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选择自我了结。”
“其实我一直想不明白,我爷爷究竟犯了什么错误。在我眼里,我爷爷是我的英雄。我爸说我五岁那年,精神识海出了问题,变成一个植物人。我爷爷本来进行的不是精神识海方面的研究,他因为我的病,改掉自己研究了半辈子的领域,涉及当时谁也没有多少研究的精神识海。”
“我昏睡了十年,我爸当时以为我这辈子都醒不来了,后来爷爷像一个英雄一样回来了。他治好了我,还把自己多年的研究整理出来,上交给了研究院,接着获得了最高的荣誉。”
他叫毛正雍。他是一只寻药鼠。
他的孙子在五岁那年得了不治之症,于是他放弃了前半生苦苦钻研的领域,选择了不被他人看好的精神识海领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他去了星海孤儿院,参与了被联邦明令禁止的人体实验。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成为了联邦潜伏在星盗中的间谍。
这个七八十岁的老头,他前半生做了大半辈子的好事。他无愧于天,无愧于地,更无愧于心。
第一次星战持续了十年,十年后在凯旋之师中,垂垂老矣的毛正雍回来了。他救回了孙子,他获得了安拉霍斯医学奖。
再接下来,他在一生中最风光无限的时刻,选择了自杀。他甚至没有去参加下午的颁奖典礼,他死了。死在了喧闹的人群之外,他的遗嘱是将自己的身体所有能用的器官,全部捐赠出去。
更为荒缪的是,他希望自己死后的尸体是被扔到星战上,被虫族吃掉。如果不能实现的话,就拿去喂猪喂狗,只求一点,不要让他入土为安。
也许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混浊的双眼闭上时,两行老泪纵横,没入花白的鬓角。
他……也曾24" 变成锦鲤掉到男神浴缸该怎么破[星际]0 ">首页26 页, 无愧于心。
然而到最后,他问心有愧。
第一次星战后的七年,他的孙子被认为是医学界的天才,用七年时间达到了寻常人这辈子都不能达到的高度。是的,他的孙子继承了他的衣钵,成为当今精神识海研究领域最年轻最权威的研究者,哪怕有人在背地里认为是他留给了他的孙子许多珍贵的资料,但这依然不能磨灭一个天才的光辉。
三十二岁的毛子协,虽然在席归璨面前总是唯唯诺诺的样子,可实际上他却无比受人尊敬,否则也不能成为席归璨的主治医师。
席归璨怔怔望着毛子协,恍惚间他似乎看到了年轻时候的毛正雍,虽然他没有见过毛正雍年轻时的模样,可他觉得毛正雍应该就是更加从容平和的毛子协。
原来他的病从开始到结束,都有毛家人的参与。
好像一个亡魂无言的赎罪。
“……把笔记给我。”
毛子协连夜将笔记送了过来,再三叮嘱席归璨不要破坏笔记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用了星际特殊保存手法的纸张,哪怕隔了十几年,纸面依旧崭新如初,就像笔记的主人还活着,刚刚写下了笔记一样——
“小协病了,他还这么小,还没多看几眼这个美好的世界。我这个做爷爷的,必须要去治好他。”
医学笔记里穿插着只言片语的对日常琐事的记录。
“这里的环境很不好,我不想呆在这里。”
“我见到了好多和小协一样苦命的孩子。”
“这个孩子得了一个闻所未闻的病,我准备给这个病命名为‘旋流精神空噬症’,因为他的精神识海千疮百孔,两股力量在不停做斗争,就像狂风刮向海面,掀起的漩涡。”
“他的兽型可真可爱。我想要给他泡奶茶,但是他不肯喝。”
“我勉强治好了他的病,不过这样的治法有很多的缺陷,只要……”
……
剩下的笔记被撕走了。
戛然而止,连带着那些未说出口的秘密。
席归璨看着被撕成两半的笔记本,一动不动地看着,几乎要坐成一座雕像。
许久,他发出一声嗤笑。
然而蓝眼睛的眼眶却微微泛红,就像一个受了委屈却无处倾诉的孩子。
他的手用力攥住纸页,攥得那么用力,用力到几乎要撕碎脆弱的纸面。一滴泪落了下来,将其中一句话的字染到模糊——
“那个孩子,比小协还要可怜。因为他从未看过这个世界的美好。”
第67章 拉勾上吊
席归璨放下笔记本, 用手背粗暴地抹去眼睫上一滴要落未落的泪。
他无法原谅毛正雍, 但不会记恨毛子协。
就像所谓的父债子偿,既然毛家已经有人死了,那就这样吧。
他累了。
席归璨变成兽型, 走到浴缸里泡生发浴,现在他身上没有之前那么秃,再养个十几天, 应该就能……秃得不太明显, 不太丑陋了。
游戏里杀虫族得到的能量,全部被现实中席归璨的小翅膀吸收了, 当初拇指大的翅膀现在已经有了中指那么大。大白虎确保自己毛量惊人的小翅膀也浸泡到生发浴中后,才面无表情地泡澡, 只露出一个大脑袋在水面上。
旋流精神空噬症已经治好了, 但是消失的毛毛不会立马长回来。唯一的好消息就是现在席归璨再大喜大怒,都不会像之前那样疯狂掉毛。
