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陆先生也清楚,我们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就这样贸然结婚呢,肯定是长久不了的。毕竟我们双方遇到的危机都还只是暂时的,以后你会遇到你的红颜知己,我会遇到我的毕生挚爱。所以么……我觉得我们应该约定一个年限。”
陆至晖洞穿了他的心思,“你想签一个婚前合约?”
白彦严谨地纠正他:“是‘假结婚’的合约。”
陆至晖顿了一下,但也仅仅一瞬,就又恢复到游刃有余的状态。
“白先生说的有道理,婚姻双方本来就是合作关系,即便是虚假婚姻,提前拟定一个合约,对彼此都好。”
“对对。”白彦嘿嘿一笑,心想跟体面人讲话就是痛快。
“不知白先生有什么条件?”
“啊是这样的,因为这件事可能你比较吃亏,所以你的条件我都会尽量满足。所以,你先说吧。”
“好。”
陆至晖沉思片刻,条约便如烂熟于心的诗文一样脱口而出。
“一,虽然是假结婚,于我们是假,于大众是真。所以我希望白先生可以配合,在外面能表现出夫妻恩爱的样子。”
白彦觉得可以接受:“没问题。”
“二,在婚姻里,我们是合法夫妻,也就意味着谁是过失方谁就要净身出户。所以,白先生,在婚姻期间,你不能跟别人有亲密接触。”
“可以。”
“三,婚后可以分房睡,但必须同居。我不希望摆脱花边新闻之后,又上一则夫妻不合的头条。”
“四,介于我们双方都需要对关系进行保密,那么,若在合约期间被人看破,那么,过失方需支付违约金。”
“多少?”
“一个亿如何?”
“好。”白彦对自己的演技很有信心。
“五,也是最后一点,离婚对我们双方的影响都不好,所以时间要签久一点。”
白彦若有所思地点头,但这时间肯定也不能太久,否则他永远不能炒作,现在手上的口红香水这些女士用品的代言肯定也接不到了。
“嗯,确实。不然就一年吧,一年之内,我可以陪你出席各大酒会场合,并且不让公司跟任何对象炒作。”
陆至晖勾唇,宽容地提醒:“白先生,你似乎对婚姻有误解。一年离婚的话,恐怕你所遭受的谩骂,会是现在的十倍。”
白彦问:“那你觉得多久比较好?”
陆至晖答:“三年。”
白彦担心:“那会不会太久了?”
陆至晖加码,“四年。”
白彦退步,“要不两年?”
陆至晖再加码,“五年。”
白彦慌了,“好好好五年!不能再加了!再加后半辈子都加进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台风太厉害了。江浙沪的小宝贝注意安全哦。
八月已经过去一旬啦,谢谢这个月来以下小可爱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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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努力码字哒!鞠躬——————
第27章
白彦没想到他会结婚,会在24岁,一个偶像派男演员事业上升期的年纪,把自己跟一个只见过两次的男人栓在一起。
不过么,合约只签了五年。换言之他二十九岁恢复自由身,又是一条好汉!
“你不惊讶吗?我要结婚了。”
咖啡店的VIP房间内,白彦质问眼前的男人,对他波澜不惊的态度很不满意。
董为光依旧那副万年不变的浅浅的笑,一边笑着一边用筷子拨动小火锅里的食材。
“我记得以前跟你说过,以你这样的性格,什么事情发生在你身上都不足为奇。”
他的声音纤和温润,宛如修剪过指甲的猫爪子,柔软又透着温度。
白彦悻悻憋嘴,“嘁,没劲!”
董为光夹了几根粉丝放到嘴里,“你第一天认识我啊?”
白彦的屁股在坐垫上蹭来蹭去,想到某个困扰他许久的疑惑,凑近问:“董小姐,采访你个问题。”
董为光抬头一笑,唇角的弧度没变,只是眼睛里多了几片刀,“好好说话。”
白彦清了清嗓子,“那个,我是说,就是像你们这种性格的人,一直维持一个表情或者就干脆没有表情。嗯……不会觉得腻吗?”
譬如他明天要登记结婚的对象,也是没什么情绪起伏。
董为光眉眼一弯,“不会啊。”
“为什么?”
