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真军[现代耽美]——BY:四面风

作者:四面风  录入:10-04

  凌笳乐一个内行,却真能将他一个外行的话听进去,眼里略微见了光,希冀而小心地问了一句:“真的吗?”
  “真的,我是真的这么认为的。你那个老师虽然说话难听,但是他说的也不无道理,我觉得跳舞和我以前练跳高是一样的,不是单纯的练肌肉记忆、重复动作。练这些东西也是要走脑子的,你现在比小时候阅历多了、感悟多了——”他心头一动,有些兴奋地问凌笳乐:“舞蹈也是表演的一种对不对?”
  凌笳乐讷讷点头,“算是吧?”
  沈戈显得十分激动,“是表演就有相通的地方!在美国那段时间我看了很多戏剧,大概看出些门道,这些戏剧的表现手段和载体虽然不一样,但是我能摸到它们的一些共同之处。”
  “有人讲,艺术的本质就是人性,既然本质都一样,那影视表演、舞蹈表演肯定也是互通的!你在表演里开了窍,我觉得,这对你在舞蹈方面的领悟只能是有益的。”
  凌笳乐被他说得有点儿懵了,可沈戈如此笃定的样子,又让他真的有些相信自己是有进步的。也许师哥当初说他的动作里的情感表达很好,也不是哄他玩的?
  两人把水都泡凉了,匆匆从浴缸里出来。
  凌笳乐从“只有一半”变作“已经有了一半”,又给沈戈表演了一次六点钟腿。
  一条长腿轻松地由身侧抬至耳畔,支地的腿和指天的腿都笔直。凌笳乐骄傲地向沈戈展示自己的手:“你看,我现在不需要扶着了,我自己就能站稳。”
  沈戈深知这一微小进步背后的辛劳,走过去用力将他抱住,“我的乐乐实在是太棒了。”他真希望全世界都能看到他的凌笳乐有多优秀。


第132章 绣球
  睡觉前,两人各自拿出自己的戒指,亲手给对方戴上,再捧着对方的手在戒指上亲一亲。
  这是他们特有的仪式。自凌笳乐生日那天收到戒指,两人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只见过一次面,还是在美国,沈戈完成《福签饼》的补拍从剧组出来以后。之后沈戈要回学校考试,凌笳乐有综艺和电视剧的宣传任务,没办法再那么潇洒地打飞旳约会。
  沈戈很想两人在国内也可以见面,但是凌笳乐在这方面依然极其小心。综艺和电视剧的热播让他再一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他对沈戈说:“我已经感觉出有狗仔在小区外面蹲我了。”
  凌笳乐知道自己的谨慎可能有些过了,但是他不敢放松,每次和沈戈聊完天,或者通完话,他都会立刻删除手机里的记录。沈戈虽然觉得非常可惜,但他明白凌笳乐的担忧,也会照做,把那些暖心甜蜜的话从手机里删掉,只记在心里。
  幸好他们不再有时差,有时间就能视频。有时候他们很幸运,两人同时有一整天的空闲,就一起开着视频,把手机放到旁边,凌笳乐在这边练功,沈戈在那边听着他那里放的钢琴曲复习,或者看剧本。
  即使是两人都很忙的时候,他们也会每晚视频互道晚安。
  他们都很珍爱自己的戒指,但是在外面的时候他们是万万没有机会将戒指戴在手上的。
  相较而言,沈戈是更不常在家的那个。他要去学校上课,要去帮王序剪片子,除此之外,他晚上还经常有应酬。他曾想过把戒指用链子穿起来挂脖子上,但是被凌笳乐制止了。一个正当红的艺人在脖子里挂了一枚婚戒,这要是被人发现必然是大新闻。
  同样的,凌笳乐现在虽然通告少了,但也很少有机会将戒指戴在手上。他在家的多数时间都用来练基本功,从小养成的规矩让他扶把杆时不在手上戴任何配饰。
  两人不约而同地在睡前戴上戒指,然后互道晚安、睡觉。
  某天凌笳乐突发奇想,对沈戈说:“你把戒指凑近点儿给我看看。”
  沈戈将戴着戒指的手举到摄像头前面,凌笳乐忽得凑近了,撅着嘴唇对准戒指亲了一口。
  沈戈被他撩得心动不已,之后这就成了他们每日的例行仪式。
  难得有机会这样面对面,凌笳乐开心得不得了,捧着沈戈的手亲个不停,亲吻刻在戒指上的两个人的名字。
  多数情侣喜欢在戒指上刻两人名字的缩写或者昵称,并且是刻在戒指内侧,藏起来,像是藏起一个两人独享的小秘密。
  然而沈戈和凌笳乐藏起来的秘密实在太多了,沈戈大概也是叛逆心起,将两人的名字刻在戒指外侧,而且没有用缩写,“凌笳乐”“沈戈”,两人的名字,连名带姓,一字不多,一字不少;凌笳乐手上的那只亦是如此。
  凌笳乐亲够了戒指又亲人,捧着沈戈的脸,发出“mua”“mua”的声音,亲得太响,把自己逗乐了,歪到床上笑起来。
  沈戈一开始也跟着笑,然而笑着笑着忽又惆怅了。他拉起凌笳乐的左手包进手里,指尖在他的戒指上摩挲,微微叹了口气。
  送出去的戒指被珍爱,求婚被当场答应,这本该是多幸福的事,可是戒指不能常戴,求了婚却没有婚礼、没有证书,总觉得意难平。
  凌笳乐躺在床上看着他,“怎么了?老气横秋的你。”
  沈戈笑着亲了亲他的无名指,“乐乐,想要婚礼和结婚证吗?”
