家虽不常见,不过书信多有来往,还玩笑称将来做个亲家,不知道现在陆家遭难还愿不愿意。
忐忑地等回信时候,他们已经在回乡下的半路上了,不过终归结局是好的,老友家的二房次子还未婚配,年龄较二姐大一岁,问二姐可愿?
还有一个三姐,比陆瑾就大两岁,没落的家世,空有大夫的手艺却无法行医,爷爷已经古稀,还中风,小弟又未成年,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县里主簿看中了她,虽然陆家被问了罪,可好歹也是官宦家的小姐出身,知书达理,一般小县城里哪里找得到这样的女子。是以在三姐及笄之后,便替他的儿子来提亲。
陆瑾本是不同意的,他见过主簿儿子,虽然是县里为数不多的秀才老爷,外头赞叹一声年轻俊杰,可是鼻孔长在头顶上,直觉并不可靠。
可惜三姐主意正,要知道陆家已经没什么可依靠的了,虽然不过是个秀才,可好歹有个功名,且公爹在衙门里头,她家小弟还未成年,顶不起门户。作为姐姐的,能找到这样的婆家,还能照顾着小弟已属不容易。
三姐出嫁的那年,爷爷故去,陆瑾又成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
不能行医,不能问药,陆瑾实在不知道能干什么,总不能老是靠姐姐接济。
是以面对着家中四壁,在思考了一整个晚上之后,十四岁的陆瑾还是决定拿起屠刀,向着杀猪那条不归路走去。

第2章 夜归遇三姐
陆瑾做屠夫不是没有理由的。
他曾经是外科医生,玩的就是手术刀,那刀常年放在他的口袋里,切菜切肉,去壳剔骨,吃牛排,乃至泡个方便面,拆个快递都能先划个口子,特别方便,也特别顺手,可以说这刀已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要不是后来医闹的那一锤子,这个习惯能一直保留到退休。
穿过来后,这缩小的身体,不一样的生活,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最终还是求了他爹为他打造了一套手术器具。
当然以这个时代的科技水平,工匠的能力和材质要想达到现代的要求这是天方夜谭,精度和锋利程度也有欠缺,有些规格只能作罢,而且都是手工,并不能量产,拆卸和装配配件也是不能的。
他是尽力将外科手术要用的器具图都画了出来,终究勉强地凑成一套,想想凑合着用吧。
这么小的孩子打造这些器具本就不合理,家里可都是大夫,粗略一看便知道陆瑾这是要做疡医呀!
疡医是最低贱的医术,正统大夫谁会去做?不过陆瑾作为家中独子,他撒泼打滚就想要,还拿着华神医所著医书中的断肠缝合术质问自家老爹和爷爷,最终作为神医是不会错的,陆瑾也就赢了。
一个爹,一个爷爷吃不消了,只能暗搓搓地替陆瑾找工匠去打,当然说好了,自家研习是可以,切不可以到外头胡来,要知道华神医的的断肠缝合术究竟真假还有待可证,毕竟这年头没人这么做。
陆瑾只要工具到手,别的也不在乎,他才多大,谁会找他看病。
常年单身狗的陆瑾要这些其实无非要个安全感,手术刀陪伴了他太久,没有在口袋里放着,不习惯。
而且前世那一锤子给他的痛太深了,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再动刀。
当然也正是他这个习惯,这副手术刀依旧在他的身上。
不过他这个默默的想法终究在现实中被打败,要知道除了医术,他真的什么也不会!
十年的少爷身体,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能干什么?虽说回乡里,但那么多年过去了,从爷爷十来岁做学徒开始出来,混到太医院院正,现在头发花白,乡里哪来的安身之地,连个老宅都找不到。
最终他们还是选择在镇上租屋子住,自然靠的还是大姐的那包银子。
银子会越用也少,替二姐置办份嫁妆花了一半,在这镇上租房子安身,给三姐准备嫁妆又花了不少,最终爷爷故去做白事后就一贫如洗了。
想想这个时代,阶级如此严苛,像他这种罪人之后,虽然侥幸没有下狱或流放,但在罪名没有洗脱之前是别想再进一步,读书不能考试,习武不能晋升,唯有安分守己,老实过日子这一条路,别被上位者记起来。
是以找份工作便迫在眉睫,总得先养活自己吧。
反正迥然一身,做什么都行。
他会的也就拿这把刀,既然在人身上不行,那给畜生下手总不会有罪吧?
潜意识里,陆瑾还是不希望将前世的这份手艺丢下。
不过还别说,做手术医生谁手里没解剖过尸体,杀过几只实验动物,鸡鸭猪是最没有压力的。
而且为了追求完美细致,各个器官组织,分离起来更是讲究分毫不差。
是以别看陆瑾年纪小,这杀猪杀得也颇为美感,内脏,皮肉,胫骨解地是干干净净,一目了然,根本就没什么浪费的,连二次加工都省略了。
庖丁解牛盖是如此。
年节将至,忙碌了一年的劳动人民终于可以在这个时候喘口气,省吃俭用下也愿意小小地奢侈一把,是以杀猪宰羊这个时候是最多的。
陆瑾年纪不大,可已经是乡镇上有名的屠夫,来请他掌刀的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预约了。
无他,就是浪费少,解得干净。
又按照惯例,除了给陆瑾杀猪的工钱,主人家还得送一两条肉做添头,陆小哥光棍一条,拿的就比别人少,就冲这点来邀请他的就比别的屠夫多。
再者杀猪本是血腥的场景,可看陆瑾杀猪不知怎的就有一种美感,少年本就是清秀,拿起的刀子也小,可就是利利索索地下刀不带犹豫的,猪身上没有多余的口子,痛苦挣扎都少。
陆瑾每一次杀猪,里里外外围了好多人,里面还时不时地传出叫好声,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卖艺杂耍呢。
这两天陆瑾早出晚归,天天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手上沾满血腥,不过收获也颇丰,家里搁置的肉已经不少了。
幸好天气冷,在这没有冰箱的时代,也不太容易坏。
今天杀完也就消停了,是以陆瑾回来的比平时晚一些,已经披星戴月。
不过他看到自家门口站着一个人影,手臂上挽着个包袱,因为天气冷,时不时地呵着气,看身形……
“三姐?”
门口的身影一顿,回过了头。
“阿瑾。”柔和的声音传来,果然是陆瑾的三姐陆瑶,五年前嫁给了同镇的梁秀才。
陆瑾慢悠悠的步子立刻加快,赶紧开了门,一边念叨:“都说了手里拿把钥匙,我要是不在,三姐你自己进屋就是了,天气这么冷,冻着了怎么办?”他点了油灯,屋里顿时亮堂了些,“在门口站了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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