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文豪[系统] 番外完结[现代耽美]——BY:木易少一横

作者:木易少一横  录入:06-29

  【宿主你好,我来自星际五五二一年,是一个系统。】
  系统?莫长安惊了。
  他纵横小说界这么多年,跟穿越、系统有关的小说是没少看的。甚至曾不止一次想过,要是自己能有个系统,或者能回到小时候会怎么样。
  但当他真的有了一个系统之后,心情却没有想象中的好。或许是因为刚被惩罚的原因还有些后怕,又或许是……叶公好龙。
  他点开了系统的新手指引,也看到了他受到惩罚的原因。星际的惩罚手段比起现在,要高明得太多了,刚才那种程度的电击,只是最轻的一种而已。虽然莫长安足足难受了十分钟,其实对他的身体并没有产生什么损害。
  “在我受到惩罚之前,我实际上接收不到你的提醒。”
  【那时候本系统还没有激活。】
  “所以你不觉得我突然受到惩罚很冤吗?”
  【请稍等……1,2,3,……系统无法连接星际网络,无法下载漏洞补丁。】
  “……我能不绑定系统吗?”莫长安做出最后的挣扎。
  【滴,系统一旦绑定,除非完成最终目标,否则无法解绑。】
  莫长安沉默了,出现在眼前的系统界面,任务栏处一长串问号的最上边,立体的四个金色的大字“成为文豪”。
  什么是文豪?文豪就是家喻户晓的大作家,即使没看过他的书,也听说过他的名字。想都不用想,完成这个目标需要花费的时间至少是以十年计算的。
  他现在需要钱,但他脑子里的那些书都成了废品。如果惩罚能够忍受,他不介意强忍着系统的惩罚,先把父亲的医药费赚足再收手。
  但刚才的系统信息也清清楚楚地告诉了他,之前的惩罚只是效果减半之后的半成品,如果恢复了原来程度的惩罚,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承受一次。
  突然,一个一直往外冒粉红气泡的信封出现在系统界面的右下角。
  虽然上边什么字都没有,也没有任何提示音,但莫长安似乎能听到一个欢快的声音叫嚣着:“快点我!快点我!”
  莫长安一个手贱,戳开了信封。
  信封里的内容不多,就三行字:
  恭喜宿主成功接取每日任务!
  1.每天练钢笔字2页【任务说明:未来的一代文豪必须拥有一手人人都称赞的好字,这是你成为文豪必须学会的基本技能。】
  2.锻炼身体,每天晨跑半小时【任务说明:成为一代文豪需要刻苦的学习,而刻苦的学习需要一个强壮的身体支撑,从跑步开始。奔跑吧,少年!】
  3.初二开学前阅读名著15本,并且每本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读后感,列表如下【任务说明:每一名文豪都曾博览群书,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从第一步开始做起。】
  呵!还成功接取任务,接取任务难道还能失败不成?莫长安无语。
  【滴,粉红气泡一共有一千个,当气泡冒完,初级任务自动消失,之后会根据宿主每日经历,随机更新日常任务。】
  莫长安:……
  【注意:每日任务未完成,将会对宿主实施无折扣惩罚。】
  哦。
  莫长安面无表情地关闭了系统,他现在需要一个人冷静一下。
  看了看时间,是下午五点二十多,他整整一下午的时间,相当于是浪费了。虽然小说的开头还在他电脑的文档上,但是想都不用想,一旦他有用这个开头赚钱的想法,系统就会对他实施惩罚。
  晚饭时间,是每天李琴的小推车人流量最多的时候,所以每天晚饭莫长安都是自己弄东西吃,今天也不例外。
  虽然卖掉厂子刚够支付莫父的医疗费用和三个月的住院费,但这还远远不够,他每天输进去的药,都是要另外付钱的。
  若是莫父的病情没有反复的症状,没有在重症监护室住了一个多月,或许现在家里的条件还没有这么紧巴。但是没有如果,好在现在病情稳定了下来,不然就靠李琴的路边摊,根本就无法维持昂贵的医疗费。
  因为明天就要开学了,吃完晚饭,莫长安开始收拾第二天去学校需要带的东西。笔是上学期买了一盒剩下来的,本子也是,书包李琴在他刚放假的时候就已经帮他洗好晒干了。
  将要装的东西都装上,就没什么东西要带了,这时,莫长安又迎来了新的系统消息。
