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男神的男朋友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光与晨歌

作者:光与晨歌  录入:11-03

  孟钦时一个字也没说出来,任由着秦锦拉着他往球场外面走,掌心里的温度紧贴着他结实的手腕,那是所有人都无法体会的温柔。
  他是我的,孟钦时望着眼前这个看上去冷冰冰的人,在心里默默地想着。


第33章 作死的代价
  体育馆里的医疗室里空调呼呼的吹着,秦锦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看着医生给孟钦时的额角上做清创,也不知道那个网球拍是怎么长的,竟然硬生生叫二中那个主力队员给挥断了,球拍断裂的部分刚好打在孟钦时的额头上,从额头到眉骨滑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不算很深,但是却流了不少血,连同着他白色的队服都沾染了斑斑血迹。
  “别动!我给你看看里面还有没有碎渣子。”医生扳正了孟钦时的头,在清理干净血渍的伤口上仔细打量着。
  孟钦时倒吸一口冷气,冲着那医生哀嚎:“医生姐姐,你轻点儿,我的头要被你掰下来了,哎呦哎呦!痛痛痛!!!”
  “嘘——!”医生忍无可忍,冲着他皱紧了眉头:“这么大个男孩儿了,怎么还跟个小朋友似的,叫什么叫呢,多大点事儿,别叫唤!”
  “秦锦——”孟钦时回过头将可怜巴巴的目光投向了一旁目光冷冷的秦锦,还没说话呢,医生沾满了酒精的棉花就戳上来了,强烈刺激下他疼得一声惨叫,活生生把医务室弄成了一个杀猪现场。
  医生被他叫得手一抖,手里的镊子险些掉在了地上,她不耐烦的嚷嚷着:“哎呀我说你这孩子!乱叫什么!酒精是有点刺激,但是也不至于,真的不至于!”
  秦锦的目光在龇牙咧嘴的孟钦时脸上来来回回,眼神里有一丝笑意一晃而过,这人还真是会给别人制造笑料,他以后是要当谐星吗?
  “别动,一会儿就不疼了。”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模样,秦锦十分难得的放缓了语气开口道。
  直到伤口被处理完包扎好,孟钦时才是算彻底消停了下来,他头上缠了一圈又一圈绷带,连右眼上方都被遮住了,眼皮耷拉着,看上去就像是垂头丧气的犬类动物。两个人走出医疗室,便和网球队里的队员迎面碰上,队长欲言又止。
  孟钦时手一摆,用十分惆怅的语气说道:“别说了,我懂,我们输了。”
  “孟儿啊……”队长张了张嘴,紧接着就被孟钦时打断了。
  “我的错,我出门的时候没看黄历,导致飞来横祸被对手的网球拍打中了头,一失足成千古恨,与别人都没有关系,我昨天在你们面前装下的那个逼,请你们务必当做什么也没听到!”孟钦时一阵痛心疾首,就差背着荆棘去他们教练家门口请罪了。
  “你听我说,”队长伸手拍在他的肩膀上:“这事儿呢,不怪你,我们心里都有数,只要看到你现在还是这么活蹦乱跳,最多破了点相,我们也就放心了。至于比赛的事情——你下场后,裁判组协商了一下,决定派出双方候补上场。”
  队长的目光投向了队伍末尾处低调到恨不得把自己淹没进尘埃里的候补选手:“咱们这位高一的小候补非常给力,杀了对方一个片甲不留,所以我们赢了!”
  然而庆功宴孟钦时没去,刚刚挂了彩,伤口还不浅,这帮子人出去吃饭就没有不喝酒的。孟钦时去了只能眼馋,还不如回家睡觉,当然有一大部分原因是秦锦;对方正用冷冰冰的目光盯着他,就差告诉他你要是敢跟着去今晚就睡楼道吧。
  厨房里的灯亮着,秦锦一只手端着平板电脑,另一只手打开了天然气灶,表情比平时写作业还要认真。他把姜切成细细的丝,又从冰箱里取了昨天没吃完的鸡肉化冻,再把香菇切成了碎末,昨天晚上煮的饭还没吃完,给孟钦时炖个香菇鸡肉粥还是绰绰有余的。
  浴室那头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以及某个姓孟的傻/逼得意洋洋的歌声,这人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就好像刚刚那个在医务室疼得嗷嗷直叫的是他孪生兄弟似的。歌声顺着飘进了秦锦的耳朵里,他搅动着锅里炖着粥,忍无可忍的翻了个白眼。
  平心而论,孟钦时唱歌不难听,甚至相比较大多数高中男生,他算得上好听了,听说去年还拿了六中校园歌手大赛的第二名,第一名是江慎。六中有专业的音乐班,也就意味着孟钦时能在这么多具备专业素养的艺术生中脱颖而出,可以说相当不错了。
  音乐班的教导主任曾经建议他转班,可他老人家似乎没什么兴趣,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十分钟后,他推开浴室的门,将一身湿漉漉的水雾带进了客厅。香菇鸡肉粥的香气已经钻进了孟钦时的鼻子里,他像只小狗一样闻着味儿走进厨房,从背后一把抱住了秦锦消瘦的身躯。对方后背的蝴蝶骨十分明显,硌得他胸口疼,可他仍旧不愿意放开。
  “撒手,锅里要糊了。”
  “哎呀,抱会儿。”孟钦时哪里肯放手,下巴在人颈窝里蹭了又蹭,他吸了吸鼻子,环过秦锦腰肢的手在人身上来来回回。
  秦锦怕痒,被摸得手一抖,险些把手里的勺子扔出去:“你干嘛!出去!”
