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需要一个人和他相互照顾。”林蓉把放凉的番茄切成块,放进正文火煨着的砂锅里,里面是炖得软烂的牛肉,“我其实蛮矛盾的,一面不想让你们长大,无论哪一个,一想到有一天你们要离开妈妈自己成家立业,就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她拿小勺搅了搅,“但是呢,我也希望你们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人,特别是哥哥,每次想到他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我就很难过。明明他条件这么好,怎么能一直单身这么多年呢?”
乐知时哑口,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索性不接话了。
“其实我也知道他要求高,可能不像别的小孩儿一下子就能找到一个中意的,但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那我都要得心病了。”她舀了一口汤,吹了吹,喂到乐知时嘴边,“尝尝,淡吗?”
乐知时顺从地抿了一口,摇头,“正好。”他又安慰地摸了摸林蓉的手臂,但也只能对她说,“你不要想这些了。”
“那我还能想什么呢?”林蓉放下勺子,“你们都长大了,我们只希望你和哥哥健康平安,每天开开心心的,未来可以有很幸福的生活。”她摸了摸乐知时的脸,有些俏皮地皱了下鼻子,“你还小,不着急谈恋爱啊,我还想你多陪我几年呢。”
乐知时笑了一下,“为什么不着急我找啊?”
林蓉蹲下来检查了一下烤箱里的鸡翅,语气里是满满的不放心,“因为你太单纯了乖乖,蓉姨好怕你被骗啊。欺骗感情就算了,万一有人追不到你,或者跟你分手回来报复你,你体质又特殊,到时候出点什么危险,我要哭死了。”
乐知时静静地站在厨房里,望着蹲在自己面前的蓉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眼睛酸涩,但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有一瞬间他产生了一种向林蓉和盘托出的冲动,不说别的,只告诉林蓉他可能喜欢男生,不喜欢女生。
但他看着厨房满满当当的菜,又想到客厅的毛衣,思绪跳转,想到正忙着工作还往家里赶来陪他过生日的宋谨。
他放弃了这个不计后果的念头。
至少在所有人都一心为他庆祝的这一天,他不想搞砸一切。
乐知时为除自己以外的所有人而难过,家里的温暖和烟火气像一把钝刀磨在心上,令他进退两难。他终于还是选择了躲避。
“我去喂橘子和棉花糖吧。”
林蓉回头亲昵地摸了摸他后背,“嗯,我把它们的食盒都放在楼上了,拐角储物间门口,少放一点,最近棉花糖肠胃不太好。”
拖着步伐上去,乐知时蹲在储藏间外给棉花糖倒狗粮,又给橘子开了一个猫罐头,听见声音棉花糖就跑了上来,橘子倒是不紧不慢。他抱着膝盖坐在它们面前,静静地看它们吃饭。
“慢一点。”他小声对棉花糖说,又摸了摸它的背,感觉它瘦了,呼吸声也变重了。
乐知时站了起来,走过走廊打开了自己的房间门,里面拉着窗帘,阴雨天屋子里也很暗,他抬手想关上门开灯,忽然感觉手臂被一只温热的手握住。
门被关上了。
抬头与宋煜的眼对上,乐知时无端产生了一种消极情绪。
过去的宋煜如果这样进入他的房间,他会开心得要命,但宋煜从不会来。
手臂垂下来,他不想开灯了。
乐知时低垂着脸,无声地在昏暗的房间里抱住了宋煜。他们靠在门板上,外面就是明亮的、温暖的家。
宋煜抬手抚摩他的后颈,语气温和地问:“累了吗?”
