袒护我的爱人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世鸠白塔

作者:世鸠白塔  录入:11-17

  没过一会儿,前台的电话响了,房号丁谦尔熟悉得很,前不久亲手将此房间的房卡递给大明星的助理。
  怠慢不得。
  “您好这里是九景龙延假日酒店前台,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
  字明均清清嗓,道:“我要订晚餐。”
  性感又独具吸引力,是他本人没错了。
  “没问题,是送到房间吗?”
  “对。”
  “好的,那您想订什么呢?”
  “我不太了解啊。”
  丁谦尔刚要给大致介绍一下,结果字明均非常不给面子地补充道:“就你们销量最高的西餐里前两套吧,再给配瓶好点的酒。”
  有酒?两套?有情况。
  但丁谦尔是既有好奇心又具备专业素养的前台,他什么都没显露出来。
  只是单手拿起私人电话给白连玺发短信。
  以他对白连玺的了解,划给他的关系资金有百分之九十都被拿去送酒了。毕竟好红酒是个特别显档次的东西,除非遇到真行家。
  既然如此不如等待会儿给贵客送饭的时候一起送过去,还省得突兀。
  “好的我记下了,您希望在什么时候用餐呢?”
  “都行,尽快吧。”
  “好的没问题,您有忌口吗?”
  “没有。”
  “好的我知道了,您还有其他要求吗?”
  “那个......”
  对方没好意思一次性说出口的话,丁谦尔已经在脑内帮着补充了千百万种后续。
  也不知道是真的在思考还是有话不好意思说,丁谦尔想。
  其实都不是,字明均的坚定无比,只是想装作一时兴起的样子。
  “你们能指派服务人员送来吗?”最终字明均这样问道。
  “能啊,您告诉我我帮您备注上。”
  此时丁谦尔表情精彩得很。
  没有先例,但客人是上帝。
  先例是怎么来的呢?
  先例是开创出来的。
  “你们有个客户经理,是不是叫白连玺?”
  “对,没错。”
  “就他吧。”人不自信的时候会习惯解释自己的话,“他上次帮了我不小的忙,正好当面感谢他。”
  “好的没问题,我跟我们白经理说了。”
  听这意思白连玺就在旁边?
  字明均赶紧说:“行就这样吧,我挂了,拜拜。”
  其实呢,白连玺正好推着装置齐全的香槟车站在字明均的房间外,看丁谦尔发给他的短信。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丁谦尔德情绪波动,白连玺只是将小推车调个头,打算原路推回去。
  毫不知情的字明均只能惴惴不安地等。
  又过了好久,大厨精心制作的餐食摆在铺好白餐布的推车。
  直到门铃响起,那一刻字明均仿佛得到新生。
  门刚被打开,两人异口同声道。
  “白经理,好久不见。”
  “字先生晚上好。”
  默契犹存。
  “先进来吧。”
  白连玺推着车进去。
  这时七点五十几分,字明均已经把电视调到了播他剧的那个频道。
  白连玺目不斜视,一心一意地准备摆盘。
  眼看时间临近八点,《一指江河》开播前的预告被最后一次放出来,白连玺还在摆餐具。
  “其实不用那么讲究的。”
  “还是必要的吧。”白连玺抬头朝他笑了一下,“很快就好。”
  “对了。”这个话题转折简直比牙还硬,“你今晚不值夜班吧。”
  “不值。”
  这不是正在加班吗?
  但没有人告诉字明均这事实,白连玺更不用说了,只字不提便滴水不漏。
  “能陪我吃一顿吗?”