  “秦锦,你怎么这么瘦。”孟钦时的指尖划过秦锦胸膛,轻轻戳了戳对方过分突出的肋骨:“你都吃到哪儿去了,怎么还这么瘦啊?”
  “孟钦时!!”秦锦低低的吼了一声,随后挣开了对方的怀抱,脸颊微微有些泛红:“乱摸什么?锅里煮着东西呢!”
  孟钦时靠在灶台边上,侧过头冲人笑,露出一排干净结拜的牙:“你给我煮的吗?”
  “爱吃不吃。”秦锦关了火,踮起脚尖从壁橱里拿碗。
  “吃吃吃!我吃!我保证连渣都不剩,碗底都舔干净!”孟钦时从他手里一把夺过了碗,给自己盛了满满的一大碗粥。
  作为无辣不欢的典型,孟钦时是个喝白米粥都恨不得加半罐子老干妈的典型,这种清淡得只放了一点盐的粥对他来说简直是折磨。孟父年轻的时候经常跑湘西那边,湖南人能吃辣,跑得多了口味也就跟着变了,在孟钦时的童年里他爹是个能把朝天椒晒干了下火锅、并且就着这小辣椒吃完三大碗白米饭的传奇人物。
  秦锦还记得童年时,第一次受邀来孟家吃饭,望着桌上红艳艳的各式菜品,他都不知道自己该从哪里下筷子。孟雅见他不动,还以为是他害羞,于是哐地一声给他碗里扣了一勺子孟母特质的红烧排骨,秦锦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
  结果。
  他被辣哭了。
  不是夸张的说辞,而是真正的被辣哭了出来,眼泪就顺着他漂亮的大眼睛哗啦啦地往下淌,一张小脸被辣得通红,看上去可怜极了。
  果然,孟钦时舀了一小勺的香菇鸡肉粥,试毒似的送到唇边抿了抿,当场就想奔去厨房拿一瓶老干妈过来拌着吃。
  却被秦锦一个冷冷的眼神给瞪回来了:“哪儿去?”
  “我……”孟钦时端着碗,乖乖的坐了回来,跟人谈条件:“我就加一勺,真的。”
  秦锦看着他:“还想伤口再感染化脓,然后进一趟医院?”
  孟钦时摇头:“不想。”被消毒酒精支配的痛苦简直太让人印象深刻,毕竟他可是个从小打预防针都会惨叫的柔弱少年。
  “那就坐回来乖乖吃掉它,这几天你给我严格忌口。”秦锦板着一张脸:“要是被我发现你敢吃辣,你就等死吧。”
  说完,秦锦起身去卧室拿睡衣,推开门进了浴室。关上门,上了锁,直到听见浴室里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孟钦时才蹑手蹑脚的进入了厨房,一边竖起耳朵听浴室里的动静,一边从橱柜里拿出了居家旅行必备良品——老干妈。
  拧开瓶盖,勺子伸了进去,看着里面那令人垂涎三尺的辣椒油,孟钦时忍不住吞咽了一下口水。他舀了满满一勺,眼看着就要送进香菇鸡肉粥里。
  “你干嘛?”秦锦冷冷的声音出现在客厅,吓得孟钦时一声卧槽,勺子直接抖进了老干妈的玻璃罐子里。
  被抓了现行,距离世界末日也就不远了,孟钦时望着对方山雨欲来的脸色,赶紧把那瓶印着国民女神陶华碧的瓶子藏进了身后。
  秦锦冷笑了一声,看也没看他一眼,直接转身回了卧室,哐的一声将门关了个严实,顺便再反锁。孟钦时呆呆地站在原地,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为什么就这么被轻易的放过了,说好的山呼海啸怎么都没有。
  十分钟后,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孟钦时一个劲儿的拍着门,语气可怜兮兮的:“秦锦,你开开门嘛,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没放老干妈,我真的没放,你不信你出来看,我就是吃得清淡的,你开开门嘛。”
  屋内一片寂静,如果不是灯还亮着,孟钦时甚至怀疑秦锦已经睡了。
  “秦锦,你开开门嘛。”孟钦时愁眉苦脸的继续拍门,还不死心的伸手拧了拧门把手:“你好歹让我拿一下手机充电器啊,我手机就百分之十的电了,这会儿不充,我明天用什么呀。”
  手机,几乎是每个现代人的命脉。偏偏孟钦时又是个手机电量低于百分之九十就会丧失安全感的主儿,这会儿已经跌破他的底线了,公交车是要用支付宝扫码的,学校食堂的饭卡也是用手机刷的,甚至小卖部买瓶水都得用手机支付。
