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云彦没有想到,他会在下午主动到残障儿童的活动室去, 接触那些孩子。
其实在中午, 沈疏珩和他一起喂那些残障孩子吃东西的时候, 神情就似乎有些不对, 他似乎在忍耐, 又似乎有些困惑。但那时候不适合多问,云彦也就作罢。
云彦心想,沈疏珩或许会觉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那些孩子同病相怜。
这大约是这些年里,沈疏珩第一次在与陌生人的非利益接触中表现出主动性。
“你今天下午过的怎么样?”云彦问他。
沈疏珩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点点头,却仍旧没有多说的意向。
云彦却不愿意就此放弃,伸出手来与他十指相扣,问他:“能跟我讲讲吗?”
沈疏珩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向他讲述了下午的所见所为。
儿童福利院的残障儿童活动室不大,但是分为几个区域,由不同的老师负责,沈疏珩和其他的义工仅仅是作为助手出现。
这一天下午的主要任务是对这些孩子进行康复训练。
康复老师非常有限,而孩子们的情况各有不同,因此很难一个个的照料到,他们这些助手只能在老师的指导帮助孩子们做一些简单的训练,这些训练对孩子们的恢复很有帮助,但在沈疏珩看来,完全不够。
有一些孩子也是肢体残疾,他几乎感同身受,他看着那些孩子,心想他们的问题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却因为条件所限,只能到此为止。
这是他第一次产生类似“想要帮助他人”的愿望,而他却分不清这究竟是同情,还是来自他自身的完美主义作祟。
但无论如何,他很希望能去改变那些“明明能够改善的”事情。
他知道自己不可能成为那些孩子的救世主,他甚至隐约排斥那些孩子的靠近,但是在看到一个康复老师对一个腿部残疾的孩子进行指导时,他还是忍不住去纠正——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顶尖的复健师的指导下复健,自己也看过不少相关的资料文献,对此颇有心得。
他可以看出那个老师很用心,但他的方法和知识却是老旧而受限的,老师的方法或许对那孩子有所帮助,但换一种方法,也许会更好。
在教了那个孩子正确的姿势之后,他还和那位老师进行了讨论,并且同意将自己的复健师引荐给那位老师。
在此之前,他一直都沉默不语,被他帮助的那个孩子也沉默不语。孩子看上去已经十几岁了,很害羞也很怕他,几乎不敢看他,然而在他教过那个孩子之后,孩子却明显跟他亲近了很多。
在最后,他将要离开的时候,那个孩子终于问了他一句:“哥哥,你以后还来吗?”
这是他最怕被问到的一句。
云彦听的入迷,听到这里问他:“那你怎么回答的?”
沈疏珩沉默了一下,说:“我说,‘或许’。”
他们或许还会再去,但他不会轻易给出承诺。
云彦笑了笑,握紧了他的手。
“那以后,我们还一起去。”
*
几天之后,沈疏珩给云彦看了一套房子,问他想不想要将住所搬到市区内。
云彦惊讶地翻看那栋别墅的图片和其他相关资料,问他:“怎么会想到要搬家?”
“搬过去会比较方便。”沈疏珩说。
实际上,当初选择了这处庄园,除了他自身的原因之外,也是因为这里面积大且拓展自由,适合建造实验基地。
泊灵科技的核心部分在这里,而市场和运营部门却在市区繁华地段,除了有时候需要高管过来开会之外,很多时候都是他母亲在打理,而他自己,从来都只待在自己想待的地方。
这些年来他也一直非常自我,几乎从来没有考虑过其他人的感受。
自从住进这里之后,延续往年的习惯,除了一些节日和特殊日期之外,他从来没有主动去看过外公和母亲,反而是外公和母亲开始对他示好,不顾车马劳顿地过来看他。
他也几乎没有考虑过员工的工作距离问题,最初当然有人抱怨连连,说是离家太远,甚至不少人提出辞职,而他用新的薪酬制度和奖金干脆利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婚后,云彦实际上也在迁就他,每次有事外出,云彦都必须很早起床,虽然有司机接送,但他还是要耗费很多时间精力在路上。
而现在,沈疏珩决定改变这个现状。
云彦几乎立刻就同意了他的建议,他非常开心,但还是有些担心沈疏珩会不习惯:“那我们搬去试试,如果你不喜欢,我们还回来住。”
沈疏珩抱了抱他,点点头。
那套房产原本就在沈疏珩名下,买的时候就已经是精装修,房子自然是没有这边的庄园这么大,但也足够大了,各种设施和活动房间一应俱全,有一个小院子,甚至还有室内游泳池。