  凌笳乐眼里亮起两小撮火苗,随即那火花便被他压下去了,轻笑道:“不需要,我对那些东西没有执念。”
  婚礼请谁呢?可以请小李和小雅,可以请师哥,但是对师哥不公平,可以请宋城,但是似乎没有那么熟,好像也可以请妈妈,但是先要向妈妈出柜,暂时还不敢和爸爸说,但是妈妈在爸爸面前瞒不住事……哦对了,还可以请沈戈的经纪人,就是感觉有点儿怪怪的,人家心里肯定也不乐意……有点儿没劲。
  结婚证就更没什么意思了,去拉斯维加斯弄一个倒是挺方便,但是回去了又不认可,跟假证似的,白费工夫。而且他现在坐长途飞机都坐怕了。
  他反手握住沈戈的,“我们不搞那些形式主义,就我和你,就挺好了。”
  沈戈微微苦笑,“感觉那次求婚跟玩笑似的,什么用都没有。”
  “瞎说!”凌笳乐当即反驳他,支起身子看着他,“怎么可能没用?我觉得挺好的!”他想了想,干脆坐直了身子,摆出严肃的模样:“我刚才说错了,改一下,我觉得形式主义也挺好的!”
  他受沈戈影响,也学会列举一二三四,“首先,什么叫有用啊?你怎么跟那些学生家长似的,老问那种问题……老爱问孩子学芭蕾有用吗?能帮助长个儿吗?能提高气质吗?能帮助以后找工作吗?真是的,孩子跳芭蕾高兴不算有用吗?你求婚我高兴不算有用吗?”
  沈戈被教育了,诚恳地连连点头:“有用有用,乐乐高兴就是最有用。”
  “其次,你不求婚我怎么有戒指?没有戒指我们每天晚上视频的时候说晚安得多单调?我那天视频里亲你戒指把你高兴成什么样,我都看出来了。”凌笳乐挑着眼角哼他一声,“你高兴不算有用吗?”
  沈戈点头:“算,也算!”
  凌笳乐掰着手指头,“再次,我记性这么差,那天的舞剧那么好看,和我师哥他们玩得那么开心,那晚的雪还那么漂亮,要是没有你的求婚给我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我肯定就把那些好东西都忘了,就好像从来没发生一样,多可惜呀!”凌笳乐回想起那晚两人走在落雪的夜里,眼里显出难以言喻的美好神情,“我觉得那天的雪我能记一辈子。”
  沈戈心头一动,忽而看向窗外,“我回来的时候外面下雪了。”
  “是吗!”凌笳乐惊喜地问道,他从小就喜欢雪,可惜北京的雪似乎一年比一年少,而自从那天,他比小时候更喜欢雪了。
  两人一起走到窗前,将窗帘拉开一条缝,看到蓬松的雪花经过他们窗前,落到路灯的光线范围内,一反射上灯光就忽然变大了,晃晃悠悠地落到地上,与之前的先行军汇合。
  两人趴在窗台上看了会儿雪,沈戈问他:“这天的雪漂亮还是那天的雪漂亮?”
  “那天的!”凌笳乐毫不犹豫地回道,说完又忍不住笑了。沈戈和他一起笑起来。
  “我也这么觉得,而且我觉得那天的雪我也能记一辈子。”沈戈望着窗外的雪,静静地说道,“我好像有点儿明白别人为什么那么喜欢过生日了,还有周年纪念、还互送礼物什么的。”
  “生活好像确实需要点仪式感。你有没有觉得人的记忆很有意思,不是线性的,而是带节点的,节点多,以这个节点为中心,向前后辐射出去,就可以联想起很多往事,但如果没有这个节点……”他忽然顿住口,无奈笑道:“我怎么又这么说话了,是不是有点儿枯燥?”