  【警告,燕京时间,下午七点整,距离零点还有五个小时,今日未完成任务:钢笔字2页(0/2)。零点统计任务完成情况,未完成任务将会实施无删减版电击惩罚。】
  系统如果不提醒,莫长安恐怕还真的忘记要练字这件事了。莫长安从来都不喜欢用钢笔,因为钢笔用起来并没有水性笔方便,也没有水性笔顺滑。如果他要练字的话,还得去买支钢笔。
  莫长安的家就在学校的附近,每天吃饭都在家吃,所以除非他主动要钱,李琴给他的零用钱很少。他摸了摸兜里,只有李琴昨天给的三块钱,是明天一整天的量。
  这个时期,物价飞涨,最便宜的钢笔也要五块钱一支,他的三块钱还差了点。
  顺着记忆找到了李琴经常摆摊的地方,虽然已经七点半了,但是李琴这边的客人还络绎不绝。这里是一栋办公楼的附近,是一家科技公司,里边大部分的人都是程序员,所以时不时就会有人出来买吃的。
  莫长安在旁边静静地等着最后一个客人拿到手上的灌饼,这才开口喊道:“妈。”
  “这么冷的天你怎么出来了?头还痛不?”李琴回过头,显然没想到莫长安会出现在这里。
  急忙将手往身上围裙擦了擦,想去摸莫长安的额头。虽然她的手没有直接接触食物,但是久处于锅上,油总会沾上的。最后还是用手背试了试,发现没问题这才放心下来。
  “老师让开学后每天练两篇钢笔字,我忘记买钢笔了。”莫长安说。
  “那你从盒子里拿五十块钱去,顺便买两本字帖,我这手还卖吃的,不好拿钱。”
  “不用那么多,二十就够了。”
  莫长安看了看挂在小推车旁边的钱篓子,里边多是一块五块的零钱,这就是莫母一天的收益了。好的时候能有三四百,差的时候就几十块。这么算下来一个月赚的也不少,但是百分之八十都填进了医院这个无底洞。
  “让你拿就拿去,医院那边差不了这五十块钱。剩下的你就留下自己省着花,用完了再找妈要。”
  “好。”莫长安也不推脱,他现在确实需要这五十块钱。“你什么时候回家?”
  “九点吧,那时候就没什么生意了,你买完笔就直接回去,不用等我。”
  离开去文具店的时候,李琴的小摊子又来了个客人。
  “老板,来个灌饼加鸡蛋火腿培根,辣酱多放一点。”
  “不要葱是吧?”
  “对,那是你儿子吧?几年级了?”
  “嘿,刚上初一,运气好,考上了十二中。”十二中是N市的重点中学,每个年级名额有限,除了考试成绩,还需要面试过了才能进去读,所以李琴的语气特别自豪。
  “那可以呀,半只脚踏入重点大学的大门了。”
  “小孩子还没定型,谁知道以后是个什么样子,还差得远呢。”李琴的嘴咧得老大。
  莫长安的身子一顿,加快了离去的步伐。
  手上拿了五十块钱,他并没有买太好的钢笔。英雄是个老牌子了,英雄616这个型号的钢笔,更是深受学生的喜爱,价格便宜,而且好写。虽然容易爆杆,但是相对于别的钢笔来说,性价比特别高,一支只需要六块钱。
  除此之外,他还花了五块钱买了一叠半透明的纸。
  莫长安又转到书店,没有买那种印着写的字帖,而是买了一本薄薄的书法书。用半透明的纸蒙在上边练,比买那种只能写一次的字帖划算多了。
  莫长安知道自己的字,虽然可以说整洁,但绝对说不上好看。用那种只能写一遍的字帖,不要太浪费。
  书店角落有一个三十块钱五本的区域,莫长安过去看了一下,都是些运输途中有损坏的书。他突然想起自己的阅读名著的任务,翻了几本,虽然封皮惨不忍睹,但是里边的内容都完好无损。
  按照系统的体式,到时候没完成肯定是有惩罚的,不如自己先主动把任务完成,然后它就没话说了。就目前为止,按照系统的任务去做,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挑了五本系统列出来的书单里的书,莫长安不仅把李琴给的50块钱用完了,还自己贴了两块。


第3章
  初中的早读从7点20开始,到7点50结束,8点正式上课。
  因为系统还有个任务,要求莫长安每天晨跑半小时,所以他定了六点二十的闹钟。洗漱十分钟,跑步半小时,去老妈那拿个早餐,到学校刚好。
  莫父是零八年十月份出的车祸,李琴东奔西走到莫父情况稳定下来,开始出摊的时候已经是年后了。她本来想在学校附近摆摊的,但这个时候学生都放假回去了,所以她只能选择较远的写字楼,等开学再回来。
  学生上学早,李琴想要赶最早的那一批学生,凌晨四点就起床来准备材料。除了灌饼,她的小车上还准备了四种粥和两种鸡蛋,白水煮蛋和茶叶蛋,价格都是一样的。
