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还有另外一个陌生的女人也跟在他身后跑了出来,他们在半路停下像是在争吵,但是隔得太远了柳寻笙根本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最后男人猛地甩开女人拉住他胳膊的手,走到铁门外开了一辆银色的车离开。
女人也追了出来,开了另外的车跟在他身后。
柳寻笙不认识他们,这也是他第一次在秦狰的梦里看到别的人,而在他们离开后不久,秦狰也打开老宅的门走了出来。
这一次柳寻笙决定不再坐以待毙,他要主动出击。
他将双手按在草坪上,飞速催生出一朵洁白如雪的昆山夜光,而后在秦狰踏出铁门时跑到他的面前。
待秦狰走近之后,柳寻笙仰头望向他,柳寻笙这才发现秦狰脸上的神色要比以往更加冷峻淡漠,他唇瓣紧抿,双眉深蹙,面庞光洁无比没有一丝疤痕,柳寻笙迎上他狭长漆黑的双眸,就好像撞入一池仿佛能将他溺毙的死潭。他成功将秦狰拦在黑车前,原本打好的腹稿却在一瞬间忘得干干净净,数次张唇也没能说得出话。
而秦狰只是垂眸淡淡地望着他,目光冰冷,好像在看着一件死物。
别怕,这只个梦。
柳寻笙在心里拼命给自己打气,这只是个梦罢了,秦狰不会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也不可能在梦里揪光他的叶子把他杀死,有什么好怕的呢?
深吸几口气之后,柳寻笙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只是他叫自己别怕,在对上秦狰的目光后说话仍有些磕磕绊绊:“秦、秦先生,你可不可以,不要再扯我……牡丹的叶子了,他、他会痛的……”
12、第 12 章
柳寻笙被秦狰抱回家后,虽然每天只能呆在书房里,不过他瞧着秦狰书房的布置古朴大气,宁静风雅,而秦狰这个人虽然有些冷漠狠心,但却不是那种脾气阴晴不定,阴鸷恣睢的人,只要自己的妖精身份不暴.露,那他应该还是能和秦狰好好交流的。
事关他的未来,他不能再怯缩了,秦狰最近都没做梦,错过今晚下一次能够入梦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柳寻笙深吸一口气,对秦狰说出自己的最主要的诉求:“也不要再给他晒太阳了……他不喜欢。”
说完之后,柳寻笙在原地等了感觉快半分钟,可秦狰依旧是漠然地望着他,就在柳寻笙被他盯得开始后怕,怯缩着脖颈想要溜走时,秦狰终于动了。
他微微侧过脸庞,瞥了一眼开在路边如雪皓白的昆山夜光,而后转回目光,垂眸对柳寻笙道:“我没揪过你花的叶子。”
什么叫没揪过他的叶子,男人明明就揪了啊,现在还不承认?
柳寻笙听着他否认的话先是蹙眉,继而猛地呆住,未几又大惊失色,以为秦狰已经看破了自己是牡丹花妖的身份,于是不等秦狰梦醒将他踢出,柳寻笙落荒而逃般赶紧退出秦狰的梦境。
只是出梦后柳寻笙才缓缓反应过来,秦狰说的那句“我没揪过你花的叶子”,是指梦中路边那朵昆山夜光——秦狰以为那朵昆山夜光是他的花,他本就没对那花做什么,男人揪的,只是他书房阳台那盆小牡丹的叶子。
所以说到底,是他在自己吓自己,秦狰根本就不知道他是谁。
身份未曾暴.露,柳寻笙顿时松了口气,可这次入梦好不容易和秦狰说上了话,却还是一无所获,柳寻笙难免又有些泄气,他看了一眼窗外微明的天色,只能暂且放弃,等待下次天黑时寻机再度入梦。
然而隔壁卧室中,秦狰梦醒后却在床上坐了许久——这是他第三次在梦中梦到那个少年了。
秦狰自读过一些有关心理学的书籍,他知道很多时候呈现的往往都是一个人内心印象最深刻的事物,所以他会反复梦到那一天的情景。
不过有时候,梦中也会出现一些异想天开的事物和完全陌生的人,不过那是自以为是的“陌生”,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梦中所见的陌生人有两种来源途径,第一种,那人很可能是你曾经见过的,你自己没有记住他,可你的“眼睛”却记住了那个人的脸,所以当他在梦中出现时,你会以为你们从没见过。
这样的情况不是没有,但因着你对他没有记忆,所以梦醒之后,你很快也就会忘了那个人的模样,就算下次他以同样的面容出现,除非梦境是连贯的、重复的,否则他对你而言依旧是个陌生人,你根本不会记得他。
但秦狰记得。
他清楚地记得出现在他梦中那个少年的面容,声音,从第一次在梦里见到他到现在,秦狰就没忘记过有关他的一切记忆。
可是秦狰又可以肯定,在现实中他们绝对没有见过。
少年那样的容貌他如果见过,不说记忆深刻,起码也是会有一些印象的,然而少年只是突兀地出现在他梦里,现实里却无迹可寻。
想到这里,秦狰拧起双眉,这个梦……似乎是从沈听弦来过他的别墅,揪掉那盆小牡丹的半片叶子开始的。而梦里的那个少年反复提及的也是昆山夜光,念着的还是有关揪叶子的事,还有什么——秦狰回忆昨晚的梦,少年最后和他说的一句话是:昆山夜光不喜欢晒太阳?
