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现代耽美]——BY:靡宝

作者:靡宝  录入:10-24

  说罢扭头就朝外走。
  盛广全搓了搓手,一跺脚:“哎等等我,我先去换身干净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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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眨眼就到了七月底,丰市进入盛夏。
  林家位于顶楼的房间被晒得犹如蒸笼,白日里实在不大适合人类长时间逗留。
  按摩店里有空调,林知夏送林安文去上工,带着卷子过去,学习之余顺便在店里免费帮忙。
  人们对勤学苦读的孩子总多一份怜爱之心,老板娘刘姐很慷慨地接纳了林知夏蹭空调的行为。
  按摩店隔壁是一家小网吧,林知夏又在那里接到了跑腿的生意,帮客人买烟买饭什么的,赚点小费。
  到了月底,林知夏拿到了他送奶的钱,整整五百块。加上跑腿的小费,足足有六百多块!
  这对十二岁的穷小孩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林知夏把大部分的钱都存了起来,花了三十块,从孙明珠的表哥那里买了一辆半新的二手单车。
  从那以后,林知夏无事的时候,就和孙明珠他们踩着单车,在永安蛛网般的街道上飞驰、玩耍。
  玩到傍晚,花五毛钱买一根冰棍,坐在临江边的楼顶上,眺望着对岸新城的高楼。
  夕阳将高楼和吊车简化成了一个个黑色的剪影。那片剪影,对永安的孩子们充满了神秘,和无限的诱惑。
  “你说,那些人住在那么高的楼里,推开窗户往下望,不会晕得慌?”
  “你想住还住不起呢。”同伴嘲道,“我爸说,把我们家在永安的这套房子卖了,在新城区也只够买一个厕所。”
  “新城的房子都特别大。”孙明珠说,“我妈说她做保姆的那家,有一整个屋子放衣服,那屋子比我家客厅还大。那家的老婆,光是高跟鞋就有一整个柜子来装!”
  “那大妈是八爪鱼吗,长了几只脚呀?”
  孩子们一阵哄笑,你推我搡。
  “我过几年就能去新城区住了!”说话的是个小胖子,一边呲溜着鼻涕,一边呲溜着冰棍,旁人看着恶心坏了,他倒是吃得津津有味的。
  “我妈说等我初中毕业,就让我去跟着我二舅学厨。我二舅在新城区的大酒店里,专门给老外做西餐。什么牛排呀,披萨呀,到时候我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
  这小胖子就是按摩店刘姐的儿子,有个响亮的名字,叫王高才。
  王高才很对不起父母的拳拳期盼,智商十分堪忧。八门课里,他有三门能及格,刘姐就要给她早死的前夫烧香磕头了。
  小老百姓也不强求孩子考大学,混个初中毕业,就送去学一门手艺,能养活自己才是关键。
  “小夏将来肯定能在新城区里住大房子,开豪车。”孙明珠拿手肘碰了碰林知夏,“就小夏这个成绩,将来还能出国读书呢,绝对比南区的那个三中的草凤凰要牛!”
  “谁知道将来怎么样。”林知夏说,“伤仲永的故事不都学过吗?现在聪明,将来不一定。我先好好把中学念完吧。”
  这小孩儿吃冰棍喜欢咬着吃,嘴里含着一大块冰,腮帮子鼓鼓的,小嘴儿冻得又红又水润,像草莓果冻似的。
  “你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了。”孙明珠看着林知夏的眼神满是真切的佩服和崇敬,“暑假作业最后那道大题,就你能全写出来。还有盛朗那事,也就你有办法能整他。哈哈,对了,盛朗家出事了!”
  林知夏又啃了一大块冰,眨了一下眼。
  “他爸打麻将欠了好大一笔钱,还不上,要债的上门闹了好几天了。”孙明珠说,“听我二婶说,他爸欠了有几十万!好吓人。”
  林知夏把融化了的甜水咽了下去,问:“他家不是挺有钱的吗,怎么会还不上?”
  “他爸本来就是个烂赌鬼,哪怕开银行都不够他输的。”孙明珠吃完了冰棍,又掏出一包五香瓜子嗑了起来,“我奶奶说的没错,南区的人就是没咱们北区的勤奋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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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两天,林知夏帮网吧里一个客人跑腿,去南区一家老字号的卤味店买甜皮鸭。
  小店下午这一锅卤味刚出锅,门口排了十来个客人。
  林知夏正随着队伍慢悠悠地挪着,就见盛广全耷拉着脑袋,跟一个白领打扮的男人坐在隔壁麻将馆的屋檐下。
  林知夏礼貌地和排在他身后的老太太换了位置,挨着墙角根儿站着,一只耳朵听着老人家的夸奖,一只则听着盛广全他们的对话。
  “我能还的都已经还了……最后这二十万……老马,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你再给我点时间……”
  那眼镜男唉声叹气:“老盛,不是我催你,是杨哥他想把钱收回去。要不是我苦苦相劝,来催债的就不是我,而是杨哥手下那些小马仔了。他们有什么手段,我是不知道,反正不可能像我这样好好和你谈,对吧?”
