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门巨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米布袋

作者:米布袋  录入:03-18

  蒋云自诩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可那段分手的经历,对他来说,近乎算得上羞辱。
  蒋云一想起那些前尘往事,就觉得心中的沸腾比池水更甚,他再一次直直的挺起脊背,就像是二十五岁生日那天一样,冷漠的说:“你们这些有钱人,真是虚伪。”
  “虚伪?”言末很无辜的看他,“我是真的这么觉得。”
  “那也可能,过几年就完全不一样了。”蒋云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沉默的看向别处。


第56章
  言末发现, 蒋云对他的态度突然又冷了下来。
  他心里茫然, 面上却一点不显。
  从小,言末就是一个没什么表情的小孩儿,当他的同龄人满屋子跳跳嚷嚷的时候, 他顶多奇怪的看两眼就作罢, 从来不会跟着一起疯。
  他从刚出生起, 就一直是个格外好带的孩子, 很少哭闹, 格外安静, 父母长辈逗弄他的时候有回应, 没人理他的时候也无所谓, 要么呼呼大睡,要么自己玩自己的, 从来不会给边上的大人带来困扰。
  一岁的时候, 他还只知道玩自己的小肉手小脚丫, 等到再大些,他就可以静静的玩复杂的积木和拼图,大半天都不会厌倦。
  可对其他的孩子,他就没有丁点兴趣,看一眼都懒得看。
  言末是他父母的头一胎,这对新手夫妻开始还觉得这个孩子真是省事,是个天使宝宝,后来又生了言末的弟弟以后,看着那个恶魔一样动不动就嚎啕大哭的小娃娃, 其他人却还说那些哭闹缠人是常态,他们才开始怀疑,自己的长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检查做了一圈,医生的结论是,这孩子智商高得异乎寻常,但是却有重度面部识别障碍。
  简而言之,他是个天才,但不认人。
  言末的面部识别障碍很严重,他能够清晰地看见其他人的眼睛、鼻子和嘴巴的轮廓,但问题是当他试图将这些组合成一张完整的脸时,无能为力。
  即使是对着他的亲生父母,也一样。
  “可是他从小就能认出我啊,一看到我也会笑,很小的时候,也会求抱抱!”言末的母亲无法相信医生的诊断。
  “那是因为他能通过您的声音和气味认出您,”医生说,“这是小婴儿的天生本能,但是对其他大多数人,这一招就不太管用了。”
  言末的父母并不是容易放弃的人,他们后来又积极给言末做各种治疗和认知康复训练,很遗憾,一切努力都徒劳无功。
  只不过,上帝关上了一扇窗,也给小言末打开了另一扇,他的智商超群,十岁的时候,就几乎可以碾压绝大多数成人。
  他的母亲却更担心了。
  “我可不愿意我的孩子变成一个科学怪人!”她说,然后开始训练言末克服自己不认人的缺陷。
  就算情况无法改善,也总能找到其他的方法。
  “大部分人可不会觉得这个毛病是天生的,他们只会认为你傲慢无礼,”言末的母亲说,“你至少要靠各种讯息认出你周边的人,你的同学,老师,还有朋友。”
  同学和老师还算简单,他们每天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出现在固定的位置,这时候,言末只需要记住所有人的衣着细节,这一天就能够顺利过去。
  但是朋友可不行。
  他没有办法辨认冒出来的那个男孩究竟是邻居家的奥森还是他父亲朋友的孩子特德,因为他们都有一头深棕色的头发,高矮也差不多,他也同样认不出那个突然冲出来和他告白的女生是隔壁班的谁——反正不是他的同班同学,因为今天没有人穿着这么一条橘粉色的绸缎连衣长裙。
  慢慢的,言末依然成为了别人嘴里孤僻的孩子,因为他一个朋友都没有,他不会和人相约去游泳池,也不会下场踢足球或是冰球,更重要的是,这个漂亮得出奇的华裔男孩对任何告白者都冷漠以待,甚至再一次碰到,他也可以视若无睹。
  碍于言末父亲的财富和威望,没有谁敢欺负言末,但是大多数时候,所有人都躲得他远远的,在孩子们口中,这是一个撒旦的门徒,黑头发的小恶魔。
  言末却松了一口气,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交际的孩子,他的周围越清静,也就意味着不时发生的突然状况更少了,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他的母亲总是显得忧心忡忡,言末其实却压根就不在意。
  年纪渐大,言末过得更加如鱼得水。
  他十几岁的时候就意识到,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世界,只要你足够富有,你的任何毛病都不是问题,人们会主动介绍自己,更不会在意你的视而不见。
  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发现,因为在更早的时候言末就发现,他天生就擅长积聚财富。
  在他十二岁的时候,他做编程游戏一样创办了一个网站,第二年,这个在他眼里不值一提的网站就给了他上百万美元的回报,十五岁的时候,他把这个网站卖了出去,成交价格超过五千万。
  无论是股票,期货,还是各种层出不穷的高科技,对言末而言不过都是些简单的数学游戏,用他父亲的说法,他拥有一双天生能看到未来的眼睛,这样一双眼睛,如果想追逐财富,自然无往而不利。
  事实上,他的成就也绝不仅止于赚钱。这个天赋超群的少年二十岁出头就拥有了好几个博士学位,他对未来的天赋敏锐不仅仅体现在对金钱的流动的敏感上,也同样体现在更多更广的领域。
  这些年,他的感情生活却始终一片空白。
  他也认识了不少优秀的女性,可惜他对这些女士们最深的印象,也不过是她们身上各种有趣的服饰,以至于他甚至把自己的触角伸向了时尚圈,而且战果斐然。
  “你总需要找一个人和你共度一生,无论那个是男人还是女人,否则也太寂寞了。”言末的妈妈担忧的说。
  言末却无所谓,他从小就是这么过来的,再这么过几十年,又有什么关系?
