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
唐佳林还以为是什么事儿,吓得不轻——接过就是问捐个学校这事。
“捐了啊。”唐佳林轻松道,“捐了好像十几个学校吧,全国都有呢。”
“那怎么……我们圈内都不知道?”汪平追问——做好事儿不发通稿也就算了,至少圈内互相说一说吧。
“那我不知道啊……”唐佳林说。
“老板说了做好事不留名很正常啊……”唐佳林抠抠自己的头发,“很多学校他甚至是匿名捐的,那你怎么知道?”
“哦。”
汪平垂下眼睫,想了一会儿,又对唐佳林道:“能不能麻烦你送我一趟?”
汪平说:“我想去你们老板早上去的那个公交站。”
·
季走一路从山上走下来,走到大路上,去坐公交车。
季走没有拿伞,冒雨走到公交车站时,头发湿润得可以滴水。
一辆风尘仆仆的中巴车停在公交车站台边,季走踏上台阶,哐啷丢两枚硬币,沉默地挑选了末尾的靠窗座位。
插上耳机,闭上眼睛,季走将头抵住脏兮兮的车窗。
昨晚季走几乎没怎么睡,车辆启动启动后,车窗随着车辆颠簸拍打他的脑袋,但即使是这样,季走却也迷迷糊糊睡着了。
梦境中,他回到了自己的过去。
季走从小就是孤儿。
小时候他不叫季走,叫季阳阳,阳光的阳——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他会叫这个名字,但如果取这个名字的人是期待他能够像阳光,那他就实在是让那个人失望了。
季走因为没有父母,加上身体瘦弱,学习好又被排挤,所以从小孤僻,不爱讲话。
季走无所谓,他不需要结交朋友,有一直照顾他的奶奶当朋友就行了。
生活这样就很好,季走会好好读书和长大,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一直奶奶生活在一起。
可是后来。
季走记得很清楚,那是他十四岁的四月。
四月的某一天,他被老师喊出去,等到他去医院,他只等到了他奶奶的……。
那是一场飞来横祸。
季走身边根本没有其他可以依靠的人,他只能老师请了假,回家自己处理事情。
当时,季走只是一个身材矮小,头发很长,在班级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因此,他请假并没有引起多少讨论或者轰动。
请假是这样。
死,可能就更是这样。
季走的名字是自己改的。
他处理后事时,顺手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走”。
走,就是离开这个人世间的意思。
季走当时真的不想活了。
但季走并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
所以他准备回趟学校,清空自己的东西,然后再找个不打扰人的地方,随随便便死掉就好。
因此,当季走在学校旁边的小巷中被一群混混揪住的时候,他没有任何要反抗的意思。
季走把钱交出去,混混却不是想要钱,他们一把将钱扔了,钱在阳光中飞舞又落下,撒了一地。
季走被混混揣倒在洒落的钱堆里,混混们抬手就准备往他身上揍。
季走并没有反抗。
季走睁着眼睛,冷淡地看着揍向自己的拳头。
反抗要是有意义,命运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死都不怕,他会怕痛吗。
然而,就在下一刻。
那个挥拳准备揍他的混混被人提着领子一把掀开,紧接着,另一位刚才踹季走的人,被一根放长了的书包一抡,惨叫一声,歪到另一边。
“又特么是你们。”
一个穿着周正校服,特别好看的少年把第三个围着季走的人拉开,双脚岔开,背对季走,威风凛凛地挡在季走面前。
地板上满是污秽,不知道多少垃圾混合了劣质小吃辣椒油混合的味道,季走就躺在这么脏的地上,看向挡住他的人。
