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跪求复合可我只想发财[现代耽美]——BY:苏怀荒

作者:苏怀荒  录入:12-05

  林鹤元:理解。
  蔺成聿的话他也听见了,但只觉得这个人更加奇怪了,还是不要让他碰姜宵的好。
  蔺成聿还未来得及说下一句话,就看见姜宵拉着林鹤元跑了,他们对这段路很熟悉,蔺成聿堵住了这个路口,往反方向走绕一下就行了。
  他看见姜宵背在肩上的书包跑的一抖一抖的,仿佛他是什么洪水猛兽。
  他手上拉着别人了。
  蔺成聿是想追上去的,但是脚步一滑,险些摔了一跤,还是远一点的岳叔看着这边的情景,上去把他扶了起来。
  “小心点,”岳叔道,“这儿下雪了。”
  柳江天气暖和,十年都碰不上一次下雪,蔺成聿从那边赶过来,连衣服没来得及换,姜宵跑了之后他才后知后觉觉得冷,刺骨的冷,从浑身上下一直冷到他心里。
  姜宵性格开朗为人大方,上辈子他们两个男的又没领证,蔺成聿连自己爱没爱上都看不清,自然不会显示主权。
  于是外面许多人还觉得姜宵是单身,莺莺燕燕真的不少,主动告白的连蔺成聿都撞到几次,但他从来不慌,是因为姜宵在这上面态度太过明确,每次都是当场拒绝,说明自己是有伴的人,事后主动疏远,从不拖泥带水。
  所以每次遇到这种撬墙角的事情,蔺成聿不仅不会有危机感,因为姜宵的态度,他反而获得了更多安全感,且更加心安理得,潜意识里认定了姜宵无论怎么样都不会走。
  姜宵还是那个姜宵,他拒绝人的时候从来不会留余地,就像现在拒绝他一样。
  如今这一切都在提醒他,姜宵不仅走了,离开他了,甚至还会有新的人进来。
  即使现在只是意识到这个可能性,蔺成聿都觉得自己要疯了。
  姜宵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他的好从来不止自己看到。
  虽然姜宵林鹤元现在还没走到那个地步,但他看到两个人的背影,就觉得这情景像是一根刺一样扎在自己心口上,叫他心肝脾肺都一起疼起来。
  姜宵才不管他心里怎么想,他和林鹤元一起跑了之后,踩着上课铃进了校门,姜宵气喘吁吁的,还不忘把最后一口甜牛奶喝完。
  林鹤元虽然对蔺成聿这个人有点好奇,但是姜宵不主动提,按他的性格也不会多问,只是说了一句:“以后有应付不了的人,就来找我,不要随便和人打架。”
  “我现在好久都不打架了,你别故意想坏我,”姜宵道,他刚喝完那瓶牛奶,身上也有点甜甜的牛奶味,反正乖乖的假象维持的很好,“你放心吧,下学期我肯定到一班找你去。”
  林鹤元听了这个保证,一下把刚刚的蔺成聿抛在脑后了,他笑了笑,道:“好。”
  至于蔺成聿的事情,姜宵觉得自己会处理好的,林鹤元不知其中缘由,还是不要过这趟浑水的好,该说的话都说了,躲得过就躲,躲不过就跑咯。
  柳江离厚林这么远,来回一趟麻烦得很,一来二去蔺成聿就放弃了,就算他不放弃,蔺家那边也不会放着他这样不管的。


第二十五章
  他这种想法其实不无道理, 蔺家爷爷和岳叔最近都看他看的很紧, 蔺成聿初初重生, 离上辈子的呼风唤雨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姜宵这个人心态又很好,偶尔被他烦一烦算不了什么大事。
  而且,离期末考也没几天了。
  姜宵货架上还有一些货没卖完的, 他为了成绩,期末考之前不打算去柳江了,就埋头念书做卷子。能不能做林鹤元的同桌是一回事,他自己的目标是另一回事, 他要拿一个好看一点的成绩给妈妈看, 证明自己做生意和读书两不误。
  不过,要进年级前百, 真没有那么简单,虽然他的对手是初中生,但人家认认真真学了三年,他就学了几个月, 九门课程要协同发展还真的没有那么容易。
  姜宵有时候坐在自己房间的书桌前写卷子, 写的累了, 站起来伸一下懒腰活动一下手指, 隔着房间的玻璃窗, 能看到外面的雪在静静的下, 路灯昏黄又温暖,在如此普通的时候,他总会感受到一丝脚踏实地的安心。
