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屏幕亮起,上面显示的未接来电是秦彦的。
“我打个电话。”
等到宋煜起身离开,乐知时挪了挪,靠在宋煜刚刚倚靠过的懒人沙发上,上面还保留着哥哥的体温。他复盘了一下,觉得是自己想得太多,所以宋煜才会笑他。
但他也希望宋煜能多笑笑,像刚才那样,嘲笑他也无所谓。
时间一晃而过,收到录取通知的乐知时非常开心,更令他开心的是他的朋友们也有不少和他考入了同一所大学,蒋宇凡虽然分有点玄,但因为考的专业十分冷门,所以也有惊无险地进入W大,成为了乐知时的校友。
最让乐知时惊喜的是,开学去W大的当天,他发现蒋宇凡居然和他成为了室友。
“我们专业正好多我一个人,要和别的专业混着住。”蒋宇凡高兴得说话都眉飞色舞,“本来我还有点烦,这里离我们院好远,没想到是和你住一块儿,肯定是老天爷被我们真挚的友谊感动了!”
“你说得对。”乐知时也很开心,拉着他一起去吃了一顿肯德基,虽然他几乎都吃不了,只能吃点冰淇淋。
唯一的遗憾是开学这段时间,正好撞上宋煜去山区野外作业,他没有办法送乐知时来学校,也不能像之前乐知时要求的,带他摸清楚W大的每一条路。
“听说沈密也考到法学院了?蒋宇凡喝了一口桃桃乌龙,“他也挺牛的,之前就转到你们10班,培雅转班可不容易,现在又跟你一个学院。”
“但我们不是一个专业。”圣代甜过了头,乐知时也蹭了口饮料压了压,“我开学的时候他帮我搬了好多行李,后来我才知道他其实住隔壁楼。”
蒋宇凡忍不住感叹,“真仗义。肯定又是阿姨给你打包的一大堆东西吧,有好吃的吗?给我分点儿。”
“有啊,蓉姨都给我打包好了,你的,沈密的,我其他室友的,但是她也不知道你已经占了我一个室友的份额,所以多了一份,我准备给秦彦哥哥。”
“啊对,秦彦学长也在来着,特长生。”蒋宇凡吃舒服了,靠在椅子背上伸了个懒腰,“真好啊,大家最后都聚到一起了。”
报道完的第三天就开始了军训。这座城市的天气热到夸张,人站在太阳底下几乎就是一块行走的黄油,感觉随时随地都能融化。这种热和单纯的晒不同,这里地处长江,湖泊众多,气候潮湿,一到夏天如同天然的蒸笼,外出即桑拿,更别提新生们还要穿着制服军训了。
乐知时每天回到宿舍都感觉自己剥了一层皮,洗完澡躺在床上就能睡着。但他还是会强忍着困意,给远在外地的宋煜发消息,给他分享自己的新生生活。
山区的信号不好,宋煜很少能即时看到,他们之间的沟通总有滞缓,乐知时默默地发送着,隔一段缓冲时间,得到三两句回复。
这种难以跨越的延迟仿佛无法消除。
因为乐知时的长相特殊,军训的时候总是会被格外注意,无论是一起军训的女生同学,还是他们的教官。军训的教官总是喜欢用十分严肃的表情和口吻开学生玩笑,乐知时就是那个频繁被拉出来溜溜的对象。
“你长得太白了,晒黑点更有男子气概。”
这是教官说的话,乐知时当真了,于是第二天的他没有按照蓉姨的嘱咐涂防晒,没想到一天下来,他的鼻子就脱了皮。
回到宿舍,乐知时录了个视频,给宋煜展示他脱皮的鼻尖,“哥哥你看,我像不像洋葱。”
他收到宋煜回复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吃完饭准备独自去取快递的乐知时走在路上,着急回复宋煜的消息,因为对方似乎对他不好好防晒的事有点生气。
吃饭的时候乐知时就觉得没有胃口,没吃太多,天气实在是热得可怕,他盯着屏幕,热得都有些眼花,头也晕晕涨涨,才编辑完两句话发出去人就有点站不住了,呼吸困难,一阵反胃。
身体一直不太好,乐知时对不适的生理反应已经很敏感,他想找一个可以坐下来的地方,但刚走了两步,眼前就黑下来。
他听见一个很温柔的声音,一双手扶住了他的手臂,“同学,你没事吧?”
