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梦见我变成了一只鸟。”窦天骁对上江燃一副意味深长的表情,补上一句,“是会飞的那种。” 江燃笑着“噢”了一声。 窦天骁指着他的鼻子,“你看我羽毛好看就要拿我做标本!还要饿死我!”说罢还心有余悸地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后背。 “你浑身上下也就腿上长了几根毛,有什么可看的。”江燃不屑地笑了。 “都说了我是一只鸟啊!”窦天骁皱着眉头横了他一眼。 江燃笑到投降,“好,你是一只鸟,然后呢?” “没然后了!你的同学一看见就说要拿我做标本,我不乐意,想飞走,你就死命地掐着我不让我走,还商量着要饿死我先。”窦天骁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江燃拉开了自己的睡衣领子,指了指自己脖子上的罪证,“你还啃我呢!”第25章 横不能是我自己啃的吧! 窦天骁瞪着江燃脖子里那个清晰的牙印,不可置信道:“这是我啃的吗?” “横不能是我自己啃的吧!”江燃拉高了嗓门瞪回去。 窦天骁回忆起了梦里的细节,挠了挠后脑勺说:“可能是我梦里在跟你打招呼吧。” 江燃眯缝起眼睛,狐疑地盯着他,“你跟人打招呼的方式也太特别了吧。” “我不是鸟嘛!”窦天骁笑着说,“你又认不出我,我只能啄你,跟你打个招呼啊。” 江燃递给他一个“你是不是脑子有坑”的表情,“起床了啊,我去给你弄吃的。” “三明治!要五层的那种!”窦天骁比了个手势。 江燃边换衣服边说:“你怎么不干脆让我做个雷锋塔呢?” “可以的话那最好了,多少层我都能吃掉!”窦天骁说。 十五分钟后,窦天骁满怀期待地下楼,扫了一眼餐桌,拐进了厨房,“好了吗?” “好了啊,不搁桌上了么。”江燃努了一下嘴。 “哪有……”窦天骁扭头看到了一块黑色的板砖,惊得愣住了,“啊……?” “可能是我火候没掌握好,有点焦了。”江燃相当淡定地摘**上的围裙,挂到墙上。 “只是可能吗?这已经是百分百确定了吧。”窦天骁不可置信地敲了一下餐盘里的黑色不明物体,它竟然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动静,“我刚还以为是块砖呢!” “尝尝看吧。”江燃大马金刀地坐下,递给他一对刀叉,“里面有鸡蛋的。” 窦天骁试图用叉子戳起三明治,结果发现根本插不进去。 这哪是鸡蛋! 分明是化石! “这得用我舅舅的砍骨刀才能劈开吧?” 江燃直直地看着他,运了口气,没有说话。 窦天骁弱弱地垂下眼眸,不敢顶嘴了。 他双手托起那块犹如磐石般坚固的三明治,闭上眼睛,摆出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咬了一口。 嘎嘣脆,焦糊味。 “味道怎么样?”江燃撑着双膝问。 窦天骁的舌尖在碰到那块异物的瞬间,就将那股难以言喻的味道传递给了大脑,五官迅速聚拢到了一起,露出一个吃了屎的表情,委婉道:“还好吧,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江燃笑出了一抹衣冠禽兽的味道,敲了敲桌面说:“那你记得吃完。” 窦天骁是怕死的,嘴里含着东西没敢咽下去,含糊不清地问道:“你呢?不分点吗?这么好吃!” “不了,我省你吃。”江燃抓起了桌上的钥匙和钱包,“我去你家吃面。” 窦天骁:“……” 外公额头上的大包肿了好几天才慢慢消退,眼眶边上的淤青也变成了暗褐色。 值得庆幸的是,他的眼睛还能看得见,就是视力大不如从前,医生说这是伤了角膜,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慢慢恢复。 这段时间外公的吃住都在医院,床位费每天一交——他怕交多了医院不给退,同时也盼望着自己能早点儿蹬地回家。 隔壁床车祸骨折的那位是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早上骑车上班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给顶翻在地,右腿骨折,他的家里人替他请了个看护,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守在他的身侧端茶递水。 那时候的镇医院病房还比较简陋,就连床头柜都是两个床位共享一个,更别说电视机之类消磨时间的东西了。