虔天意被冻得浑身都疼,哆哆嗦嗦道:“我—觉—得—您—误—会—了。”
助理莫名霸道:“我觉得你爱我。”
虔天意:“你……”
是——不——是——有——病!!!
可惜,虔天意讲话实在太慢了,又冻得说不出话,反而看起来非常激动地晕在了小助理怀里,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再次醒来时,虔天意成了小助理的情人,过上了要什么有什么的生活。
小助理自然就是孔缺了。孔缺无聊透顶,混在剧组里找白月光的替身,而虔天意成功引起了他的注意。
孔缺偏执得毫无理由,也不知道他一张笑脸下在琢磨什么,这就是虔天意怕他的地方。
虔天意刚穿上裤子,只听门口传来了笃笃笃的敲门声。
龙东强后背一凉,孔缺很少等人给他开门,特别是酒店,敲门纯属礼貌,果然没等几秒,门口传来“滴”一声,孔缺进来了。
半夜三更探访情人,孔缺依然精致体面,黑西装,银框眼镜,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随着孔缺进来的还有两个作厨师打扮的大汉,在阳台安静无声地搬东西,迅速布置了沙发和茶几,茶几上红酒,月饼,水果拼盘一应俱全。
虔天意看了阳台一眼,站起来,不自在地理了理睡衣领子:“孔—先—生。”
孔缺微笑道:“吵醒你了?”
虔天意点了点头,恍惚道:“我—现—在—怀—疑—我—还—在—做—梦。”
孔缺笑了,道:“你们都出去吧。”
李秘书点头称是,龙东强不放心地看了虔天意好几眼,被李秘书强行拉走。
孔缺到阳台坐下,示意他过来。
阳台寒风刺骨,虔天意套上厚厚的衣物才慢吞吞地挪过去,挨着沙发边坐下。
孔缺歪了歪头,道:“月亮很漂亮。”
虔天意僵硬点头。
孔缺笑道:“你似乎很冷。”
孔缺只穿了常规西装,他能感觉到冷,可是在冻不死的情况下,他非常享受寒冷带来的刺痛感,而且低温能让他新陈代谢减缓,有利于睡眠。
虔天意冻得讲话速度更慢了,“不——冷——才——怪。”
孔缺笑了,靠上沙发背,端起一杯红酒,道:“那就依靠运动产生热量吧。”
虔天意头皮发麻:又来了!
虔天意刚开始跟着孔缺的时候,以为自己只要丧权辱国地卖屁股就好了,没想到孔缺的某些癖好简直变态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孔缺见虔天意不动,挑眉道:“把腿张开,还用我教你吗?”
虔天意:“不—用。”
虔天意深吸一口气,打开腿,扎了一个结结实实的马步。
这马步的动作熟练得让人心疼,记得第一次过夜,孔缺让虔天意扎着马步对他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一万遍“我爱你”,要是咬字不清晰,马步姿势不到位还得重来。
第二天,虔天意既下不了床也讲不出话,那惨状让其他情人都以为他竟和孔缺一度,上位成功,没人想到虔天意连孔缺的手都没摸到过,而且从此以后听见“我爱你”这三个字就腿软。
虔天意不仅被虐身,而且没逃过被虐心的魔咒。
孔缺喜欢听相声,他不听郭德纲岳云鹏,偏要虔天意给他真人现场表演。虔天意本为一个兢兢业业的软饭青年,愣是被逼上了说学逗唱翻跟斗,熬夜苦背相声稿的演艺之路。
虽然因为孔缺的存在,虔天意要什么有什么,再也不会发生没戏演,演个配角还会被人针对的惨剧,但虔天意身心俱疲。
孔缺抿了一口酒,道:“来一段打油诗吧。”
虔天意怕惹孔缺生气,勉强调整好状态,啪嗒啪嗒地开了腔:“在—这—个—沧—州—啊,有—这—么—一—家—子……”
孔缺听着听着,慢慢合上了眼睛,像是在闭目养神。
这时,虔天意才发现孔缺眼下发青,嘴唇苍白得像上了釉的瓷,他骨架小,人也瘦,陷在宽大的沙发里,像薄薄一片纸。虔天意知道孔缺有严重的失眠症,身边有人睡不着,没人更睡不着,陪他的从来只有那座冰冷沉默的白月光雕像而已。
还挺可怜的。
不过虔天意转念一想,被迫卖艺的自己,也是惨得很。
虔天意就这么扎着马步,连续不停说到天亮,才口干舌燥地停了下来。
虔天意刚停,孔缺就睁开了眼睛,眼里一片清明,也不知他睡没睡着。
虔天意哑声道:“孔—先—生,我—想—睡—觉—了。”
孔缺点了点头,道:“你今天算加班,按照合同额外的钱我会叫李秘书打给你。”
虔天意揉揉眼睛,道:“好——您—来—北—京—看—我?”