  孟钦时做一个二十一世纪青年,身上基本上是没有现金这种东西的。今晚手机不充电,也就意味着他明天恐怕连公交车都坐不上。
  靠坐在床上的秦锦一只手拿着自己的充满了电的手机,另一只手晃悠着孟钦时的充电线,对于门口那可怜巴巴地恳求充耳不闻,随后他从床头柜里掏出了耳塞堵住耳朵,关了房间的灯,拉过被子蒙头大睡。
  非要作死,总得付出点代价不是么。
  望着手里只剩下百分之九电量的手机,孟钦时一头栽进了自己房间的床上,用枕头蒙着脑袋悔不当初的哀嚎了一声。


第34章 大白兔奶糖吃一颗~
  清晨,开往市区的公交车在胡同口的公交站停下,孟钦时和秦锦跟在一群上班族后面上车,秦锦走在前面,他看着愁眉苦脸正第三次尝试打开自己的手机然后赶在手机黑屏之前点开支付宝的孟钦时,在校服口袋里掏了掏,随后递给他两个亮晃晃的硬币。
  “拿着,上车。”秦锦说完,转身上了公交,刷了支付宝之后在倒数第二排靠窗户的位置坐下。
  孟钦时已经不记得上一次他投币坐公交是什么时候了,哐当一声两个硬币顺着通道滑进了投币箱里,孟钦时赶在那位上班族大姐之前迅速溜到了秦锦身边的位置,生怕晚一步就会被其他人占了去。两个人并肩坐着,迎着秋日的阳光穿梭在种满了梧桐树的大道上。
  天气越来越冷了,车窗被打开一道小小的缝隙,吹进来的风都透着丝丝寒凉。没有了手机的孟钦时跟失去灵魂没有区别,他耷拉着脑袋坐在座位上,早上起晚了,他还没来得及打理的头发,就像个蓬松的鸡窝,秦锦注视着他的头顶,强行控制自己的想要给他揉一把脑袋的手,
  “秦锦,我今天怎么吃饭啊?”孟钦时回过头来可怜兮兮的望向秦锦,干净清澈的眼眸里写满了委屈,他额头上还缠着纱布,那是今天早上秦锦刚帮他换的。
  秦锦看了他一眼,扬了扬手机:“给你买。”
  那眼神,那动作,简直像不知道从哪个言情小说里穿越过来的传说中的霸道总裁。
  “霸道总裁”秦锦在学校食堂的早餐窗口排着队,在孟钦时满怀期待的目光里朝着食堂阿姨说道:“阿姨,两份清粥,三个馒头。”
  “…………”孟钦时如同五雷轰顶,目光呆滞的看着秦锦端出来的那清汤寡水的早餐,只觉得自己的胃液在翻腾,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抗拒。
  秦锦连看都没看他,在他对面坐下:“快点吃,早读要开始了。”
  “请问,”孟钦时生无可恋的搅动着碗里的白米粥:“我能申请一碗红油小面吗?”
  “红油?”秦锦撕了一小块馒头嚼着:“你觉得呢?”
  孟钦时都不用再往下问了,认命地点了点头,乖乖的的开始吃馒头喝白米粥。他在心里不停地安慰自己,早餐而已,吃的清淡也很正常的,午餐就好了。如果说六中有什么是令其他学校的学生最向往羡慕的,那么食堂一定会是第一位。
  六中的食堂是承包给一家餐厅在做,餐厅老板是学校校长的大舅子。能在外面开店的,水平自然不会差到哪里,之前还有别校的学生悄摸摸的溜进六中食堂,拿钱找学校的学生蹭饭卡,就为了能在大中午里吃顿好的。
  但是,孟钦时他太天真了。
  红烧肉味道飘了满满一食堂,抢先打饭的学生各个面前都是满当当的一大勺红烧肉,后面的学生没有红烧肉但也有辣子鸡丁水煮鱼。孟钦时望着自己盘子里的番茄炒蛋、清炒白菜以及清炒胡萝卜丝,差点当场落泪。
  “秦锦,这也太清淡了。”孟钦时咬着筷子,可怜兮兮的控诉道。
  秦锦一边吃一边回答:“医生要你忌口,油盐荤腥还有辣的,想都别想。”
  孟钦时十分痛苦的捂着头:“那,我让阿姨给我舀一勺红烧肉的汤可以吗?”
  “红烧肉的汤?”秦锦抬头看了他一眼:“油盐荤腥,第一个字是什么?”
  孟钦时望着隔壁桌上白小余盘子里秀色可餐的红烧肉,十分没出息的吞了吞口水。在秦锦冷冰冰的无声警告下,白小余同学十分识相的把盘子连同自己朝旁边移动了很长一段距离,确定孟钦时的筷子伸得再长也够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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