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英雄:“我只是刚好跟他们在一个城市,听同事们说起这件事而已。”
金国英雄不说他自己的身份,莫长安也不再追问。至于林志强,他对他早就没什么印象了,他既然已经去警局自首,那他也会受到应有的法律的惩罚,他也不想见到他。
长安:“你能帮我传个话吗?让他别来了,警察那边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金国英雄:“没问题。”
因为每天晚上都会在系统空间里学习的原因,莫长安这段时间的积分用得很快。但他的写作练进行到第四百七十七个的时候,就写不下去了。
【宿主文字里缺乏感**彩,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什么是共鸣?那就是让读者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能够对书里的情节或者人物感同身受。
莫长安不缺文笔,他笔下的角色、事件跃然于纸上,栩栩如生,极具画面感。但是系统对他的评价依旧是缺乏感**彩,就这第四百七十七个任务,怎么也过不去。
眼看系统积分就快花完了,他再不赚一点,每天晚上的休闲时间就没有了。
感**彩,什么叫富有感**彩呢?
【亲亲,这边建议你写悲剧试试手呢!一般来说喜悦可能不会太明显,但是悲伤的话,一下子就感受出来了。用悲剧来练笔,很容易从读者那里得到反馈呢!】
这是系统给他的建议,但是悲剧哪有这么好写的?
莫长安虽然重活一世,但人生阅历并不多,让他写网络的爽文还可以,但让他真的写那种文学性强的文字,他是真的写不来。
网络文学里的角色非黑即白,性格分明,但现实不是这样的,现实的人的情感很复杂。而一个悲剧故事,则是由太多太多的因素造成的,并非把角色的背景设置成悲剧就可以了。
这段时间里,《寻仙》因为莫长安有心存稿的情况下,隔一天更一章,所以到现在莫长安居然攒出了三十多章存稿出来。即使他懒得写,也能舒舒服服地把它扔在脑后一个月。
莫长安有些心意阑珊,坐在电脑椅上左转一圈,又转一圈。系统任务没什么能做的,《寻仙》也不想写,作业早就在学校写完了。
干脆关了电脑,出到客厅来看电视。这个时候就有他平时喜欢看的评书的节目,今天讲的是《西行记》。
“话说那二郎神杨戬额头的第三只眼睛一睁开,孙悟空的七十二变无所遁形……”
杨戬。
莫长安想起来,他前世就有一篇很有名的悲剧写的就是杨戬。
今古北邙山下路,黄尘老尽英雄。人生长恨水长东。
他记得那会儿他是打完游戏,躺在床上玩手机的时候看到的,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看到深夜,心中悲悸,红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为了亲人、为了三界大局的稳定,杨戬背负了太多。
本来成了仙之后就应该无欲无求,但这本书,却带大家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二郎神。一直到今天,莫长安都还能回忆起那天晚上读这本书的感觉。
明明是神话里的故事,却无比地残忍,一个又一个善意编织的阴谋。曾经不可一世的二郎显圣真君众叛亲离、千疮百孔,生死两难,活得猪狗都不如。
整篇的文风偏阴郁,明明是一篇爽文,却让大家身临其境,让读者们带入了杨戬的视角,从头到尾有一种压抑的感觉。
后来反转,通过几个时间节点的转换,告诉大家杨戬曾为大家付出了多少,众人了解了杨戬的苦心,最终却还是以悲剧结尾。
看完了这本之后,莫长安连着打了两天的游戏,心情才平复下来。
从这本书之后,他很久都没敢看悲剧结尾的书。一直到这一世,他读的名著中虽然不少也是悲剧,但因为文化背景不同的原因,莫长安很少能够感同身受。
可以说是文风和故事成就了这本,莫长安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写得出来。
不过他的目标没有这么高,只要稍微虐一点就够了。
莫长安把目标放在了西游记里出现过的另一个戏份极少,却让人无法忘怀的角色上——六耳猕猴。
灵明石猴、通臂猿猴、赤尻马猴和六耳猕猴本是天地间四大灵猴,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每一名都能衍生出一个故事来,但莫长安最终还是挑了六耳猕猴。不为别的,就因为它的结局在《西行记》中就被定下了,死于孙悟空的棒下。
