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人缠上,吸血,逼你把以后得到的所有糖都送给他,”对方笑了一下,用词准确得与年龄境遇不符,“直到你死,他们都不会放过你。”
那明明是他们见面以来,何弈第一次看到他笑,却仿佛被锋芒初显的幼兽掐住脖颈,一阵发寒,有些喘不过气来。
但是对方很快收了笑意,缠满伤疤淤痕的小手伸过来,从他手心里拿走了那几颗糖,说:“行了,快走吧,下次别这么莫名其妙地一个人找过来,换个人不一定能这么随便放过你。”
外面隐约传来孩童的嬉闹声,夹杂着成年人高谈阔论的交谈——那是那群孩子簇拥着孤儿院院长和何弈的父亲,来这里参观了。
那是个阴天,狭窄而背光的过道很暗,眼前的孩子最后看了他一眼,想让他安心似的,低头用犬齿咬开糖纸包装,吃了一颗水果糖,侧身给他让开路,含混道:“从这里出去,走到底右拐能看到大门,不会和他们撞到。”
明明身处最污浊不堪的黑暗里,那个孩子收敛起一身敌意的时候,眼睛却又亮又干净,呈现出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宝石般好看的光泽来。
他已经记不清那个孩子的脸了,却还是能越过漫长模糊的记忆,记得那双乌黑的眼睛。
“我从他身边走过去的时候,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很干净,和那所孤儿院里的味道也完全不一样。”何弈缓缓地吐出一口烟,望着远处的天空,似乎不欲再回忆下去,语气平和地总结道,“你刚才说让我长点教训的时候,和他很像。”
也是那样故作恶声恶气地欺负他,却又藏着纯粹的好意。
迟扬仰头靠着墙,坐姿放松又随意,安安静静地听他说完,停顿片刻,扬起个意味深长的笑:“说个事。”
“什么?”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他说,“但是很巧,那个你念念不忘好多年的孤儿院小犊子,好像就是我。”
他仰着头,从何弈的角度能看到少年人说话间滚动的喉结,还有卫衣领口一小片肩颈锁骨,线条分明,敛着这个年纪蓬勃锐利的力量,居然有些性感。
却又缓缓越过时空,与他记忆里那个幼狼般满身伤痕的少年重合到了一起。
“果然是你,”何弈似乎笑了一下,嘴角短暂地勾起,笑意从清澈的眼底层层流溢出来,“第一次看到你手上那些伤疤的时候,我就觉得是你。”
久别重逢,其实很煽情,但迟扬一偏头,说出来的话生生搅乱了煽情的气氛:“挺巧的,我也一直觉得,当年那个长得挺好看就是有点儿怂的小哥哥,好像是你。”
那个匆匆相逢,却被他仔细记下,珍而重之藏在内心深处的小男孩——穿着讲究的衬衫和背带裤,头发整整齐齐,白净又文气,手心是软的。
后来他还因为何弈给他的那几颗糖跟人打过一架——这都是后话了。
下课铃响起,一上午的漫长自修结束,学生涌向食堂,校园又短暂地恢复了吵闹。
何弈低头看着他,似乎还想说什么,最后也没有开口,只是蹲下来熄灭了抽到一半的烟,连同之前按熄放在那儿的烟头一起,捡起来丢到了天台角落废弃已久的垃圾箱里。做完这些他轻轻呼了口气,脱下之前迟扬披在他身上的外套,大致折了折,物归原主。
“去吃饭吗?”他问。
外套上似乎还残留着少年的体温。
迟扬看着他,嘴角一弯,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说:
迟扬:撩不过,真的撩不过……
第8章 伤疤
和迟扬“同居”之后,何弈很少再去网吧走流程,放了学直接跟他一起回家,十分钟的路程刚好够抽一根烟。到家以后迟扬回房间洗澡,客厅只留他一个人,要看一会儿书或是接着写作业都随他,别墅区安安静静,也不会像在人声喧杂的网吧那样,想看看视频都嫌吵。
然后他会在迟扬家的沙发上睡一会儿,到凌晨四五点醒来,悄然离开。
迟扬对此从不过问,他想几点走就几点走,只是天台那一吻过后,这种纵容似的不过问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迟扬开始给他带早餐了。
这件事其实很奇怪,一个十天里八天都在睡过头、剩下两天到了学校接着睡的不良少年,居然也有早起替人买早餐的闲情逸致,并且一天一换,绝不重样。