孔缺刚睡醒,心情还不错,望着天空,笑道:“不,去看一口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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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过后,天气急转直下,连下几天的阴雨,鹅毛大雪趁着夜色纷纷扬扬地落下,天朦朦亮就将雪花铺满人间,银晃晃的雪光激发了狗老斯作为雪橇犬的本能,挠门挠窗,嗷嗷地想出去玩。
恰好方满轮休,他坐在车里琢磨着要带狗老斯玩一把大的,哼着歌往荒郊野外开。
天地一白,方满的车像一只黑色小虫,与城市背道而驰,在雪地上碾出长长弯弯的线,线的尽头是方满奶奶家。
在他祖辈还在的时候,每年寒暑假他都在奶奶家过,作业自然能拖就拖,和小伙伴漫山遍野瞎跑,没手机没电脑,但日子过得特有劲儿。
方满停好车,左手保温杯,右手牵着狗老斯在山上晃悠,遥指前方山头,道:“狗老斯,你看前面那座山头,是你老爹当年和我一起打下的江山。”
“嗷嗷嗷!”
狗老斯激动地往前冲,方满一个不留神没拉住,狗老斯就脱缰了,绕着方满跑圈。
唯一的听众到处乱跑并没有妨碍方满的发挥,方满兴致勃勃地绕着棵老树绕了一圈,道:“小时候,我就在这棵树下和你叔叔们比谁尿的远。赢的人要请小伙伴喝可乐,嗐,惭愧,一般都是我请。”
“以前这里有条小溪,除了鱼和虾,溪里什么都有,那时候屁事不懂,捡到一个避孕套当气球吹,险些被我爸逐出家门。”
方满说到这里,忽的想起小溪下游有一口枯井,他曾经在下面和一个诡异的小孩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
第5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那年方满14岁,是个热衷冒险的青少年。
他看完“林正英僵尸道长系列”后,简直热血沸腾,买好可乐呼朋引伴,成立了一组抓鬼敢死队。
方满当队长,副队长是一条狗,狗老斯的爸爸,江湖人称狗脾气。
众所周知,建国以后中国连电影里都没有鬼了,更何况是充溢着浩然正气的首都。方满和小伙伴冒着寒风打起手电,抓了好几天也没看见半个鬼影,零食倒是吃了不少,这一晃到了年三十,抓鬼敢死队人心散落,只剩下方满这个光杆司令。
方满依然不死心,扒拉了几口饭,背着自己的法器和干粮,牵着狗脾气上了山。
方满对于山里的气味非常熟悉。花草树木,飞虫鸟兽,隔着一百米都能分辨出它们的味道。那天晚上,月光很亮,一阵风吹来,潺潺的小溪泛着细碎的银光,方满在河边闻到了一股陌生的香气。
幽幽一缕,被清寒的风裹挟着掠过鼻尖,还没闻清楚就没了。
方满循着丝丝缕缕的香气,找到了一口枯井。此井废弃多年,不深,也就四米左右,平日里散发着枯叶泥沙和垃圾的味道。
而此时,幽暗的井下显然多了一些东西。
狗脾气朝着废井大叫起来,汪汪声在空寂的林中盘旋,显得气氛萧索诡异。
方满犹豫片刻,点了一根蜡烛朝着井口探去,从鬼片的套路来看,如果蜡烛灭了就说明是只厉鬼,那小命要紧,不跑不行。
火苗飘摇,昏黄烛光照见一道如野兽般匍匐着的黑影,似乎是感应到光线,黑影动了动,半张青白的脸仰起,正对上方满的眼睛——是一个小孩。
“卧槽!!!”
方满一声卧槽喷灭了蜡烛,井底再次陷入深不可测的幽暗,仿佛下一秒,那小孩就会扒着井沿爬出来!
方满毛骨悚然,往外逃了几步逐渐冷静下来,心道:“不能够,会不会是谁家小孩掉井里了?或者是被人扔进去的?”
这猜测并非空穴来风,是说有个恋童癖从学校拐走一个8岁的小女孩,不敢杀人就把女孩扔井里了,方满被邻居家警察叔叔借走当搜救犬用,一路闻过去,好险才把浑身是伤的女孩救出来。
万一真的是小孩掉井里了,他一来一回至少要两个小时,等他回来,小孩可能就冻死了!
方满咬咬牙,又跑回去,拿着手电筒往下照,“诶,你是哪家小孩啊?!”
