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说:“让他知道我的厉害!”
托比就动手将善初关进器材室,锁上门,也不管善初被锁在那儿一整晚会有多么恐惧、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哲夫想当善初的“救命恩人”,托比就亲自动手将善初推进人工湖,丝毫不管人命关天。
更别说,平时托比在众人面前是怎么奚落善初的。
托比在善初眼里,是特别可恨、又可怜的一个。
托比为了争当大少爷的跟班,便化身做狗,逮谁咬谁,那么卖力、那么拼命,其实就是为了大少爷随手扔的一块肉骨头。
不过,善初作为被狗咬了的受害者,可无法对他产生同情。
甚至说,托比现在这么狼狈,也是善初的设计。
托比憔悴地拖着行李,从宿舍上走下来,看了善初一样,敏感地捕捉到善初眼里的嘲弄之色。托比便出离愤怒:哲夫他们鄙视我就算了,你这个贱民也配?
托比咬牙切齿地说:“你别得意!”
“我为什么要得意?”善初故作不解,“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还装样子?”托比气狠,“我可不是傻子!你不过是一个攀附权贵的贱民而已!我可不一样,无论怎样我都是贵族少爷。”
“贵族……”善初轻哧一声,“既然是贵族,为什么被退学了?”
“你……!”托比气得发抖,但还是勉力维持高傲,“你懂什么?雅典学院太累人了,你不也这么觉得吗?我可不像你这种穷鬼非得靠死读书才能过上好日子。我可不愁上好大学。”
“让我猜猜吧,”善初说,“他们会给你安排不错的学校,大概是爱丁堡或者是格拉斯哥——这两所学校当然很好,但让你去那儿,等于变相放逐你了。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既不在g5之列,还在苏格兰那种乡下地方。他们把你‘发配边疆’了,你还乐呢?”
托比脸色顿时白如纸。
冷风吹到他的脸上,刮得他脸皮疼,仿佛随时要裂开。
而善初心里却挺鄙夷的,也不知道托比在矫情什么。
普通人要是因品行不端而退学,以后的路也不知多么难走。
但托比还能有响当当的名校兜底,那是多少人都比不上的。
可他心里还不满意,还抑郁,还觉得世界对不起自己。真是自己给自己找折磨受。
贱人就是矫情。
——善初默默腹诽。
不过,托比也不值得善初多费心思。
现在,善初满脑子除了考剑桥、就是撩伯爵。
他回到宿舍,关上门,开始详细规划撩动格雷伯爵的大计。
作者有话说:
没有说苏格兰不好的意思!
第18章 答案
托比被祭天了,哲夫再次保全了自身。
他的慈善项目也得以继续。不过,这一次,他没有去挖角格雷基金的志愿者了。第二学期已经快过去了,哲夫想赶在假期风光推项目,因此,他还是聘请了专业的团队帮忙筹备项目。
团队听到哲夫的要求后,眉心微蹙:“你是说,你的风头要改过格雷义卖会?”
“是的。”哲夫斩钉截铁,语气里充满不可置疑。
团队想劝哲夫不要想屁吃,但哲夫给的钱很多,所以他们决定闭嘴,并答应下来。
哲夫时不时追问团队有没有什么好方案,团队那边便搬出了糊弄老板万能模板说:“working?on?it……”
而哲夫也搬出了任性老板万能句式:“make?it?work!”