  “可我真拿不出来了……”盛广全搓着手,像一块架在火上的肥肉,浑身都在冒着油汗,“我存的钱全给你了,连老太婆的小金库也都给我掏了。我那旅馆里也扫不出三斤破铁,那些女人也不是我的人……”
  “你还有儿子呀。”眼镜男扶了一下眼镜。
  这男人很紧张。林知夏直觉道。
  盛广全直勾勾地盯着老马,没有说话。
  老马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笑道:“我可是把小朗当亲儿子一样,想照顾他,培养他。他只需要跟我一两年,对你来说,也不用再养着这个便宜儿子。这不是一举两得的事?”
  盛广全自认不算个东西,可也没想过自己会有卖儿子还债的一天。
  就算儿子不是自己的,终究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可如果不这样,那二十万块利滚利,一天比一天多,就杨哥那手段,自己的小旅馆难保不被吞了去。
  到时候,别说养儿子,他自己都养不活!
  “马福生,你不是个东西!”盛广全压低了嗓子,“什么替我养儿子,你就是想玩我儿子!”
  老马被这么一骂,心里更笃定了。
  “我不是东西,你肯点头,你又是什么东西?”他喝了一口茶,“老盛,大家都是夹缝里讨生活的人,不把自己当个畜生,就没法在这地上活下来。你怎么知道小朗不愿意?我又能送他去念书,又不会打他,还给他买礼物。他跟着我,可比跟着你享福多了。我还怕他到时候不肯走呢。”
  一长串不堪入耳的脏话从盛广全的嘴里冒了出来。
  可是骂了半天,他却没有明确拒绝。
  老妈笑得越发开怀。
  林知夏买好了烤鸭,深深地看了那个眼镜男一眼,才踩着单车离去。


第6章
  这几天,盛朗倒是比之前要过得轻松了许多。
  柴哥的KTV里爆了一个雷:有个客人酒后马上风,猝死在了包厢里。
  家属上门一闹,派出所一查,拔出萝卜带着泥,搞得柴哥焦头烂额。他手下的小马仔们也跟着收脚缩脖子,老实蹲在旮旯里抠墙皮,顾不上盛朗这种小人物了。
  于是盛朗终于不用躲家里,可以出来打工了。
  永安涉黑势力目前一两家为龙头,柴哥和张小天。两伙人黄赌毒均沾,业务能力都很强,都是好几十年的父子相传的老店,说不上谁更烂。
  盛朗是属于张小天这一派的小马仔。
  倒不是盛朗有心混江湖,而是在永安这样的地方,他这样的孩子能有个帮派归属,总比孤身一人要好。
  盛朗个头不小,但年纪实在还小,张小天的人也没叫他做什么太过分的活儿。除了帮着打架外,盛朗平时就在张小天的一个修车厂里做洗车工,一个月也能赚几百块零花钱,给他外婆买药。
  这一天,盛朗正在给车冲水,就听有个细细的声音在叫自己的名字。
  他起初以为又是哪个不长眼的小女生来找自己了。
  虽然毛都还没长齐,但是盛朗有着无可争议的漂亮面孔,高高的个子让他显得比年龄要成熟,冷冷不理人的脾气更是对准了情窦初开的小女生的心窝开炮。
  从同龄的女孩,到大他两三岁的学姐,盛朗这个暑假已经遇到好几个表白了。
  明明之前面都没见过的人,突然跑过来,羞羞答答地告白,又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盛朗的身体和心智的成熟比例相差甚远,并不觉得这是艳遇上门,只觉得莫名其妙。
  所以那人唤了几次,盛朗都自顾洗他的车,没搭理。
  直到一颗石头砸中了盛朗的后脑。
  盛朗怒气冲冲地回头,看清门外那个推着单车的小孩,正是前阵子找自己要钱,害自己被揍的元凶。
  他顿时怒火滔天。
  “怎么又是你?”盛朗吼道,“干吗?又想找我要钱呀?”
  林知夏警惕地盯着盛朗手里的水枪,生怕他抬手滋自己两下。
  “我不是来找你要钱的。”林知夏说,“我有个事要和你说。”
  “滚!”盛朗凶道,“我和你没什么好说的!”