外公唯一能排解寂寞的方式就是和隔壁床聊天,聊着聊着太阳光就转变了方位,聊着聊着,小青年的看护就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进了病房。 医院的食堂就在病房隔壁的那栋楼底,一顿八块,两荤一素,但外公只在窦天骁他们陪在医院的那天吃过一次。 他觉得那些饭菜太贵了。 以前每天拼命干活的时候他都不敢这么花钱,更别说现在生病住院了,他无时不刻都在担心那些棺材本会被吃空。 外公叫舅舅舅妈准备早点的时候多买两个白馒头,说是说怕下午肚子饿的时候当点心吃,但其实是留着当中午饭吃。 和他同病房的小青年见他这么节省,都心生可怜,但又怕伤到老人的自尊心,就说自己的排骨实在吃不下了,硬是塞给了外公吃。 警方后来在一个麻将馆里找到了潘旭锋和他手底下的一帮人,但他们都不承认殴打外公的事情。 “不就是推了一下么,老人家骨质疏松不禁推我有什么办法?大不了我叫人过去跟他赔个不是。” “人都进医院了你还有脸说这话!你知不知道老人家现在眼睛都看不清了?” “什么意思啊?他老花眼难不成还怪我啊?”潘旭锋回答得轻松从容,因为他之前跟人咨询过,如果对方是轻伤,警方基本上会定为民事案处理,没什么好担心的。 派出所派去调查潘旭锋的这位民警是刚上任的,他遇到最大的案子就是小区一户人家丢了只金毛,还没见到过这种睁眼说瞎话的无赖。 他发现跟潘旭锋根本无法用正常的方式沟通,因为他的思维,三观都非常猎奇,对于自己的伤人行为丝毫不以为耻,还振振有词。
“警察同志,我是过去要钱的——呐,这是窦广茂担保签字的借条。” 潘旭锋从一件外套兜里拿出了窦广茂签字画押的借条,有理有据地说道:“窦广茂出狱以后一直跟他儿子住在一起,我过去找人要钱有什么问题吗?老头不让我进门,我就怀疑人躲起来了,不得上去看一眼么,他自己非得挡着路不是更可疑么,我就这么轻轻一推……” 潘旭锋在民警身上还做了个轻轻推人的示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点当然毋庸置疑,但小民警也知道这人说的话不能全信,“既然是窦广茂做的担保那跟人外公也没什么关系,何必非得闹得那么僵,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话?” “我好好说了啊,是他先让我滚,还拿起菜刀要砍我,这点那老头没好意思跟你说吧?”潘旭锋掀起衣服露出胳膊,上边还有一道手指长的青紫色淤痕,“是那糟老头子先他妈动的手,你看看清楚,别冤枉好人。有个词怎么说来着,自卫是不是?我这就属于自卫!” 两边各执一词,又因为外公的身体被鉴定为轻伤,所以这件事情到底还是被定为了民事案件受理。 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最多的就是进行调解赔偿,但潘旭锋那帮人要的就是钱,又怎么可能掏钱给外公。 他在警察跟前如同一条无害的小狗,满口答应,但警察一走立马翻脸,死活不肯掏钱。 “要我给钱可以啊,把窦广茂或者孙文娟给我找出来,把钱还了什么都好说。你们也算是他的家人,总比我这个外人知道的多吧。”潘旭锋翘着二郎腿,堵在了医院病房里。 外公被他磨的实在没有办法,就随便扯了一个窦广茂曾经提到过的地址,“他很久之前跟我说过想回老家探个亲,其他的我是真不知道了。” “早他妈不说!”潘旭锋带着几个喽喽就着这条唯一的线索顺藤摸瓜去了。 一个月后,窦天骁陪着外公去医院拍片子做复查。 临走的时候,外公还不忘去病房里看一眼那个跟他同住过一段时间的小青年。 小青年的胳膊和小腿依旧吊着,但面色比刚来那会红润了许多。 外公把家里现摘的一小筐草莓搁在了他的床头柜上,笑呵呵地说道:“祝你早日康复啊。” “谢谢,叔叔您身体还好吧,眼睛还模糊么?”小青年问。 “比之前好多啦……” 其实外公左眼的视力还是很模糊,但他依旧是神采奕奕地走出医院,并且宣布,“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窦天骁跟着附和,“打死都不进来了。” 爷俩出院的心情就如同看到了冬日初升的朝阳一般美好。 可惜老爷子的这份愉快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他被厂里老板开除了。 “老叶啊,你也知道,厂里生意不景气,我压力也大,所以只能尽量节省些成本——这是你今年的工资,我给你多算了两个月的。这么多年,辛苦你了。你年纪也大了,家里还有两孩子要照顾呢,多点时间养老吧,以后要还有机会见面,我请你吃饭。” 老板这话说得还算委婉,可老爷子的喉间就像是被人灌了沙子似的,说不出话来。 