“因为懒,所以不做表情。”
“不是,这样才会更累吧?”白彦无法想象让他一整天都端着一个表情的生活,“就是那种,你要花力气去控制情绪啊,这样多费力气啊!”
“你想复杂了。”董为光向来以静制动,“生气需要和解,难过需要安慰,如果我已经不生气不难过了,就不用花时间花精力来做这些事情。”
“那你不会寂寞吗?就是觉得无聊这种。毕竟每天就忙忙店里的事情,然后情绪什么的也很单调。这样情感生活会很空虚吧?”
“看书可以解决所有问题。”
“咦!书跟我无缘。”
“情绪单调没关系,灵魂不单调就都行了。你哪天可以试试,很省力的。”
白彦宛如誓死不跟敌人妥协的间谍,声音倏地拔高:“没有情绪我还怎么做演员啊?演员这个职业,需要你保持一个情感浓烈甚至是癫狂的状态,有了情感就需要释放,不能压抑。不然观众感觉不到你的情绪,还怎么认可你的表演啊?”
“是,是——”董为光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眼神敏锐,“所以……你的陆先生让你不满意了?”
提到这个名字,炸毛的白彦突然收回了直抒胸臆的乱舞的手,可能是陆至晖带给他的镇定和沉稳,让他在这个名字面前也下意识收敛。
“也,也不是啊。”他的手从桌面滑下去,撑着盘腿打横的小腿肚。
“那是?”
“就,他都三十几了啊,比我大整整12岁,当然不会像我这样咋咋呼呼的。我觉得新鲜的东西,他肯定也早就见过了。”
董为光总算明白他这些担忧的源头,故意错开问:“所以你是担心,他会把你当成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孩子,你在他面前也会自卑?”
“当然不是了!”白彦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一肚子的盲目自信,他字句铿锵着抬手,“虽然就见过两次,但是他还挺能照顾人感受的。而且我可是大明星好吧?全国女性的梦中情人!我怎么可能自卑?”
董为光当然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只是他跟白彦初中就认识了,能把这人惹炸毛的一抓一大把,但还没见过哪个人,能把炸毛的白彦一下子变得安静的。刚才他提了一下“陆先生”三个字这人就中招了,现在么……再试一次。
“那你是担心,你们会没有共同话题?”
被说中的某人果然顿了一下,张牙舞爪的手又放了下来,“就,有代沟啊。你读书的时候不成绩最好了吗?代沟明白的吧?”
做了两次实验的董为光终于明白了什么,唇边万年不变的弧度加深了几分。
“噢——”
董为光是柔和的长相,眉眼的线条平滑,鼻梁的高度虽然不挺,但胜在形状清晰,加上他鼻梁上有一颗浅褐色痣,更衬得整个人温顺纤柔,没有攻击性。
而这个没有攻击性的人,却经常拿话损白彦,尤其是这个长长的尾音上扬的“噢”,出口必是毒舌。
“你噢什么?”白彦预感不良。
董为光耸肩,卖关子道:“没什么,就觉得你说的有道理。”
白彦正打算追问几句,势必要把这人的小算盘摸清楚,屋外就传来一阵敲门声。
董为光应了一声,大余才端着一个托盘进来,“老板,这是刚做的糕点。”
之前也提到过,大余是个典型的壮汉,身高一米九,虽然员工的衣服都比较宽松,但胳膊上起伏的线条仍旧非常明显。
董为光接过点心,放在矮桌旁边的地毯上,随口问到:“不是说过会儿送来吗?怎么这么快?”
大余将托盘贴着手臂垂放着,看似老实敦厚,“我看都做好了,就给你们端上来了。”
“嗯,那先放着。”董为光看了眼时间,“大厅怎么样?”
“很好,跟平时一样。”
“有大余帮忙打理就是让人放心啊。你先下去吧,我们还得一会儿呢。”
“好。”
他的话很少,且跟他的身形有种相得益彰的浑厚感,如在晨雾里轮廓模糊的小山。
董为光没有因为没有按时送东西而责怪他,于是他随即就下去了,关门的时候也很轻,看似规矩。但白彦却不这样认为,因为这人在上点心的时候看了自己一眼,眼神里的东西,是敌意。
他做演员也有些年头了,洞察情绪的能力还是有的。这种敌意跟魏佳辰那种恨不得毁灭他的感情不同,是带着嫉妒,却又怕自己的感情被发现的,畏惧。
于是等人走后,他开始散漫地捞东西吃,一面吃一面问:
“男朋友?”
