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到了。”狗仔说道,这话没让阮颐鸣高兴两秒,狗仔又说,“但是没什么特别的。”
阮颐鸣皱眉:“没什么特别的?”
“我没看到他的金主来接他。”狗仔说,“只有一个保镖和司机来把柳寻笙接走了。”
“保镖?”阮颐鸣更加困惑了,他和柳寻笙就在同一个小区,进进出出那么多次就没见过柳寻笙身边有什么保镖出没。
结果狗仔却说:“是啊,那个保镖脸上还有三道疤,凶神恶煞的,看着就不好惹。”
何止是不好惹。
狗仔真想对阮颐鸣说你是没在机场,没看到当时的情景,柳寻笙那一身怪异的打扮再加上手上拖着的大行李箱,很像变态杀手,身边本来就没多少人敢靠近他,要不是买家提前和他说了戴着墨镜黑帽和口罩浑身黑的人就是柳寻笙,他还真认不出来。
还有那个保镖也是,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盘踞在他左边面颊的三道蜈蚣状的疤痕更加剧了他身上的暴戾之感,他们俩会面后真是绝了,感觉可以生吃小孩。
不过如果没有那三道疤,那保镖长得也挺帅,身高腿长,身材又是练家子的壮硕,指不定也进娱乐圈当个武打明星。
“我以前去拍一个明星,他身边跟着的保镖就和柳寻笙这个长得挺像。”狗仔唏嘘道,“当时我拍那个明星被发现了,就被他保镖给打了一顿,相机也给砸了。”
阮颐鸣:“……”
然而阮颐鸣听着狗仔说柳寻笙身边的保镖脸上有三道疤他就无语了。那他妈是保镖吗?那就是秦狰啊!
他告诉狗仔:“那个人不是柳寻笙保镖,他就是柳寻笙的金主,我让你拍的就是他们俩啊!”
狗仔听完也沉默了。
“这也不能怪我啊,你也不说清楚。”他拍娱乐圈内明星和金主的经历挺多,可就没见过哪家的金主长秦狰那样的,“他还帮柳寻笙拉行李了,看着真就像个保镖。”
狗仔重点强调了最后一句。
阮颐鸣感觉黄悉这段日子以来对他的热情越来越淡了,这也是他现在老是针对柳寻笙的原因之一——说是妒忌也行,反正他就是不想看到同样是被人包养的,柳寻笙能和秦狰恩恩爱爱,自己也许很快就会成为黄悉众多前任的其中之一,所以他现在也不想听狗仔和他讲述柳寻笙和秦狰的感情有多好。
“不说这个了,把你拍到的照片发我看看。”
狗仔闻言就把照片和视频发到了阮颐鸣邮箱,不过是仅能阅读一次,不能下载也不能截屏的模式,阮颐鸣如果想要原图,就得把尾款打给他。
而狗仔不给他发照片和视频还好,看完阮颐鸣更心烦了,仗着开了变声器谁也听不出他的声音,直接说了脏话:“你他妈拍成这样谁看得出是柳寻笙?视频也没什么用,他们连手都没牵一下!”
照片也是,拍到的几乎都是秦狰的背影,唯一一张拍到脸的还是侧脸——说侧脸都是夸张了,连鼻子都没拍到,就拍到了他的疤。
“就算正面拍也看不出啊,你不和我说我他妈都认不出,他捂的太严实了。”狗仔也很烦,“他们牵不牵手也不是我能决定的啊,所以说了柳寻笙的金主真的不像金主。”
阮颐鸣很想再骂狗仔几句,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只和狗仔买了几张照片,视频没要,到最后他给狗仔的尾款也只有之前说好的一半。
于是最后阮颐鸣还被狗仔讽刺了一顿,说他没钱就别找他拍,阮颐鸣憋了一肚子火,等他找娱乐圈爆料营销号把柳寻笙和秦狰的机场合影发出去,他的火更大了,因为网友的回复和他预想的不一样——
【今天我暴富了吗:这是金主?背影都能看出的身材好,确定不是保镖或者助理什么的吗?就这?你不如这人直接是他男朋友还比较有说服力一些。】
【Tttttttg:我反正是没见过哪家金主会给金丝雀拖行李的。】
【有好吃的粮请叫我:如果真有,那岂不是真爱?这对CP我先嗑了,你们随意。】
【带文豪家:???有毒吧,拎个行李就是金主了?这什么逻辑?柳寻笙那么好看,这人脸上皱纹那么多,万一是他爸爸呢?我爸爸去机场接我就经常帮我拎行李啊。】
作者有话要说:秦总:???那是老子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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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阮颐鸣让人蹲拍到的秦狰和柳寻笙这几张照片, 一连投稿给了几个娱乐圈爆料营销号都没掀起什么太大的水花。
因为没实锤。
底下的评论几乎清一色都在骂营销号恰烂钱,为了火什么破谣言都造得出来——你说人家被金主包养,你拿出一张两人牵手的照片也行啊, 就拿着一张别人帮柳寻笙拉着行李走的照片就说拎行李箱的人是金主, 这像话吗?