他心里明白,那是自己年纪大了,不中用了,自己呆了十多年的厂子都不要他了,他的岗位得让给更年轻的人了。 经济来源都没有了,还养什么老呢? 叶老爷子走出大门的时候,门卫老大爷咧着一口大黑牙笑着说:“哟,又发工资啦?” “嗯。”老爷子的笑容比受伤住院还要干涩。 丢了工作的叶老爷子又开始谋划别的出路,找工作恐怕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他已经过了退休年纪,大部分厂里都不要他,除非就是干些看门的活,但那样就没时间种田了。 和家里人商量过后,就决定买个摊车到学校门口卖卖红薯玉米大米粥什么的。 “好耶,那样我放学吃点心就不要交钱了!”窦天骁欢快地幻想着,外公要是能卖冰糖葫芦就更好了! “你就知道吃吃吃,给你吃了还怎么卖钱啊?我家都快被你吃垮了。”叶晞开玩笑道。 舅妈在他脑瓜上扇了一巴掌,“怎么说话呢!弟弟跟我们是一家人。” “我开玩笑的嘛。”叶晞抓了抓脑袋。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窦天骁看了看舅舅舅妈,又看了看爷爷,神情失落地垂下了眼眸。 叶晞说的一点都没错,他的确不是叶家的人,当初猝不及防地闯进叶家,分割掉了属于叶晞一半的亲情。 他在这个温暖的小窝里面抽枝发芽,不断索取,却忘记了这个本是别人的家。 如果没有自己的出现,外公就不用那么拼命地挣钱养家,老爸出狱之后也不会住在叶家,更不会有后面一连串糟糕的事情,外公的工作也不会丢了。 外公他们会不会后悔把他领回家了呢?第26章 有用之人,可造之材 窦天骁虽然看起来粗枝大叶没什么脑子,但遇到某些事情的时候,神经格外纤细敏感,他被自己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给吓坏了。 于是又重新开始了他的狗腿生涯。 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大家都觉得他是个有用之人,可造之材,人有了价值才会有地位,才能在这个家里安安稳稳地呆下去。 说干就干! 当天晚上他定了个凌晨四点的闹钟,爬起来之后帮着外公洗衣拖地,煮玉米洗番薯。 外公又惊又喜地奖励了他五块钱——那是平常一个星期的零花钱。 窦天骁潇洒地摆了摆手,拒绝了这份心意,傍晚回家又主动给后院的蔬菜浇水施肥。 这样的主动维持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家里人止不住地夸赞,“还是我们小豆子懂事啊,知道要帮忙。” 叶晞感觉自己的家庭地位可能要保不住,就也不负众望地开始了插秧种田的生活,只不过他的体型从小就偏瘦,肩不能挑手不能抬,工作效率十分低下,煮饭几乎都是夹生的,浇个水还把爷爷播下的种子从泥里冲了出来。 几天后,老爷子看到他进菜地就开始挥手,“别别别,这里用不着你帮倒忙。
“警察同志,我是过去要钱的——呐,这是窦广茂担保签字的借条。” 潘旭锋从一件外套兜里拿出了窦广茂签字画押的借条,有理有据地说道:“窦广茂出狱以后一直跟他儿子住在一起,我过去找人要钱有什么问题吗?老头不让我进门,我就怀疑人躲起来了,不得上去看一眼么,他自己非得挡着路不是更可疑么,我就这么轻轻一推……” 潘旭锋在民警身上还做了个轻轻推人的示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点当然毋庸置疑,但小民警也知道这人说的话不能全信,“既然是窦广茂做的担保那跟人外公也没什么关系,何必非得闹得那么僵,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话?” “我好好说了啊,是他先让我滚,还拿起菜刀要砍我,这点那老头没好意思跟你说吧?”潘旭锋掀起衣服露出胳膊,上边还有一道手指长的青紫色淤痕,“是那糟老头子先他妈动的手,你看看清楚,别冤枉好人。有个词怎么说来着,自卫是不是?我这就属于自卫!” 两边各执一词,又因为外公的身体被鉴定为轻伤,所以这件事情到底还是被定为了民事案件受理。 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最多的就是进行调解赔偿,但潘旭锋那帮人要的就是钱,又怎么可能掏钱给外公。 他在警察跟前如同一条无害的小狗,满口答应,但警察一走立马翻脸,死活不肯掏钱。 “要我给钱可以啊,把窦广茂或者孙文娟给我找出来,把钱还了什么都好说。你们也算是他的家人,总比我这个外人知道的多吧。”