每次泡完生发浴腹部都会有一种拉稀般的虚脱感, 然而这又不是生理需求, 只是生发浴带来的副作用,席归璨只能蜷缩成大虾米,一个人扛过难受期。
他不怕痛, 却怕源于身体内部的虚弱感。从前席归璨只能硬生生捱过去, 不过现在他有了一个转移注意力的好方法, 那就是“何如歌”。
想想何如歌, 一切都会变好。
大白虎将大脑袋搁在浴缸边沿, 他闭上眼开始不太熟练地哼唱:“两只老虎两只老虎, 跑得快,跑得快~”大爪子在浴缸里快乐狗刨。
“一只没有眼睛~”闭上的虎眼张开又合上,“一只没有尾巴~”虎尾拼命拍打水面,敲打出哗啦啦的水声,热闹到犹如哪吒闹海。
“真可爱~真可爱~”完全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大白虎摇头晃脑,不要脸地夸自己可爱。
浴室里回荡起大白虎雄浑的歌声,低沉轻柔的虎吼声与水声完美融合。
如果让毛子协看到这一幕,那么席归璨在他心中凶神般的形象可能会当场破灭。
成功把自己哄好的大白虎从浴缸出来,抖了抖身上的水,经过烘干后,他又变成了一只不太毛绒绒的大白虎。这只大白虎溜达到能源晶石储藏室中,原本都是隔空吸收能源晶石的大白虎,忽然将虎嘴对向一颗能源晶石。
蓝眸闪过很柔软的色彩波动,他小心翼翼亲了一口那颗能源晶石。
就像偷偷摸摸亲了那个人。
真好,他又开心起来了。
*
何如歌一觉睡醒后登录游戏,今天的席归璨格外黏他一点,先是站到他的身边,一点一点靠近,接着小拇指不安分地动了动去,小心翼翼碰到了何如歌的指头。
不知道席归璨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何如歌决定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那只鬼鬼祟祟的小拇指终于勾搭上了何如歌的小拇指,何如歌瞥了席归璨一眼,“你在做什么,是想要和我拉勾勾吗?”
想要和何如歌手拉手却不好意思说的席归璨:“什么是拉勾勾?”
“就是一种小朋友之间相互承诺的方式。两个小朋友愿意和对方打勾,那么就代表他们有了一个约定,一个双方都不会轻易违背的约定。”何如歌耐心地解释道。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雪白的虎尾瞬间竖起,席归璨望着何如歌,小声道:“那我想和你拉勾勾。”
何如歌:“???”
你是小孩子吗宝贝?
面前的美少年稚气未脱,此时还维持着和他小拇指相互勾住的姿态,倒还真像一个孩子。
一般不涉及到原则性的问题,何如歌都是不会拒绝席归璨的,拉勾勾就拉勾勾吧,又不是摸屁股和亲小嘴。
自从嘴碰嘴后,何如歌明面上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是他用实际行动“不陪席归璨一起睡觉”表面了自己的态度。虽然他现在对席归璨是有一些超出父爱的情感,但是席归璨还是太小了,看起来像未成年一样,何如歌下不了这个嘴。
“那你想要和我有什么约定?”何如歌柔声问道,这样温柔的态度与其说是对待恋人,其实更像是照顾一个晚辈。
有些人性格天生会带有长者的包容,与年龄和阅历无关。
席归璨本来是想要说“下次你再离开的时候,一定要和我说一声”,可是他想想又觉得这样太亏了,白白浪费了一次和何如歌约定的机会,那能不能这么约定呢——
你能不能像我喜欢你那样,稍微喜欢一下我。
不用太多。
席归璨的指尖微动,他垂眸轻声道:“约定就是,我们……每天都可以手拉手。”
只有相互喜欢的人才会手拉手,如果我们每天都手拉手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每天都相互喜欢着对方。
“好啊。”何如歌自己两只手示范了拉勾的过程,再勾住席归璨的小拇指,“先不要着急着大拇指对大拇指,我们拉勾勾还是有一个‘誓词’的。”
对着那双略显困惑的蓝眼睛,何如歌念出了幼稚的‘誓词’:“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就是小狗。”
他以为席归璨一时半会儿无法接受这么破廉耻的台词,没想到席归璨却立刻跟他念了起来:
“拉勾。”小指勾小指。
“上吊。”大拇指相互紧贴。
两只手在空中慢悠悠地晃来晃去,好像沉浸在淤积的时光中,“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就是小狗。”
席归璨抬眸望着何如歌,他总是趁何如歌不注意,去偷偷看这个人。他想,如果一百年不许变,那么我们就要相互一百年。
可是一百年太少了。
能不能改成一千年,一万年,一辈子,生生世世……
眼前人还是毫无所察的模样,他笑道:“我们一起把手扭过来,你看,两个在拉勾的手是不是突然变成爱心了?”