  旁边衣柜的镜子映出了他现在的样子, 在家里姜宵穿的就很随便,一套睡衣,头发乱成鸡窝,脚下踢踏了一双毛绒拖鞋,手里握着一支笔,厚林作为一个偏南方的中部城市是不供暖的,地上架了个电暖器,热气熏的他脸蛋红红的,乱七八糟又年轻朝气。
  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然后接着埋头做题。
  他在十五班上课的时候也是一样,整个班里就他一个人在认真听课,生活积极向上,就算蔺成聿偶尔找过来,也就是生活里的小插曲而已。
  而且姜宵也发现,蔺成聿自那次之后对林鹤元有了一些敌意,虽然没有在他面前表现的太明显,但只要林鹤元在自己身边,蔺成聿就哪哪都不对,他的眼神如果能凝成实质的话,林鹤元估计已经被他暗杀了。
  姜宵知道蔺成聿在想什么,但是他明白过来之后,只觉得蔺成聿简直不可理喻。
  “我和他是同学,不是所有人都和你一样思想龌龊,”姜宵怕他针对林鹤元,特意和蔺成聿说了这件事,“我不是你的所有物,你不要惹他。”
  除了“我不用”、“不想见你”、“不要来了”这些话之外,这是姜宵这段时间头一次和他说一些有内容的话,为了别人。
  蔺成聿感情上占有欲近乎疯魔,理智上却要把这些情绪往下压,就比如林鹤元这事,他看到了可能性,但要是只因为这个可能性就围追堵截,他只能把姜宵越推越远,甚至还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举动倒逼这两个人走的更近。
  “我没有,”他对着姜宵,一边心酸又觉得委屈,“我现在连他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
  姜宵:“那你最好以后都保持。”
  他不想再和蔺成聿说林鹤元的事情了,只觉得这个人实在无理取闹,再说了,蔺成聿现在没有任何立场来管他。
  好不容易姜宵愿意和自己说几句话,蔺成聿也不想提其他人,便跟在他背后,试图找些其他话题。
  “宵宵,要期末考了,我帮你练练英语听力好吗?”
  姜宵的英语成绩确实不太好,他语言天赋真的一般,同样都是背,他背古诗词就很顺利流畅,背英语单词就背到脑壳疼。
  他哪一门比较弱又不是什么秘密,蔺成聿稍微关心一下都知道了。
  姜宵现在这个状态,除了学习和挣钱,他基本无欲无求。想讨他的欢心,有且只有这两个渠道。
  蔺成聿倒是想直接送钱,姜宵不收,就是去找些人偷偷收掉姜宵小货柜上的一些卖的没那么好的尾货,他都不敢做的太明显,数量也不大,生怕姜宵发现,且姜宵那个货架上的很多东西本身销量就很好,有些受欢迎的货还需要抢,轮不到他来帮忙。
  能光明正大地争取一点好感,大概就只有学习方面了。
  “不用,”姜宵和他说完林鹤元的事情,和他的对话又恢复到以往的老三样,“离我远点。”
  姜宵现在手上还拎着一个保温壶,蔺成聿之所以能看见他,是因为夏婉婉加班,姜宵出门给她送饭,刚好撞上了而已。
  今天天气太冷了,路上积雪扫了之后又积了薄薄一层,夏婉婉公司离这里比较近,姜宵想赶紧送完饭不和蔺成聿再说什么了,他疾走了几步,想把他甩掉,但下雪路滑,他一下控制不住,吧唧一声就摔在雪地上了。
  姜宵穿的厚,倒是不疼,但是手上的保温壶没有拿稳,摔在地上盖子掉了,里面的饭菜汤都一起撒了,有些还撒在他的衣服外套和鞋子上,这些都要洗了。
  姜宵:“……”
  他的新衣服。
  蔺成聿在背后看到他突然摔倒,吓了一跳,连忙上去扶他,但是那段路太滑了,他跑上去之后结局是和姜宵一起滑倒了,就摔在他旁边。
  两个人撞在一起,姜宵脑门都被他磕了一下,蔺成聿缓过神来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姜宵揉着自己的脑袋瞪着他。
  “一遇到你就没好事,”姜宵语气里带着三分怒气,“给我走开!”
  蔺成聿自知理亏,连声道歉之后帮姜宵把保温壶的盖子捡了回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提议道:“我去旁边饭馆打包一份饭菜给阿姨吧?”