视线稍稍恢复些许,面前站了个长相漂亮身材高挑的女生,穿着浅蓝色连衣裙,一头乌黑微卷长发。她的眼神很是担忧,“你是不是中暑了?额头好多汗,我扶你去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乐知时很轻地说了谢谢,女生显然比他熟悉这一片区域,直接带着他从一片小花园绕到一个便利商店,里面有空调,一进去乐知时就舒服不少。
“你在这儿坐一会儿。”她把乐知时带到吧台座位,“我很快回来。”
乐知时怕自己哮喘发作,摸了摸口袋里的药雾喷剂,拿了出来随时备着,然后拿出手机,把没有发完的消息给宋煜发过去。
很快,那个女生回来了,她的手上拎了一个小袋子,然后又在便利店门口买了一瓶水,走到乐知时跟前,把水拧开递给他,“你先喝点水。”
塑料袋被她打开,声音窸窸窣窣,“我帮你买了藿香正气水和降温贴片。”她撕开一片贴片,很自然地摘掉乐知时头上的帽子,给他贴上。
“我自己来吧。”
“没事,已经贴好了。”女生把藿香正气水也打开,“每年都有学生中暑,这可不是小事,轻一点的只是头晕,严重的会得肠胃炎,要是发展成热射病就要抢救了。”
乐知时听出来,“你是学姐吗?”
对方很温柔地笑笑,“我一看就比你老是吗?”
“不是,”乐知时立刻解释,“我是感觉你很熟悉这里,好像也不止一次见到别人中暑。”
“对啊,我大三了。之前在校队当经理,你知道队员们训练也经常中暑的。”她大方地自我介绍,“我叫南嘉,法学院的,你呢?”
乐知时有些惊讶,没想到会有这么巧的事,“我也是。”
“那我们是直系学姐和学弟的关系了?真的好有缘。”南嘉也觉得神奇,“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可能会常常见到,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都可以找我,不要跟我客气。”
稍稍缓过来一些,南嘉建议他起来走走,又从包里拿出来一个小电风扇递给他,“你用这个吹着,先不要戴帽子了。”知道乐知时要取快递,南嘉带他走了一条更近的路,两人顺道回法学院。途中乐知时一直对她表示感谢,但南嘉说不要放在心上。
“我也有个弟弟,和你差不多大,一个人在外省读大学,我看到你会想到他。”南嘉说完又笑起来,“当然了他没有你长得帅。”
回到宿舍楼下时遇到下来买饮料的蒋宇凡,他看见南嘉特别激动,等到南嘉一走,他就跑过来拉住乐知时,“哎,你小子怎么跟法学院院花走到一起了!”
“院花?”乐知时不明所以,“你说南嘉学姐?”
“对啊,你不知道啊。新生报道的时候她是志愿者的组长,当时给我指路了。”蒋宇凡满脸写着兴奋,“接我的大二学长就说这是法学院院花,人美心善,很多人追呢。”
乐知时忍不住吐槽他,“你可是有女朋友的人,别忘了啊。”
“明白,我只是对美抱有欣赏的本能,我最喜欢的当然还是我们家小雅。”蒋宇凡打量了乐知时一眼,看到他额头上贴的退烧贴,“你怎么了?不舒服吗?不会是过敏吧!”
乐知时怕他大惊小怪,于是一边上楼一边解释,顺便说了偶遇学姐的事。
“果然帅哥就是好,偶遇的都是院花。”
“什么啊,你中暑也会遇到好心人的。”
下午的军训蒋宇凡帮乐知时请了假,因为乐知时体质特殊,又有哮喘病史,教官也不敢马虎,乐知时得以在宿舍休息了一下午。但即便室友们撺掇他干脆不要继续军训,乐知时还是坚持第二天就归队。某种程度上他也是个倔脾气,做什么事都很认真。
离最后的汇演不到四天,他又是被营长选中的护旗手,丝毫不敢懈怠。
护旗手人数并不多,都是从各个院挑选出来的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的学生,在汇演开始的时候护送国旗。这对乐知时来说是非常光荣的事,上高中他最遗憾的就是没能成为升旗手,只是因为选拔的时候他没操作好,升上去的旗刷啦啦滑下来,把他整个人都蒙住。
于是他就和这个光荣使命失之交臂。
为了这次不出差错,他经常在解散后留下来单独训练,绕着操场踢正步,不少人看,但乐知时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军训汇演的当天,身为学生会文艺部长的秦彦也出现在主席台,乐知时一开始没有注意到他,直到自己举着班级大旗经过主席台时,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发觉正在播报的就是秦彦。但踢着正步的他没有办法回头去看。
