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追捕篇12
[反抗不公, 只能用更不公的手段。]
[你不觉得讽刺吗?]
[讽刺?没有哪一次的变革不是违背当时权威的。]
[你这违背的不是权威,而是底线。]
要说林十二会犯罪,陆小炜一定是不相信的。
但如果说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林十二, 陆小炜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指出它们。
两人曾经是大学同学, 还是室友。
这一层关系并没有使他们关系变得多密切, 但至少算得上了解对方。毕竟不去刻意隐瞒的话, 住在一起会暴露很多个人习惯。
就陆小炜知道的,林十二酷爱犯罪心理学, 喜欢听日本暗黑风格的纯音乐。每天回到宿舍后就洗澡,然后坐在桌前或者床上看书,从来不打游戏。
同样的,他也相信林十二多少注意到了他。
陆小炜十分热爱自己的专业,他经常在宿舍里说他要给所有的死人伸冤, 他的偶像就是宋慈。
也就是说,陆小炜“读法医一定要站在正义的一方”这样的观念林十二也很清楚。
少年郎都曾中二过, 他们曾互相约定互为底线:
无论发生什么,对社会失望也好、对自己失望也好,被迫陷入黑暗也好,都不要忘记初衷。如果实在对初衷没什么感觉, 那就想想对方, 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对方仍在坚持那就不要放弃自己的追求。
可是林十二中途辍学了,或者说是被迫辍学。
故事有些老套,无非是见义勇为被当成多管闲事最后得了个落井下石的下场。他为被猥亵的女生出头, 揍了某教授一顿, 但女生却否认了被猥亵的事实。当时事情闹得很大,得不到女生的证明林十二就要被开除。
除了他经常去蹭那门课的老师没有人帮林十二说话, 不过那老师工龄很长,学校也给了一点面子,档案的内容从开除改成了辍学。
但这对原本意气风发的林十二来讲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他的人生就此断送了。
他每一天都那么努力学习,现在看来简直可笑。
收拾东西准备滚蛋的时候,他把所有关于法医的、有用的都留给了陆小炜,不问自取地拿走了他桌上的拇指沙漏。
沙漏有两个拇指大小,里面装的不是细沙,而是医学生自制的不相容试剂——永远不相容的红色和深蓝色。
陆小炜从M国回来一定会找他,但他和他已经是不同世界的人了。
林十二走得很干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连一根头发他都不想留下,指纹都擦的一干二净。
两个月后,陆小炜结束了交换生的课程,回到学校,林十二的铺位上已经有了新的人。他找遍了所有的人和方法,没有找到任何联系林十二的方式,所有的社交账号也都被废弃了。
他就像是在世界那注销了自己。
找不到人,又弄清了事情原委的陆小炜花了一个月搜集证据,同时像追女朋友那般热情地说服了女生作证,把那个教授的事情曝光到校委那,并且将材料递交给了警察。
他得到了惩罚,可是林十二还是没有出现。
时隔7年的再会,居然是站在对立面上的再会。
陆小炜以为自己能像以前那样找到证据证明林十二的清白,可是他错了,越是调查答案就越明了,所有一切都在说明那个人已经不再是他认识的林十二了。
可令他默然的是对方最终还是没有完全抛弃以前的自己,否则他们也不会在孤儿院找到决定性的证据。
林十二出身孤儿院,从小就想惩恶扬善,报答孤儿院。
因为所有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来之不易,所以他一直很努力,一天都不曾放纵过。可是呢?自己帮助的人帮助了害她的人,那些清楚他品性的人也都选择了沉默。
他完蛋了。
不敢回孤儿院,因为他一事无成。
来到了新的城市,没有学历处处碰壁,最后在一家普通的企业里实习了一年总算拿到了正式员工的工资,可也就仅此而已了。
没有钱、没有权、没有背景,也没有希望。
就这么过了几年,他的工资还是很微薄。并且,在他去银行汇款的时候,职员告诉他,收款人特意留了消息,说他们的孤儿院已经关门了,不需要资助了。
林十二想打电话回去,但这么多年来连汇款都要匿名的他又有什么脸去问这件事呢?
