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孤鹰坠落[现代耽美]——BY:初禾

作者:初禾  录入:06-21

  那僻静的一隅,索性留给秦轩文。
  “孤鹰”尚是稚鸟,杀兄之仇虽报,但强敌环视,一分差错便可能招致满盘皆输。
  他从起飞之日起,就明白自己不能停下来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忘了被遗留在庄园里的秦轩文——他太忙,忙着暗杀对手,又忙着躲避对手的暗杀,忙着缔结盟友,忙着招募部下,又忙着故布疑阵,衡量盟友与部下的忠心,让合作者相互制衡。
  某次前往集训营,方知秦轩文已经在那里接受了时间不短的训练,被高强度的训练与流言蜚语折磨得遍体鳞伤。
  人们皆说,秦轩文是“脑髓”的余孽,处心积虑,欲要了柏先生的命。
  倒是奇怪,他久不信人,看人总是带着三分揣测七分怀疑,可这个正儿八经的“威胁”却半点威胁不到他。
  秦轩文会要了他的命?
  不可能。
  这小孩儿怎么会要他的命?
  小孩儿望着他,一如当年在雪地上那样,满眼祈求,如望着唯一的神祗。
  “柏先生,您相信我,我想为您效劳!”
  教官说,秦轩文资质太差,不应留在集训营中。
  他却做了个意气用事的决定——留下秦轩文,并在秦轩文后腰上纹一只鹰。
  为什么?
  不知道。
  大约是清楚这小孩儿永远不会背叛自己。
  大约是秦轩文的目光令他想起了过往。
  又或者只是因为,秦轩文是特别的,是他过去与将来仅有的、仅剩的一线善心。
  秦轩文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已经穿上了“孤鹰”一队的制服,明明器宇轩昂,却稚气未脱,眼神热烈似火,专注地看着他,不肯别开视线。
  他知道,这小孩儿在T国接受过改造。
  T国是个相当混乱的地方,器丨官交易横行,各种人体实验只有普通人想象不到的,没有他们不敢做的。他向来不支持这种实验,得知秦轩文跑去做实验时已经迟了。
  好在人平安回来,看样子改造得相当成功。
  小孩儿对他很忠心,这种忠心说起来很复杂——旁人也忠心,但小孩儿的忠心透明而纯粹,他偶尔看小孩儿的时候,总觉得对方身上有光。
  两年后,小孩儿十八岁了,在他面前脱掉衣服,不肯走,笨拙地引诱他,固执地要做那些美人们常做的事。
  失去大哥后,他逐渐明白,柏家的人出生就扛着宿命。
  他不喜欢争斗,不喜欢杀人,却不得不为之。
  他已经无法主导自己的将来,却可以让柏家的宿命停在自己这一代。
  外人传言“柏先生好男色,床上美人不绝”。其实他不好男色,亦不好女色,他的心早就冷硬,容不下分毫情感。
  他挑的美人美则美矣,却愚蠢浅陋,最易利用。
  至于真正为他做事的人,他有个规矩——不与手下发生关系。
  秦轩文成了例外。
  也许在他这儿,秦轩文从来不单是一个手下。
  若一定要给秦轩文打一个标签,那绝不是“手下”,而是“他的”。
  他的秦轩文。
  他对秦轩文绝说不上宠爱,反倒极为苛刻,唯一一次亲自体罚手下,对象就是秦轩文。
  鞭子挥下,毫不怜惜。秦轩文在他视线中震颤,仍旧发着光。微小却固执的光,竟一点点驱散他眼中的浓黑。
  没人知道秦轩文之于他的意义。
  情与欲皆太浅薄,秦轩文是一簇亮光,一段念想。
  出乎他意料的是,那改造出现了后遗症,秦轩文居然能以男子身怀孕。
  这无异于天方夜谭。
  知道此事时,秦轩文已经怀孕三月,而他与秦轩文的第一个孩子已经没有了,是在保护迟幸的任务中失去的。
  秦轩文如履薄冰地瞒着他,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迫使秦轩文承丨欢,将鞭子一记一记挥在秦轩文背上,秦轩文一声不吭忍着,甚至不顾一切为他挡子弹。
  即便是一尸两命,秦轩文也愿意为他去死。
  他皱起眉,难得地感到烦闷。
  对未曾谋面的孩子,他并无任何感情,第一个孩子失去了便失去了,迟幸已死,整个迟家都已是他的囊中物,至于第二个……
  他不需要后代,这个孩子一降生,一切就有了变数。
  打掉一个孩子很容易,但他亦知,秦轩文很有可能与这个孩子一同死去。
  这令他陷入两难。
  柏家不能有后代,但他不想以秦轩文的死为代价。
  所幸,单於蜚是可托之人。
  他将秦轩文“输给”单於蜚,而秦轩文的确是单於蜚入主明氏所需要的人才。
  这本是他在各相权衡下做出的最妥当的安排,但秦轩文的眼神令他极少见地感到心痛。
  原来那颗早就冷硬的心,仍然会为一个人爆发出温柔的情感。
  舍不得吗?