潘旭锋翘着二郎腿,堵在了医院病房里。 外公被他磨的实在没有办法,就随便扯了一个窦广茂曾经提到过的地址,“他很久之前跟我说过想回老家探个亲,其他的我是真不知道了。” “早他妈不说!”潘旭锋带着几个喽喽就着这条唯一的线索顺藤摸瓜去了。 一个月后,窦天骁陪着外公去医院拍片子做复查。 临走的时候,外公还不忘去病房里看一眼那个跟他同住过一段时间的小青年。 小青年的胳膊和小腿依旧吊着,但面色比刚来那会红润了许多。 外公把家里现摘的一小筐草莓搁在了他的床头柜上,笑呵呵地说道:“祝你早日康复啊。” “谢谢,叔叔您身体还好吧,眼睛还模糊么?”小青年问。 “比之前好多啦……” 其实外公左眼的视力还是很模糊,但他依旧是神采奕奕地走出医院,并且宣布,“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窦天骁跟着附和,“打死都不进来了。” 爷俩出院的心情就如同看到了冬日初升的朝阳一般美好。 可惜老爷子的这份愉快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他被厂里老板开除了。 “老叶啊,你也知道,厂里生意不景气,我压力也大,所以只能尽量节省些成本——这是你今年的工资,我给你多算了两个月的。这么多年,辛苦你了。你年纪也大了,家里还有两孩子要照顾呢,多点时间养老吧,以后要还有机会见面,我请你吃饭。” 老板这话说得还算委婉,可老爷子的喉间就像是被人灌了沙子似的,说不出话来。 他心里明白,那是自己年纪大了,不中用了,自己呆了十多年的厂子都不要他了,他的岗位得让给更年轻的人了。 经济来源都没有了,还养什么老呢? 叶老爷子走出大门的时候,门卫老大爷咧着一口大黑牙笑着说:“哟,又发工资啦?” “嗯。”老爷子的笑容比受伤住院还要干涩。 丢了工作的叶老爷子又开始谋划别的出路,找工作恐怕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他已经过了退休年纪,大部分厂里都不要他,除非就是干些看门的活,但那样就没时间种田了。 和家里人商量过后,就决定买个摊车到学校门口卖卖红薯玉米大米粥什么的。 “好耶,那样我放学吃点心就不要交钱了!”窦天骁欢快地幻想着,外公要是能卖冰糖葫芦就更好了! “你就知道吃吃吃,给你吃了还怎么卖钱啊?我家都快被你吃垮了。”叶晞开玩笑道。 舅妈在他脑瓜上扇了一巴掌,“怎么说话呢!弟弟跟我们是一家人。” “我开玩笑的嘛。”叶晞抓了抓脑袋。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窦天骁看了看舅舅舅妈,又看了看爷爷,神情失落地垂下了眼眸。 叶晞说的一点都没错,他的确不是叶家的人,当初猝不及防地闯进叶家,分割掉了属于叶晞一半的亲情。 他在这个温暖的小窝里面抽枝发芽,不断索取,却忘记了这个本是别人的家。 如果没有自己的出现,外公就不用那么拼命地挣钱养家,老爸出狱之后也不会住在叶家,更不会有后面一连串糟糕的事情,外公的工作也不会丢了。 外公他们会不会后悔把他领回家了呢?第26章 有用之人,可造之材 窦天骁虽然看起来粗枝大叶没什么脑子,但遇到某些事情的时候,神经格外纤细敏感,他被自己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给吓坏了。 于是又重新开始了他的狗腿生涯。 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大家都觉得他是个有用之人,可造之材,人有了价值才会有地位,才能在这个家里安安稳稳地呆下去。 说干就干! 当天晚上他定了个凌晨四点的闹钟,爬起来之后帮着外公洗衣拖地,煮玉米洗番薯。 外公又惊又喜地奖励了他五块钱——那是平常一个星期的零花钱。 窦天骁潇洒地摆了摆手,拒绝了这份心意,傍晚回家又主动给后院的蔬菜浇水施肥。 这样的主动维持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家里人止不住地夸赞,“还是我们小豆子懂事啊,知道要帮忙。” 叶晞感觉自己的家庭地位可能要保不住,就也不负众望地开始了插秧种田的生活,只不过他的体型从小就偏瘦,肩不能挑手不能抬,工作效率十分低下,煮饭几乎都是夹生的,浇个水还把爷爷播下的种子从泥里冲了出来。 几天后,老爷子看到他进菜地就开始挥手,“别别别,这里用不着你帮倒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