乐知时在他怀里摇头,答非所问,很小声地喊他宋煜。
“嗯?”宋煜低下头,手滑到他的后背,轻轻抚摸。
“我爱你。”乐知时很小声说。
宋煜好像感应到了什么,他们对彼此的情绪变化都有着高度感知力,但他没问缘由,只是捧起乐知时的脸,像是怕激起他的情绪,没有吻他,只是和他额头轻轻相碰,“今天生日,不要不开心。”
“没有不开心。”乐知时踮起脚,吻了一下宋煜的嘴唇,没有逃避,抱他更紧。
天色更接近黑暗了,这间屋子就像一个可以容忍秘密与错误的温床,尽管乐知时知道,他们总要开灯的。
谁也没法在黑暗中生活一辈子,尤其是宋煜这种优秀到理应有光明未来的人。
总有把谎言揭破的一天,但他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真的到了那时候,他希望孤注一掷的是自己。宋煜是最谨慎周全的人,过着有条不紊的生活,他不应当犯错,也不应当由他认错。
在他父母的心里,在几乎所有人的心里,宋煜应该成为一个优秀的学者,在自己的领域发光发热,拥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妻子,再有一个继承他优秀基因的可爱的孩子,人生美满,没有意外。
想到这里,乐知时无端心痛,呼吸困难。
他心胸狭窄,连臆想都觉得痛苦。这种美好的蓝图如果真的需要被打碎,也应该是自己。
毕竟是他这么自私,把宋煜的这些可能性夺走了。
宋煜给他的爱情,对乐知时而言像是从天而降的头奖,是不愿清醒的美梦。但乐知时也很清楚,林蓉和宋谨给他的亲情,对他而言是宝贵且唯一的。
他没有其他可以称之为亲人的人了。
他大概没办法两者兼得,乐知时不觉得自己有这么幸运,贪心的人什么都得不到,他总得做好舍弃一个的准备。
发着呆,乐知时感觉到宋煜的怀抱收紧。他喊了一声乐乐,声音很沉,给乐知时很多很多的安全感。
“突然有点想见你的爸妈。”宋煜说。
这是已经不可能做到的事了,乐知时还是问他,“怎么想这个?”
宋煜的语气很是慎重,“要谢谢他们让你出生。”
乐知时更难过了,但他不想哭,所以一直忍着。
“听说你是下午生出来的,我记得爸妈是下午接到的电话,不过在英国应该是早上。”说完,宋煜轻笑了一声,好像在自嘲自己竟然能记得三岁发生的事。
他的下巴轻轻抵上乐知时的发顶,这样的姿态展露出一种非常罕见的依赖感,仿佛这时候的宋煜很需要乐知时似的。
“很想回到十九年前的这个时间点,想在产房等着你出生,然后捏一下你的手。”
乐知时眼睛很酸,但是在笑,“只是捏手吗?”
宋煜犹疑了一下,“他们会让一个三岁小孩抱你吗?”
“会吧,如果是你的话。”乐知时觉得他很奇怪,把这些幻想说好像真的一样,“你要做什么?偷小孩儿吗?”
宋煜摇头,“我要把你抱到角落里,告诉你,我们会一起长大,我很喜欢你,十几年以后,我们就会在一起。”他声音很轻,很温柔,把乐知时从煎熬和焦虑中拉出,给他温暖。
“麻烦你早一点爱上我,好不好?”
第69章 和和美美
乐知时几乎没有犹豫地说了好。
他对宋煜永远予取予求。
事实上, 乐知时是个随遇而安的性格,很少去想如果。因为对他来说,想象如果是一件很残忍的事, 失去的就是失去了,想象越是美好, 现实越是残忍。所以他十分平和地接受自己没有父母的事实, 也接受自己过敏、哮喘,很多事做不到。因为只要接受得够轻松, 好像也没什么可惜的。
但被宋煜抱着,乐知时非常渴望有如果,哪怕时间不能回溯到三岁以前,不能重新拥有自己的家人,也没关系, 他不贪心,早一点点就好了。
再早一点知道宋煜的心,就不会让他独自原地等待这么久。
“你说, 如果我们不是一起长大,你还会喜欢我吗?”乐知时十分依恋地窝在宋煜的怀抱中, 问他。
宋煜点头, “会。”
“为什么?”乐知时想不出太多会让宋煜动心的点,但可以找出一些比较合理的理由, “你是觉得我长得还不错, 性格也还行,是吗?”
