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良宸一打开门,余殷就听到房内传来了阵阵骚动声。余殷心里正奇怪,还以为房里有人,就一道身影火箭一般从房里冲了出来。
一只大概两三个月大的狗伸着舌头,摇着尾巴,欢快地围着良宸打转。
转了好一会之后似乎才发现良宸身后还有一人,歪着脑袋,黑溜溜的眼珠子盯着余殷,似乎在打量这个人是否有威胁。
良宸蹲下来摸了摸狗狗的脖子跟下巴,又让狗狗凑前闻闻余殷的味道,“串串,这是客人,要欢迎知道嘛。”
也许是主人给了安全感,狗狗很快就恢复了刚刚热情的小模样,朝着余殷吐舌头摇尾巴。
“好可爱。”余殷学着良宸蹲下来,揉揉狗头,下巴。
“来来,初次见面,这是送你的小礼物。”余殷像是想起什么,从超市的大袋子里掏出一只狗狗玩偶,摇晃着递到了狗狗面前。
良宸养的狗狗不是什么名贵品种,是一只棕色的串串,跟小玩偶有几分相似。
狗狗的注意力瞬间被吸引过去,咬着玩偶兴奋地转圈。
“真可爱。”余殷看着狗狗。
良宸出神地盯着余殷跟狗狗,当初余殷还在参加比赛,然而他依旧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一个人在他的学校里闲逛。当时出生还没一个月的小串串屁颠屁颠地朝他跑来,还没撞上呢,就倒地不起。
被碰瓷的良宸一愣,神差鬼使地就把它抱回来了。
也许当时他的脑海里,就已经在期待着这样子的画面了吧。
第12章 请吃饭
余殷跟串串玩了一会,就自觉地去了厨房,看看有没有自己能帮忙的。
“那你帮忙把这个洗了吧。”良宸也没有客气,给了余殷一把青菜。
油烟机嗡嗡作响,良宸一边剥板栗皮,余光还悄悄盯着身边的余殷。
余殷正低头认真洗菜,又长又翘的睫毛微微颤动,嘴巴紧紧闭着,像是在做一件什么大事。
良宸快要被他逗笑了,眨眨眼睛还是把笑声咽了回去,认真洗菜。
只能打下手的余殷很快就无事可做了。
“去客厅帮忙看看串串,别让他咬坏沙发了。”
接到指令的余殷闪身出了厨房,四处搜寻串串的身影。
结果串串根本没像良宸说的那么皮,前爪抱着玩偶,正给它舔毛呢。
“串串,串串。”余殷小声地招呼,盘腿坐在了串串旁边的毛毯上。
串串还记得这个给自己送了兄弟的人,炮仗一样冲了过来,直往余殷的怀里拱。
余殷一把揽住了串串,在它的背上摸了几把,心满意足。而后欢快地跟串串玩起了游戏。感觉还没有玩多久,就听到了良宸喊开饭的声音。
串串记得这个声音,激动地跳了起来,朝着自己粮食的储物柜跑去。
“你先去洗手,我去给串串倒点狗粮。”良宸脱掉身上的围裙,转过头对着余殷说道。
余殷洗完手来到餐桌,就看到了餐桌上已经摆了三盘菜。
板栗焖鸡,清蒸鲈鱼,蒜蓉菜心。
“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着刚刚买的食材做了几道。”良宸端着汤出来,似乎有些歉意地说。
“这都是我爱吃的。”余殷一点都没有在客气,满心想的都只有“都是缘分啊!”。
再看了一眼良宸刚刚端出来的汤,也是他喜欢的青菜丸子汤。
“真的,这些都是我最爱吃的。”余殷怕良宸以为自己只是在客气,又强调了一遍。
“是嘛。”良宸轻笑,压低了声音,“确实是缘分。”
“真的好好吃。”余殷惊喜地眯起了眼睛,这道板栗烧鸡跟他爸爸做的真的好像。余爸爸坐这道菜的时候喜欢加一点香菇,整道菜有股香菇的味道,而且香菇也十分入味,超级下饭。
“好好吃,像我爸爸做的。”余殷惊喜地最会这一句了,在他心目中最好吃的板栗烧鸡,就是余爸爸做的,现在还要加上良宸的。
良宸显然十分开心,用盘子里的勺子给余殷舀了一大勺,“多吃点,你喜欢我就很开心。”
“嗯嗯。”余殷不断地点头。
看着余殷吃得开心,良宸眉眼的笑意也不加掩饰了。其实在三个月前,良宸也只是一个会做个意面或者三明治的人。然而余爸爸余妈妈做饭,前世他已经看了十年多了,这三个月他勤加练习,就是为了听到这么一句。
今晚这一顿是在是太惊喜了,余殷一不小心就吃撑了。
饭后,余殷揉着自己已经微微凸起的肚子,不好意思地偷瞄良宸,小声说道:“是你做的饭太好吃了。”
绝对不是因为他太不讲究。
“很高兴你能喜欢。”良宸看出了余殷的别扭,假装没有发现,“希望你下次还能继续来捧场。”
“嘿嘿。”余殷不好意思地笑笑,按照正常礼仪,实在不该这么打扰邻居,但是良宸的手艺让他舍不得拒绝,只能自己勤快一点。“我来我来,大厨休息一下。”
余殷连忙起身收拾起餐具,不让良宸动手。
良宸也不跟余殷抢,“厨房里有洗碗机,用那个就好了。”
余殷在良宸的指导下将餐具都放进洗碗机,打开它让自己工作,而他站在一旁看着,啧啧称奇,“这个好,造福人民,我以后一定买一个回家。”
这样他就不用跟余致猜拳决定谁洗碗了。
良宸站在余殷身后,笑着看余殷好奇地打量洗碗机,也不开口,好像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余殷,就能让他心满意足。
等到余殷收回了目光,良宸才开口道:“要不要下去走走,消消食?”
