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美妇和小男孩子唐乐年见过的。就是上次在超市里见过戏精一家子。只不过少了个渣男老爹。
唐乐年面色一沉,从闻稷背上下来,却被闻稷拍了拍大腿,“下来干嘛?”
唐乐年瞪着那对母子,眼神里几乎要冒出火来。自从知道这一家子是闻稷的仇人,唐乐年就视他们如大敌。怎么这回只有一个女人,一个小孩子,渣男哪里去了?
黄楚云本来还没注意到闻稷和唐乐年。
偏偏唐乐年趴在闻稷背上,闻稷背着他。他们两个人都人高腿长,站在那里就足够吸引视线。
凌宇驰睁大眼睛看着他们。唐乐年他是记得的。上次不肯给他喝葡萄果汁的金毛小哥哥。
他拉了拉黄楚云的衣角,“妈妈,你也背我。”
黄楚云一看到闻稷,脸色一下子僵了。他和凌朝阳的事当时也是闹得沸沸扬扬。这些年凌朝阳除了给闻稷母子寄点生活费,倒是没有什么联系。只是彼此之间的关系就越发的尴尬了。
“小稷,你还好吗?”黄楚云嘴上打着招呼,手却死死的搂着儿子,把他护在自己怀里,不让他窜出去。
凌宇驰抬头看着母亲,又转到闻稷脸上。闻稷生得帅气逼人。凌宇驰年纪虽然小,却也知道美丑。闻稷只凭一张脸就足以让唐乐年一见钟情,这时也让凌宇驰看得亲切。
他伸出手往闻稷的方向挣扎,“我要他背。”
唐乐年本来就嫌他熊。没揍他算好了。还敢叫闻稷背他?他算老几啊?
他趴在闻稷的背上对着凌宇驰叫嚣:“你想得美。”还敢叫闻稷背你?有多远滚多远吧!要不是看他年纪小,早就一拳头把他打扁了。
唐乐年本来也没想让闻稷一直背着。可是现在被凌宇驰这么一叫,顿时舍不得从闻稷身上下来了。
闻稷扫了凌宇驰一眼,冲黄楚云点点头,淡淡地说道:“很好。”
黄楚云警惕地看着他,死死的拦着儿子,脸上却还摆着温柔的神情虚情假意地和东拉西扯,“你爸爸最近给你的钱你收到了吗?我说你马上要读大学了,让他多给你打两万块钱。”
“谢谢你了,不过不用。”闻稷自己赚钱,不想和他们纠缠不清。
“要的。你爸爸对你还是很看重的。”
唐乐年简直听不下去了。他不顾闻稷的阻止,从他身上跳了下来。冷笑着看着黄楚云,“你让多打两万块?这些钱本来就是闻稷的。要不是你横插一腿有你什么事?真把自己当根葱了。要不要脸?”
黄楚云眼神凄楚,紧紧的搂着儿子,哀求道:“这都是大人的事,你们不要当着小孩子的面说这些。”
“怕丢脸别当小三啊!”就你的儿子身娇体贵,闻稷就不是了?你儿子是玫瑰,闻稷是野草吗?凭什么这些话他就听不了?唐乐年是没什么怜香惜玉的心思,话说得毫不客气。
“你……”
“我什么我?我是闻稷最好的朋友。以后我会保护闻稷。你们以后谁也别想欺负他。”要不是看在你们一个女人一个小孩子的份上,唐乐年就不是简单的说两句,而是要动手了。算凌朝阳运气好,不在这里,逃过一劫。
闻稷虽然讨厌黄楚云,但是确实不想为难女人小孩子。唐乐年这一心一意维护他的模样也让他心里舒服。
他现在也不是孤家寡人。有人把他放在心上,凡事都以他的喜乐为先。
他不想浪费时间,拉着唐乐年离开。
“用不着扯这么多。不相干的人罢了。”
唐乐年转过头,黄楚云站在那里不动,反而凌宇弛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一直好奇地看着他们。
凌宇驰长得可爱,和闻稷又有几分相似。唐乐年本来还挺喜欢他的。一想到就是因为他夺走了闻稷的一切,对他的好感全都变成了讨厌。
“长得还挺可爱的,可惜摊上一对渣父母。”种不好自然长不出好苗子。
第51章 你是我的糖
“你觉得他长得可爱?”闻稷眯起眼睛盯着唐乐年。
别的也就算了。唐乐年可是个超级颜控。他觉得凌宇驰可爱,一下子给闻稷敲响了警钟。凌宇驰就好像天生会掠夺他的一切。就算是个小娃娃又怎么样?如果他要是抢走唐乐年,他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唐乐年摇摇头,“他长得有点像你,我才觉得他可爱。现在知道他是那两个人的儿子,我觉得他得丑死了。眼角垂垂的,一看就一脸丧气。一点也不像你,多自信多帅气多好看!”