  没想到二十八岁这年,言末遇见了一个很特别的人,一个他一眼就能认出的男孩。
  这个男孩甚至还没有成年,五官精致而美丽,是能叫大部分人都赞叹的好看——事实上,这也是言末第一次欣赏一个人的容貌。
  刚开始的时候,他并没有太深的感触,这个绝大多数时候都被理性脑控制的天才,已经多多少少有了些非人的一面,他对于小概率事件虽然不至于视而不见,但是情绪起伏始终十分平稳。
  他脑子里可没有那些一见钟情或是整个世界一起震颤的感慨,只不过,他依然记住了这个男孩,记住了他的长相,还有名字。
  他叫蒋云,是个会突然就哭泣起来的脆弱男孩。
  第二次再见,他依然能够一下子就喊出男孩的名字,那是一种久别重逢的亲切,仿佛还带着从更遥远时空传来的伤感,只是一眼,竟然能够叫言末那个时刻都像是人工智能一样运转的大脑,分泌出大量叫他情绪高涨,心情愉快的多巴胺来。
  那次匆匆相见,又很快离别,言末却难得的体会到了不舍的情绪。
  第三次再见,这一回,他们有很多时间可以呆在一起。
  他把蒋云带去了极少有人踏足的私人公寓,甚至让他住在自己隔壁的房间,他们会在每天清晨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互道早安,一起吃饭,聊天。
  言末从来不知道,这世上真的会有一个人,能够叫他忍不住说个不停,哪怕对方只是简单的点头,他也觉得十分满足。
  这种生活,似乎曾经有过却又被他遗失了很久,现在终于重新找了回来。
  像朋友,像亲人,或者像……爱人?
  这个小小的想法就出现了一瞬,就被男孩斩钉截铁的宣言打断了。
  蒋云喜欢漂亮的女孩子,想要结婚,想要一群孩子围绕在身边,还有一个温馨的家庭。
  这些言末都给不了。
  言末调查过蒋云的出身过往,知道他是孤儿出身,对家庭生活自然十分向往。
  言末心里有点惋惜,但是也仅此而已。他本身对情欲并没有太强的追求,虽然好不容易遇见一个想要生活一辈子的人,但是对方对于同性无法接受,那也不能勉强。
  他也可以做蒋云的朋友,兄长,甚至长辈,言末甚至都想好了,以后他可以在蒋云住的附近也买一幢房子,他会尽量不打搅蒋云的生活,只不过,忙起来的时候,那对夫妻或许不会介意他帮着看看孩子?如果蒋云同意,他也可以做孩子的养父——但愿他不会老是把小孩认错。
  这样,他们一样可以一起变老,不时能够见上一面,周末还可以聚聚餐,等到老了,可以在相邻的院子里一起晒太阳,聊天——言末觉得这样也很不错。
  言末甚至开始琢磨,蒋云未来的妻子应该是什么样子:那应该是个天真快乐的女孩子,性格温柔,体贴而幽默。
  言末在蒋云身上总能察觉一些若有若无的忧郁,他希望能有个女孩子,能够化解并且包容蒋云的这种特质。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蒋云自己喜欢,他相信那必然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姑娘,以蒋云的聪明和好眼光,总能选到一个好姑娘的。
  他也嫉妒过可以把自己的心情坦然无畏摆出来的马歇尔,但是对于言末来说,能够更长久的维持和蒋云的关系,这才更重要。
  哪怕是当个普通朋友,总比老死不相往来来的好。
  可是现在,蒋云突然就不理他了。
  之前蒋云也偶尔有耍性子的时候,但是言末知道,这一回格外不同。
  蒋云就像是在身周立下了一道冰冷的屏障,他原本的那些柔软,言末突然就触摸不到了。
  这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第57章
  第二天一大早, 传说中的老丁终于露面了。
