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一前一后,把阳得意堵在了巷口。
“你是什么人?”干瘦的男人拧亮手中的电筒,打量阳得意,“为什么闯入地底人的聚居区?”
阳得意捂着脸,被灯光刺得眼睛疼。
他身后矮壮的男人开口了,声音嘶哑低沉:“你是特殊人类还是普通人类?”
阳得意不敢出声,这两个人看上去太古怪了。
他手心忽然一松,行李箱已经被干瘦男人抢夺了过去。在行李箱脱手的瞬间,阳得意借着手电筒的灯光看到了干瘦男人的手,干枯,褶皱。他是一个半丧尸人。
“……今天下午的飞机?”黑衣的半丧尸人看了看行李箱上的托运单,“你是来王都区办事吗?小孩,太晚了,你不应该逗留在这么深的地方。”
林麝一直在阳得意脚下徘徊。半丧尸人和身后的矮胖男人看不到它,但因为有它在,阳得意终于冷静下来。他发现对方没有他想象中的恶意。
“我办完事了,但我找不到出去的路。”阳得意说。
一个多小时后,阳得意气喘吁吁地跟随两人,来到了一处酒吧的后门。
那矮壮的黑衣男人是地底人,他冲从酒吧后门走出来的男人打了声招呼:“孟玉,我们在深区捡到了一个小孩。”
眼前的年轻男人显然也是地底人,他头发理得很短,但奇怪的是,脸上还带着没有卸干净的妆,眉毛精致浓密,唇色娇艳。在他转身面对自己之前,阳得意看到他耳后一片旱地般皲裂的皮肤。
名叫孟玉的男人用一句话就获得了阳得意的信任。
“这是我的酒吧,阿提斯。它是危机办在王都区的巡察驻点之一。”男人打量阳得意,“小孩,你需要我们的帮助吗?”
阳得意连忙点头。
检查了他的学生证之后,他们确认了阳得意的身份,孟玉允许阳得意在酒吧通道里的化妆间过一晚上。陪他前来的半丧尸人建议他回学校,但新希望学院一旦过了门禁时间,无论是进入校门还是进入宿舍楼,全都要经过麻烦的登记程序。阳得意不愿意叨扰沈春澜和舍管老师,更不愿意让阳云也知道自己前往王都区,他决定明天早上再去学校。
孟玉把学生证还给他,告诉他,在深夜的这个点,阿提斯酒吧是王都区最安全的几个地方之一,他完全可以安心休息,绝对不会有人敢来滋扰。
酒吧的化妆间里有许多女人的衣服,弥漫着浓烈的脂粉香气。阳得意睡得很不安稳,但他不敢四处走动。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他却沮丧地发现,阿提斯酒吧开门时间居然是上午十一点。
又饿又焦急,阳得意终于等到孟玉前来开门。他匆匆向这位年轻的地底人老板致谢,认真在小笔记本上记下了孟玉的联系方式和姓名,承诺自己一定会回来答谢。
孟玉想安排人送他回学校,但此时阳光正烈,王都区看起来和寻常街道毫无区别,他忽然牵挂起自己那台新买的手机。
要找到乔炜带自己去的地方并不容易。但至少在大白天里,总比深夜乱窜要容易得多。阳得意长了个心眼,他发现王都区里随处都能见到一身黑衣的人,有的异常干瘦,那是半丧尸人,有的矮壮迟缓,他们是地底人。而有的从外表上完全看不出与常人有任何区别,但阳得意能从他们身上感受到熟悉的气氛:他们是哨兵和向导。
他专门找这些人问路,辗转了许久,终于在将近傍晚时分,来到了乔炜的酒吧门口。
但酒吧一片狼藉,连玻璃门都碎了,原本由木条打造的门面被烧毁,里外都是汩汩淌着的污水。
阳得意没想到昨天那场火居然烧掉了一个酒吧。他有些忐忑,忽然觉得拿回手机是没什么指望了。
说到这儿,阳得意忽然发现,从自己的三个舍友脸上,甚至从边牧、青蛙和黄金蟒的表情上,他神奇地读懂了那些未说出口的话:你太蠢了。
他当然知道自己蠢。今天是他一辈子之中,充斥了最多后悔事的一天,包括做错的,也包括说错的。
他后来确实找到了乔炜,乔炜正在酒吧里处理修缮事宜,发现阳得意在门口探头探脑之后,立刻冲了出来。他当着阳得意的面摔了他的手机,连续两圈打在阳得意脸上,又重,又狠。
从屋顶上落下几个黑色人影,呵斥了还想继续动手的乔炜。阳得意拖着行李箱逃开了,他晕头转向,跑进了狼人的区域,最后被三个狼人堵在巷子里。
“……是那个狼人首领救了你?”周是非回忆,“那个特好看的,又高的……”
“她叫夏春。”饶星海忽然说,“我在RS见过她。她是王都区狼人的首领,也是王都区黑兵的首领。”
直到此时,阳得意才知道那些总是身着一身黑衣于屋顶上巡游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这些事情你跟沈老师说了吗?”饶星海问,“乔炜的事情。”
“说了。沈老师说交给他处理。”
饶星海松了口气,点点头:“那就没问题了。”
他爬上了床,周是非回到自己的书桌前,继续干阳云也不肯处理只好由他接手的活儿。只剩屈舞坐在阳得意面前,绞尽脑汁,整理出两句话:“你真的太鲁莽了。如果不是运气好,遇到了好人,你这两天至少会死……”
“五次。”阳得意接话。
屈舞连连点头。
阳得意捂住了脸,长叹一声。他心头有无穷的茫然,还有许多不知如何处理的心烦意乱。过去的痛苦被阳云也袒露在沈春澜面前,这让他太难受了。
可是难受过后,他竟然又觉得解脱。
“东北虎哨兵都他妈不是好人。”屈舞忽然说,“你下次能不能换个对象?”