这便是唯心而论了。闻稷听到他这么说,露出一个不动声色的笑容。 转头看着他,“要不要我再背你一会儿?”
“我很重的。我来背你吧!我力气很大。”
闻稷揽着他的脖子,拉着他往前走。走了一段路,他突然笑了起来,“凌驰宇出生之后,凌朝阳和黄楚云给他在绅城最大的酒店办满月酒。那天正好是我妈第一次发病。”
那个时候闻稷也不过是个少年,家逢巨变。还没等他怨天怨地做个叛逆少年,他唯一的亲人居然倒了!没人替他遮风挡雨,他得一个人独自面对一切,还得反过来成为闻映雪的支柱。
闻稷虽然聪明早慧,也看穿了凌朝阳冷血无情的本性。可是凌朝阳毕竟他的血脉上的父亲。还没被生活铸就一副铁石心肠的闻稷事到临头,还是忍不住打电话向他求救。
接电话的人就是黄楚云。她笑着邀请闻稷过来参加凌驰宇的满月酒宴。说,“你父亲正忙着敬酒,他今天太高兴了,怎么劝都不听,喝得太多了。”
闻稷听得出她话里胜利者的得意与炫耀。他不知道凌朝阳是不是真的忙到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时间接。但是,他的父亲抛弃了他和母亲,组织了新有家庭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可以“没有时间”。
从那一刻起,闻稷对凌朝阳仅有的最后一点点孺慕之情结束了,骨血里的血脉亲情冻成了冰,他和凌朝阳从此以后形同陌路。
他带着闻映雪在寒夜里细心的安慰她,背着她去医院治疗受伤的手腕。一夜长大不过如此!
凌宇驰还是个小娃娃,长得也雪白粉嫩玉娃娃似的。不过闻稷丝毫没感觉可爱。他们好像天生八字犯冲。凌宇驰还在黄楚云肚子里的时候就能让她母凭子贵,迫使凌朝阳离婚。这个血缘上的弟弟,闻稷真的喜欢不起来。
唐乐年越听越生气,看着闻稷只剩下满满的心疼。他一想到闻稷一个人孤零零的带着生病的母亲,无依无靠。好不容易拉下自尊心向凌朝阳求救却还要被拒绝,被穿小鞋,就恨得想杀回去先揍黄楚云一顿再说。
“他们太不是东西了!”
闻稷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仰天叹了口气,“从那天起,我就只剩下我妈一个亲人了。”后来他索性把姓名也跟着改成了母姓。就是想和凌朝阳断得一干二净。不想和那一家扯上半点关系。
唐乐年看着他,伸手握住他的手,正色地说道:“闻稷,从今天起。我就是你最亲的亲人。你不是只有妈妈一个亲人,你还有我。”
他认真地看着他,“那两个混账不用管他们。我会比任何人都对你好。全世界上所有的好东西只要是我有的,我都会给你。”
闻稷轻轻咽了口口水,温柔地看着他,忍不住贪心地问道:“要是你没有呢?”
没有?
唐乐年转念一想,“没有的,只要你喜欢。我抢也要抢来给你。”
听他这么说,闻稷抵着唇忍不住笑出声。唐乐年这话说得一身匪气。他自己却丝毫没察觉,反而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见闻稷笑了,唐乐年还以为他不相信。着急地说:“是真的。你喜欢什么是我没有的,你告诉我。我买不来给也给你抢过来。”
闻稷拉住他,“我最喜欢的人就在这里。用不着抢。”
唐乐年见他拉着自己的手,嘴里说着最喜欢自己。一张脸瞬间笑开了花,“我也是。”全世界所有的好东西都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一个闻稷。
“我们买情侣装一起穿好不好?”
“好。”衣服无所谓。不过绿帽子就算了。一人一顶什么的想也不要想。
唐乐年跟着他走了一会儿,突然整个人如被雷击一般,整个人震惊地站在那里。
“绿帽子!我怎么没想到呢?”他突然就像被人点了笑穴一样,一个人大笑着停不下来。
“哈哈哈哈!你说我是不是傻?我居然想送你绿帽子,还要你送我一顶。真是太好笑了。”
闻稷忍着笑,“有个笑语你听过吗?”
闻稷居然会讲笑话?唐乐年立刻凑了上去,忘了大笑,缠着他问:“是什么?我要听。”
“挪亚方舟因为地方很小,所有的动物要讲笑话。如果船上有动物没笑,那个讲笑话的动物就要被扔下船。恐龙讲了一个笑话,所有的动物都笑了。只有猪没有笑。没有办法大家只好把恐龙扔下了船。”
说到这里闻稷忍着笑,伸手捏了一下唐乐年的鼻子,“还要听吗?”
