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托盘就要被打翻在地,林尔反射性地想伸手去扶,滚烫的茶水十分凑巧地就泼在林尔的手背上。
托盘落地,发出声响,茶水间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林尔。林尔握着手,手背上火辣辣地疼,他拧开水龙头冲了好久,还是烧得疼,眼泪就要在眼眶里打转。
第四十八章
后勤经理故意打翻水杯是真,但是没想着要把人烫着,见水烫伤了人,自知理亏,不再言语,自个儿一转腰,像什么都没做过一样,扭着腰离开了茶水间。
其他职员也都散去,各自重新开始工作。林尔垂着头看着倾泻而下的自来水水柱,手上的疼痛感好了不少,关了水龙头,重新拿两只茶水杯,泡了茶,趁泡茶的时间,拿着扫把清扫着残局。
有新走进茶水间的员工看到这景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以为是林尔打碎了两只小茶杯,也就没在意。
林尔重新端着两杯热茶到庄启严的办公室,庄启严和刚刚的那位还在谈着话,林尔小心翼翼地将水杯放下,然后便走了出去。
中午午休的时候,林尔趁庄启严开会还没有回来,偷偷溜进庄启严的办公室,他知道庄启严的办公室里有个隔间,里面是个卧室还有浴室。林尔去浴室找找,有没有牙膏之类的,手上的灼痛感实在是难以忍受,但还好,没有起水泡。
找到牙膏,林尔往手背上抹了点,还没抹完,便听到外面办公室里的动静,庄启严回来了。林尔藏着手走出去,从茶几上拿走自己的饭,走到庄启严特地为他准备的小饭桌旁,坐在矮凳子上,背对着庄启严开始吃饭。
庄启严坐在椅子声喝了一口玻璃杯里的水,润润嗓子,缓缓走过来,接着就站在林尔的身后,像是监督人一样,一直稳稳地站着,好久终于开口问道:“手怎么了?”
林尔放下手里的勺子,看着右手的手背,被抹了一层的牙膏极其地明显。
“没事,烫了一下。用冷水冲过了。”
庄启严没说什么,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看着林尔吃饭。
“你不吃饭吗?”林尔问。
“待会儿有个饭局,去那儿吃一样的。”
林尔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问道:“要喝酒的吧?那还是先吃点吧,空腹喝酒不好。”说完,把自己营养餐里的鸭腿给了庄启严,“我不喜欢吃鸭,给你吧。”
林尔说的是真话,他真的不喜欢吃鸭。可在庄启严看来,可能这句话可能就是林尔善意的谎言了,为了让自己吃饭,省下饭盒里唯一一根鸭腿给自己吃。
林尔似乎也看出来了庄启严的内心活动,赶忙解释道:“我是真的不喜欢吃鸭,羊我也不喜欢吃。”
庄启严最后还是领情了,心满意足地靠在林尔身边将一根略清淡的鸭腿吃完了。
下午庄启严出去应酬了,林尔也稍微闲了下来,但庄启严的私人家庭医生突然造访给他吓了一跳,莫不是要在公司接受孕检?
“还没到孕检的日子吧。”林尔看到医生,有些不解。
医生背着药箱指了指林尔烫红了的手背说道:“庄先生让我来看一下您的手。”
林尔只好乖乖伸出手去,任医生帮他清理干净黏糊糊的牙膏,并重新抹上药。
“这管药留给您,注意手不要去碰脏东西。”
“好的,谢谢。”
医生走前又简单询问了一下孕期的身体状况,林尔将情况如实告诉了医生,一番交谈后,医生终于放过林尔,背着药箱又回去了。
林尔看着重新被涂上药膏的手,心里暖得不行,林尔不否认他心里是真的挺高兴的,庄启严既然能惦记着自己,那他早上受的委屈忽然就不那么觉得委屈了。
……
庄点已经在阳台上呆坐了一个上午了,许之铮在与庄点一门之隔的地方抽着烟干着急。明明昨晚上庄点对他很主动啊,睡着前还一直“许大哥许大哥”地叫着,怎么一觉睡醒后,就成了这副模样。
许之铮用手指掐灭烟,走过去敲了敲阳台的玻璃门,问道:“点点,我可以过去吗?”
庄点木木地点点头,许之铮便推开门走了进去。林尔撑着头不知道在看着什么,许之铮轻轻抚着他的背:“怎么突然这么沉默了?你饿吗?我去准备午饭。”
庄点点点头又摇摇头,最后咬着嘴唇,将嘴唇咬得泛白,直到坚持不住,才一下子扑进许之铮的怀里,头深埋着哭诉道:“许大哥,你会不会嫌弃我?”