阳得意嗯了一声,又继续茫茫地坐着。
他不知道是自己大脑里的哪一处在起作用,但他对姚愿的模样,已经影影绰绰记不清楚,最清晰的,只有自己耳垂被扎穿那一刻的疼痛。
洗完澡躺在床上,他摸着林麝的皮毛和耳朵,借饶星海的手机给阳云也发了条讯息。
【姐,是我,明天想请你喝奶茶,可以吗?】
直到第二天,阳云也都没有回复。
第二天是周日,虽然周一才正式开课,但宿舍里一早就忙忙碌碌的。周是非赶着出门工作,一边穿鞋一边嘀咕“这学期应该换届了吧?你们谁想做班长,我可以举荐”;饶星海要和宫商去技能楼做开学之前的大扫除,他一早出门跑步,豪气万分地给宿舍里的所有人都买回了早餐。有钱了就是不一样,阳得意心想,东二食堂的水晶虾饺一笼得十块钱,饶星海垂涎了一学期,但一次都不舍得买。
可这天他居然给每个人都买了一份。
最后宿舍里还剩头疼得爬不起来的阳得意和认真照镜子的屈舞。
阳得意趴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屈舞。
“你去相亲?”
屈舞:“我去RS干活。”
阳得意吃了一惊:“这么快就开工了?”
屈舞:“咖啡馆出了点儿事情,现在人手紧缺,薄老板让我尽快回去。他本来也想留饶星海的,但饶星海这学期不是要参加技能比赛么?他要腾时间训练,还要勤工俭学,没空了。”
阳得意借他的手机,又给阳云也发短信。然而依旧没有回复。
“我姐不理我了。”阳得意趴在床边,把手机还给屈舞,但在屈舞接过手机的时候,他忽然又缩回了手,“屈舞,你帮我个忙!”
.
Remote Star面对的营业危机,和春节期间在咖啡馆里举行的狼人聚会有直接关系。
那场聚会的最后,两桌打扑克牌的狼人起了争执,最后七八个人都化出狼人形态,露出獠牙和利爪对峙。
夏春虽然用鞭子平息了事端,但是很不凑巧,这一幕被过路的行人拍下来了。行人没拍到夏春,却完整记录了狼人们变化和互相推搡威胁的过程。
视频一被发到网上,立刻疯传,短短一天内就积攒了五千万的观看量,并且还在不断上升。
人们对狼人太好奇了,好奇之中还有恐惧。Remote Star的老板是个狼人,客人们都知道他长相英俊身板挺拔,是意淫的好对象——但原来,他的狼人形态居然这么丑恶?!
RS和薄晚的形象都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打击,咖啡馆里其他的普通人类纷纷辞职,不敢再逗留。而除了猎奇和专门到咖啡馆来拍摄视频的人之外,正经客人也大幅度减少。
屈舞来到RS门口时,居然还在门上发现了张贴的小传单,“狼人滚出这里”或者“对普通人生命安全有威胁性的特殊人类应该限制在特定区域生活”。他一张张撕下来,还发现了无痛拔牙和无痛去毛的优惠券,见缝插针地塞在门沿儿里。
推门进入咖啡馆,屈舞吓了一跳:薄老板端着杯咖啡,在进门处站成个展示身段的模特形态。自己方才在外面撕单子,他肯定全都看到了。
“好员工啊,屈舞。”狼人点点头,“值得升职加薪。”
屈舞不信他会给自己加薪,但升职……或许是有可能的。
因为这店,现在就他和薄晚两个人。
“升作副店长吗?”他问。
狼人跟在他身后走向咖啡台,姿态优雅地坐在吧台前。“就算你真的是倾国倾城的妃子,我也不可能这么昏庸。”
屈舞听不懂这句话:“我今天干什么?”