在以前的房子里,游泳池是沈疏珩绝不会考虑的,而现在,他们两个都对这个游泳池万分期待。
搬家之前的某个傍晚,两人沿着庄园外的道路散步。
天空灰蒙蒙的,没有风但寒意刺骨,云彦戴了一条又厚又软的大围巾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沈疏珩却坚持认为自己不需要那么臃肿,穿着风衣,戴了薄薄的一条围巾,结果出去没多久,耳朵就被冻的通红。
云彦笑他傻,把暖呼呼的手从手套里拿出来捂在他耳朵上揉来揉去,沈疏珩又怕他手冷,将戴着手套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盖在云彦手上。
云彦心中微动,捧着他的脸,给了他一个绵长的吻。
吻过之后他才笑起来,觉得自己傻。
“我有帽子啊,”云彦笑着把自己的大围巾解下来给沈疏珩裹上,冷风嗖嗖地钻进领口,他缩了缩脖子。
感受到他的体温,沈疏珩心中一片温热,也把自己薄一些的围巾解下来给云彦围上,小心地绕成一个圈,最后塞进他的衣服里,然后帮云彦戴上毛茸茸的帽子,裹的像个爱斯基摩人。
冬季的山间已经没有了花,但是顺着小路往前走,就是一片温室花圃。
在沈疏珩搬来这里之前,外公就让人在这里建了花圃,说是以后他住在这里,家里总要有些装饰,有些新鲜感。
云彦早就发现了这一点,心想老人家和自己的想法还真是不谋而合。
花圃里温暖如春,各种多彩的花卉开的正好,哪一支都比当初自己送给沈疏珩的那捧野生大波斯菊来的娇贵好看。
但都比不上他那一捧大波斯菊的灿烂。
“等我们搬了家,来年春天在院子里种一片大波斯菊,好不好?”云彦问沈疏珩。
沈疏珩笑着点头,顿了一下才说:“其实当时你送我的那一捧我还留着。”
“什么?”云彦睁大了眼睛:“还没坏吗……还是你做成了干花?”
沈疏珩摇摇头:“冻干之后封存在玻璃罩里,还有那枚戒指,也放在一起。”
“那枚草编的戒指你也留了?”云彦瞬间有点心虚:“我还以为你早就扔了,我那枚早就不见了……”
草编的戒指能有多久的生命力?戴了没多久就被他揉的不成样子,晚上扔进了垃圾桶。
不过说来也奇怪,“你那时候怎么会想到要留那捧花?”
沈疏珩表情有些尴尬:“为了应付外公,我看他很喜欢,怕他问我……不然,大约真的会丢掉。”
一点也不浪漫,但真诚的可爱。
云彦哈哈大笑。
虽然不如那捧大波斯菊有意义,然而这花圃里的花,却让沈疏珩想起了另一件往事。
“你还记不记得,高中的时候,你总是带花给我?”
云彦笑起来,有些揶揄地看着他:“你知道我是给你带的花啊?”
沈疏珩没有说话,轻咳一声,脸颊却有些微红。
当年,在乔思谕说服了老师换到沈疏珩的班级,坐到他的身边之后,就发现日常总有很多目光投过来。
他最开始以为是看自己的,毕竟自己直接换班的行为也是够奇葩的,但后来他却发现,其实更多人还是在看沈疏珩,和自己无关。
沈疏珩毕竟是曾经的校草,原本就引人瞩目,残疾之后也丝毫没有减少,正相反,那些目光因为他的残疾、轮椅和被王澈当众侮辱的过往而变得更加复杂,加入了更多的好奇、怜悯和可惜。
而沈疏珩最不需要也最痛恨的,就是这些好奇和怜悯。
不仅是他们班上的同学,还有不少外班的同学,在经过班级后门或者来他们班找人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将视线放在沈疏珩身上。而沈疏珩因为身体限制只能坐在最后一排,几乎无处藏身。
有许多次,乔思谕都看到沈疏珩在他人的目光下默默忍耐,心不在焉,浑身紧绷,连握笔的手指关节都微微泛白。
他觉得,那可能是他第一次心疼一个人。
每到这个时候,他总是冷冷地对上那些打量沈疏珩的目光,当那些人看到他的眼神之后,就会不好意思地将目光收回去。
但这还不够。
原本他是坐在沈疏珩的左手边,而班级的后门在沈疏珩的右侧,后来他想了想,在某天放学之后,将两个人的桌子换了位置。
沈疏珩第二天来上课的时候发现了,没说什么,默默地接受了这个变化。
但两人毕竟在最后一排,乔思谕就算坐在他身边,也不可能完全挡住那些目光。
于是……某天早上,乔思谕带来了一束鲜花和一个花瓶,早晨一到班上,就大大咧咧地将花瓶拿出来接了一点水,然后将花插进去,摆在了两人桌子中间。
放在那里的时候,乔思谕还碰了碰他,说:“这个有点大……借一下你桌子啊。”
沈疏珩不置可否,于是乔思谕把大大的花瓶放在了两人连在一起的桌子中间。
有同学投来惊诧的目光,乔思谕就直接瞪回去:“看什么看!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花儿啊?”