  可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他将自己的“一线善心”连同血脉推去单於蜚所在的光明世界——他幼时向往的世界。
  他们将远离黑暗,远离杀戮,过正常人应过的生活,富足、平安,操心鸡毛蒜皮柴米油盐就够了,不用再手握夺命的枪,担心何时会丧命。
  他们将成为烛火,高悬于他所置身的深渊之上,远离他,却也照亮他,在他阴狠罪恶的心上,投下浅淡的光亮。
  秦轩文总说自己是“孤鹰”最锋利的刀。
  其实不是。
  谁都可以成为“孤鹰”最锋利的刀,但“孤鹰”的烛火却唯有一簇。
  秦轩文红着眼问:“柏先生,您不要我了吗?”
  那一刻,时光仿佛拉回了从前,他听见一声——小柏哥哥,您不要阿崽了吗?
  他很想将他的傻小孩儿抱住。
  白孔雀追着载有秦轩文的车,肆意流露不舍。他却只能在射击馆频繁开枪,一靶未中。
  情感这样人人皆有,连飞禽都有的东西,他不能有。
  高处不胜寒,父亲与兄长是如何遇害,他一刻也不敢忘。他将诡谲莫测喜怒无常披在身上,任谁也无法窥探他的内心。
  任谁也不知道,他有一个极珍重的人。
  T国边境上有一座医院,那是他为秦轩文准备的生产之地。
  秦轩文在怀孕仅七个月时早产,而那一日,他正亲率“孤鹰”精锐撕开一张“捕鹰”巨网。
  同在T国边境,一方枪声密集,一方传来婴儿的啼哭。
  光明与黑暗,当真只隔着一线。
  秦轩文昏迷了三十三天,他站在床边,垂手抚摸秦轩文的脸颊、双眼。
  许久,一个从未有过的,近乎妄想的想法像浓雾中的巨轮,在脑海中渐渐显形。
  

第57章 宿命终结
  秦轩文未醒,他收回手指,蹙眉看着手上的枪茧,因那个莫名的想法感到些许诧异。
  在此之前,他只想过让柏家的宿命终止在自己身上,未曾希望过从宿命中脱身,去到那个平凡的、充满生机的世界。
  但这一刻,抚摸着秦轩文瘦削苍白的脸颊,听着医疗设备单调冰冷的声响,他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以余生长伴秦轩文,想要用自己的双手、胸膛,去呵护那一簇独一无二的烛火。
  幼时的愿望早就湮灭在惨淡的现实中。在十六岁失去大哥那年,他就如父亲所愿,不再做梦。如今想要摆脱黑暗,仅是因为光明里有他的牵挂。
  但冲动容易,付诸行动却难上加难。
  情感支配冲动,让冲动实现的却是理智。
  他需要算计人心,算计机遇,算计命运,算计一切。
  他要改命!
  拂过秦轩文眼睛的手撑住自己的额角,他的眼睑沉重地合上,眉峰半拧,刀锋一般的唇微不可察地颤抖。一股久违的失控感在血液中翻腾,他那粗粝的指腹,仿佛都感到额下血管的鼓震。
  离开病房,遇到等在外面的单於蜚。
  单於蜚只瞥了他一眼,目光便多出一丝探寻,“你……怎么了?”