庄点害怕许之铮嫌弃自己的身体,因为这具身体,他自己也曾经很厌恶过。许之铮不由得感叹一下庄点的傻,说道:“点点不记得了?我都说我喜欢你,爱上你了,你是不是把许大哥的话当耳旁风?”
“不是……”庄点将眼泪鼻涕一股脑都蹭在许之铮的衣服上,委屈巴巴地回复着。
“我都这么说了,我当然不会在意你的身体,况且,我很喜欢你的身体。”这是许之铮的大实话,他简直喜欢得不得了,在这之前,他还一直担心庄点接受不了任何人的性^行为。
庄点瞬间破涕为笑,许之铮又解开了自己的心结,早知道许大哥一点都没多想,自己就不这么庸人自扰,浪费了一上午的美好时光了。想着,又将眼泪鼻涕抹干净些,全抹在了许之铮的衣服上,反正许之铮也不嫌弃,一边抹着,一边还说:“我想吃炸鸡……”
在庄家,炸鸡这种食品庄启严不会正眼去瞧,秦臻是个研究营养学的,更别说老一辈的庄赫庄琳他们会吃了,庄点总是馋得不行,他知道,只有跟许大哥在一起的时候,他不管想吃什么许大哥都会答应的。
事实上,许之铮也是会蹲在路边撸串喝酒的,那时候没人管得了他,甚至他曾经撺掇庄启严和他一起吃烧烤,并且还撺掇成功了,不过这些都是年轻的时候干过的事情了,说起来也是种青春的怀念。
“行,买给你吃。”
第四十九章
林尔这些天上班,他每天都必须睡够了,每晚上都比庄启严要早上床,上了床便呼呼大睡。庄启严想和林尔说说话,也都没有机会。
林尔睡前喝掉了庄启严端来的牛奶,而后忽然想起一件事,之后又觉得很难过,看着庄启严出房门后,林尔这才拿起手机。林尔捧着手机在庄启严的大床上打了几个滚儿,犹豫再三,还是给陈镐天发了个短信过去。
虽然之前和他闹得很不愉快,可是这么多天过去了,他早已不生气了,反而害怕伤了陈镐天的心,一直都想找个时间好好地和陈镐天道个歉。
下周是陈镐天的生日,他还记得,去年他过生日的时候,陈镐天给他买了个小蛋糕,林尔原本都不是太记得自己的生日,那时候看见有人替他过生日,突然就有了被人在乎的感觉,说什么,他也得送个祝福给陈镐天。
“镐天,下周是你生日,提前祝你生日快乐。”林尔将消息发了出去,他本身对生日、节日这些日子就不大敏^感,害怕到时候忘了,索性就提前发了。
林尔静静地躺在床上等了半天的消息都没有回复,也不知道在哪次眨眼的时候就这么不小心睡着了,手机是什么时候熄屏的,庄启严又是什么时候回来睡觉的,林尔一概不知。
庄启严早上叫林尔起床的时候,坐在床边忍不住揉了揉林尔的头发,等到时间到了,掐准时间开始轻轻摇了摇林尔的头,直至将人摇醒。
林尔眯着眼睛握住庄启严的声,嘀咕着:“好了好了,别摇了,我起来了……”
“快穿好衣服,我有件事情想听你的建议。”
“啊?”林尔坐起身揉了揉眼睛,刚刚睡醒动作和语速都比较迟缓,林尔还在想着庄启严有什么事件要听他的意见啊。
“前几天,那个后勤经理,你说要不要把她辞了。”
林尔没反应过来,问道:“什么?后勤……经理?”
“那天在茶水间……你不要告诉我被人欺负了一下这么快就忘了。”
林尔想起来了,知道庄启严在说什么了。其实当天涂了药膏没一会手背就不疼了,他还就真快忘了这回事,他都不知道庄启严是怎么知道的。
“那个人,是后勤经理啊。”那也怪不得人家要管茶水间的物资,林尔更没话说了。
庄启严点点头,解释道:“我那天看你手红红的,眼睛也红红的,你说没事我都不信。这个后勤经理是公司某位高管的远房亲戚,我听说她还骂了你?我觉得还是辞了比较好。”
林尔倒是没想到怎么报复人家,从被窝里站起来,说道:“辞什么呀?要辞还是要有理有据地再把人辞了比较好,这样子,公报私仇,不好。”
庄启严笑了笑,点点头,算是同意了,走出房间前又对着正在伸懒腰的林尔说道:“别人对你施加的痛苦,你能忘就忘,宽宏大量;你不小心欠了别人的,倒总是加倍还报,结果最后啊,把自己都给赔进去了。”
林尔一个哈欠顿在那边,突然明白了庄启严的这番话,他现在不就是把自己的整个人都给赔进去了吗?这偌大的庄宅,他什么时候能真正出去呢?