宋煜对“不错”、“还行”这类形容仿佛不太满意, 他不明白乐知时为什么对自己的认知总是不太准确,明明从小也是被很多人追捧着长大的。
“你是我见过长得最好看、性格也最好的人,但这些都只是你的一小部分闪光点。”宋煜的语气很稳重, 让他连少有的夸张赞美都显得很有分量,令人无法产生质疑。“你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朋友,我会喜欢你也是情理之中。”
何况没有人像乐知时一样,一颗心只扑在他身上,不计回报地对他释放光和热。
明明忍了很久,可乐知时最后还是哭了出来,只是流眼泪,几乎没有声音。
长大成人以后,哭也成为一种奢侈品,是难堪而私隐的,不能随时随地掉眼泪,最好是一个人,哭过之后最好谁也不要发现。不给任何人制造情感上的负担,是成年人生活的基本准则。
但对乐知时而言,宋煜是一个秘密的时光胶囊,在他的怀抱里,长大成人的乐知时永远都可以做一个想哭就哭的小孩。
在宋谨回来的时候,乐知时又恢复成相对成熟的模样,很懂事地给宋谨泡茶,和他坐在一起毫无芥蒂地聊天,任何人看来,他们都像是一对无话不谈的父子。
宋谨有无论去哪儿都给家人带礼物的习惯,每个人的都不一样。大家围坐在坐在客厅拆礼物是乐知时最喜欢的活动之一。
这次他得到的是一本书,是南非宪法的大法官奥比萨克斯所著,以南非视角展开的宪法建立和共和国变革的过程,探讨人权、自由和平等。宋谨喜欢给两个孩子买书,尤其是乐知时,他每次都会自己看一遍,挑选出他认为不错的,在扉页写上“赠知时”三个字,有种老派的、传统的呵护感。
“我看过了,觉得你会很喜欢的。”宋谨抿了一口茶,“以前我觉得你学法并不是很适合,你性子太柔,太善良,但我看了这本书,也扭转了偏见。现在我觉得你非常适合,这一行很需要同理心,需要仁慈和正义。”他的神色慈爱中带着一点很轻微的得意,仿佛对自己心态的转变而感到愉悦。
“是吗?”乐知时也开心起来,从宋谨身上得到了一种近似父亲的认可,对他很重要。
十数年的成长路径里,宋谨都充当着半个父亲的角色,为他们的生活而打拼,给他们非常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情感后盾。
“是的。”尽管乐知时不是真的发问,但是宋谨还是给了他很确切的回答,他放下茶杯,靠上沙发望着墙上的画,“我有时候觉得,可能是因为你是跟我长大的,我们家的环境对你的性格塑造肯定是有影响的,所以你才这么温和,如果你跟着乐奕长大,可能更开朗,说不定也是个小冒险家。”
宋谨只有在谈论起乐知时父亲的时候,脸上会流露出一种复杂的笑,嘴角是勾起的,但眼神是难过的。
“他可能会嫌弃我把你教得太保守了。”宋谨笑着说,“要是他,估计会带着你爬山浮潜,教你滑雪,不过你身体不行,我是不放心的。他要让你去玩那些,我肯定要跟他大吵一架,让他老实一点,踏踏实实学着当个可靠的爸爸。你刚生下的时候我就说这些,他肯定都烦死我了。”
说着说着,宋谨陷入了沉默,盯着茶杯里清亮澄透的茶汤,最后拍了拍自己的膝盖,“不说了,要吃饭了,我去看看小蓉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
看着宋谨的背影,乐知时陷入一种伤感之中,但不是因为自己。
或许他而言,自己的父亲只存在了三年,婴幼儿时期的自己建立不了多么稳固的情感基础和记忆存档,但对宋谨而言,父亲是他一起长大的挚友,是亲如手足的存在。
他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不是一个可靠的父亲,但他一定是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
饭桌上依旧温馨,林蓉烤了一个很大的海盐奥利奥奶油蛋糕,奥利奥也是自制的,上面是乐知时爱吃的各种莓果,蛋糕胚是用米粉和杏仁粉调配烤制的戚风,蓬松柔软,带着淡淡的坚果芬芳。
“这可是我试验了四次的配方,你们绝对喜欢,比外面卖的蛋糕蓬松多了,而且质地也很细腻。快尝尝。”林蓉切了最大一块给乐知时,“今年是我们乐乐最后一年十开头的生日了,要顺顺利利,健健康康。”
宋谨点头,“是啊,明年就是二十弱冠了。”
林蓉敲打了一下宋谨,“弱字不好,要健康强壮。”
“健康好说,”宋煜握了握乐知时比他细了一圈的手腕和胳膊,“强壮难说了。”
“我挺强壮的,我有腹肌。”乐知时掀起衣服下摆想给宋煜看,忽然想到什么,飞快扯下来,红着耳朵吃饭。
“腹肌好呀,你哥哥的腹肌就不错。”林蓉分好了蛋糕,坐下来,“快吃,这个米蛋糕好吃吧,你生日过了我就要推广在阳和启蛰,做成小的,名字就叫乐乐海盐奥利奥戚风奶油。”
“有点长吧这个名字。”
“哈哈哈好像是哦。”
拿起叉子,在笑声中吃下第一口蛋糕,乐知时忽然发现了一个许多年都不曾留意的事实。
对中国家庭而言,餐桌是很特殊也很神圣的地方,大人们常说“先吃饭,吃完饭再说。”、“在饭桌上不要说不开心的事”,生活再艰难,餐桌也是珍贵的乌托邦。大家分享食物,也是分享彼此的生活。
而在宋家的乌托邦里,没有小麦的存在。
过敏的只有乐知时一人,但这十数年里,他们一家四口都为了他剔除了这个看似必不可少的过敏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