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现代耽美]——BY:靡宝

作者:靡宝  录入:10-24

  “不可能。”盛朗说,“我对女人ying不起来。这不是浪费我这么好的配置么?”
  明明是个严肃又有点忧伤的话题,可林知夏还是噗哧笑了出来。
  电影里,两个主角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秘密来往。一面是符合世俗标准的生活,一面是隐秘的激情欢愉。
  “我也不会找别的女人。”林知夏低声说。
  盛朗翻了个身,将林知夏半压着,目光热切地注视着那双漆黑莹润的眼睛。
  “小夏,你和哥说,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脸皮薄就是这点儿不好,林知夏发觉自己在这个时候特别没气势,只能任由盛朗揉捏摆弄。
  “说呀。”盛朗果真伸手捏了捏林知夏的耳垂。
  林知夏无奈地笑了:“我也不知道。其实一直都迷迷糊糊知道自己不对劲,但是不敢去确认。那时候你整天把心眼妹挂嘴边,我还以为就我自己有问题……”
  “傻瓜。”盛朗嗅着林知夏颈窝里散发出来的甜甜的奶香,在他唇角吻了吻,“感情我们俩都绕了好大一个弯路,浪费了好多时间。”
  “也不是。”林知夏说,“其实是你昨天一逼我,我才猛地确定的。之前虽然也大致明白了,但是总觉得不真切。”
  “看来和你吵架还吵对了。”盛朗笑,“你弄清楚的时候有没有很慌,很害怕?”
  “是有点慌。”林知夏承认,“但是……”
  他抬手轻柔地抚上盛朗俊朗精致的脸庞,双眸里荡着清浅的笑意。
  “一想到对象是你,就又觉得很平静了。”
  盛朗注视着林知夏,眼睛像一块正在融化的绿冰。
  “我相信你,小狼。”林知夏说,“哪怕我们俩不能好,你也会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你这么帅,这么有趣的一个人,喜欢上你也挺正常的。我只是有点郁闷,自己和那些追你的女生一个样。我一向看她们不顺眼……”
  盛朗又低头将林知夏吻住。
  过了好片刻,唇才分开。盛朗用指腹轻轻摩挲着林知夏泛着红晕的脸颊。
  “别瞎想,你和她们连根头发丝儿都不一样。你是最特别的。”
  林知夏的嘴角盈着蜜一般的笑。
  “你呢?”林知夏问,“装得挺酷的嘛,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盛朗抽了一下耳朵,“那个,你还记得当初我带你去看旅馆客人办事的那次吗?”
  “我靠!那时候我们才认识没多久!”林知夏难以置信。
  “当然不是那时候。”盛朗说,“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我每次……有那方面的想法时,想的都是你……”
  “……”林知夏的脸更红,但是人却不羞赧了,“所以,这么多年来,你每次手冲的时候,想的都是我?”
  盛朗点头,眼睛亮晶晶的,一副等着表扬的架势。
  林知夏用力一翻身,脚丫子又朝盛朗的脸上踹去。
  “妈的,所以我当初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我就说我这么根正苗红的突然就变态了,肯定是被你传染的!你这个色-情狂,老色-狼,不要脸的臭流氓……”
  盛朗大笑着闪躲。
  反正林知夏力气就那么点大,他又皮糙肉厚的,被踹了也不疼。
  两人扭打着,把床上的凳子踢倒了,笔记本一头栽在了地板上。
  盛朗一声大吼,掀起空调被,三下五除二地将林知夏裹成了一条茧子里的蛹。
  “我就是臭流氓,老色-狼。你今天才认识到我的真面目呀?”盛朗呲牙奸笑,“我告诉你,林知夏,你后悔已经晚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他把林知夏用力压制住:“不许动,现在老色-狼要亲你了。”
  林知夏的双颊红扑扑的,目光雪亮。
  盛朗俯身,和林知夏结了一个绵长而温柔的吻。
  两个少年开始在亲密接触中一点点摸索,寻找着能取悦伴侣,又让自己快乐的方法。
  比如亲嘴这个事。过去林知夏一直很好奇,不知道该是个什么滋味,让人那么喜欢去做。