余殷闻言,才又想起了自己吃撑这件事,忙不迭地点头。
良宸给一边早已迫不及待的串串套上了牵引绳,带上了串串出门必备的塑料袋,拾便器,玩具。
余殷颇有兴致地看着良宸给串串收拾装备,余妈妈有过敏性哮喘,所以虽然他很喜欢宠物,但是也没有在家养过。以前就打算过,出来自己住之后一定要养一只。
串串明显知道要带它出去玩,兴奋地不得了。还要拖着自己的新兄弟玩偶一起去。
“串串,这个不可以哦。”良宸对着串串摇了摇手指。
串串歪这头,显然很疑惑为什么新兄弟不能出去玩。
“这个要留在家里看家哦。”良宸将串串口中的兄弟拿了下来,摆在了沙发上。
串串望着兄弟,最后在“兄弟”跟“出去玩”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
下了楼的串串很兴奋,一个劲地往前奔跑。然而小狗的力量根本比不上一个成年男子的,于是它只能跑一小段,停下来转头看看良宸,仿佛在说“你怎么这么慢”。
余殷跟良宸并肩走着,偶尔侧过头跟良宸聊上两句,两人聊的话题五花八门,奇怪的是总能立马接住对方的话题。
尤其是在聊音乐方面的时候,余殷觉得良宸跟自己可以称得上是志同道合。于是忍不住问:“你也是从事音乐方面的工作吗?”
“我只是业余的。”良宸摇摇头,“只是偶而会做些相关的投资。”
余殷了然地点点头,没有再问。
这也在良宸的意料之中。余殷对所有人都保持着一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善意,他会尊重每一个人,从不会将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别人身上;他对身边亲近的人毫无保留的信任,从不会有而任何怀疑。
这样的人,若是碰到值得的人,就能成为一段佳话;若是遇到不对的人,也许就会得到教训,甚至被伤。
良宸望着余殷地上的倒影,思绪万千。除了他自己,让谁成为余殷除了亲人之外最亲近的人,他都不放心。他不能保证别人,只能保证自己。
余殷对于良宸心中所想丝毫不知,除了偶尔跟良宸搭话,更多的时候还是盯着前面的串串,时常被串串逗得闷笑。
小区的绿化面积很大,随处可见花草树木,随意一停就是一处风景。
两人也没有目的,就跟着串串走,串串往哪个方向拉,他们就顺着往哪里走。
串串对着一片显然很熟悉,带着他们走到了一个小草坪。
草坪上没有什么人,良宸解开了牵引绳,串串就像是脱了僵的野马,在草坪上欢快地奔跑。
只见串串跑进了黑暗的灌木丛里,再出来的时候后面还跟着两只猫。
两只都是中华田园猫里面常见的狸花猫,体格匀称,四肢健壮,都已经是成年的猫了。
成年猫没有幼猫那么好动,虽然跟着串串出来,但是两只猫显然不是很想搭理它的样子。
“这是串串的朋友吗?”余殷看着串串不死心地去逗弄两只猫,好奇地问。
“也许串串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吧。”良宸忍笑,这场景乍一看过去像是两个家长带着好动的小孩,“这两只猫是小区里的流浪猫,我偶尔带着串串喂喂它们,串串就跟人家交上朋友了。”
“居然是流浪猫。”余殷不可思议地打量着两只猫,这两只猫的皮毛很顺滑干净,体型也很健硕,看起来就很健康,跟他以前见过的流浪猫都不一样。
“小区里有不少猫,不过物业跟住户都会喂喂他们,其实就相当于全小区养的了。冬天的时候你还可以看到物业跟保安给它们准备的窝。”
“真好。”余殷对这个小区的好感“嗖”的一下就往上涨了。不过他还注意到狸花猫的脖子上还带着一个小小的项圈,“那项圈是谁给它们带的啊?”