莫长安没办法像前世那个作者写杨戬一样,自己构建出一个悲剧的结局。但是如果让他拿到一个结局,再从中推过程的话,就会变得简单。
通臂猿猴受佛祖点拨,皈依我佛;而赤九马猴则受了天庭的招安,成了天庭的一员大将,灵明石猴孙悟空拜得菩提祖师为师,后又保唐僧取经得道;只有六耳猕猴,明明同等出生,却样样比不过他们。
它生来善聆听,知天下事。知晓灵明石猴拜师之后,也跑去拜师,却被以“心有杂念”而赶走,只能用他的神通偷学技艺。
赤九马猴成了天庭的人,六耳也跑去天庭谋出路,却连南天门都进不去就被赶了出来;去西天,灵山脚下的佛陀也道此处无它容身之所。
孙悟空脾气暴躁,抛弃唐僧去了南海观音菩萨的道场,对于六耳来说,这是一个绝顶的机会。顶替孙悟空,送唐僧去西天取经,就为了当面问得如来一个答案。
六耳猕猴知前后,万物皆明,它明知道去灵山会被认出来,却还是跟孙悟空一起去了,结果却成了孙悟空的棒下孤魂。
六耳猕猴不知道自己会死吗?或许它是知道的,但是他依旧去了。它到死都没等来那个答案,却成全了孙悟空。
六耳不过是悟空心中的一道心魔而已,至始至终他追寻的,不过是他永远得不到的东西。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孙悟空服务的。
所有人都知道除了它自己。
故事的框架是搭建完了,莫长安还需要细细润色,把细节完善。这次只是一个两万字的短篇,莫长安准备直接发在微博上。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
第86章
故事框架的搭建并不需要多久, 但后续的润色莫长安搞了整整一个晚上都没写出来。
写了删,删了写, 总是写不出令他满意的故事来。
过去他的主要由情节构成,无论是之前的悬疑,还是后来的《洪荒纪元》和《寻仙》,对于情节里的场景都能完美呈现出来。
但是这篇新的故事不一样, 它推动故事发展的不是剧情,而是感**彩。整篇故事从六耳出生时的懵懂,到去寻求自身价值的意气风发, 再到最后的心有不忿,整篇故事由六耳的情绪支撑。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要让莫长安能够一下子就掌握,并让其在中呈现出来,莫长安现在的水平根本就没办法做到。
系统里倒是有高级课程可以讲这方面的类型,但是在成长支线任务出现之后,课程就出现了门槛。而这门课程除了要求通过这门课对应的基础课程通关之外,还要求完成写作练习五百。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
他过不去第四百七十七个训练就达不到五百的目标, 就没办法去学习高级课程。他没办法学习高级课程,就过不了第四百七十七个训练。
要让他自己去摸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写出来。
一连好几天,就连上课的时候, 莫长安都有些心不在焉,中午的时候跟武旭华吃饭被看出来了。
“怎么?最近出什么事了吗?”武旭华咬着筷子问莫长安。
“就是写书遇到瓶颈期了。”莫长安夹了一筷子土豆丝,机械地嚼着。
连着两本书爆火, 莫长安有些飘飘然。而且之前在系统里学习的时候,莫长安进行得都很顺,文笔不能说是登峰造极,也可以说是非常优秀了。即便是写作多年的老作家,也不比莫长安好到哪里去。
但文笔好不代表写出来的作品就好,受制于情感和情节设置。就像之前的林志强,和莫长安在《最悬疑》新年特别篇上发表的那篇一样,没有灵魂的,读者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洪荒纪元》能火是因为莫长安将华国历史上的神话传说都串在了一起,而《寻仙》则是运用了前世网文界的技巧,但这是快餐文学,等读者全部看完了,留在脑子里的其实并不剩什么东西了。
要说莫长安,现在也已经小有名气。但系统要培养的是这样的作者吗?绝对不是。
一代文豪,就必须要写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作品。
这种影响力指的不是像《寻仙》这种,因为题材新颖而一时引发的社会现象。而是像一盏好茶,越品越香,在潜移默化中向读者传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某种思想,而这种思想能够给予读者某种启迪,历久弥新。
“周五下午我们统招尖子班要和特长班来一场篮球赛,还差两个人,你要来吗?”
