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没长脑子吗?”
“……”
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不可爱吗?
清欢正要说话,突然天上一道惊雷,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乌云压顶,看样子又要下雨了——最近的天气太奇怪,大雨小雨交替来,即使现在晴空万里,变天也是分分秒秒的事……
季知秋见清欢抬头看着天发呆,道:“你真的是白痴啊?都要下雨了,还不快走,想要被淋雨吗?”
清欢反应过来,对季知秋说:“哦,谢谢,你也小心点,雨天骑车不安全。”说完转身就走了。
季知秋盯着清欢离去的背影发愣,一直到人看不见背影了为止。他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踩上脚踏,加速踩着往前去了。
清欢回到家是将近半小时后的事了,那天黑得厉害,等清欢到家的时候,已经憋到了极点,一场暴雨终于开始了。
洗完了澡,清欢捧着蓝莓奶酪蛋糕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外面电闪雷鸣,也不影响电视里面的欢歌笑语。不经意按到一个收费网络电视台,看名字就知道是神神叨叨的节目,两个主持人正在采访一个地中海发型的中年男人,那个男人穿着黄色的道袍,严肃着一张脸,做深沉状,很是肯定地说:“……相信你们也感觉到了吧?最近这天象都不大对,雷雨交加,电闪雷鸣,变天变得厉害,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女主持人很是迫切地问。
“这有一句话听说过了没有?”神秘兮兮的样子。
镜头完全打在了他的身上,他获得了所有的关注,这才慢悠悠地说:“这天有异象,必有妖孽啊。”
两个主持人都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追问着“妖孽”的事情,中年男人继续侃侃而谈……
清欢没有再看下去,他放下蛋糕,光着脚踩着地毯走到了窗前,拉开窗帘,看着那天空不时划过的闪电,紧接着雷声一道又一道,似乎要震慑天地……
“天有异象,必有妖孽……”
清欢喃喃着,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远处一道赤红色的闪电划过天际,击中了沂城第一山司福山的山顶,隐隐可看见那边的火光……
第14章 狐变
雨夜。
穿着校服的少女疯狂地往前跑,边跑还往后看,似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着她——
“救命啊!救我——救救我——”呼救声很大,可是雨声更大——完完全全被遮盖住了。
一只白色似犬似猫的动物倏地一声出现在她的身后,足足有一米多高,褐红色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出诡异的光芒。
少女的前面是一堵墙,死巷不通。
“求求你……放过我……放过我……”
少女瘫软在地,光裸的脚因为碎石早已伤痕累累,头发凌乱地披在肩上,脸上泪水和雨水混合在了一起……
那白色的动物爪子在地上伸缩,猛地扑了过去——
“啊!”一道凄厉的尖叫声回荡在巷中。
有几户人家听到异声从窗户探头去看,什么也没看到,也就随它去了。
雨越来越大,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雨声。
——————————————————分割————————————
昨晚被雷声弄得睡不着,清欢去书房找了本书看,最后躺在窗边的沙发上就睡着了。醒来是因为阳光直射在脸上,太亮了才醒过来的。清欢推开窗,雨后早晨的空气很清新,让他想起了以前在山中的岁月。
早饭是舒芙蕾蛋糕和红茶,然后换上校服出门。在出门的时候刚好遇到一家搬家公司的车进来,估计是新的住户搬进来了。小区的门卫看到清欢的时候打了招呼,还问他要不要喝新鲜的豆浆——这门卫对清欢很有好感,说是很久没看到这么乖巧听话又独立的小孩了。清欢委婉地拒绝了,出小区走到公交站的时候,刚好有一辆公交过来——一切都很平静,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早晨。
到了学校,清欢到达的时间也刚刚好,还有十分钟就上课了,教室里的人都来得差不多了——他的同桌还是没有来。
“白清欢,你的英语作业呢?”英语课代表过来收作业。
清欢把英语作业本给她,紧接着其他课的课代表也来收作业了,把清欢围住,这情景就像是来要债一样,清欢把作业本和卷子一一交给他们。
学生的生活就是这样,光是功课就可以把他们的生活给占满了。