几天之后他还靠自己的观察,得出了何弈喜欢喝甜口豆浆、不吃辣以及比起肉馅更喜欢素馅包子的结论。尽管何弈这个人极有教养,除了吃不下,通常是给喂什么就吃什么,并不会明显地表现出口味偏好,但一周的试验期过去,迟扬带给他的早餐就已经从一开始的“给都给了,吃吧”变成了“好像味道都不错,分量也正好”。
虽然这人说着给他带早餐是因为自己饭卡丢了懒得补,一天里剩下两顿都要刷他的,但实际上做的显然比嘴上说的多。每次何弈在周围同学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从他手里接过早饭,还是会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忍不住弯一弯眼角,感到莫名的愉悦。
——隐秘而得意,只有彼此知道原因的愉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两个人其实有相似的地方,却又不完全相似。至少他不觉得一个差生能这样坚持每天早起,除非确实有那个自律的能力。
即使迟扬真的不听课、回家打游戏到半夜,连数学题都看不懂,但他身上始终有一种与身份标签格格不入的东西——就像十几年前那个脏乱孤儿院里的孩子,明明浑身伤痕,却保持着最基本的整洁干净。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锐利傲气钉在他骨头里,如同狼永远不会与群犬共沉沦那样,不管表现出来的样子有多恶劣不堪,他心底里还是那个干净坚韧的少年。
似乎跟自己恰好相反,又好像有所重合。
何弈想着,趁早自习还没有开始,慢条斯理地一口一口啜热牛奶——迟扬带的,昨天是豆浆,今天又换了口味。刚刚被他在心里克制地夸了夸的那位现在戴着兜帽,以一种十分放松且旁若无人的姿势趴着,已经睡着了。
算了,多余夸他。何弈摇摇头,翻出昨晚没看完的课本,接着预习。
这是很平平无奇的一天,月考刚刚过去,成绩一科一科的出,把一天分割成不规则的几块,在等待成绩的焦急和得知成绩的释然间更迭转换。
不过何弈对此向来淡然。他不是什么绝顶聪明的,也没有真的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成绩在这所中流学校的中流班级里保持着第一,年段前几名,异常稳定。这种稳定与他温和文雅的气质相匹配,十分省事,不用担心锋芒太过招致麻烦,也能姑且担得起优秀二字,在老师家长面前交差。
如果他不抽烟、不逃课、不去网吧过夜,也不遇到迟扬的话,这样平稳而一眼能望到头的人生,大概就是他的归宿了。
上午四节主课,然后是自习。迟扬趴在他边上,就这么毫无负担地睡了四节课,在第五节 上课铃响前“恰到好处”地醒了,直起身子伸了个夸张的懒腰,喉咙里轻微咕噜了一下,有点儿像刚刚睡醒的毛蓬蓬的狼。
然后他站起来,随手摘下卫衣兜帽,大剌剌地揉了揉睡乱的头发,转身打算出去透气——起身的时候碰到椅子,发出略显刺耳的摩擦声,惊动了低头看书的何弈,后者看了他一眼:“去干什么?”
他这话其实只是出于班长的职责,但迟扬大概是睡懵了,或者对他有些误解,闻言一挑眉,撑着他的椅背弯下腰,意味深长道:“又不是我对象,去哪儿还要跟你报备吗?”
他的声音低哑,带着刚睡醒才有的含混,说话间笑意和呼吸一起落在何弈耳边,暧昧又充满暗示。
何弈:“……”
“去吧,想去哪里都可以,”他平静道,“如果下课之前没有回来的话,午饭就不等你一起吃了。”
迟扬一愣,认输了:“……去楼下抽根烟,很快回来。”
说罢思索片刻,又恶狠狠地补充道:“你要是敢不等我吃饭,晚上回去整死你。”
何弈的视线已经收回书面上,随口“嗯”了两声敷衍他,看起来丝毫不关心他打算怎么整死自己。这个反应其实在他身上很正常,顶多是不够有礼貌,但也能用“他跟迟扬已经挺熟了”来解释,只是看进迟扬眼里,却无异于挑衅。
迟扬沉默地盯了他两秒,嘴角一扯,扬起个意味不明的笑,又讨人嫌地贴过去一点儿,用近乎耳语的气声在他耳边说:“哥哥,就不问我会干什么吗?”
说罢自问自答道:“我会像那天在天台上一样,逼你坐到我腿上,亲你……不会跟那次似的有礼貌了,我会逼你张嘴伸舌头,亲到你站不起来,以后看到我就下意识咽口水为止。虽然你那天打人挺凶,但应该不如我,不信的话,可以试试看。”
他还有些更浑的话没说出来,但对付何弈这样母胎单身的纯情少年,说到这个份上已经跟语言强吻无异了。
何弈略微缩了一下,垂着视线没有看他,低声道:“你不会的。”
“嗯?”