然后,他们就一直work来work去,working?hour上去了,但最后nothing?works。
团队看哲夫只是一个未成年的脑残大少爷,所以都是以糊弄为主、安抚为辅,给他搞了三五个方案,个个都是中规中矩的东西,只是ppt做得比较美罢了。
哲夫虽然年纪小,但脑子不笨,因此对团队的成果一直不满意,但真要挑刺也挑不出什么来。毕竟,团队还是比较成熟的,出的方案虽然不出彩,但也相当稳妥。给哲夫刷履历用是足够有余了。
但哲夫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他不甘心,他不甘心输给格雷伯爵。
而格雷伯爵的义卖会大获成功,这让格雷伯爵十分高兴。善初募集的tank手表和施箫奈玉簪都拍卖了一个好价钱,格雷伯爵也在庆功宴上夸赞善初虽然是个新人,但工作做得很好。
大家也都鼓励了善初。
就连一开始对善初充满敌意的艾米莉,也衷心地替善初感到高兴。
艾米莉愿意为善初高兴,不仅仅是因为她和善初关系变好了,更因为她的业绩超过了善初。
在善初募到了施箫奈和哲夫的捐赠后,艾米莉就心生妒忌,又怕自己募集的东西压不过善初这个新人。格雷伯爵看在眼内,便向w夫人透露了这个消息。
w夫人知道艾米莉好强,送了艾米莉一个珍藏已久的白金钻石喜马拉雅铂金包,供艾米莉拿去拍卖。
就这一个包包,拍卖价就盖过了手表和玉簪。
这也让艾米莉成为这次的mvp,所以她心情愉悦,自然也愿意为善初高兴。
这也是艾米莉这类型的人的“交友法则”:只要你没我过得好,你就是我的朋友。
一开始,艾米莉对善初有敌意,是因为善初抢了她的风头。
现在,她对善初看着挺好的,是因为善初放低姿态对她曲意逢迎。
无论艾米莉对善初多么和颜悦色,善初都不会忘记这一点:艾米莉不是他真正的朋友。
当然,他也不是艾米莉真正的朋友。
庆功宴上,格雷伯爵和大家都寒暄了一番,夸奖了在座的几乎所有人。他总是那般得体大方、那般滴水不漏,言行举止没有一丝错处。
完美的格雷伯爵站在水晶灯下,面目柔和,仿佛是一个永远不会动怒的人。
但善初却想起了那个当着自己的面撕碎情信、还用红跟鞋践踏的贵公子。
——这一瞬间,善初心内闪过违和感。
善初扭头,低声对艾米莉说:“格雷伯爵这么优秀,从前应该有很多人向他表白过吧?”
“当然。”艾米莉回答,“但都被他拒绝了。”
“是怎么样的拒绝?”善初问,“他没有伤害那些女孩子的心吧?”
“被拒绝当然难免伤心。”艾米莉回答,“但格雷伯爵总是很温柔的,会尽量顾全对方的颜面。因此,大部分人即使被拒绝了,也不会感到太尴尬。”
善初一怔,越发觉得那回的场景不可思议了。
他又问:“那面对投怀送抱的人呢?就是故意往他怀里撞的人……”
“这种人很少吧!”艾米莉想了想,但还是记起了几个,“格雷伯爵很有风度,就算看出来对方可能是装模作样,他还是会礼貌地扶一下对方的。”
善初却想起,自己往格雷伯爵身上倒的时候,格雷伯爵是如何灵敏的闪躲,完全不顾善初的体面,让善初倒在地上十分狼狈。
善初嘴唇微动,不知在想什么。
听到善初说起这些,艾米莉忍不住问:“为什么忽然问这个?是不是我上回让你给他送的情信……他知道了是我写的?”
“当然不是!”善初摇头,“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你放心。”
艾米莉却不知该不该放心,叹了口气:“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如果他连我的字迹都不认得,恐怕心里真的没有我呢……所以啊,他不知道情信是我写的,我不知该庆幸还是该失落。”
“你别想太多。”善初说,“世界上又不止格雷伯爵一个男性。像你这么美丽高贵的少女,一定能找到更好的……说不定能嫁给王子呢?”
艾米莉笑了:“什么王子?”
“白马王子啊!”善初眨眨眼,“别人说嫁给王子,都是遥远童话、或是美好的比喻。但你就不一样了,以你的条件,嫁给王子是很有可能的。”
艾米莉被善初吹捧一番,心里更加得意,脸上却还是装作谦虚:“别胡说了。”
说实话,艾米莉也不是多么喜欢格雷伯爵——她只是喜欢伯爵。
也就是说,一个可以给她贵族夫人头衔的男性。
她目前能接触到最高的就是格雷伯爵,但如果能碰到王子,那她肯定就奔着王子去了。
庆功宴结束没几天,善初就得回学校继续学业。
说起来,期末还有一次模拟考,善初得全力以赴。
只是无论学业多么繁重,善初都得去餐厅吃饭。
很多英国人不重视午餐,直接吃个三明治或者薯片就算了。但善初不行,他还是得好好吃一顿热菜热饭,下午才有活力。
因此,他每天中午都会去学校餐厅的亚洲美食区吃吃不太正宗但聊胜于无的家乡菜。
这天,他刚坐下,就看见哲夫从对面走过来,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这儿有人吗?我能坐吗?”
“请坐吧。”善初回答。
哲夫坐下后,又对善初说:“恭喜你们,听说你们的义卖会办得很成功。”
善初一下就看出了哲夫的言不由衷,他眼里深深的都是妒忌与不甘。
这样的情绪……倒是可以好好利用起来呢。
善初眉毛皱起,说:“虽然是这样……”
“怎么样?”哲夫察觉善初不高兴,便问,“发生了什么吗?”