  白连玺原本伸着胳膊正要把一支汤匙放在餐盘上方,字明均话一出口登时愣住了。
  “我以为您约了客人。”白连玺看了一眼字明均,笑笑。
  字明均察觉这个话题完全不在他的掌控之中,就快要聊不下去了。
  “我被放鸽子了。”这是一个谎言,粗制滥造,无中生有,“而且我的剧马上要首播了,陪我待会儿也行。”
  字明均扬扬下巴,白连玺顺着看过去,是身着红袍的字明均。散发出的气质与本人大相径庭,但那是同一个人。
  白连玺没有立刻回话,手上的动作继续着,银餐具相互碰撞的声音叮叮咚咚,字明均越来越烦躁。
  他刚想说,对不起,算了。
  白连玺坐下了,坐在其中一张单人沙发上,两人隔着一张精心布置过的餐桌。
  作者有话说:


第16章
  字明均最初的设想是一阵寒暄后顺理成章地吃一顿。
  尽管就个人来讲,动机不纯。
  在过去这极度繁忙的半个多月里,他会时不时想起白连玺。
  分析自己的感情通常是无用功,字明均也没有非要将其一一分类的习惯。
  但如果他完全不去想,谁又能在他突然想见一个人想到只能呆坐着控制自己不呜咽出声的时候解救他。
  字明均也把这种情况掐头去尾抹掉姓名地诉说给夏乐。只记得对方看他的眼神有点心疼,说是最近太忙压力太大了吧。
  于是字明均把这句话转述给自己,不时便有了效果。
  之后零零散散地细碎情绪缓慢地积攒,最多也就只是一层薄灰。
  时至今日大概真的只是想和他坐一会儿,饭都可以不吃,首播也不必要看。
  就只是见他一面。
  “谢谢。”字明均的这声谢谢短促而沉闷。
  十六岁,这是字明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男人的年纪。他的初恋是一个陌生人,且至今都不知道那人的名字。
  偶然一次字明均坐公交回家,那是一条不那么热门的路线,所以即便是人最多的晚高峰。车厢里也只有不到十个人。
  他的初恋一看就是社会中人,那时初春,穿着件薄外套,看上去很儒雅的一个人。不像背着大书包的字明均,他没有任何随身物品,一直在看窗外。字明均坐着的位置不是面朝行车方向,于是只需要稍微侧一点头,就能看到他。
  现在想来一定是那时候自己盯着人家看得出神,否者恐怕连那一眼对视都换不来。
  那陌生人察觉到那双持续注视他的眼睛,便朝他笑了一下。
  有人天生擅长笑,笑的时候整个人是独立于平常状态的存在。
  那个人就属于那类人。
  在此后的两个多月,每周的工作日字明均都会同他坐上同一辆公交车。好在没人会觉得上课的学生和上班族每日在同一时间搭上同一辆车有什么奇怪。
  陌生人比他晚下车,字明均每次到站下车的时候都会有点后悔。
  太怂了,为什么不去搭话呢?
  某天他鼓起勇气坐到了只与他相隔一个过道的同一排。话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那陌生人的电话响了。
  原来他是随身带着电话的。
  “喂?”
  字明均不知道他在和谁打电话,但看上去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在这个空档,字明均试图排练一下自己的搭讪。
  那陌生人却一句击破了自己的想法。
  他说:“老婆我们结婚吧,明年咱们也要个宝宝。”
  瞬间字明均没出口的话就成了再也不会出口的话,他当即起身,在车门闭上的前一秒跳了下去。落地才反应过来,还有两站才是他的目的地。
  谁也怪不得。
  后来字明均又改成以前的上下学方式,要么骑车,要么蹭同学家的车。
  偶尔他也会在老时间老地点观察,他的初恋还是老样子。
  生活照旧。
  再后来字明均上了大学,渐渐明白一些环境下喜欢是不得不标明性别的。所以他从来都是坚决果断地拒绝追他的女生,哪怕被人说是自高自大的自恋狂。
  他只喜欢男人。
  和寻兴签约后字明均也有过地下恋情,时间都很短。
  直到白连玺让他意识到,给情感分类的不是一类人,而是一个人。
  “我们回雁楼的姑娘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保证客官您满意。”
  “不是的......”
  “您里边先坐着,我把她们叫出来您瞧瞧啊?”屏幕里的老鸨浓妆艳抹,但不妨碍看出她年轻时也是有几分姿色的。
  字明均回神,反应过来几秒后自己就会一袭素色衣裙从楼梯走下来。
  白连玺的眼前突然一片漆黑。
  “??”
  “那个,对不起条件反射,这段不好看的,先别看了。”
  字明均一双手覆上白连玺的眼睛。
  “我,我可以自己闭眼的。”
  字明均抽回手。
  这边白连玺还没来得及闭眼就重返光明。
  女装字明均还是入了他的眼。
  尽管只一眼,他的眼睛就闭上了。
  “很美......”