那只搭在书页上、白而修长的手动了动,似乎想推开他,最终还是忍住了。他听见何弈克制地吸了口气,又说:“你不会的……该去哪就快去吧,要上课了。”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角落里暧昧的僵持,但天气晴朗、窗户宽阔,迟扬低着头,能清楚地看到面前的好学生视线低垂,秀气的耳廓已经微微红了。
这个反应终于恰到好处地取悦了他,迟扬直起身子,随手揉了一把好学生整齐柔软的黑发,转身走了。
五分钟后迟扬站在第一次撞见何弈抽烟的楼梯拐角,看着那条布满灰尘杂物的楼后过道,摸出根烟含在嘴里,没有点。
有人等他一起吃饭的感觉很新鲜,在他潦草又兵荒马乱的近二十年人生里这还是第一次——也许在他还小的时候,那个传说中颇有几分姿色陪酒小姐,也就是他母亲,还没有把他送到孤儿院,也尝试着去尽到一个母亲该尽的义务,笨手拙脚地替他冲过奶粉,勉强能称为“等他吃饭”。
但后来他被送到那个人间地狱般的孤儿院里,最早最模糊的记忆就是冷硬的木板床和永远没有温度的剩菜剩饭,打发叫花子般摆在平房门口,被一群半大的孩子争抢,最后分到他嘴里的,永远只有难以果腹的残渣。
他在路都还走不稳的年纪,就已经学会了抢食。
再后来年龄渐长,他逐渐展露出了同龄人难以企及的早慧,像一头早早长出尖牙利爪的幼狼,却还不明白收敛锋芒的重要……这样的孩子在寻常家庭是幸运的,会走上一条天资聪颖、光环伴身的平坦道路,但活在孤儿院里,却只有两条路:成为所有孩子的头领,或是被身边年幼的恶魔排挤孤立。
他不太走运,属于后者。
于是后来的每顿饭前都横着一场险恶的斗争,除非打到见血,或是有成年人匆匆赶来调停,否则他永远吃不饱,也再也不可能吃饱——那很像养蛊,他是那条可悲的蛊虫。
吃饱都成问题,就更不要说吃得安稳。有人坐在满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前等他一起吃饭的场景,就像一个从未见过的好梦,甚至不会引发他的期盼,因为不曾见过,所以只有不解。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长到十几岁的时候,也许是上苍终于开眼,有一天他被人找到,领养,接到了家境优渥的别墅里。领养他的人自称是他叔叔,说他那个混社会的亲爹被人打死在了火并里,他是唯一的血脉,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他,要按他爹的遗愿,补偿他一个正常的、不愁吃穿的后半生。
于是他有了户口,被托关系送进一所私立中学读书,又凭借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中考成绩,加上他那个叔叔从中周旋,最终吊着车尾考来了这里。
迟扬低头,随手撸起一边袖子,露出底下肌肉线条分明、横着数不清的新伤旧疤的小臂。他久久凝视着那些疤痕,想起那天在天台上何弈说的话。
何弈说看到这些疤的时候,就认出了他。
“可是,”他似乎叹了口气,衔着那根没点的烟,眼底浮现出一种罕见的、近于悲伤的情绪,像是在自言自语,“如果可以的话,我宁可身上没有这些疤,你也永远不要认出我。”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醉酒
迟扬回去跟何弈一起吃了饭,但也只吃了饭。
他们下午有一场小测验,数学老师可能是实在看不下去迟扬趴在那儿明目张胆地睡,把他打发去楼下包干区做值日了——十分钟能扫完的地,生生给他指派出去两个小时,也是人才。
迟扬对此毫无异议,扛着那把夸张的干草扫帚就出去了。上课时间没什么闲人,操场上体育课的哨声和熙攘也隔了一幢楼,模模糊糊的听不清,迟扬一边耳朵上挂着蓝牙耳机,意思意思把落叶扫成一团,堆在路旁的草坪里,突然有点儿理解了电视里拍的那些道士僧人怎么总在扫地,这么听着簌簌的滚叶声,确实能静下心来,并且神游天外。
他无所事事地神游了一会儿,一撂扫帚,坐在台阶上拿出了手机。
这么坐下去不是事,但他们数学老师显然不太想放他进考场,给正在经历测验磨难的同班同学雪上加霜。他也只能开把游戏,傻子似的坐在这里,接受偶尔路过的人探寻又畏缩的打量,熬这两个小时。
怎么比那帮考场上的还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