  林知夏并没有滚。
  他把单车靠在路边的树上,小心翼翼地接近盛朗。
  眼看盛朗放下水枪,拿起帕子擦车,林知夏一个箭步跨过去,飞快道:“我听到你爸和一个男人偷偷商量,要把你抵给那个男人来还债。”
  盛朗猛地转身,帕子上的水还是甩了林知夏一脸。
  林知夏兔子似的飞窜回树边,推着单车就要跑。今天他没有玻璃渣护阵,可不敢和这个狼崽子正面杠。
  “喂,奶瓶!”盛朗喊。
  他叫我啥?
  可林知夏还是站住了。
  盛朗紧拽着帕子站着,面色阴郁,比起惊恐,他的愤怒更多许多。
  “什么样的男人?”
  林知夏比划了一下:“大概这么高,和你爸一个年纪,穿得挺好的。哦,还戴一副眼镜,斯文人。”
  盛朗讥笑了一声。
  “你知道了就行。”林知夏说,“我就是来提醒你一声。”
  盛朗沉着脸:“滚!”
  得。就知道会热脸贴冷屁股。
  林知夏翻了个白眼,踩着单车走了。
  孙明珠和王高才他们在路口拐角后等着林知夏,见了便问:“怎么样?他是不是吓了一大跳?”
  “没反应。”林知夏抹了一把脸上被盛朗甩的水珠,“我看他没准早知道了。”
  “早知道还不赶紧跑?”孙明珠不解,“他外婆住我们北区,开个小诊所。那老太婆很凶的,盛朗他爸都怕她,就是身体不大好……”
  王高才嘴里含着棒棒糖,一个劲点头:“我们管她叫‘狼外婆’。小时候还传她会抓小孩吃呢。”
  “也许人家有准备了。”林知夏说,“反正将来有什么事,不能怪我知情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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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朗傍晚下了班,拖着长长的人影回到了家。
  最近因为柴哥KTV爆雷的关系,派出所对南区进行了一次清扫,大伙儿都闭门歇业避风头。盛家的小旅馆因为客人少了,饭店都开不起火。
  盛广全坐在空荡荡的堂子里,嘟嘟地按着计算器,算着他东拼西凑来的那点钱。
  这对父子平日就形同陌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盛朗招呼也不打,三步并作两步朝楼上走。
  “站住。”盛广全道,“家里最近有点事,要节省点,晚上就不开伙了。你打工有钱,去你外婆那里吃也行,总之自己解决。”
  盛朗平时也就只在家里吃一顿晚饭,现在连这顿饭都省了,看来是打算彻底不养他了。
  少年不置可否,冷着脸上楼而去。
  盛广全这一个直男,看着盛朗的背影,是怎么都体会不了诱人之处。但是看老马那一副提到盛朗就销魂的样子,宁肯帮自己还债,也要吃到这一口肉的迫切。盛广全知道这个便宜儿子是自己脱身的最好机会。
  太阳暴晒过的天台热得烫脚,棚子里更是如一口焖锅。盛朗却是一头钻了进去,从棕垫下摸出一个小布包。
  布包里有长长短短好几把自制的小刀。
  长的有半个巴掌,短的不过半根手指,刀柄捆着细布条,刀刃尖锐,如狼的獠牙。
  盛朗从修车厂的废料里精挑细选了好些钢材回来,反反复复地磨,磨出手掌起血泡,磨出了这几把他觉得最趁手的防身工具。
  长一点的可以藏鞋垫里,短的甚至可以别在皮带上。只要那个男人对他动手动脚,他只需要把刀朝着他脖子上一扎……
  盛朗回忆着他在录像厅里看过的限制级的影片,里面血浆乱喷,女人从头尖叫到尾,人们被凶手变着法子杀死。其中最简洁利落的,就是割喉。
  少年看着自己的双手。
  骨节宽大,因为瘦,就像竹节。指甲修剪得极短,指缝发黑,掌中已经长出一层厚茧。
  有力,也足够灵活,虽然还算稚嫩,但已可以做很多事。
  万一那一刻到来,他能握得稳刀,能把锋利的刀刃捅进活人的动脉里吗?
  一想到那一幕,一种说不出是惧怕还是兴奋的情绪窜过盛朗的血管。他的心激烈跳动,汗出如浆,有什么生物想挣破这一张人皮,从里面钻出来。
  盛朗好半晌才镇定了下来,把小刀藏回了床垫下,又拿起一本书翻了翻。
  那书和烂咸菜外形酷似,不厚。从残破斑驳的封面只能看到几个模糊的红字。
  未成年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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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写,凡是和十四岁以下的小孩做那个事,不论……哎哟……不论小孩是不是自愿的,都按□□罪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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