林尔找到昨晚上放在床上的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床头柜上了。陈镐天的短信是昨晚上半夜回过来的,陈镐天只回了短短一句话,让林尔这几天有空见他一面,说是有事要和他说。
不管怎么样,都是相交多年的朋友,大家都是为各自着想才成了现在的样子的。林尔轻叹一声,还在胡思乱想着,庄启严又来催促了。
“怎么还没下来?要不上午在家再睡睡?给你放半天假。”庄启严拿着外套,扭着上衣的扣子。
林尔撑着腰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说:“那不行,那得扣工资。”
“今天晚上庄点就回来了,许之铮也来吃饭,我们早点下班。”
庄点和许之铮的事情庄启严早就知道了,许之铮早早就和他炫耀过了,当初说好了就在许之铮那儿住几天,要不是他催促,不知道这两人要腻歪到什么时候。
许之铮也是拒绝过的,既然庄点和他在一起了,为什么庄点不能和他住一起。庄启严才不想与他争论这些,这好端端的人怎么就能这么一声不吭地就跑别去了,就算要出去住,也要好歹跟庄家人说一声。
庄点那似有似无的爹指望不上,庄城自婚礼结束后就不见了影,连庄家的门都没进去过。庄启严一直将庄点当作弟弟看待,这些年来,启舒被庄启严藏在国外,反倒是庄点每日都跟着他。长兄如父,庄启严没有不担心的理儿。
这些看似合理的说法,庄启严本是没想到的,怪只怪许之铮过于飘飘然,在庄启严面前炫耀的时候还嘲讽了一下,说庄启严是个隐藏的单身汉。庄启严感觉有被冒犯到,这些坏心思便起来了,不以牙还牙整整许之铮是不可能的。
于是便有了今晚上许之铮送人回来这一出,他许之铮不管愿意不愿意都得将人送回来。
第五十章
傍晚的庄,家宅子早早地将各式的灯都点上,和夕阳互相交融,几位佣人前前后后地忙碌着,准备着客人今晚的晚餐。
庄启舒今天穿着法式白衬衫,高领双扣,贴身显身材,还系了黑色领结,一派小公子的模样。不说话的庄启舒让人看着很感觉很静好,小少爷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和这晚风一样,徐徐地,不急不躁。
但走近了,才知道庄启舒为什么坐在那儿不动了。饭菜已经备了大半,刚刚佣人们将烤鸭给端了上来,这香味把庄启舒从远远的地方给吸引过来了,但是只能看不能吃。
庄赫闲来无事,从香兰阁和庄琳两人撵着两只猫咪慢慢走到主宅。上次自己的儿媳无意中问到了这两只猫,那今天就带过去给人看看。Bonnie是大猫,跑得比奶豆快些,可平时也养尊处优惯了,再快也快不到哪儿去。奶豆迈着小短腿使劲跟上庄赫和庄琳,但没一会儿便和Bonnie都落了单。庄赫和庄琳两人一人抱起一只猫,笑着一起慢慢地散着步朝主宅走去。
六月的天实在是有些热,林尔从庄启严的车下来,庄启严去停车,他就独自先朝着主宅走过去。傍晚上还是又暖又闷的,但还好有风解闷儿,林尔走着走着额头上出了一层细密的汗,便将外套脱了搭在手弯里。
庄启严停了车将人追上,和他并着肩慢慢走过去。突然,一辆跑车从两人身边驰过,并且迅速刹住车。庄启严寻思着这车他从来没见过,怎么能进庄,家的门?!
那车的车窗开了,庄点从车里探出头,向着后面的林尔和庄启严打招呼:“少爷!林尔!”
庄点刚打完招呼,头就被一只手给重新摁进车里,接着车再次飞驰,毫不留情地留了个车尾巴给庄启严。庄启严知道这是许之铮和他生闷气呢。
林尔在一旁说:“我觉得他们两个人还挺配的,一个会宠一个会闹。”
“你猜对了。”庄点和许之铮的事情应该没有人和林尔说过,没想到林尔的感觉这么准:“这两人前些日子在一起了,我让他们今晚上回来吃顿饭,结果就和我生气起来,像是我要拆散他们似的。”
“你是故意这么做的吧?”林尔这么问,像根小针似的点戳着庄启严的心。
庄启严笑道:“怎么说?”
“其实,庄点对你很重要。庄点那天和许之铮回家了,结果就不回来了,是谁都会难过,有失落感。”
庄启严不否认,林尔一语中的,他的确希望庄点能够将自己当作真正的庄、家人一样,谈了恋爱能和家人一起说,而不是像个没有家的孩子一样,将自己爱的人当成百分百的依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