董为光看他已经开始吃火锅了,就知道这小子已经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来了。
“店里的员工啦。”
“之前不是个女服务生吗?”
“对啊,但是她后来跟我告白,说想跟我在一起。我对她没意思,又不想在店里搞暧昧,就把她辞退了。”
白彦暗道他太天真,一连发出十几个“啧”,邪恶地冲他挤眉弄眼,“你以为,男的就安全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句话应该问白彦本人…………
打个广告嗷~专栏的预收文《我捡的傻子保镖是阔少[娱乐圈]》,文案如下:
付聆是个绯闻缠身的三线演员,某次躲狗仔的契机,他在垃圾堆里捡了个保镖。
保镖人傻力气大,付聆就给他取了一个简朴且文雅的名字——“付大”。
“你是谁?”失忆的付大在病床上问他。
付宁功德圆满地拍胸:“我是你爹!”
付大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付聆却是个暴脾气,一个没控制住就破口大骂。他以为付大会论起拳头跟他一较高下,结果这大石头却跪了下去,嚎啕大哭:
“聆哥!你别不要我呜呜呜——”
吓得付聆跟他说话都要三思而后行。
他把付大聘为贴身保镖,发现这人尽职尽责,挡私生,打渣男,还每天都傻乎乎的夸他好看。久而久之,他觉得,跟个傻子谈恋爱也不错,然而某天,保镖的下属找上门来,他发现付大不是傻子,是……
豪门阔少?!
前期忠犬黏人后期高冷冰山攻×既克忠犬又克冰山敢爱敢恨受
“我觉得好像天要塌了。”某天,付聆心力交瘁地说。
付大站起来,两手高高地举过头顶,憨憨地说:“我帮你撑着天,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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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白彦暗道他太天真,一连发出十几个“啧”,邪恶地冲他挤眉弄眼,“你以为,男的就安全了?”
这句话刚说出去,迎面就飞来一个脑瓜崩。
“嗷!”
白彦一手捧碗一手抱头,“干嘛啊你!”
董为光微笑着收回手,“别以为谁都跟你一样,饥不择食。”
白彦委屈,白彦冤枉。他打一百个保票那个大余绝对对董为光有意思,他用他十一年的演艺生涯发誓!
“你都不看看那家伙看你的眼神,还有看我的眼神。哎我多久才来一次啊?你陪我一会儿他都要吃了我一样!”
董为光温和地提醒:“友情提示,这一周你已经来两次了。”
“那,那就更能解释他为什么对我有敌意了!”
董为光被他义愤填膺的样子逗笑了,“虽然我对你的业务能力没什么质疑,但这一次呢,真是你想多了。”
“为什么?”
“大余才来一个月呢,每天从早忙到晚,哪有那么多想法?”
“一个月?”
唉,一个月就对董为光掏心掏肺了,也不知道怪他们家小光魅力太大,还是这个大余太沉不住气。
“就强降温那一阵,那几天挺冷的。”董为光的记忆飘到远方,将那场寒风里的相遇娓娓道来。
来咖啡店的客人不仅只喝咖啡,花茶同样很受欢迎。所以,董为光想着店里茶叶的种类不多,就想再挑两种新的。走在半路突然被一个人叫住,说他的钱包掉了,那个人强壮似牛,又惜字如金——是大余。
“那天挺冷的,我还穿了毛衣。但他就一件短袖,看起来还不怎么干净,身上的背包也是空瘪瘪的,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流浪汉。”
大余把钱包给他就走了,也没说其他的什么,连董为光的“谢谢”兴许都没听见。
董为光当时没放在心上,只觉得是遇见了一个可怜又好心的人。
“差不多傍晚吧,他又出现了,换了一件干净的断袖。但他大冷天穿成那个样子,就算再干净也会让人觉得奇怪。”
咖啡店在一条不算繁华的小街,但胜在安静雅致。大余一个人走在对面的街道上,背着他那个空瘪瘪的背包,每家店都进去一下,但不到五分钟就又灰溜溜地出来了。看得出来,他应该是在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