  他很快敛去眉间的那几缕不自然,留下一句:“别告诉他我来过。”
  秦轩文醒来那天,早产的小孩也脱离了危险。
  他长出一口气,于迷雾之中绘出了计划的雏形。
  “孤鹰”必须死去,死得顺理成章,死得不留余地。将来任何人再谈论起“柏云孤”,都会自然而然地说——他啊,早就死了。
  人们不会在“孤鹰”之死里,发现分毫疑点。
  他需要一个能够取代他的人,此人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一要有野心,有贪念,并且有与野心及贪念匹配的能力;二要有理智,明白什么时候可动,什么时候必须蛰伏;三要对他既恨又畏且敬,在被掌控与想要逃离之间反复挣扎;最后,此人要有致命软肋,而这个软肋是计划能否成功的关键。
  他花了很多工夫,不断识人、察人,长时间不动声色地探寻,最终锁定了何许、金岭两兄弟。
  何许野心勃勃,要权力,要地位,要财富,也要未来。他如养了一头猛虎,投以带着血的骨,时时刻刻满足何许,却从来不真正喂饱何许。
  何许的胃口、视野、能力全是在潜移默化之间按照他的期许而生长。
  他像是给何许罩了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模子。
  这个过程漫长而精细,他要何许与“鸿雁”强大起来,却也要何许对为何强大一无所知。
  时间太短必然行不通,何许聪明,若是喂得太急,何许必然明白自己的成就全是“柏先生所赐”,如此一来,“恨”无从谈起,何许本人也根本没有与他叫板的实力。
  三年、五年、七年,“鸿雁”终于从一只仰仗“孤鹰”鼻息的雏鸟,成长为不输“孤鹰”的猛禽。
  人们皆认为,这一切是何许自己拼来的。
  而当“鸿雁”渐强时,“孤鹰”却仿佛走了下坡路,光辉逐年不及“鸿雁”。
  人们又认为,“孤鹰”不行了,“捕鹰”之网一旦展开,他柏云孤就再无法像当年一般全身而退。
  弱肉强食,盛极必衰。
  竞争是人的本性之一,从竞争里催生嫉妒、怨恨。妒与恨鞭策着人去争取属于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其实数年以前,就有“何许不甘人下”的传言,“鸿雁”内部甚至有莽撞的高层劝何许执行暗杀计划。
  但何许却不是一般人,受得住辱,沉得住气,直到羽翼真正丰满,才渴望取而代之。
  而这段长似无尽的拉锯,给了他“改造”金岭的时间。
  令他下定决心选择何许的,其实并非何许本人,而是金岭。
  这俩兄弟看似兄友弟恭,哥哥美艳强大,弟弟温润软弱,任谁都认为何许在兄弟关系中占主导,他却知金岭才是真正可怕的那一个。
  他教金岭“爱”,又教金岭“争”,再教金岭“恨”与“毒”。七年时间,在金岭心中,他的分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何许这个亲兄长。
  而何许无所察觉,仍毫无保留地对待金岭。
  在“孤鹰”与“鸿雁”两端,金岭都如鱼得水,要权有权。
  一年前,何许已经谋生了取而代之的想法,但杀“孤鹰”非同小可,何许谨慎之至,迟迟未有行动。
  他倒是可以继续等,水到渠成,才能掩住所有人的耳目。
  但单、洛婚礼上的秦轩文,让他忽感情不自禁。
  倏而发现,他与秦轩文都已经不再年轻。
  他的阿崽即将二十八岁,早已是明氏举足轻重的人物,穿上西装时光彩夺目,冷峻傲然,再不是当初那个红着眼问“您不要我了吗”的傻小孩儿。
  可细究的话,七年时间并未让秦轩文改变分毫。他的阿崽,仍是喜欢牵他的衣角,看他的时候目光炽烈而虔诚,一如往昔。
  岁月改变万物,最易变的是人心,最恒久的亦是人心。
  分别之后,这份情不自禁令他果断催动了计划的最后一环。
  其实这些年里,他不止一次情不自禁。
  在公海上对付“寒鸦”那次,于枪林弹雨中救下秦轩文,他罕见地对单於蜚动了怒。
  海浪翻滚,吹散他的话语——“我把他给你,不是让他给你卖命。”
  单於蜚却道,若“孤鹰”不去搅局,那一趟任务之于秦轩文就如探囊取物,绝无危险可言,若是“孤鹰”去了,必然会救秦轩文于危难。
  事实确如单於蜚所料。
  许久未见,秦轩文小心地黏着他,他在情难自已之时再次拥有了秦轩文,听秦轩文告诉他,领养的孩子名叫“秦却”,寓意“我却仍然爱您”。
  第一次与秦却面对面,稚拙的孩子突然叫他“爸爸”。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的眼神一定温柔至极。
  纵是铁石心肠,也有被融化的时候。将秦轩文丢在车里,独自离去的一刻,他感到胸膛深处疼痛不已。
  佛珠是他专门求来的。他不信神佛,却因这份不该有的牵挂,寻来一份平安的寄托。
  秦轩文一直将佛珠戴在手腕上。
  努兰看穿了他的心思,所以必须死。处理掉努兰之后,他本不该继续与秦轩文待在一起,更不该将秦轩文带回落雀山庄。
  理智如单於蜚,数次冷言冷语警告他,不可冲动行事。
  他却闻若未闻,带秦轩文回落雀山庄,带秦轩文去马术俱乐部,在他可控的范围里,竭力满足秦轩文的依赖与眷恋。
  帮何许开拓C国市场那次也是。他并非一定要出面,但他来了,不是因为何许,而是因他想见秦轩文,想吻秦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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