  如果有不想等的学生,打一碗粥再要个鸡蛋快得很。
  莫长安起床的时候,李琴已经不在家了。
  穿好衣服,绕着自家所在的小区跑起来,虽然学校有专门的跑道,但是他不太想去那。跑半个小时对一个宅男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事,不过初中时候的莫长安,还是有运动的。
  所以他跑完半小时只是微微地喘气,并没有太过明显的反应。
  去到学校,大门口一排一排的全是卖早餐的小摊贩,什么糯米饭、炒粉、包子馒头,都有。李琴的车在最显眼的位置,因为她去得最早。
  “妈,给我装杯八宝粥和两个蛋。”莫长安默默地走到了李琴的背后。
  “吃这么点哪够?你再去边上买俩包子吧?”李琴快速地将莫长安要的东西打包好,回头递给莫长安。
  “不用,够吃的,我先进去了,今天开学第一天,有升旗仪式,我得去教室放书包。”
  “那你多拿个蛋。”
  “不用了,够吃。”
  李琴熬的粥里的米是实打实的,不像别的小贩,总喜欢多加水,所以这么一杯八宝粥就足够填饱莫长安的肚子了。
  座位是前天报名的时候就安排好了的,按学生成绩由高到低自己选。莫父刚出事的两个月,其实并没有对莫长安产生多大影响,所以他的成绩还算不错,班上第6名。
  真正刺激到他的,是报名之后他表哥孙进尺的话。
  要说整个十二中,曾经与他最亲近的人就是表哥孙进尺了,是的,曾经。
  因为孙进尺成绩极差,他能进十二中的特长班还是找莫父帮忙托的关系,平时经常带着莫长安一起玩,请他吃点小吃什么的。但自从莫父出事之后,他就换了一副嘴脸。
  也正是孙进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这个世界的莫长安做出轻视生命的选择。
  刚进校门,一只手就搭在了莫长安的肩上,他瞥了一眼,是之前经常在一起打球的特长班的同学,叫欧阳福。看起来是复姓,其实他姓欧,名为阳福,为了显得高大上而取的名字。
  是孙进尺的狐朋狗友之一。
  “嘿,莫长安,你妈怎么来我们学校门口卖早餐了?你家不是开工厂的吗?难道阿尺说的是真的,你家破产了?要不要我叫点兄弟去照顾你妈的生意啊?”
  欧阳福是校篮球队的队员,虽然才初二,但是已经有一米七五的个子了。而且体格很壮,矮了他半个头的莫长安被他压得很不舒服。
  但现在的莫长安已经不是之前的莫长安了,对于欧阳福的话,和他接近示威的行为并不放在心上。上辈子,逢年过节的时候,他的那些上门来的亲戚的嘴脸可比他难看多了。
  正想回欧阳福的话时候,后边来了个黑瘦的男生,一把将欧阳福搭在莫长安肩上的手扯了下去。
  “好狗不挡道,长安的妈妈在学校门口卖早餐生意好得很,不偷不抢的,你管得着吗?倒是你,上学期考试全年级倒数被老爸在家长会上按着打,这学期不如多想想怎么把成绩提高一点再说。”
  “你!”
  欧阳福虽然是校篮球队的,但是他爸对他的希望还是很高,首都体育大学。特长生虽然要求的成绩不高,但是好的大学还是有所要求。
  “长安,我们走。”
  黑瘦的男生是莫长安上了初中之后,关系最好的同学,叫武旭华。
  父是N市的高官,母亲是经商的。为人直爽大方,与班上的同学关系都很好,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莫长安特别顺眼,所以两个人几乎形影不离。可惜后来莫长安因为成绩下滑,从尖子班去了别的班,和他的关系也就慢慢淡了。
  能进十二中特长班的人家里非富即贵,欧阳福显然是认识武旭华的。那次被老爹当着全班人的面打是落了他的面子,但在老爹的耳提面命下,他对官场上的某些风气非常了解。他要整莫长安多的是机会,没必要当面得罪武旭华。
  莫长安偷偷看了一眼武旭华的模样,跟记忆中的人比起来多了一丝陌生,心里产生了一丝愧疚。
  分班之后,最初武旭华还是经常来找莫长安一起玩的,后来莫长安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对武旭华的邀请十次拒绝九次。即便是武旭华再怎么外向,也不愿意一直热脸贴他的冷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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