清欢把四周稍微观察了一下,后桌是那个季知秋,撑着脑袋在那玩手机,他的同桌是个带着眼镜的男生,现在正在偷偷看漫画书,自己的前桌是个胖乎乎的男生,脸圆圆的,像个包子,此时也正在吃包子,一股浓郁的肉包子味道,而他的同桌还没有来——他记得应该是个女孩子吧,扎着马尾,样子倒是记不起来了。
说曹操曹操到,在上课前的三分钟,那女同学才来了,长发披肩,有些凌乱,校服似乎还有些湿,白着一张脸默默地走进来,整个人看上去就有些不对劲,不过同学们都各顾各的,也没有人搭理她。清欢还注意到,她走路的时候脚一拐一拐的,似乎受伤了。
女孩抬头,目光和清欢的对上,然后漠然地移开了。慢慢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她的那个书包也是湿哒哒的,像是从水里浸过了一样,可想而知里面的书本是什么样子。但是她神情自若地把书本和文具拿出来,那些课代表来收作业了,她说了句“忘记带作业了”就不理他们了。
清欢看着那女孩子的后脑勺,若有所思——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
上午的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
清欢跟着其他同学一起做热身运动,然后是跑步,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这些运动量对清欢来说是游刃有余,跑到后面很多男生都喘气得厉害了,清欢气息还能维持住平稳,运动体能似乎也很好的季知秋跑在清欢身旁,扭头看他:“不错嘛,看起来弱鸡似的,体能不错。”
清欢只是对他笑,可是他一笑季知秋就对他翻白眼,加速超过清欢往前去了。
清欢跑完1000米,无意中往女生那边看,那个叫做林菱的女孩子被其他女同学落下了一大截,以有些奇怪的姿势拖着脚坚持在跑,一直跑到了最后。
跑步以后就是自由活动时间,女生通常去打羽毛球或网球,男生打篮球或踢足球。
季知秋喝完运动饮料,往清欢那边看,见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在那儿发呆,他皱了下眉,走过去:“喂,你要不要……”一起去打篮球……
话都没说完,就看到清欢径直往前面走去了,然后季知秋就眼睁睁地看着清欢走向了班里的一个女孩子,然后蹲下去和那坐在地上的女孩子说话,季知秋的额角抽了抽——自己是有病才和他搭话……
这边,清欢正在问林菱:“你没事吧?我看你脚好像受伤了。”
林菱低着头,不去看他:“我没事。”
“你真的没事?”清欢指着她的脚:“你流血了。”虽然穿着长裤,可是她的血已然把裤脚都给渗透了。
“和你没有关系,滚。”那个“滚”字带着阴狠的意味,很难想象从一个女学生口中说出来。
清欢笑眯眯,把她扶起来:“我带你去医务室吧,我记得医务室离这里不远。”
“我说了,让你滚!”
两个人正僵持着,体育老师过来了:“怎么了?”
“老师,林菱同学脚受伤了,我送她去医务室。”
“哦,受伤了啊,怎么不早说,怪不得刚才跑步跑成那样……那你送她去吧,有事来向我报告。”
“好的,老师。”
清欢就那样半拖半扶着人去了医务室,林菱望着那只扶着自己的手,目光阴狠——
“哎呦,怎么伤成这样?都肿得和馒头一样了,还不知道被什么割伤了,那么多伤口……”校医摇头:“怪了,都脱臼成这样了,还能走得动道……”
“老师,很严重吗?”清欢问。
“我先清洗一下伤口,再包扎一下。”校医道:“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放学后再去医院检查检查。”
“知道了,老师。”
从头到尾,当事人林菱一句话都没有说。
校医给林菱清洗完伤口,正要上药的时候,来了个电话——
“不行……我现在给学生上药呢……待会儿……啊?……怎么这么麻烦……”
清欢在一旁说:“老师,我来吧,我给林菱同学上药好了,就是涂一遍对不对?”
“哦,那好吧。”校医说:“不过包扎等我回来啊,这个可不能乱来……
真是,今天忙死了,都请假了,真是……”一边唠叨着一边往外走了。
清欢蹲在林菱面前,仔细地给她上好了药,然后拿起绷带动作娴熟地给包扎好了——完全看不出是一个生手的样子。
“好了。”清欢抬头笑道,“你先在坐着休息吧,我把东西收起来。”
“……”
对于她的冷淡清欢也不在意,收拾了地上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又去洗手了。
林菱坐在床上,望着清欢的背影,黑眸逐渐变得暗红,眼角和嘴角都出现了诡异的白色须毛,原本搭放在腿上的手手背也有白毛,还长出了十多厘米的红色指甲,她的手慢慢向清欢伸过去……
“砰”地一声,清欢转头看到的是林菱抱着自己的手蜷缩成一团,整个人颤抖不已的画面……
他疑惑地走了过去:“林菱,你怎么了?”