有老师问起这花,乔思谕就解释:“最近心情不好,摆束花我心情舒畅,学习效率高。”
那大大的一束花帮沈疏珩挡住了不少的视线目光,与此同时,如果有人看过来,他也不能确定那人是看花还是看他,索性都理解为是在看花,渐渐地,反而自在了很多。
到现在沈疏珩还记得,那第一束花里有一株鹤望兰,又叫天堂鸟,那花如此高傲而又如此美丽,仿佛永远不该凋谢。
但那毕竟是鲜花,早晚都会衰败,随着它们的衰败,沈疏珩发现,自己心里竟有一丝遗憾和恐慌。
却没想到,几天之后,乔思谕又带来了另一束,替换掉了之前的那一束。
在沈疏珩的记忆中,自己第一次跟乔思谕搭话,就是问他:“你哪来的这么多花?”
乔思谕听到他的话,似乎惊了一瞬,然后才有点忐忑地问他:“你不喜欢?”
他沉默了一下,说:“没有。”
乔思谕笑起来,沈疏珩第一次见这个总是冷着脸酷酷的少年笑,这才发现,他笑起来,竟然很可爱。
乔思谕没有解释,只是说:“那我以后继续带了啊,就是恐怕还要继续占用你的桌子。”
占用就占用——沈疏珩心想:一人一半,刚刚好。
多年后的今天,沈疏珩再次问他:“所以,你从哪弄来的花?”
云彦却是沉默了一下,有些怅然地笑道:“那时候,我爸送给我妈的。”
沈疏珩一怔。
“我妈说,自从他们结婚之后,我爸就找了一家花店,定了鲜花,每隔一周就会送来一束,代表他对我妈的爱。不过……很多年之后,那已经成了惯常,我爸压根就不记得他给花店付费到了哪一年,我妈最开始爱惜这花儿,但他们俩感情变差之后,我妈看着那些花也烦心,所以就让保姆放在不常去的书房。”
“后来,我就想……既然他们都不喜欢,不如我带到学校吧,也许你会喜欢。”
与其让那些花在无人处渐渐凋零,不如让它们换一个地方,重新焕发生机。
云彦抬头看向沈疏珩,问他:“所以……你喜欢吗?”
他不提当年那些来来往往的目光,也不问他是不是“需要”,而只问他,喜不喜欢。
曾经那些苦闷甚至屈辱的过往,在那一束接一束的花中,似乎都变得明媚起来。
“当然,很喜欢。”沈疏珩抱住他,在花丛之间吻他,说出了欠他多年的那句话:“……谢谢。”
这一次,云彦没有反驳。
他知道,这句感谢,是沈疏珩对过去的释然。
第78章
经过一段时间的忙碌之后, 两人终于在年前搬进了新居。
之前被冻干之后放在地下室的那束大波斯菊被云彦亲自小心翼翼地抱了过来, 放在餐桌中央,每次看到,云彦的心情都非常美妙。
结婚那天,当他把花塞进沈疏珩怀里的时候, 两人都以为那不过是个玩笑。
却不曾想,原来竟是命运使然。
新的住处距离外公家里近了不少,离母亲家更是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两人先是分别去拜访了外公和母亲, 又邀请他们一同到新家来暖房, 实际上也是一起吃一顿团圆饭。
沈清雅和沈老爷子到的时候,发现平日的佣人一个都不见。
云彦笑盈盈地来开门,手上还带着一只隔热手套:“外公,妈, 你们先坐,饭很快就好。”
“好好好!”沈老爷子换了鞋子就溜达到厨房,就看到自家外孙正在案前切菜,刀工虽然不算特别熟练, 但至少切出来常均匀,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做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