简直就是在瞎说。
昆山夜光不晒太阳就蔫死了,又不是兰花,这话真是胡扯。
秦狰摇摇头,发现时间有点晚了,不容许他再纠结于这些虚无缥缈的梦,便起身前往公司。
中午时,沈听弦给秦狰发了一条微信,告诉秦铮他的娱乐公司开好了,但是有个很严肃的问题——简烁柔签约的可不是沈听弦这个公司,她也不可能和公司违约签到沈听弦的公司来。
【沈听弦:秦总啊,我都愿意帮她付违约金了,她都不愿意,这该如何是好?】
秦狰倒是觉得简烁柔这么做是对的,正如沈听弦了解他,他也了解沈听弦,沈听弦对于感情向来都是三分钟热度。在这“三分钟”里,他可以好到将那人捧掌心疼爱喜欢,可是等他“三分钟”的热度过去后,这样炽热的感情就结束了。
除此以外,沈听弦还有个毛病——人家喜欢崇拜他时,他对那人感觉平平,等到那人对他不屑一顾若即若离时,他有会开启舔狗模式巴巴地凑上去。
秦狰还记得从梁都回来的时候,沈听弦虽然对简烁柔有些兴趣,但还没到现在这么个迷恋的地步,结果回来后没多久,沈听弦竟然都跑去娱乐圈为她开公司了。
沈听弦以前不是没有谈过娱乐圈的女朋友,可能叫他走到这一步唯独简烁柔,看来这简烁柔也是个有些本事的人,所以秦狰回复沈听弦,劝他别再当舔狗了——
【秦狰:沈总,你就好好做个人吧,别耽误简女士和别人吃麻辣火锅。】
【沈听弦:我今晚就约她吃火锅。】
【秦狰:清汤的?】
沈听弦被秦狰踩到了痛处,恼羞成怒,又哒哒打字发了条微信过去。
【沈听弦:你这是没吃过爱情的苦,等你遇到了真爱后,就算你看到你对象和别人吃火锅,你也会和我一样的!】
秦狰根本没把沈听弦恶毒的诅咒放在心上,还挑衅似的给沈听弦发了个“OK”的表情。
结果沈听弦忽然老妈子附体,表面上是关心秦狰,实际是想拉秦狰一起进入爱情的深渊:【沈听弦:老秦啊,你看你都二十七了,马上就奔三了,怎么还不谈个恋爱呢?】
这个问题沈听弦不是第一次问,不过秦铮为了堵他的嘴不让他话多唠叨,给他的回复总是【明年一定】,然而今天秦狰打出这四个字时,却迟迟没有把他们发出去,他将这四个字删除,换成了另外的话。
【秦狰:你公司已经开好了?】
【沈听弦:是啊,怎么,秦总想入股了?】
【秦狰:明年一定。】
【沈听弦:???你耍我呢?今年你对我爱理不理,明年的我你就高攀不起了。】
……
秦狰没再和沈听弦聊天,将手机息屏放到一旁,静坐在椅子上垂眸沉思。
他其实想发给沈听弦的那句话不是“明年一定”,而是“帮我找个人”,这个人,就是他梦里老是出现的那个少年。
少年那样的容貌,如果他现实里见到过,他肯定有印象,可是他没有。
秦狰就在想,会不会是他看电视或是电影时,偶然瞥见过这个人的面容,所以少年才会出现在他梦里。
毕竟少年每次出现穿的都是一席雪白羽衣,很像是古装电视剧或电影里的戏服。他在娱乐圈没什么相交太深的人,沈听弦现在半只脚踏进了娱乐圈,秦狰就觉得,或许沈听弦能帮他找人。
只不过秦狰向来冷静自持,这个念头出现在他脑海里已经是个意外了,结果他居然还差点真把消息发送给沈听弦——寻找梦里的人,这个人在现实中到底存不存在还未曾可知。
因为梦中梦到陌生人的第二种可能,就是那个人你的确从未见过,他是你的大脑将多张你曾经见过的面容拼凑在一起,所幻想出来的,一个不存在、虚幻的人。
说实话,秦狰对梦里那个少年并不是特别在意,可少年是他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出现在那个梦里的人,甚至昨晚因为少年的出现,他没有将那个梦做下去,所以他没有在心脏狂跳浑身冷汗的情况下醒来,而是一觉睡到了天亮。
这样看来,他昨晚明明应该算是睡了个好觉的,但是秦狰却感觉难以挣脱的乏累像是张冰凉的铁网,将他整个人束缚困住,也许是因为他最近失眠太多,一个夜晚的安稳并不足以平复他身体的疲倦。
秦狰闭上眼睛,觉得他该抽个空再去看看心理医生。于是下班前,秦狰将薛书叫到办公室,告诉他说:“薛书,这周六不用给我安排任何活动,帮我预约一下牧医生就行。”
“好的,秦先生。”薛书听到秦狰的话愣了愣,但他没多问,“还是让牧医生直接到您别墅去吗?”