  而且在他的认知里,恋爱了后,先牵牵手,然后抱一抱,过一段时间彼此习惯了,才会亲嘴。
  哪里想到昨天刚把话说破,盛朗就跟一头饿了十天半个月的狼似的,扑过来把他给啃了。
  林知夏当时震惊又兴奋,老实说并没有品出什么特别的滋味。
  只除了:原来盛朗的嘴这么软呀……
  而盛朗还真是个接吻狂魔,一有机会就逮着林知夏亲。
  越来越细致,越来越温柔,在无人指导的情况下,技巧突飞猛进,一日千里。
  林知夏都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感觉,反正盛朗一亲过来,他的脑子就立刻当机,生物电流滋滋乱窜,整个人就像一个漏了电的机器。
  “睾酮,性激素,多巴胺,血清胺……”
  “什么?”盛朗撑起身。
  林知夏迷迷糊糊地说:“我们俩现在大脑正在分泌的物质……”
  盛朗听不懂这些名词,他低声笑着,说:“我大脑里现在只有一种物质,就叫‘喜欢你’。”
  -
  在林知夏的回忆里,他和盛朗刚好上的那几天,整个人都过得云里雾里的。
  大抵刚陷入热恋的人都这样,都被冲上头的多巴胺和浑身乱窜的生物电流给弄晕乎了,大脑半瘫痪,一切都跟着本能在走。
  他们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除多了情话和亲吻拥抱外,似乎和过去没什么不同。
  可恋爱的神奇之处大概就在这里。
  那些以往早就已经习以为常的事,突然焕发出了新的魅力,早已看惯了的景色,渲染上了新的色彩。
  所有的乐趣都翻着倍地增长,所有的平平无奇,都变得生动有趣。
  难怪所有人都想恋爱,因为这种快乐实在太美妙,太可贵。
  林知夏记得,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和盛朗在小阁楼里腻乎了一整个白天后,终于走下了楼。
  他们两人手牵着手,在紫金色的夕阳中,沿着永安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走。
  永安的道路在外人看来错综复杂犹如一个大迷宫,对他们俩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森林。
  弯曲扭折的道路,重叠堆砌的楼宇,五光十色的灯牌。
  头顶是瑰丽的晚霞,四周是永安的万家灯火。
  傍晚的永安炊烟缭绕,无比升平和乐。
  这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清贫、暴富、高洁、市侩、愚笨、油滑、纯善、歹毒……
  这里的人有见不得光的各种交易,有不为人知的各种嗜好。男人喜欢男人,在永安的阴影里,这都还排不上号。
  也只有永安,能将这些人全部包容下来。
  两个少年走了很久很久,从晚霞走到星空,如果可以,他们能一直走到黎明。
  五指紧扣,肩挨着肩,无声地向世界宣告着自己的爱情。
  林知夏后来想,他们后来的路那么长,也挺曲折的,盛朗和自己都一路走下来了,就是从那天迈出了第一步。
  深夜退了凉。他们洗了澡后,光着膀子躺在楼顶的地板上,望着都市的星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林知夏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盛朗。
  他一直都知道盛朗长得特别帅,可两人相恋了后,就像对艺术的领悟突然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林知夏对盛朗的容貌有了全新的认识。
  面孔每一道转折,每一处棱角,都那么精致完美,让林知夏欣赏不已。
  健美匀称的体魄,饱满洗练的肌体,水冲刷出来的流畅线条,更是让林知夏心魂阵阵激荡。
  这就是爱慕的感觉吧?
  喜欢眼前这个人每一处细节,越看越喜欢。心像开满草原的鲜花,一朵朵都向着太阳。
  林知夏忍不住用力搂着盛朗劲瘦的身躯,嗅着他肌理中散发出来的干净清爽的气息,觉得怎么亲昵都不够。
  “就这么喜欢哥?”盛朗的双臂有力地环着林知夏的后背,往他的耳朵吹气,“平时凶得像下山的老虎一样,到了哥怀里,就成小猫咪了?”