那是一位从背影看都非常修长挺拔的少年。
他双手打开,拦在季走面前,单薄的背影,干净的白衬衫,头发在小巷缝隙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靠,汪平又出来多管闲事了。”
“妈的,老子打不过他,快跑——”
“弱鸡!跑什么跑,把你们老大喊过来单挑——”
汪平拎着书包刚准备追上去,才跑一步,他就忽然想起什么,回过头,转身把自己的手递给躺在地上的季走。
季走愣愣地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只手。
那只手纤细,漂亮,甚至有点像女孩子手。
最重要的,是那双手非常干净。
季走的手刚才蹭到了污秽的地面,现在满是脏污,他不想去碰汪平。
汪平不知道这个看上去瘦瘦小小的学弟心里在想什么,他反正是毫不嫌弃一把扯住学弟的手,把他往上一拉。
季走冰冷的手指和汪平的手指接触的刹那,一股惊人的暖意,席卷而来。
“学弟,你没事儿吧?你赶紧去校医院处理一下,我去追他们给你报仇。”汪平把季走拉起来,给他拍了拍灰,又把身上的纸全丢给他。
汪平笑起来:“你别怕他们,一群弱鸡,来一个我打一个——以后再有人欺负你,你就到高二十六班找我,我叫汪平,我罩着你!“
汪平一边说,一边瞄了一眼快要跑不见的人,书包往身上一挂,拔腿就跑。
小巷外,是春夏之交盛放的阳光。
汪平跑进外面灿烂的阳光之中,又在明晃晃的光里面转身,对在小巷中,愣愣站着的季走挥了挥手。
“高二十六班!汪平!记住了啊!!”汪平大声喊。
阳光把汪平本来就很白的皮肤照得通透,把他本来就有些棕的发尖变成金色。
一道光在汪平身后。
这道光就这样强势地撕裂了季走灰暗的生命,刷地探了进来。
汪平说完追着人跑远了。
季走在巷子里站了很久,然后慢慢蹲下来,要捡地上散落的钱。
季走才伸出手,连钱的角都没有触碰到,就感觉有水从自己眼眶里面滚出来。
先是一颗,然后无数。
季走蹲在地上,抱着双腿,嚎啕大哭。
这是他这几天以来,第一次哭。
之前他想,他反正都要死了,就不需要哭了。
可是——
不想死。
季走不想死。
他想活着。
活着真的好难,但他有光了,他不害怕。
·
后来,季走把所有的钱都捡了起来,他狼狈地回到家里,吃饭,睡觉,起床上课。
后来,季走真的去找了汪平。
仅仅进展到走到汪平教室门口这一步。
走到汪平的教室门口,季走按住门框,顿住脚步;隔着教室门往里看,季走一眼就能看到汪平。
汪平站在教室倒数第三排,一张脸漂亮得让人,最普通的教室因为他在,都好像变得闪闪发光。
几个长得在寻常人类别里也算帅气的学生簇拥着汪平。
“你又去外面和混混打架了?”戴着眼镜的帅气男生说。
“你能不能把这个事情形容得美好一点。”汪平一口可乐咽下去,瞪着男生,“我是锄强扶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OK?”
“难道你看得惯你的学弟学妹……以及一些学长学姐们被外面那群杂碎欺负咩?”汪平质问他。
“就是,你不要和书呆子计较。”一个穿着运动裤,校服没扎好的男生勾住汪平肩膀,笑得很阳光,“我支持你啊,下次打架叫我。”
“学校里那么多被混混找茬的人,你真的以为你管得过来?”戴眼镜的男生摇头。
“怎么管不过来,擒贼先擒王,明天就去和弱鸡们的老大对线。”汪平喝了口可乐,高挑眉尾,非常嚣张。
后来季走才知道,其实他并不是汪平救过的第一个人,当然,也并不是最后一个。
当时学校里不知道多少人躲在一把名叫“汪平”的保护伞下。
这些无能为力的人一直躲到汪平和外面的混混头子打了一架,不打不相识地变成好朋友,这场校园暴力,彻底偃旗息鼓。
那一天,季走默默缩回了扒在汪平教室门上的手。
不合适,没资格,不应该。
季走在想——现在来找汪平哥,你究竟想要他怎么样呢?如他所说,罩着你吗?