阮颐鸣本来打算看评论的反响再决定要不要继续买水军炒作这件事,然而现在看这个结果,他就觉得自己没必要花这个钱了。
归根究底, 主要还是柳寻笙戴着口罩和墨镜, 如果他脸上没这些伪装, 谁看了他脸上那种热恋中的人才会展露的灿烂笑颜,都会觉得营销号说的可能是真的——柳寻笙和他身边帮他拎行李的这名男子, 真有些特殊的关系。
而秦狰这几天都在忙着筹备婚礼的事, 所以没怎么上网。更何况这件事根本就没掀起任何风浪, 听秦狰话帮忙时刻关注着柳寻笙的网上风评动静的薛书也没和秦狰提这事。
秦狰想在今年过年之前就和柳寻笙把婚礼办了, 让他和柳寻笙真正地成为一家人。
在秦狰的印象里, 他几乎从没过过一个充满温情和年味的新年, 从秦家大宅离开以后,虽然每年的年关他要么一个人过,要么去沈听弦家里蹭个年夜饭, 看似孤寂冷清, 实际上他却觉得这样的安静也没什么不好——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对有着家人陪伴的新年不期待。
至于柳寻笙,他对秦狰的安排没有任何异议,身为一朵牡丹花, 他化形也不过才一年的时间, 所认识的朋友就苏千惠和席玉两个,他给他们发了婚礼请柬后就没别的事要干了。
他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像婚宴地点、司仪这些柳寻笙都不知道要去哪里联系, 都只能交给秦狰。
秦狰也没操什么心,因为沈听弦听说秦狰要和柳寻笙结婚后马上就自告奋勇,直接把婚宴地点定在了云州酒店。
“柳寻笙现在按辈分来算好歹也是我叔啊,到时候我们全家都是要来的,我七叔——也就是小柳的干爹也要过来。”沈听弦拍着秦狰的肩,“婚宴所有钱我们沈家包了,你一分钱不用出,当然你要是想给点嫁妆我们也不介意。”
秦狰闻言没说话,抬眉睨了沈听弦一眼:“嫁妆?”
“对,给我。”沈听弦察觉不到任何危险,还朝秦狰伸出手,俨然一副胆子大的模样。
秦狰闻言只是往后一靠,嗤道:“我听说笙笙拍《倒闭客栈》时,加了简烁柔的微信。”
“婶婶。”沈听弦立马没骨气地改口了,“能不能让我叔截屏给我看看柔柔的朋友圈,我怀疑她屏蔽我了。”
秦狰见沈听弦又露出没有尊严的舔狗姿态,倒也没有嘲笑他,反而还算认真地给他出谋划策:“你要是真喜欢她,这次我和笙笙的婚礼可以邀请她过来,如果你不方便,我可以让笙笙出面。”
可沈听弦听完秦狰的话后只是沉默着。
于是秦狰也看不懂他了,直呼他的名字问道:“沈听弦,你到底是认真的还只是玩玩?”
沈听弦却没有正面回答秦狰的问题,而是岔开话题道:“对了,你的婚宴现场布置有没有什么忌讳和要求?”
秦狰一听就懂沈听弦是不想说,既然如此,他就也不勉强,回了沈听弦简短的三个字:“别摆花。”
道理秦狰都懂,纵然小牡丹已经给他看过他所谓“真正生.殖.器.官”了,但作为一个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普通人类,他始终过不了生物书在他心里布下的那道坎。
他也无法想象自己的婚礼现场摆着一堆植物的生.殖.器.官。
秦狰还特地强调:“不管真花还是假花都不要。”
但沈听弦不知道柳寻笙的真实身份,他听着秦狰这话只觉得秦狰有毒,问他:“婚礼不摆花那摆什么?”
秦狰说:“摆草吧。”
“你真是怕自己不够绿。”沈听弦更觉得秦狰脑袋有点不清醒,“婚礼上摆那么多绿色,不吉利啊。”
秦狰:“?”
“你这话我不爱听,撤回去。”
“超过两分钟撤不回了。”沈听弦信口胡诌。
秦狰也不想在这个“不吉利”的话题上讨论太多,换了别的话头:“沈老板,其实我一直有个疑惑,你七叔也是你叔,笙笙是他干儿子按辈分为什么你还是叫他叔呢?”