  “......谢谢。”字明均有点绝望,“剧情需要。”
  白连玺点头示意可以理解。
  嗡————
  字明均的手机又开始振动,来电人是詹一江。
  “明均啊,微博公司给你发,但是我建议你十点半左右去直播个半小时左右,正是圈粉的好时候。”
  “能不弄吗?”
  第一次单独吃饭就处理工作太不礼貌了。
  “就半个小时,不用多,你得带一下气氛啊,不然以后你的粉丝被起了什么奇怪的名字可千万别来找我。”
  詹一江又劝了几句,字明均勉勉强强应了下来。
  挂断电话,电视剧情已经是另一个场景了,字明均暂时不会出场。
  刚松了一口气的字明均转头看到还闭着眼睛的白连玺,哭笑不得。
  “实在不好意思接了个电话,不用一直闭着眼呀,开玩笑的。”
  做演员的还能怕让人看吗?这是让人笑话。
  白连玺闭着眼的时候微微低着头,没有表情,也没有任何动作,安静极了。字明均亲眼从侧面看他一点点睁开眼睛,又不好意思地笑了下。
  “没关系,我有听声音。”白连玺侧头对字明均说,“您声音真好听,这是原声吧。”
  “为什么这么觉得?”
  是的,这是。原声配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逐渐在快餐环境下的影视作品里消失了。毕竟对于一部分演员来说后期配音的工作量远小于请人调音。
  《一指江河》不是,或者说台词功底这条当初是作为试镜门槛出现在邀请里的。
  其实就算是后期配音又如何,专业的配音演员往往能够演绎出更贴近角色的感情。字明均音色不算大众,但想要模仿也不难。
  那他是怎么听出来的呢?
  并不是因为白连玺有出众的声音辨析能力。
  某天夜晚字明均的声音曾字字发自肺腑地砸在他的耳膜,自此,白连玺自认再没有可能听错他的声音。
  “因为好听啊。”
  瞧,多不诚实。
  字明均点点头,算是收下了这份赞美。
  “你有下载微博吗?”字明均作为邀请人,有义务在必要时发起话题。
  “啊?”白连玺才反应过来微博是何物,“没有,我平时不怎么用社交软件。”
  “巧了,我也是。”字明均只得在自己的手机上现下一个。
  气氛逐渐尴尬。
  “现在的粉丝都喜欢取一个和跟自己喜欢的明星谐音或者相关的名字称呼自己,我这名字实在不怎么好取。”酒店网还挺快,字明均照着詹一江发给他的账号密码登录进去。
  “您名字很有特点啊。”
  “也就姓氏比较少见吧。”
  “名字也好听,很有气场。”
  明均明君,一代明君?
  字明均这边在熟悉软件,标着信息的地方红点上的数字以极快的速度增长,不一会儿窜到了显示上限,999+。
  此刻他无暇顾及这些,点进了这个账号发过的微博。
  第一条赫然是“你是我的谁?”
  配图是字明均的一张自拍存货,他本人都不记得这是多久以前照的了。
  点到详情,已有的数千条里点赞数最高的冲破十万。
  【兄弟姐妹们!!不要跟我说还没看一指江河!!我要为他做昏君啊!!字明均冲鸭!!】
  【乳酸菌好不好?!!我想这个想了好久好久————】
  【就叫汉字好不好!这个寓意最好!】
  这是目前点赞数排在前三的评论。他记得乳酸菌那个,是詹一江跟他提过的,综合来看最好的。
  居然不是第一?
  第一的昏君怎么看都是临时蹦出来的。
  字明均抬头,玩笑性质地问白连玺:“假如你是我的粉丝,你会给自己起什么样的名字?”
  白连玺在看电视,闻言看过来,眼底还带着敛不尽的笑意:“我啊......其实我刚刚看电视,有一个词突然就浮现在我脑海里了,不过太扯了,还是算了。”
  白连玺说这句话的时候字明均还没觉得这话对于白连玺来说格外的长和坦率,只是鬼使神差地问:“是什么?”
  只见白连玺突然变得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好像根本没想到字明均会追问。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说:“就......昏君。”
  见了你,就想做全世界最位高权重的人,不要江山,只要你。
  “为什么你们都这么觉得?何出此言呢?”这个答案完完全全出乎了字明均的意料。他原本以为这样的投票结果只是网友带着点捣乱意思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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