休息日,他回到了原来的城市,他想去打听一下原因。
地产商看上了那块地,用极低的价格赶走了所有人,期间什么手段都用,威胁、恐吓、殴打、甚至是性︱骚扰,院长不得不妥协,把孩子送到了其他的孤儿院。
“呵。”林十二倚在路边的树干上,笑声闷闷地从口罩里传出来。
道理没法讲,那就一起毁灭吧。
每一个人,每一个仗着财权行使不公的人,他都会连本带息地让他付出代价。
他很感慨,当年学的东西都派上了用场。
怎么致人于死地以及如何反侦查,对他来说就像喝水一样简单。
但事情再完美也不可能永远不被发现,世界上聪明的人还有很多,任何一点蛛丝马迹都有可能变成致命一击。总有那么一天,有人会联想到他身上,然后将他抓捕归案。
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有这种能力的人,现在就在他面前。
他曾经的朋友,有过交点,然后在分岔路口走向两个极端。
陆小炜不开口,那么他来说好了:
“反抗不公,只能用更不公的手段。”
林十二知道,陆小炜一定会被这样的话激怒。
陆小炜拍着桌子怒气冲冲地站了起来,他瞪着林十二,咬牙切齿,却又安静了下来。良久,他道:“你不觉得讽刺吗?”
当年我嚷嚷着要给死人伸冤,只有你没有笑我,而是认同了我的梦想。可你现在在干什么?你以为杀的人不是好人就不算犯罪了吗?
不公……不公你找我啊,我可以帮你的……
“讽刺?没有哪一次的变革不是违背当时权威的。”林十二不后悔,他不后悔做过的每一件事,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迫的,那都是他做过的,作为一个成年人他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开始独自一人,还是和其他人一起。
陆小炜打了林十二一拳,“你这违背的不是权威,而是底线!你凭什么堕落!因为你遇到了不公吗?我告诉你!世界上遇到不公的人多了,多到可以填满大海了。可是,这不是犯罪的理由,没有任何理由能让犯罪成为正义。犯罪,洗不白的。”
“犯罪洗不白的……真像你会说的话啊。”林十二擦去嘴角的血渍,笑着说“我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什么好后悔的。回到大学我也还是会帮那个女生,回到那个地产商面前我也还是会杀了他。在你面前,我还是会支持你的梦想。”
陆小炜红着眼睛,“放屁。”
“我没有忘了我们的约定,这也是我拿走那个沙漏的原因。当哪一天我控制不住自己,随便一点小事都想用最极端的方式解决的时候,把它放在现场,你就能确定了。再怎么本能地去毁灭相关的证据,也不会对沙漏动手。那是我们约好的底线。”
“所以你是特意让我抓的?”陆小炜吸了一下鼻子,随即抿着嘴,敛去脸上多余的表情。
他揪住了林十二的衣领。
“嗯,虽然身体总是在逃跑。”林十二朝陆小炜笑了笑,补充道:“要完全放空自己被抓有点难。”
“你混蛋。”陆小炜猛地松开林十二,摔门而去。
林十二站在门后两米处,隔着桌子,视线落在门上。
陆小炜背靠着冰冷的金属,低着头,悲极反笑。原来先放弃的人是他,他根本就没有多在意林十二,所以这些年他才会找都没有找过,明明哪怕早一年找到对方,都能阻止他扑向黑暗。
“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我们吧。”林昊打开门进入了审讯室。
两边的审讯的过程都非常顺利,几乎全程都是在听林十二和高青青讲。高青青最初还打算抹消冉森的一切犯罪行为,将它们合理地揽到自己身上,但彭泽锋的一句话打消了她这样的念头:
你们打算把那小孩独自丢在那复杂的社会吗?
一直他们都把冉森当小孩看,他也确实不够成熟,否则也不会自作主张地假冒林十二。而且因为是知情者,他们一些扭曲的观念也没有掩饰地传递到了冉森那里,如果就这么把所有罪行揽下,他到了社会恐怕不会安分。
就算不犯事,也很难适应各种人情世故,他会活得很辛苦。
招供完毕,高青青请求写一张纸条给冉森。
白色的纸条上,清秀的字迹尤为漂亮:
冉森,对不起。我们将你带进泥潭,又擅自爬上了岸,你会原谅我们吗?我很抱歉之前在警察面前说我们不怎么联系了,我真正想说的是:弟弟我爱你啊。
还有,我们自首吧。
作者有话要说:
看看孩子,我想要专栏和预收的收藏~
*****预收1《同校生》*****
边舟对不良学长一见钟情。
不良一头红发,打架、逃课、写检讨全占了,还有传言说他一天一个女朋友。
然后……
这不良开始追他了!