  姜宵没理他,站起来之后提着空掉的保温壶往家里走。
  家里应该还有些吃的,姜宵准备自己再弄一点,赶紧送去,时间还来得及。
  蔺成聿亦步亦趋地跟着他,走到姜家门口的时候,姜宵惦记着饭菜,且他衣服上都是菜汁汤汁,脏兮兮的,姜宵本人还是很注意卫生的,他只想赶紧把衣服换了,开家门的时候没有立刻关上,就让蔺成聿挤了进来。
  姜宵赶时间,没有心思管他,他进了房间,先把脏掉的外套裤子和鞋子换掉了,扔在脏衣篓子里准备等会儿回来洗,一出房间门,没看到蔺成聿。
  他皱了皱眉头,之后就听到厨房那边有叮叮咚咚的声音,走过去一看,蔺成聿把他随手放在桌子上的保温壶给洗了。
  那保温壶沾了雪水和菜汁,确实要洗,姜宵站在原地愣了一下,然后走了过去,道:“我自己来。”
  “我快洗完了,”蔺成聿道,他放轻了声音,“宵宵,我就是想帮帮你。”
  蔺成聿之前从来没下过厨房,更不要说洗碗。
  大冬天的水是真的冷,屋子里又没有暖气,姜宵看见他的手冻的通红,还是坚持不懈地洗着保温壶里的格架。
  傻不傻。
  姜宵弯着腰拿起旁边的热水壶,倒了刚烧好的热水放进一边的洗碗盆里,打开水龙头往里兑了兑 ,给自己兑出了一盆舒服的温水。
  “冬天我们普通人家是这样洗碗的,不会为难自己,”姜宵把多层保温壶的一层一层的架子拿过来过水,自己把上面洗洁精的泡沫冲掉,“大少爷,你是真的不会过日子。”
  蔺成聿僵着自己冻的通红的手,有些不知所措,道:“宵宵,我会学的。”
  他很快伸手帮姜宵把保温壶的一个个部件冲洗干净,兑过的温水是真的很舒服,冲洗完最后一个,他忍不住在水盆里牵住了姜宵的手。
  姜宵甩开他的手并泼了他一把水叫他冷静一点。
  “……我的意思是,我也会努力变成适合过日子的人,”蔺成聿擦了擦脸上的水,“这些我都会学的。”
  “你学这个做什么?”姜宵看他一眼,“过几年有条件了,我就给家里安个洗碗机,比你好用多了。你现在天生就不用做这个,为什么要学?”
  “不是只是这个,”蔺成聿解释道,“我会学着照顾你,从生活的方方面面,我……”
  “那不用,”姜宵道,“我本来就会这些,我自己照顾自己。”
  他们两个就不是一路人。
  蔺成聿想学,也早就过了那个时间。错了时间的情深,怎么看都不对。
  况且他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姜宵看他伸着的那双手,可能是因为之前摔倒,手撑在地上,上面有些细细点点的小伤痕,泡了一会儿热水反而更红了,从手上一直蔓延到手腕,停到他挽起的袖子那里。
  他这幅养尊处优的样子,讲这句话实在没有什么说服力。
  姜宵把保温壶擦干净了之后再一层一层装回去,锅里还热着最后一碗鸡汤,本来是留给晚上的,姜宵把它拿了出来,放在最后一层,他记得昨天还有剩饭,快点做个蛋炒饭也来得及。
  姜宵的手速一向很快,他热好油,往锅里打了一个鸡蛋,慢慢的蛋炒饭的香味就出来了,这时候再去处理冰箱里的冻肉有点来不及了,姜宵就自己切了个火腿肠和一点青椒丝炒进去,蛋炒饭很快出锅,他简单收拾了一下,看了看时间,准备再去送饭。
  蔺成聿从他开始做饭就不说话了,他在边上看着,饭菜的香味缠绕在他身边,骤然把他扯回了之前的记忆里,那是属于他和姜宵的过往。
  姜宵也不是一开始就会做饭的,刚遇到蔺成聿的时候,他碰都没碰过锅铲。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吃吃吃了吗、辏丑、溪团子、叶浼山、myrtle 、风、Vpanpa的雷!
  谢谢大家的营业液!^O^
  搞了个抽奖,嘿嘿。


第二十六章
  这很正常,他们刚遇见的时候都是十几岁的, 那个年纪的孩子有几个会做饭的?姜宵在夏婉婉在的时候饭来张口, 基本没进过厨房, 后来生活所迫出去打工,外面多的是小馆子供他选择, 姜宵那时候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挣一个月的钱就花一个月的钱, 人也没有什么定性, 但遇到蔺成聿之后就不一样了。
  他开始为未来打算,生活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 自己做吃食要比在外面吃要节省很多,于是姜宵就开始琢磨了。
  蛋炒饭作为一个入门级的大众类食物, 是姜宵学的第一道菜。
  第一次做的时候,他炒出来的蛋有些焦了,偶尔还能在里面吃到蛋壳, 而且里面放的菜丝没太炒熟,有点夹生,盐和酱油放的有点多,入口咸,总而言之, 倒是能吃,但是真的不太好吃。
  他拿着那碟子炒饭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有点尴尬,先是自己吃了两勺,觉得一言难尽, 挠了挠头,对蔺成聿说到:“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
  蔺成聿年少家里有钱,且咏江又是做高级酒店业的,他什么山珍海味也吃过,本来就不爱吃炒饭,一开始想说算了他今天不饿,吃不吃都一样,但他一抬头,看到姜宵那张脸的时候,又突然什么都没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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