店里很干净,显然薄老板一早就过来打扫了。虽然门可罗雀,但他在这种地方从来不松懈。屈舞忽然冒出个念头:这咖啡馆真的能挣钱吗?狼人给他这么高的工资,到底怎么来的钱?
“洗杯子吧。”薄晚把手里的咖啡杯递给他。屈舞这才发现他眼下带着淡淡的黑眼圈,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
屈舞洗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了阳得意的嘱咐。但直接开口显得过分刻意,他轻咳一声,装作不经意地问:“老板,你叫什么名字?”
狼人一愣:“你不知道我名字?”
屈舞:“只知道你姓薄。”
狼人冲他勾勾手指,屈舞警惕地靠近。狼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一把拽过他的手,在他掌心里写了一个“晚”字。
“我是傍晚的时候出生的。”薄晚问,“你呢?你的名字也奇怪。”
“我本来是武术的武,但家里的长辈说我煞气太重了,要换一个,最后选了现在这个‘舞’。”屈舞擦干净手上的水,也擦干净杯子,“我觉得不奇怪,很好啊。”
薄晚笑着点头:“很好,很好。”
他顿了顿,很认真地说:“你别跑啊,我可以给你加工资的。”
屈舞心中一动,机会来了!
“我不加工资,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儿?你答应了,我就在RS一直干下去,干足四年。”
薄晚:“主动跟我签卖身契?”
屈舞:“口头协议。”
薄晚:“不对吧?你们这些学生,不是连兼职都要签合同吗?”
屈舞:“我信你,薄老板。”
薄晚:“你信我什么?”
屈舞卡壳了,想半天蹦出一句:“你是个……不是,你是条好狼。”
薄晚也卡壳了,还从来没人用这么土的话赞美过他。
他败下阵来。“说吧,你想干什么?”
屈舞跑到他面前坐下,手里攥着小手机,满脸兴奋,还有几分忐忑:“那个,饶星海在你这儿兼职的时候,不是穿过一件狼毛小马甲吗?我能看看吗?”
薄晚这回着实愣住了。
那狼毛小马甲看起来不太上得了台面,但非常有作用,尤其在震慑其他狼人这个方面上。薄晚曾经建议雷迟和夏春也像自己一样做,但雷迟梳下来的毛都给他女朋友做毛毡小狼了,夏春则对这些花时间的事情嗤之以鼻。
总之,他确实有狼毛小马甲,一共两件。饶星海穿的那件是店里常备着的,还有另一件更为珍贵,薄晚只放在家里。
他动过把这马甲套在屈舞身上的心思,但不是现在,不是大白天,也不是在光线敞亮的咖啡馆——光线敞亮当然可以,但场合是不对的。
薄晚摸了摸下巴,靠在吧台上:“你想要?”
屈舞更正:“我想看看。”
薄晚:“那可是我的毛。”
屈舞:“对,我知道,大狗的毛。”
薄晚装作生气:“我是狼。”
“好,狼毛。和狗子也没啥区别啊?”屈舞说,“老板,我知道你是不会让我过敏的大狗。”
他嘻嘻地冲薄晚笑。
薄晚看出屈舞这笑里头有几分讨好的意思。他起身走向狭窄走道尽头的办公室时,觉得做条大狗似乎也挺好。
狼毛小马甲胸前的两片绒毛,在充足的光线下并非纯白,而是透着隐隐的灰色。毛发柔软但不失硬度,在屈舞手中滑过时,被顶棚的小灯照得发白,亮成一簇簇。
薄晚喝了一口柠檬水:“我还有一件,明儿拿来给你。”
屈舞一惊:“不必了吧?”
说这话时他的手还埋在狼毛里。
薄晚:“……我是你老板,我命令你收下。”
屈舞掩盖不住脸上的乐滋滋表情,但很快又问:“贵吗?”
薄晚心想,看来饶星海漏说这一点了。“不贵,做着玩儿。”他回答,“你还想说什么?”
屈舞完全没看薄晚,一心抚摸狼毛小马甲:“啊?”
薄晚:“你好像还有话想跟我说。”
屈舞:“没了。”
咖啡馆的门终于开了,今天的第一位客人探头探脑走入。屈舞立刻起身接待客人,薄晚回到他的工作区域,开始研磨咖啡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