  林知夏没啃声,贴着盛朗胸膛的那边耳朵听着浑厚有力的心跳声。
  盛朗身上那种强健刚毅,蓬勃活力,那一股浓郁的雄性气息,让林知夏无比着迷。
  林知夏心想,自己没准也是天生弯的。
  不然他怎么一直对女生没有什么感觉,甚至都不会像男同学一样偷偷看女孩子的胸。
  也许母爱的缺失,弱小辛劳的父亲,清苦的生活,让林知夏心底一直期盼着能有一个强大的人出现,呵护自己,有一副坚实的胸膛可以供自己休息。
  原来自己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强。
  林知夏在盛朗的怀中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包开包甜~~~
  (高中毕业前木有啪啪,只有亲亲)


第54章
  快乐的日子过起来, 就像猪八戒吞人参果,还没品出个滋味,就已过去了。
  林知夏得启程去参加生物竞赛的夏令营,盛朗也得归队开始集训了。
  正上头的恋情硬生生要分开两地, 如烧红的热铁掉进了冰水里, 疾驰的列车猛地拉刹叫停, 实在太折磨两人了。
  大约是为了抵抗户外盛夏的烈日, 机场出发大厅里的冷气有点过足,吹得旅客们都有些哆嗦。
  林知夏和盛朗很不容易才寻到了一处人少的角落, 靠着栏杆站着。
  没有拥抱, 更别说亲吻了。两人只有手紧紧拉着, 还用行李箱和身体遮挡着。
  说也好笑。没在一起的时候,明明能无所顾忌地亲昵打闹,勾肩搭背。在一起了, 反而因为做贼心虚, 在外人面前不敢靠得太近。
  他们还太年轻,又刚刚开始, 还不能熟练地掌握这个度。
  盛朗无精打采,就是一头要被主人抛弃的狗。
  林知夏和他肩膀靠着肩膀, 絮絮地叮嘱着:“卷子一天两张,我都把时间编号了, 你照着写。不懂的别瞎写, 空着,等我回来给你讲。单词我也都给你划出来了, 一天背十个。你上学期太野,英语都没学到什么……”
  “知道啦。”盛朗垂着脑袋,“我又不是小孩子, 我知道该怎么用功。”
  林知夏忍不住扯了扯他的耳朵:“我就去二十天,又不是不回来了。今天还是我第一次坐飞机呢。等到了D市,老师还会带我们到处参观,我多拍点照发给你。”
  盛朗哦了一声,侧过脸凝视着林知夏。
  林知夏也目光脉脉:“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这次别再让什么心眼妹接了。”
  盛朗啼笑皆非:“我已经把杨景行那儿的活儿推了。其实我去打工,是想给你买个ipad的。我看你们小组的很多同学都人手一本……”
  “那他们拿了省一了吗?他们入选国赛了吗?”林知夏说,“我知道你对我好,我很开心。不过你赚了钱,还是先给外婆买点东西吧。”
  盛朗认真地点了点头。
  林知夏的手机叮咚了一下,老师在招呼学生们集合,准备过安检了。
  “走啦。”林知夏展开双臂,“来,抱一下。”
  盛朗用力地将林知夏摁进怀中。
  两人都在深深呼吸,想将对方的气息记在脑海里。
  分开的时候,盛朗的侧过头,唇还是在林知夏的脸颊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林知夏拖着行李和队员们在安检口集合。
  这次的队伍人很少,加上带队老师一共才九个人。
  八名学生分别来自本省各个城市最顶尖的中学。丰市作为省会城市,名校云集,出了包括林知夏在内的三名学生。
  飞机升空的时候,林知夏忍着晕眩往舷窗外望。
  楼宇,树林,和远处的矮山尽收眼底,都市果真如一张巨大的棋盘。
  盛朗此刻大概站在窗前望着天空,正目送自己远去吧。
  对夏令营的向往,和同恋人的分别,将林知夏的一颗心往两边扯,让他十分难受。
  过了半个小时,这难受非但没减轻,还越来越重,让林知夏确认了一件事:他晕机了!
  这可真是始料未及。
  一个在游乐园里经受过海盗船、过山车和跳楼机考验的少年,却在平稳飞行的飞机里吐得山崩地裂。
  等把胃清空后,林知夏瘫软在座位里,什么相思之苦都没有了,连他经营多年的学霸男神形象都岌岌可危——坐他旁边的本来是一个二中的女生,之前还轻声细语地说着话,在林知夏吐了第一口后,女生就忙不迭地和带队老师换了座位。
  林知夏这辈子都没这么丢脸过,他都不大记得自己是怎么走下飞机的。躺在宿舍的床上时,他才缓过一口气,重返了人间。
  盛朗在这个时候发来了一条消息:一双人字拖的照片。
  “你觉得这双拖鞋怎么样?挺轻的。”
  林知夏胃里的难受顿时减轻了许多。
  “轻好。抽人手不累。”
  盛朗很快回:“那我就买这双了。”
  还配了个挤眉弄眼的表情包。
  林知夏嘴里的酸苦全部都变成了蜜糖。
  趁着室友在卫生间里洗澡,林知夏偷偷给盛朗发了条语音。
  “小狼,我想你了。”
  盛朗很快回了一条语音,嗓音也低低哑哑,听的人耳朵酥酥麻麻。
  “小奶瓶,我也想你。我等你回来。”
  林知夏把手机扣在胸口,满足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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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朗对杨景行说:“不做了,这次是真的不做了。我得好好训练,离比赛只有两个月不到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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