靠近她的时候闻到了一股类似毛发烧焦的味道——
“嗷——”林菱突然对清欢仰起头,那张脸已经不是人类的脸了,布满了白色毛发,眼睛赤红,张开嘴可以看到她嘴里的两颗尖牙,看起来十分可怖…
…
清欢后退一步,林菱就猛地跃起身来,四肢并用,以人类根本不可能达到的速度跳出了窗户,然后消失不见了……
清欢望着那窗户良久,转过头来,从那床上拿起了一簇白毛,放到鼻尖闻了闻,皱起眉头,喃喃道:“狐狸?”
第15章 新邻居的拜访
清欢爬上梯子,一本书一本书地翻过去,可是关于狐妖的记载却很少,多半是一些民间传说,只知道和其他妖怪一样,狐狸也是通过修炼、吸收日月精华或者人气才化为人形,与其他妖怪不同的是,妖狐每修行五百年,尾巴便会分裂为两半,成为两条尾巴,直至最后修成九尾狐……可是那是妖怪,而林菱本身是人啊,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人变妖……为什么?
“叮铃铃……叮铃铃……”
门铃被按响了,这还是清欢搬过来的第一次。他爬下梯子,走出书房,一路下了楼——那个人也挺有耐心的,并没有按了几下没有人就罢手。
打开门的时候看到了站在门外的紫衣青年,二十五六岁的模样,明眸秀眉,温文尔雅,正对着自己笑:“你好,我是刚搬来的住户,我叫古月华。”
“哦,您好。”清欢问:“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吗?”
“不,第一次搬来想来打声招呼,这个是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好有礼貌的一个人啊……
清欢接过来,想了想,又问:“那您要不要进来坐一坐,喝杯茶?”
“好,谢谢。”
古月华进了门,打量了一番说:“你家的装修很特别……”
确实特别,别人家的墙都是一片片的墙饰,而这里却都是整面的青翠竹帘,客厅中间竟然还有一个大的水池,别误会,不是游泳的,而是养鱼的,里面还有碗莲和水草,几条锦鲤就穿梭在其中。而从客厅延伸到露台,是一排排的盆栽,叫得上名的兰草和叫不上名的兰花,也有茶花、海棠等,有珍品也有寻常可见的。置身在其中,就像是身处自然之中——这也是清欢有意为之,虽然说要适应人世间的生活,可是有些习惯是轻易改不过来了。
突然,古月华看到一盆放在桌子上的兰花,应该是莲瓣兰品种,还是大雪素,秀丽舒展,姿态优美,即使不懂兰花的人也看得出来这是极品中的极品。
“这盆兰花……”古月华沉吟,道:“很有灵性,这样一盆,该是无价才是。”
清欢倒了一杯红茶回来,说:“本来就是无价……我养了许多年了,不,是替人养了许多年,原不是归我所有的,到时候还要还给人家的。”
“还没听说过替人养盆兰花,一养还养了数年的。”古月华低头喝了一口红茶,说:“茶香中还有一股似有若无的花香,好茶,现在这样的茶也少了。”
“原是自己种的,藏了好几罐了,你要送你一罐吧。”确实是清欢自己种的,只是可惜,不能带下来。
“这……”
“不用客气,你也送了我礼物,当做回礼吧。”
清欢转身去储物柜把一锡罐的红茶拿出来,送到古月华面前:“给你吧。”
“……谢谢。”这么大方真是少见了。
又寒暄了几句,清欢把古月华送出了门——
“说起来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清欢才想起来自己忘记和人介绍了,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叫白清欢。”
“白清欢……”古月华呢喃了下,笑道:“好名字。”
清欢看着古月华离开了,关了门返回来,蹲在桌前看着那盆兰花,手指轻触着那碧玉般的花瓣,笑了笑,拿起那水果刀,在自己的指间轻轻划了下,一滴血滴在了花蕊中心,瞬间被吸收了,一共滴了十滴左右,他的伤口就已经自行愈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