初中的时候武旭华经常拉着莫长安一起打篮球,莫长安的技术还很不错。不过读了高中之后,莫长安已经很久没碰球了。
“我已经很久没打了,不太好吧?”
“就是交流赛而已,不然你以为我们能打赢特长班那些个篮球特长生?”
“就我们这个年级的吗?”莫长安问。
“对,就我们这个年级。”武旭华“哧溜”一声,吸了一口汤,解释道:“其实是之前九班一个同学跟特长班的篮球生发生了口角,他们那些人嘴脏你也不是不知道,就把我们一起骂进去了,我们当然不干。”
“不干是不干,现在的问题难道不是打不打得过吗?打输了的话还不是丢面子?”莫长安疑惑。
“这不是打不打得过的问题,这是我们尖子班的气势的问题。虽然打不过,但是气势上不能输。而且,输了的话,也是那个同学跟他们道歉,关我们什么事?我们只是友情凑数的,嘿嘿嘿。”武旭华奸笑道。
莫长安就知道他不是自找没趣的那种人。
“那个得罪篮球生的学生人怎么样?”
“不太熟,不过也还好,挺普通的,走在人群里都看不出来的那种。平时在班上存在感挺低的,就是不知道这次怎么跟篮球生杠上了。如果为人不咋地,我们也没人会去帮他啊。”
“行吧,那加我一个。”
“那下午你晚点回家啊,我们先练习练习,打打配合。别到时候上场了你都不知道队友们的风格,那可就输得冤枉了。”
“你不上晚自习了?”
“跟老师说了,新闻课不去,7点半准时回教室,能打俩小时呢。”
“那行。”
就如同记忆中的那般,莫长安在初中长到一米七几之后,就长停了。而武旭华现在,已经比他高了半个头,似乎还在长的样子。
十二中高中一从本校升上来的学生鲜少有不认识莫长安的,这次打球赛的五个人中的另外三个,有两个莫长安都认识,初中的时候一起打球的。
而剩下一个,生得高高壮壮,说是体育生估计别人也信,这个是从别的学校考过来的,也是那个跟篮球生起口角的学生的好兄弟。
莫长安、武旭华和他那俩初中同学几乎不用磨合,他们这次磨合的主要对象也还是那名从别的学校考过来的同学。
那名跟篮球生起口角的学生也挺会做人,知道他们是在替他出头,每天他们练球的时候,他都买了水在球场边上坐着,还准备了湿毛巾,非常“贤惠”。
外校考来的同学打的是前锋,打法很猛,如果对方体格小一点很容易就会被撞倒。三分球投得一般,但是三步上篮几乎百发百中。
时间一晃,就到了要比赛的时刻。
特长班并不只有体育生,同时还有音乐生、美术生之类的,他们白天在教室里共同上课,晚自习的时候就去进行特长的培训或者学习。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里边体育生是最多的。
体育生里虽然分为篮球生、田径生等,但只要跟体育沾边,多多少少都会打篮球。
而且他们人高马大的,双方走到篮球场中间的时候,除了外校考来的同学,没人能跟他们相比。
十一月下旬,虽然已经入秋,但对面都只穿了球衣,鼓囊囊的肌肉带来的视觉效果也是爆炸的。反观莫长安他们这边,一个二个虽然不是一点肌肉都没有吧,但在对面的对比下,显得羸弱不堪。
两个班的打赌引来了不少喜欢看热闹的同学,他们把球场围得严严实实的。而莫长安他们班的同学听说他要打球的时候,纷纷前来助威。
裁判一声哨响,球被抛向了高空,外校考来的学生弹跳力极好,抢先一步把球打到了对面的场地。
莫长安抢先一步拿到球,再一个冲刺,此时那些体育生距离他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了。莫长安往前跨了一大步,踩在了三分线的外面,起身一跃,篮球成一个完美的抛物线,飞进了篮筐。
空心三分!
“啊啊啊啊啊!!!!!!”场外女生尖叫声不断,莫长安为他们队开了个好头。
武旭华过来跟莫长安抱了一个,击了个掌,走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第一球他们能投进也是抢到了先机,现在对方发球,可没这么好办了。
几名体育生对了个眼神,个子最矮的那名体育生往前几步,防着他的同学根本就挡不住,让他直接接到了球。本想等他运球的时候试着抢过来的,结果他刚把球拿到手里就传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