“有句话,我当着大家的面不敢说,”善初左右打量,小心地看着哲夫,“但你是我的好朋友……”
“当然,有什么话你都可以和我说的。”哲夫热情地说。
善初咽了咽,才说:“我觉得吧,既然是慈善义卖,怎么可以拍卖铂金包呢?”
“铂金包有什么问题?”哲夫反问。
“铂金包是鳄鱼皮做的呀。你知道这多残忍吗?h公司为了做铂金包,会将鳄鱼圈养起来……也就是说,这些鳄鱼从小就被囚禁在一方小天地,孤独地长大之后就会被活活剥掉一层皮……做一个那样的铂金包可能要杀死两到四条鳄鱼!”善初演技太强,动情地眼含热泪,“他们怎么可以这样伤害小鳄鳄?”
哲夫听到善初这么说,一时间如聆梵音:对啊!他们居然在慈善义卖上拍卖鳄鱼制品!这不是一个大黑点吗!我要赶紧买黑公关骂臭他!让他也尝尝上热搜的滋味!
与此同时,哲夫也深深感觉到善初是多么的善良、单纯,居然会为鳄鱼而流泪!
善初:这就叫鳄鱼泪。
周四这天晚上,下雨了。
不过,在英国南部,下雨本来就不是什么稀奇事,否则,黑雨伞就不会成为英伦绅士装备之一了。
风雨夜里,善初打了一辆网约车前往格雷伯爵的小庄园。
网约车的司机在庄园外停车,对善初说:“你有带伞吗?”
善初说:“我没有。”
司机说:“那你不如打个电话,让里面的人接你吧。”
善初微微一笑,说:“谢谢你的提醒。但我有急事……”
因为下雨,小庄园的看门人躲在了传达室里看报纸。在他翻到报纸第四版的时候,听到玻璃窗被敲响的声音。
他抬头一看,发现善初站在雨里,淋得湿透,瘦削的手急切地敲着玻璃窗,模样相当可怜。
“啊,是你啊!”因为善初经常出入小庄园,所以门卫认得他。
门卫大叔立即开门,一脸抱歉地说:“我没看到你……你这孩子也是的,怎么不带伞?……你是怎么过来的?”
善初抹了一把脸旁上的雨水,粲然笑道:“没什么,我打车来的。只是淋了一小会儿的雨……”
“你怎么不待在车子里呢?打电话让人来接你就好了。”门卫看善初这可怜兮兮的样子十分不忍。
善初像是这才想起了一样:“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嗳,你赶紧进去吧。”门卫拿了对讲机和管家通知说善初突然到访,并给善初塞了一把雨伞。
管家得知善初来了,便通知了格雷伯爵。
格雷伯爵原本正在卧室里写作业,听到管家的话,有些意外:“他来了?怎么这么突然?”
一般来说,到访之前先预约是必须的,这样贸然造访十分失礼。
管家的印象中善初是一个非常知道分寸的人,因此,他推测道:“可能有什么要紧事。”
“嗯。”格雷伯爵拿起手机,翻了翻消息栏,发现善初果然发了一条信息“有急事,我过来庄园一趟?”
格雷伯爵才想起自己刚刚去洗澡了,所以错过了善初的信息。
管家问格雷伯爵:“您要换衣服吗?”
“当然。”格雷伯爵回答。
之前,善初还腹诽格雷伯爵在家还穿衬衫长裤小皮鞋,太过装逼。
但实际上,格雷伯爵平日独自在家的时候当然是穿居家服的,但基于礼节,他只要会客就会穿戴整齐,好给人一个严谨中略带高冷的印象。
格雷伯爵脱下家居服,换上一件剪裁精致的纯棉浅棕色衬衫、黑色直筒长裤以及小皮鞋,慢吞吞地从楼上缓缓走下。皮鞋底踩在木楼梯上发出沉闷的吱呀声。
等候在客厅的善初听到脚步声后,便站起来,抬头看到打扮得优雅精致的格雷伯爵,心想:在家穿皮鞋的都是什么人啊。
格雷伯爵瞧见善初的样子,也诧异了一阵。
善初平时也是打扮得挺精致的,今天却十分狼狈,黑色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他的脸颊,更显得他皮肤雪白,乌溜溜的眼珠子湿润而水灵,就像是最好的宝石一样散发着动人的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