“我。”良宸幽幽地看了余殷一眼。
“嗯?”余殷转过头望着他,脸上尽是疑惑的表情,“有什么用啊?”
“就是个标志,带了圈的就说明已经打了疫苗,做了绝育了。”以良宸对余殷的了解,若是他知道了这么一群小家伙的存在,一定会时常来喂喂它们,逗逗它们,所以小区里只要到了年纪的猫,他都让人带去了医院打了疫苗了。
余殷这是第一次见到给流浪猫打疫苗,做节育的人,忍不住转过来望着他。看着良宸的侧脸,余殷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脑海里只能模糊地想到,这真的是一个很温柔的男人。
温柔的男人良宸目视前方,但其实身体早就因为余殷的注视而僵硬。他已经习惯了一直看着余殷,却还没有习惯被余殷看着。
以后会有很多机会的。良宸在心里默默想到。
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良宸只好拿出串串的玩具,招呼串串过来玩游戏。
这一下,不仅串串被吸引过来,余殷的注意力也被吸引过去了。
良宸看着兴致勃勃的余殷,将手中的玩具递给他,“来吧,消消食。”
看着余殷跟串串玩得起兴,脸颊的酒窝清晰可见,良宸目露欣慰,心中无限感恩。这样的余殷,能跑能跳,会笑会闹,良宸觉得自己愿意为他付出任何代价。
第13章 黄家平
良宸在想什么,余殷可不知道,不过他自己想的也不少。
也许是晚餐太过美味,让余殷躺在床上的时候还忍不住回味。
回味着回味着,就又忍不住想起了主厨的男人。
真是一个有品位的人,跟他一样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是Garfield,最喜欢的摇滚乐队是Francisco;还养了一只小狗,会喂流浪猫,送流浪猫去节育打疫苗,是个温柔的人;还会做饭,做的饭还很好吃,简直是个全能的人……
余殷每想到一条,就觉得良宸身上的光环又添了一圈。
临睡之前,余殷迷迷糊糊的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良宸真的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第二天起床时,余殷还若有所失。下次要吃到口味这么熟悉的饭菜,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
好在他好养活的很,给自己打了一会气,又进了工作室埋头苦干了。
进了工作室就不知道昼夜交替,余殷也将口腹之欲抛之脑后了。
将最后一首歌曲修改完毕之后,余殷忍不住欢呼起来,兴致冲冲地拉开了工作室的门。
“姜哥,打电话给莉姐,告诉她我完成了。”余殷头还没抬,就兴奋地说道。
一张专辑大约十首歌,公司原定计划是一半由余殷原创,大概需要5首。但是专辑制作人不知出于什么考虑,要求余殷至少拿出十五首,以供公司选择。
以前的作品余殷现在回头看都不太满意,这一个半月的时间,余殷像是永不干涸的泉水,一口气写了二十首。
“恭喜你。”
就在余殷喜形于色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良宸熟悉的嗓音。余殷还以为自己太过兴奋产生了幻觉,抬头一看才见良宸正站在餐桌旁,笑盈盈地望着他。
余殷的脸一下子热了起来,想到自己刚刚得意忘形的样子被良宸看在眼里,余殷心中就有一种难为情的感觉。总想在一个人面前表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却猝不及防被对方看到了自己幼稚的时刻。
“你怎么会来了?”余殷放下兴奋的手,却没发现自己的语气是多么惊喜。
“煲了汤,给你送点来。”良宸指了指桌上的保温壶。
余殷这才闻到,桌子上飘来熟悉的香味。
“太麻烦你了。”
“顺手多煲了一份,这汤平肝明目,清热降火,适合你现在喝。”良宸接过姜振国端过来的碗,一边倒汤一边说道。
余殷好奇地走过去,看着保温壶里的材料,果然是自己以前常喝的汤,怪不得味道这么熟悉。
接过汤碗抿了一口,果然是熟悉的椰奶香味。五指毛桃猪骨汤是余殷家乡经常煲的一种汤,他也不清楚从小在英国长大,刚回国不久的良宸,怎么对他的家乡菜那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