  凌笳乐崇拜而爱慕地看着他,“你继续说啊,我听得懂。”
  沈戈让他看得有些脸热,“要是没有那些节点,就好像失去地标,记忆就会迷路。我以前觉得人们搞得那些什么庆祝啊纪念啊,都很浪费时间,形式主义,没用——”他笑了一下,“嗯,我知道这么想不对,你刚才已经教育成功了,我以后再也不把‘有用’挂嘴边了”
  “人确实应该刻意地搞一些印象深刻的事,在自己的生活里设地标,给以后的记忆指路。不然数年如一日地过下去,回头一看全是模糊的,太可惜了。”他此时不会刻意地去想,之所以会觉得遗忘可惜,是因为快乐的时刻实在太多了,让他生出珍惜之意。
  凌笳乐是真的听懂了,他颇感兴趣地问道:“你记性这么好也会忘了以前的事吗?我以为就我这种脑子回忆以前是一团模糊呢,一年就能记住几件事——哎?要是现在让你回忆……嗯,五年前的夏天发生了什么,你想得起什么有意思的事?”
  沈戈脸上显出些尴尬,“五年前的夏天啊……”
  凌笳乐眨眨眼睛,认真地等着他说,还有些纳闷,以为自己看错了,他觉得沈戈耳廓外缘有点儿红。
  “五年前的夏天,我刚上高一,能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啊,就是学习呗……”
  凌笳乐怔了怔,很不给面子地大笑起来。
  他们没把屋里调得太热,两人穿着内裤看了会儿雪,觉得有些冷了,就钻回被窝。他们都犯了晚睡拖延症,舍不得就这么睡过去,说不完的话,移不开的视线。
  “我是不是特别不浪漫?”沈戈自我检讨,“我觉得这是我的短板,我得培养一下自己。”
  凌笳乐瞪圆了眼,“你还不浪漫!你还想要多浪漫!”一说到这儿,他这才想起自己还忘了一项重要的仪式。
  刚捂热一点儿的被窝再一次被掀起,凌笳乐光着脚“蹬蹬蹬”跑去客厅,又立马跑回来,手里抱着一个漂亮的铁盒子,看起来像是装饼干或者糖果的那种,画满了圣诞树和红鼻子麋鹿之类的圣诞图案。
  “这是什么?”沈戈不信他是要睡前吃甜食。
  凌笳乐钻进被窝,把铁盒子打开。原来是那顶黑帽子。
  沈戈把帽子拿起来,端详几眼,有些意外地问道:“你还把这个拿来了?”他知道凌笳乐一直把这帽子挂在床头的墙上当装饰,视频的时候看到过,还觉得他审美挺个性的。
  “我去哪里都带着它——哎!你别抠那个钻!”他把帽子从沈戈手里“救”下来,爱惜地检查几遍,确定上面的钻石无恙,才嗔怪地瞧他一眼。
  沈戈无辜地举起双手:“我不是抠它,我就是看看……那是我粘的,我还不知道吗?那胶结实得很,我当时这两个指头粘到一块,怎么分都分不开,还是用小刀给割开的。”
  凌笳乐笑起来,“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说幸好手上皮厚,割掉一层也不流血。”
  他将帽子极小心地挂在床头,对那上面的星座怎么看都看不够,感慨道:“要是你这样的还叫不会浪漫,那全世界都没有会浪漫的人了。”
  沈戈望着他此时的神情,似乎明白了什么,“去哪里都带着它吗?”
  “嗯。”
  “一直都这样?”
  “……嗯。”
  沈戈心里一时酸一时甜。他轻轻地碰触那帽子上精心摆放的钻石,“这么一说,我可能真的懂浪漫。送你一个星座,让星光伴你入眠。”
  “!!”凌笳乐睁大眼睛瞧着他,心想他怎么一张嘴就是诗?
  “怎么了?”沈戈和他对视两秒,忽而奥妙地笑了,“你是不是卡歌词了?想把我刚才那句写进歌里?可以——”他拉起凌笳乐的手让他手心朝上,自己在那手心上轻轻一打,“授权!”
  凌笳乐大笑着扑进他怀里,“我男朋友是神仙啊!”
  沈戈顺势抱住他躺回床上,另一只空闲的手抬高了,关上床头灯,“睡觉!”明天两人都要早起呢。
  这天夜里,凌笳乐做了个很有意思的梦,梦见沈戈穿着很像天兵天将的衣服,踩着一大团云彩从天上飞下来,落到一群人面前,而他自己就在人群中。
  当了神仙的沈戈手里拿着一把巨大的金色的弓,肩膀和膝盖都镶着巨大的钻石,腰带上也有笔直的三颗,反射着璀璨夺目的光。他拉满弓,箭头上是一只绣球,向众人宣布:“谁能捡到我的绣球,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人们都摩拳擦掌,蠢蠢欲动,凌笳乐排在最后面,正着急呢,就看到沈戈在偷偷冲他使眼色。也不知怎么的,他莫名就明白了,沈戈是让他往后跑呢。
  凌笳乐毫不犹豫地转身,撒腿狂奔。箭带着绣球飞出来了,身后的人群很快反应过来,轰隆隆地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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