秦狰说:“对。”
薛书点点头道:“那您还有什么事需要我做吗?”
“帮我查查什么牌子的磷肥比较好。”
“……”
薛书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不过他是个尽职的秘书,不该问的绝不多问,答应之后就离开了秦狰的办公室。
而秦狰倒也不是心血来潮突然想换问这么个莫名其妙的问题,昨晚昆山夜光叶片冒水珠的情况十分特殊,他在网上查了查没查出个所以然,就在养花的论坛里发了帖子询问,有网友告诉秦狰,可能是他给小牡丹用的肥料有问题,让他换种磷肥试试。
至于昆山夜光的叶子到底为什么会冒水珠,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柳寻笙知道——被秦狰固定在窗台被迫晒太阳的每天,他都想冒水珠,尤其是今天。
于是秦狰回到家后,又再一次看到他养在书房阳台的小牡丹叶片上满是水珠。
13、第 13 章
昨晚柳寻笙叶片上的水珠是泪,但今天不是——或者说……不全是?
堂堂千年花妖被一介凡人用强力双面胶给降服的丢脸事柳寻笙已经不想回首了,他甚至都有点认命地期待盛夏赶紧到来,因为柳寻笙发现了,只要气温升高,他每天晒不了多久的太阳秦狰和范阿姨就会来给他挪位。
所以盛夏一到,他的苦日子就会暂且告一段落。
等到夏天结束,他说不定都能化出人形啦。
而现在,被粘住花盆不能动弹的柳寻笙只能先幻想下将来不用长久晒太阳的美好日子。今天气温不高,范阿姨没来给他挪位,柳寻笙在窗台上晒了一下午的太阳,枝叶虽然越发翠嫩了,心情却蔫了,也没兴致再唱歌了,他只觉得自己头昏脑涨晕晕乎乎的,像是喝醉了一样。
直到傍晚时分夕阳低垂,原本明亮炙热的光线变得昏黄,柳寻笙沐在霞光下才感觉自己缓过来了。
别人醉酒他醉阳光,他还是盆昆山夜光,这话说出去恐怕都没花会信。
为什么活得越久他越丢人?
思及此处,柳寻笙悲从中来,长叹一声望向窗外的落日,谁知这一看,柳寻笙竟瞥见一只浑身雪白的蝴蝶扇着蝶翼翩翩朝自己飞来。
如果有人问柳寻笙,他除了秦狰以外,还怕什么?
柳寻笙的答案一定会是“蝴蝶”,特别是春夏时季的蝴蝶。
为什么呢?因为这两个时季蝴蝶翩跹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在外寻觅适宜交.配的另外一只蝴蝶,要么就是在寻找适合产卵的植物,待产下蝶卵死去,或者前往更温暖的地方越冬。而它留下的蝶卵则会再一周或是半月内孵化成虫,开始食用它所诞生之处的叶片。
几十只毛毛虫趴在自己的叶片上,用它们那镰刀似的虫嘴割肯自己的枝叶,这画面柳寻笙连想都不敢想。如果说秦狰揪他的叶子是快刀斩乱麻,那黑毛虫啃他就是钝刀子割肉,以前他待在深山时就被一只黑毛虫啃过叶子,那滋味柳寻笙百年难忘,要不是山林中鸟雀众多柳寻笙可以叫那些鸟儿来为自己捉虫,他肯定早就修炼出人形了——逆境使人成长。
如今见白蝴蝶朝自己飞来,柳寻笙如临大敌,惊慌无措失声道:“啊啊啊!走开——!”
他刷刷从土里伸出好几条枝芽,驱赶着这只白蝴蝶。
柳寻笙开了灵智,又有着修为,早已不是一株普通的牡丹,蝴蝶纵使未开灵智,也能凭着本能觉得柳寻笙身上叶子汁多而嫩,最利于它的孩子在此处孵化生长,只奈何柳寻笙不停甩着根芽它才无法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