柳寻笙的身份证是入了沈家的户口才办下来的,而为了入户方便他就了沈听弦七叔的“儿子”,这按辈分来算的话,柳寻笙其实不能做沈听弦的叔叔。
“因为我叔其实不是我叔。”沈听弦压低声音,给秦狰讲他们的秘事,“如果真要按辈分他都可以做我爸的叔了,但是他不喜欢别人喊他太老,所以都让我们喊他叔,他的干儿子们也都一律喊叔。”
秦狰注意到沈听弦的用词:“干儿子们?”
沈听弦点头:“是,我七叔不止一个干儿子。”
“方便透露一下你七叔今年多大吗?”
“和笙笙身份证上的年纪差不多啦。”沈听弦摆摆手,满不在乎道,“去年刚满19岁。”
秦狰:“……”
秦狰忽然觉得像他们秦家一样人少也是有好处的,起码没沈家那么多复杂的辈分关系。
回家后秦狰把这件事和柳寻笙说了。
柳寻笙也被自己干爹的年纪给震惊到了:“干爹这么年轻的吗?”
“沈听弦应该不至于骗我。”秦狰说,“反正你干爹婚宴的时候也要来,我们应该还要去给他敬茶的。”
“好喔。”柳寻笙乖乖答应了,但心底还是有些紧张的。
毕竟是第一次结婚嘛,柳寻笙叹气。
之前他还想着可以多结几次,然后就习惯了,当然都是和秦狰结——和他每一世的轮回。不过这个念头在他决定要给秦狰续命后就被打消了。
柳寻笙也把之前自己赚的所有“彩礼钱”都捐了,这次连2000块都没留下,缘由他都和秦狰说了,秦狰也同意他的做法,甚至也追加了和柳寻笙同等数额的捐款,捐款人署名对外为:秦柳夫夫。
捐款获得那部分灵气应该于近日内就能收到,等到手后他和自己的一部分花瓣混合成药丸给秦狰吃掉,只需一粒,秦狰就起码能续五百年的命。
柳寻笙算了下日子,觉得这枚药丸送给秦狰做生日礼物正好。
在婚礼的前三天,这些灵气终于收到了,进入柳寻笙的身体后便尽数汇聚在他的灵海里。
这天趁秦狰在云州酒店对婚宴筹备做最后的检查时,柳寻笙就一个人偷偷躲在家里客厅中,闭眼深深吸了一口气,未几,他的胸前便莹莹散发出一团光辉。
柳寻笙睁开眼睛,直接将手插.入光辉中间,从自己身体里取出一朵雪白的昆山夜光,他从那朵昆山夜光上揪下一片花瓣,放在掌心揉捏几下,那片花瓣就成了一粒小小的雪丸子。
望着那粒雪丸子,柳寻笙乐得露出一口小白牙,还高兴得哼起歌来了,但是此刻如果有外人在他身边,那人就能看到柳寻笙现在的脸上没有半分血色,连唇瓣都是苍白的。
这一幕没叫任何人瞧见,只尽数落入客厅窗户边那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银喉山雀眼里。
它望着柳寻笙如白纸一般的脸色,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这世上其实根本没有凭空给人续命的法子,有再多的灵力也不行。
可惜了柳寻笙这样的好苗子,从此绝无踏入仙界的可能了。
银喉山雀为了缓解心中的忧伤,便低头去啄小碗里的米吃,不过叫银喉山雀没想到的是,柳寻笙当天竟然把它也带去了婚礼现场。
婚礼是在云州酒店举办的,婚宴现场人不多,甚至可以说是屈指可数,秦狰那边就邀请了方棋薛书范阿姨沈听弦一家等人。
柳寻笙这边人就更少了。
婚礼正式开始前,沈听弦还特地去问柳寻笙:“小柳,你那边的宾客都到齐了吗?”
“我看看啊。”柳寻笙拿出一本书,书上就写了三行字,“席玉师兄、苏姐、阿松,我这边的客人都到齐了。”
沈听弦闻言抬头看了一眼柳寻笙爆出的三个名字——苏千惠神情麻木,举着一杯香槟不知道在想什么;席玉神情则是呆滞,看得出他对于柳寻笙要和个男人结婚这件事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至于阿松,就那只银喉山雀,它脸上看不出表情,只是身体应景地系了根红缎带,笼子上还挂着迷你婚礼小请柬,碗里的米也被换成了用果汁染红的喜庆红米。
苏千惠和席玉等会是可以上桌享用佳肴的,但阿松只吃红米就有点简陋了,这场婚礼是沈听弦筹备的,他可不能让任何宾客体验不好,于是立马揪了个服务员,用下巴指指鸟笼:“你们怎么做事的?去,给阿松先生上一点水果。就一碗红米怎么吃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