  老丁是温大少他们几个很要好的朋友, 但是据说因为忙于事业,前几次聚会有没有参加,蒋云也从没见过这人, 只模糊听其他人提过几回。
  可见到老丁的第一眼, 蒋云就呆住了。
  这人他上辈子认识。
  这世界果真是小。
  丁冷秋三十出头的年纪, 天生一副正义凛然的神色, 五官极正, 眉毛尤其浓, 行走间似乎每一步都有尺规度量, 挺直而板正。
  这人和懒懒散散的谭苏放在一块, 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哟,春秋老怪, 你可终于来了。”这不, 谭苏一开口, 就直接怼着他去了。
  丁冷秋神色未变,看都不看谭苏一眼,只伸出手,分别和蒋云言末握握手,十分简单的介绍了一声自己:“我叫丁冷秋,你好。”
  举手投足间,军人的飒爽之气扑面而来。
  言末也板着一张脸,回了差不多的话,蒋云却显得有些慌, 他先是把濡湿的掌心在裤腿上蹭了一下,才迟疑的举起手,握住对方:“你好,我叫蒋云,你……”
  他话才启口,又迅速的收了回去。
  言末奇怪的看着蒋云。
  蒋云却一直盯着丁冷秋看。
  就连谭苏都发现了蒋云的古怪,笑了一句:“小美人,你该不会是对我们春秋老怪一见钟情了吧?这位可是个吃骨头不吐皮的家伙,当心他真把你给吞了!”
  言末不由自主的皱了皱眉头。
  蒋云忙摇头:“不是不是,我是觉得……这位有些眼熟。”
  丁冷秋只疑惑的看了一眼蒋云,摇摇头:“我没什么印象。”
  上辈子,这位可是蒋云的救命恩人。
  他那时候刚被逐出了蒋家,身上虽然还有点钱,但是因为刚被冤枉,气性极大,莽撞的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差点被一辆车的车轮子卷进去。
  蒋云惊魂未定,就被车主从车轮子底下直接拽出来,确定他连皮都没被蹭到以后,车主二话不说就狠狠揍了这小子一顿,把他揍得鼻青脸肿,车主才冷着脸问是怎么回事。
  揍人的正是丁冷秋。
  蒋云那时也只是个被吓破胆的小孩子,抽抽噎噎的哭了一通,然后颠三倒四的把自己的遭遇给说了。
  丁冷秋依然冷着脸,拎着他坐在了马路牙子上。
  “这点事情有什么大不了的,”他说,“你要是不甘心,就直接打回去,现在打不赢,就以后练强了再打。”
  蒋云其实也是个打惯了架的,可还是对这人刚才的凶神恶煞心有余悸。
  丁冷秋下手是真狠,可对力道的掌握也是真精确,那感觉就像是全身上下,每一处皮肉都被狠狠揪了一把,偏偏没有一个地方真正伤筋动骨。
  蒋云是从来不服人的,面对这种狠人,也不由自主认了怂。
  更何况,他刚才是真差点害了对方。
  丁冷秋看他这样子,从车上拿了包伤药丢给他,然后准备开车离开。
  临走的时候,他突然丢下一句:“你要现在死了,才是真如了那帮人的意。”
  然后,丁冷秋油门一踩,扬长而去。
  蒋云站在路边上发呆。
  丁冷秋没看错,他刚才是真的起过寻死的念头。
  蒋云是野草一样长大的孩子,原本拥有最旺盛的求生欲,但是即便是强韧如他,也很难接受好不容易拥有了亲人,却被陷害,然后被扔垃圾一样的抛弃掉。
  这感觉,就像是从天堂落到了地狱。
  更何况,他还只是一个刚成年的孩子。
  “我要是死了,就如了那帮家伙的意了!”蒋云咬着牙,重重的重复着这句话。
  然后,他就用尽全力,就像一颗被踩踏得歪在地上的野草,拼了命的吸取阳光雨露,然后又直挺挺的立了回来,而且还更高更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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