解散之前,各个学院的护旗手都收到了女孩子送的鲜花,除了乐知时,因为法学院一直都没有安排送花的先例。
不过乐知时并不失落,因为他觉得手捧鲜花是一件有些尴尬的事。
等到巡演完全结束,教官带着方阵离开大体育场,乐知时的手机响起来,是秦彦的电话。
“乐乐?你现在到体育场门口等一下我。”
等了十分钟,两个相伴的女生上来搭讪后又离开,乐知时终于等来了秦彦,他手里还拿着一束向日葵,让乐知时摸不着头脑。
“拿着吧。”
乐知时觉得很奇怪,他还从来没试过被男生送花,“不用了吧。”
“看你那一副大可不必的表情。”秦彦憋不住笑,对他说了实话,“这是你哥订的,让我在你汇演的时候送给你。他这会儿还在山里呢。”
“我哥买的?”乐知时立刻收了过来。黑色色雾纸包装里是十一支开得正好的向日葵,花朵巴掌大小,每一朵都被精心挑选过,生机勃勃。中间夹着一张黑色卡片,是打印出来的寄语,没有落款。
[恭喜你成功完成汇演,小旗手。]
送花不像是宋煜的风格,但寄语是。卡片翻过来,上面是这种花的介绍语,品种名很特别,叫Earthwalker,地球行者。
“我也不知道为啥挑这种花,玫瑰不香吗?人家送玫瑰送百合,都挺好看的。果然像宋煜这种母胎单身就是直男取向吧。”
乐知时低头盯着这卡片,心里冒出一个非常微妙的猜想,也许是他想得太多,但或许这真的是宋煜打的一个谜语。
其实花名就是宋煜的落款吧,地球行者。
这样隐藏在表象之下的、只有他们两人可以领会的含义总会让乐知时产生出很大的满足感,仿佛他真的是有别于他人的,特殊的那一个。
秦彦见他原地发起呆来,两手往兜里一揣,“走,哥带你吃饭去。”
“啊?”乐知时抱着花,“我们这样去吃饭不好吧。”
“怎么,你怕别人误会啊。”秦彦笑起来,“放心吧,我女朋友也在,你嫂子,带你见见面。”
童年的黑历史让乐知时对嫂子这个词有着天然的抗拒,所以他没有作声,但还是跟着秦彦走了。路上他偶遇一间花店,买了个晶莹剔透的玻璃花瓶,吃饭前先回宿舍,把向日葵整理好放进花瓶,换了衣服下来。
秦彦把他带到学校附近的一间小餐馆,面积不大,但生意好得出奇。他口中的女朋友早早就排队进来,是个长得很可爱的短发女孩,和秦彦很般配。
“我发现大家突然都有了女朋友。”乐知时没头没脑说了这样一句话。
“是啊,你啥时候找啊。”秦彦点了菜,虽然乐知时没有吭声,但他点的恰好都是乐知时可以吃的。秦彦的女朋友拿出手机,上面是一个帖子,“还说呢,你学弟这次军训简直是收割了一片少女心,堪比三年前……”
“三年前的宋煜。”秦彦非常默契地接过来,然后告诉自己的女朋友,“他们俩以前在我们高中就可打眼了。”
一大盆水煮鱼端上来,最底下垫了豆芽千张和嫩海带,上面是满满的江团鱼片,汤红鱼白,顶上撒了一层香葱芝麻,老板娘跟着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铁勺,里头盛着烫油,往盆里一浇,香气扑了满脸。
“没有那么夸张。”乐知时给他们倒了酸梅汤递过去,想到一件事,于是开口问秦彦,“我看到社团最近一直在招新,篮球队是不是也是这个时间招人?”
秦彦加了一片肥嫩的鱼肉给女朋友,“你算是问对人了,我就是校队的副队长,专管招新的,最近可不是在招人吗?昨天都面了一批了。你也想进来啊。”
“对啊。”但乐知时还是很有自知之明,“我身体素质赶不上其他人,可能选不上总队。”
“你可以先去系队培训,真想去也是进得去的,就是可能暂时不能直接上场。”
“系里我已经报名了,他们说会有训练,打得不好也不用担心。”为了进系里的校队,他还特意找了南嘉学姐,尽管南嘉现在已经不在系队,但还是直接把他带了过去,一切进行得很顺利。
当天南嘉给他发了很多关于系队校队关系的介绍,还有训练相关,但又不会多聊天,让乐知时觉得她是个热忱又有分寸的人。
秦彦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那确实,而且你过去了还能赚个人气,体力跟不上可以只上半场啊。只怕你哥不同意,万一有个好歹。”
乐知时心道,自己就是为了他才想进校队的。
“哥哥他在校队里应该是主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