季走不能接受自己是用这样不平等的姿态和汪平哥见面。
如果要见面,他一定要以很好的面貌,能够与他并肩时,能够保护他时,他才会见汪平哥。
季走转头就走。
从那天起,季走开始更认真地读书。
上天没有给他幸福的人生,但是给了他很好的头脑,季走次次周考,都是年级第一。
季走才初二,但即使是做高一的题目,也能考到一种不可思议的分数。
季走一边读书,一边悄悄地和汪平偶遇。
最经常见面的地方是学校外面的猪脚饭饭店。
汪平对这里的猪脚饭非常热爱,每天晚自习前都跑过来吃。
开始时,汪平和那天在教室的两个男生一起吃饭,后来加个混混头,四个人吃饭。
几乎是每天。
以汪平为中心的一群人打打闹闹,为了吃猪脚饭应该加红剁椒还是绿剁椒而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互骂傻逼。
他们坐在猪脚饭店中央的位置,几乎看不到在角落中,安静吃着饭的季走。
当然,季走也并不希望汪平哥看到他。
看一眼汪平哥,是他贪婪的奢望,也是他对自己每天努力的奖励。
但除此之外,他坚决不允许自己再用弱者的身份和汪平见一次面。
然后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似乎并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发生。
市内非常优秀的学校不知道从哪儿弄到了季走的资料,想要把他挖走,直升高中,好好培养。
季走毫不留情,直接拒绝。
至少,在汪平哥上大学之前,季走一定不会主动离开他。
而未来,季走会看看汪平哥去了哪里,然后和他考一个大学——那时候季走肯定更高更帅更有力量,他会变得非常好,变得能够保护汪平哥。
如果,那个时候汪平是单身,季走一定会追他。
但如果汪平不是单身,或者追了,汪平还是不喜欢他。
季走想过这种可能性。
最后得出结论——那只要汪平哥开心就好了。
季走甘心做朋友,甚至甘心做路人,甘心什么都不要,偶尔在汪平哥困难的时候,拔刀相助,就像那天小巷里汪平做的那样。
季走想了很多不该他那个年龄想的事情,喝掉一杯一杯的牛奶和美式咖啡,认真读书,每晚感受到身体长高的疼痛。
一个暑假后,季走如愿以偿变高变帅,新学期走进校园的刹那,班上几乎所有女生的目光都在他身上停留。
一切都在按季走计划进行——吗?
开学当天,全校被一个爆炸般的新闻点燃了。
汪平去北京了!
他决定备战艺考,进入演艺圈活动。
季走站在高三十六班的门口,看了一眼已经空荡荡的汪平的课桌,再一次转身。
后来的事情,除了动机,其实广为人知。
季走寻找了全国几乎所有在公开招募演员的导演,不管大的还是小的,他都投简历过去试镜。
最后,他和带着他去了威尼斯那位导演结识。
季走用自己的演技,以及未来会再免费为导演演一部电影的代价,拿到了他成为影帝的剧本。
季走的演技根本不需要磨练,他从小就尝遍了人间百味,知道每一个人该是什么样子,所以,他自然而然地成功。
史上年龄最小的影帝。
天之骄子。
媒体堆满溢美之词,似乎要把他描述成一个神。
但没有人知道,季走的影帝只是为了能够靠近一个人——一道光,某个下午,照亮过他的光。
钱,地位,双男主剧本,季走一个一个的得到,又一件一件地交换出去。
终于换回照亮过他的光,回到了他的身边。
季走缓缓睁开眼睛,疲惫地看着自己抵靠的车窗。
车窗不知道多久没擦了,一片脏兮兮的灰,几道雨的水痕滑下,连水里都是泥浆。
车里已经没有人了,空荡荡的。
城市道路上也没有车,不算宽阔的路上,也空荡荡的。
季走满身疲惫,他不想动,觉得心里很空很冷——每次他扫完墓都会这样,当初那种想要一走了之的疲惫感席卷而来。
“终点站到了。”车子一个急刹,停靠站台,司机粗噶的声音传来。
季走起身,满身灰暗,沉默着从后门下车。
下车时,季走耳机里面的歌跳到另一首。
“偏偏秉烛夜游,午夜星辰似奔走之友,爱你每个结痂伤口,酿成的陈年烈酒。”
季走下了一级台阶,看见不远处有一个蛋糕店。
买个蛋糕回去吧。季走想。昨天心情不好,汪平哥来找自己,也没说太多话。
今天要去和他道歉。
“入喉尚算可口,怎么泪水还偶尔失守。邀你细看心中缺口,裂缝中留存温柔。”
季走踏下公交车最后一级台阶,偶然抬起头。
公交车站也是灰色的,经年累月的灰尘扬在贴了广告和公交车信息的橱窗上,竖起来的一根铁杆锈迹斑斑。
一捧灰色之中,公交车的简易坐凳上,坐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