表面上。
同学很担忧:那不良是不是缠上你了?要不要跟老师说?
实际上。
边舟弄坏了他的吉他,他一句重话不舍得说,委屈的直抽抽:“我要和你分手……你不准同意!”
主受年上,高中
犬系不良(学长)*好学生(学弟)
一见钟情,但大概是一本学习文
犬系真的超级可爱!收它收它收它!
*****预收2《带受虐系统打HE》*****
阚迩是个大好人,抓过小偷、救过落水儿童、照顾过邻家孤寡老人……然后他被车撞死了。
濒死前,他看到他救的猫没事,而他的身体惨不忍睹。阚迩叹了口气正要去找鬼差投胎,被一个系统拦住了:
【我是一个穿书系统,急需……】
“不用说了!我帮!”阚迩正气凛然,不容拒绝。
【其实……】我们的任务是被虐到让主角满意。
“我懂!你有难言之隐!没事我帮你!”阚迩竖起大拇指。
于是阚迩雄赳赳气昂昂地开始了他的穿书之旅:
《穿成领主的炮灰前任[末世]》原身作了个大死后让我独自面对丧尸群:)
——我只好自己圈了块地当领主
“实不相瞒我会所有异能,丧尸都要为我种地。”
《穿成万人迷的白月光》开局就是追求者们明里暗里的各种刁难
——我只好成为万人迷的上司
“实不相瞒我是豪门走丢的少爷,刚继承产业。”
……
【大概是沙雕爽文!走过路过莫错过!】
**连载文《真人NPC恋爱日常[RPG]》**
You are the only one,my No.1.
这句话作为真人女性向游戏《情敌》的宣传语,深入每个女孩的心。她们的每一位攻略对象都是非常有特色的“王子”。
然而他们的王子却总在私下攻略其他的王子殿下。
秋恕扬:“我昨晚,睡到小白了。”
全柠:“哦?原来你事后会那样长舒一口气啊。”
秋恕扬:“不清楚,下次试试。”
两人探讨得旁若无人,当事人小白在一旁羞得通红。
其他人一边吃饭,一边吃瓜。
可一旦他们出现在镜头前:
秋恕扬:“You are my No.1.”
全柠:“因为你,我只有情敌。”
白沭望:“我不喜欢笨女孩。”
……
云薄野:“这是你这个月工资加遣散费。”
【表面上我们是情敌,背地里我们睡一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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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推一下无CP预收《养崽》,星际背景搞笑文~
另一篇无CP《灵能力者》,中学生拯救世界啦~
第67章 灵猫篇1
彭泽锋从公交车上下来, 沿着沥青路走了有十分钟,总算瞧见了人影。这里十分安静,路的两边全是稻田。
不过现在处于休耕时期, 稻田里只剩下裸露在地面上的稻梗被水泡得有些变色, 还有一些已经发黑几乎快与土地融在一起。
他没有停留只是往前走, 没一会儿道路就从沥青变成了红砖, 从这里起大概就算是街道的范围了。
继续走不到两分钟,陆陆续续地看到了不少猫。有的坐在路边, 有的流窜在各种摊位底下,还有的在房顶跳跃……这里的猫都不怕生,它们与人类相互信任着。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家里多多少少都养着猫,少则一只,多则一群。当然还有一些猫比较自由, 又称“百家猫”,它们平时自己讨食, 饿了的话也会去有人的人家门前坐着,等待主人出门看到它然后回头去拿吃食给它。
一些被百家猫青睐过的人家也会每天早上定时往外放一些猫爱吃的小鱼或者饲料,到了晚上就拿回去,放上新的吃食再摆出来。
能被吃完就代表接下来的一天都不会发生坏事。
无论是家猫还是百家猫, 都是被人们尊重且宠爱的对象。基本在街上是看不出它们的区别的, 喜欢谁都会主动过去蹭蹭裤腿或者坐在摊位边当吉祥物招揽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