由他的左手,何如歌的右手组成的爱心出现在眼前。
这让席归璨忽然就不想松手了。一辈子,都不想松开眼前人的手。
第五个实验让何如歌过上了养老般的快乐生活,他时不时给席归璨换装,坐在监控光屏前欣赏美少年突破次元壁的造型,只不过十天后,那些可爱的衣服席归璨已经穿不下了。
这位美少年像吃了金坷垃一样噌噌噌长成了美青年。
光屏上的青年脸部线条流畅锐利,这么多天的杀戮好似磨刀石,将原本锈迹斑斑的兵刃磨出原本的锋芒。
他的身高比何如歌高了半个头,当席归璨穿上何如歌新买的黑色汉服,宛如一位孤独求败的剑客。
广袖长袍的青年持剑跃向虫族,衣袂翻飞间,凌冽的眉眼如寒潭般冰冷,尸体轰然塌下,青年挥袖离去,这让何如歌不经想起一首诗——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第68章 杀戮名单
席归璨其实不太喜欢自己身上这件古怪的衣服, 穿上的步骤繁琐, 里里外外要套上四层,那些带子的位置他都记不清楚,可是当何如歌耐心地弯下腰, 为他系上长长的带子,并且笑着打了一个蝴蝶结时,席归璨便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哪怕这件衣服走路总是很容易踩到衣摆, 最开始挥刀时动作也会被宽大的衣袖束缚。
可是他喜欢何如歌遥遥望着自己的目光, 赞赏又温柔,是能让人内心的自信与喜悦油然而生的礼赞注视。
席归璨走去监控室找何如歌, 何如歌正在记录数据,就像一个文字的搬运工, 做这些费时间却不用费脑子的事情。
何如歌一边记录一边想, 如果码字有这么轻松就好了,不过再过十天左右, 他就能把小说完结掉。机机的意思是让何如歌完结一本就好好休息一个月, 因为何如歌坚持日万太过烧脑,比如出去旅游就能放松身心。
何如歌觉得十分有道理,他要把休息的那一个月全部用来玩游戏, 每天都要解锁席归璨的新造型!
之前何如歌一直都想要给席归璨穿女装, 特别是那种华丽的婚纱造型, 只不过何如歌有贼心没贼胆, 他总觉得自己选的衣服已经够欺负小孩了, 所以只是想想, 万万没想到席归璨长得飞快,现在再穿上女装已经不能像美少年时期那样自然。
而且虎耳虎尾也消失不见了,只有在席归璨很激动的时候,毛绒绒们才会冒出来。
何如歌再次为自己错过的造型叹了一口气时,眼前出现了一只手。
苍白的手从黑色的袖口中探出,骨节分明,淡青色的血管蜿蜒可见。这只手握剑好看,摸枪好看,扛炮好看,什么也不做光摆在眼前还是好看。
何如歌抬起头来,看到面前抿唇不语的青年,对方额前的几簇银发有些长了,都要垂在眼睫上,从这个角度看,这种锋芒毕露的脸其实有几分缱绻的温柔,宛如陡峭的山峰,在流云的簇拥和夕阳的光辉下,会多出缥缈的柔情。
那偷偷红了的耳垂,就是夕阳的光辉。
何如歌牵住席归璨的手,满足了对方日常拉手手的要求。席归璨的手比何如歌糙一些,也更烫一些,握久了总是很容易掌心出汗。黏糊糊的,就像席归璨这个人,此刻他就坐在何如歌的身边,一定要肩贴肩,装作在看实验报告一样和何如歌黏在一起。
武器库里绝大部分的武器都被席归璨试用过了,投入实战掌握用法。所以这个实验已经步入尾声。
“我看出来了,你都在夸我。”声音已经不再是变声期的沙哑,而是低沉的苏音,如果将唇凑到耳边说一些有颜色的话,很容易将不谙世事的小朋友撩得面红耳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