井里回荡着方满的声音,小孩却没动静,方满垂了张渔网下去,让他自己爬上来,小孩可能不敢,反倒往后缩了缩。
方满思考了足足五分钟,才绑好渔网,三两下跳进了井里。
到了井底,方满终于见到了飘散香味的主人。小孩光着脚,穿着一套蓝白条纹的睡衣,面无表情地望着方满。
方满经过怂唧唧的反复试探,得出这小孩是人不是鬼的结论。
小孩长得非常精致,但对人的话没反应,可能是聋哑人,也可能是弱智,那么他被家人丢弃在井里也是非常合理的。
既然是活人,方满顿时不怂了,把羽绒衣脱下来盖小孩身上,想着接下来要怎么办。
有了他的羽绒衣,小孩一时半会儿应该冻不死,方满想了想又道:“你……吃了吗?”
小孩:盯。
“诶,你别盯着我,眼睛滴溜溜的怪吓人。本来嘛,大晚上的掉井里,正常小孩不得哭撅过去?你居然一点动静也没有,也就是遇见了我,你换个人试试,当场吓尿!”方满从小就是个碎嘴子,一紧张起来那张嘴更是稀碎,絮絮叨叨地从包里捞出一罐可乐来,“我就带了可乐,你先将就着喝一点。”
小孩捧着可乐罐子,机械性地喝完,继续盯着方满。
方满被他看得心里发毛,直到小孩打起了汽水嗝。小孩似乎从来没打过嗝,登时瞪大了眼睛,两只小手捂住了嘴。
这嗝打得非常可爱,一下冲淡了他的古怪气质,方满胆子又大了起来,捏了捏小孩的脸,发现他脸皮依然冰冷,没多想就把小孩抱进了怀里。
小孩挣扎起来,方满听见他小声说烫。
方满奇了,“你会说话?”
说话间恰好过了午夜十二点,新的一年来了,璀璨的烟花在夜幕中绽放开来。
小孩忽然不动了,抬起眼皮望着方满,那双缺乏波动的黑色瞳孔里,映照出方满的影子和满天的烟花。
后来,方满一家老小全找了过来,把他们从井里捞上来后,方满被老爸一顿好骂,爷爷挡在他前面,非常护短,不准他儿子骂宝贝孙子。
方满一直忘不了当时那小孩的眼神,终于出现了一丝情感波动,但不知道是什么,可能是好奇,也可能是羡慕。
他们将小孩送去了警察局,据说是被人贩子拐走的,他爸爸重谢方满老爹,并将小孩领回了家。
从此方满再也没见过那小孩,并琢磨出许多疑点。
小孩着实古怪,他身上穿的条纹睡衣,像极了病号服。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人贩子要从医院拐人,拐跑了之后还把人扔进了井里?方满琢磨不出来,后来满心的疑惑被各种事情埋没,今天要不是故地重游,方满根本想不起这事儿。也不知道小孩怎么样了,算算年纪,该上大学了吧。也不知道还记不记得我……
方满回忆往事,顿生许多感概,拧开保温杯喝了几口茶,忽听得一声狗叫,只见狗老斯四蹄踏雪,朝着他狂奔而来,一百二十斤的长毛大狗一下蹿进方满怀里,扒拉着他肩膀,呜咽叫着。
狗老斯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吓着了,方满对此已经习惯。狗老斯胆子屁点大,看见泰迪绕地走,甚至干不过哈士奇。方满抱着狗老斯,哄小孩似的颠了颠,调侃道:“我一百二十斤的宝宝被谁欺负了?”
狗老斯:“嗷嘤……”
声落,一阵风袭来,方满闻到了淡淡的腥味,很难形容的味道,像铁锈,像鲜血,让人心生不适。
不会有人在山上抛尸吧……
方满皱了皱眉,把狗老斯栓在树下,一个人顺着狗老斯的爪印慢慢往前走。
不多时,方满在废井边看见了一道人影。
那人背对着他,撑一把墨绿色的伞,蓝色西装,外面套着黑色长风衣,身材纤长挺拔,光是背影就透着钱很多的矜贵。
那人转过身,方满一惊,他没想到会在荒郊野外看见一个美人。
孔缺。
细雪簌簌,孔缺站在雪里,皮肤比雪还要白上三分,眼瞳漆黑,嘴唇红得灼目。白,黑,红,这三种颜色铺展在白纸一般的雪地里,让他看起来像画中人一般艳诡。
孔缺笑着与方满对视几秒,微微低头戴上眼镜,镜框眼镜中和了他艳鬼似的气质,让他看起来斯文不少。
可再怎么斯文,都掩盖不住他身上的血腥味。方满身体紧绷到了极点,第一因为孔缺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善茬,第二是方满晕血,闻到这种类似于血气的味道简直要被熏过去了。这也是为什么方满从小就没想当警察,但凡他见了血必然就是猪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