“要要要。”虽然唐乐年没听出这个笑话好笑在哪里。但是,闻稷难得讲笑话给他听,不管好不好笑,他肯定要捧场。
“接下来讲笑话的是孔雀。孔雀讲的笑话并不好笑。船上的动物都没有笑。只有猪突然哈哈大笑。所有的动物都看着他。猪说:‘我突然发现恐龙的笑话好好笑啊!’”
唐乐年眨了眨眼睛,突然反应过来,气得跳到闻稷背上,“你混账,你骂我是猪!”
闻稷笑着背着他,“我是说你反应慢。”
“哼!我是猪,你就是孔雀。你讲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而且还臭美,还长得好看。
你怎么会是猪呢?你是我的小太阳啊!闻稷伸手在唐乐年的金色卷毛上轻轻揉了揉。不顾他的挣扎,背着他就走。
“我很重的。”
“没事。我以前在工地上搬过砖,力气很大。背得动你!”
唐乐年靠在闻稷的脖颈间,轻轻在他脸上印了一个吻,“闻稷,以后你不要去工地搬砖。就算去也要带着我。有什么吃苦受累的活我都帮你一起干。”
闻稷反手拍了拍他,温柔地说:“有了你我不会再去了。”
他以前也经常在想。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什么都有,而他却每天都活得那么辛苦,那么累?好像要尝尽这个世界上各种各样的辛苦才能修成正果。
闻稷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抱怨上天不公平。可是认识唐乐年的时候,他突然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如果说人一生只能有一次中大奖的机会。他以往种种吃的苦、受的累,所有的不公平只是为了有一天,上天让他和唐乐年相遇。把小学渣交给他。闻稷觉得这笔交易很划算。
他背着唐乐年,幸福的分量压在他的背上。唐乐年的心似乎也贴在他身后,两个人的心跳神奇的同步。
闻稷忍不住勾起嘴角,如果我吃的苦头只是为了在遇到你的一刻尝到甜。那以往种种,所有辛苦的日子我等得甘之如饴。你是我否极的安泰,是我苦尽的回甘,你可不是猪,你是我的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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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唐乐年戴着新买的红色帽子到学校。这个牌子是他一直很喜欢的潮牌。颜色大红大绿的,很扎眼。
因为他反复要买人家店里的绿帽子,闻稷见他实在很喜欢就送了他一顶红色的。
唐乐年是“讨饭的不留隔夜食”。闻稷送他的东西,他喜欢得不得了。第二天就喜格格的带到学校来显摆。
见了张更力就问他:“看到我今天有什么不一样了吗?”
张更力身为第一小弟,彩虹屁的能力自然不在话下。他张口就来,“老大今天比昨天看起来还要帅气、英俊。一天比一天帅,真是太厉害了。”
唐乐年被他一顿马屁神功拍得浑身舒畅。笑着点头,问他:“具体帅在哪里?”
所谓拍马屁大部分时间都是含糊的。一般来说只能听个大概,享受一下当下的心情。以往唐乐年也从来没有要求到“具体”。突然难度升级。张更力绞尽脑汁地说:“老大你的脸更白了,眼睛更黑了,头发更黄了……”
唐乐年的好心情在听到这一连串毫无词藻的形容之后,简直是瞬间消失。张更力这“王小明打怪”似的称赞实在太不走心了。而且用词苍白无力。怪不得闻稷说不喜欢学渣。他看张更力这也嫌弃得不行。
他头顶上这么大一顶颜色如此鲜亮的帽子,张更力居然视而不见。还“头发更黄”!哪只眼睛看到他头发更黄了?
唐乐年冲童宇泽招招手,“童童你来说。你有没有觉得我今天比昨天更加的帅气逼人?”
童宇泽是他们天龙社团最有眼力劲的人。而且关键是他的衣品一直很好。喜欢臭美的人自然就比较关心别人的衣着打扮。和张更力这种大直男不一样,他一眼就看到唐乐年头顶上的新帽子。
“老大,你的帽子好好看啊!”红色的,上面还有一对白色的翅膀,又好看又可爱。
“我也想买。”
“好看吧?可爱吧!”唐乐年终于找到了知音,“闻稷送给我的。”说到这里,他自顾自的笑个不停,“本来我还想买绿色的。还好闻稷拦住我了。你说我傻不傻?”唐乐年伸手摸着帽子上的白色翅膀,笑得一脸荡漾。
第52章 我喜欢学习
童宇泽羡慕地看着唐乐年,觉得那对雪白的翅膀实在可爱。忍不住想伸手去摸一摸。
唐乐年只是过来显摆,闻稷送的东西他怎么舍得让别人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