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员工们无意发的朋友圈,被他们各自的朋友们看到安歌和顾琛的照片后, 接连转发。
顾琛基本上属于话题度高的公众人物, 而安歌也因为跟顾琛的婚姻和这段时间的成就, 也备受瞩目。
一个晚上过去,全S市都知道了,顾总亲自去安氏送花这件事。
而后,两人带着十几名员工一起了电影院,带着口罩排队的时候,也被路人认出来,偷偷拍两人的照片,转发了出去。
两大豪门的出身的顶端人物,和照片里英俊帅气不亚于流量明星的高颜值。
他们的约会和甜蜜恋爱,让所有看到照片的网友全跟着疯狂转发评论。
于是送花,约会看电影两件事的叠加效应,让两人的热度炒热度,导致他们两人的话题在热搜榜上几天都没有下来。
安歌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照片一直在网上被人转发,被人评论。也警告了顾琛不要再往公司送花。
两人安安静静埋头工作这么多天,终于让话题度下来了些。
这个时候,如果顾琛又要带他去搞什么引人注目的浪漫,被人拍到,他们好不容易下去的热度又要被炒起来。
顾琛轻声保证:“放心吧,今天晚上去的地方,绝对不会有人认出我们。”
“而且,我还准备适合走路的衣服和鞋,口罩也带着,保证万无一失。”
还准备了衣服和鞋?
安歌心中更加疑惑,跟着顾琛坐上了他的车走出了安氏。
他其实也隐隐期待,十几天的家-公司。公司-家这样的两点一线生活,即便是再沉迷工作,时间久了也会厌烦疲惫。
是该找个时间放松一下。
而且,还是跟顾琛两个人的约会。
顾琛开车的方向是市外。车外的环境也有耸入云端的大厦金融区,逐渐变成密集的家属楼的市民区。
街道的风景也变成了各种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并行的环境。
没有来的及被清扫的地面上,甚至很多地方失修,连顾琛平稳性极好的豪车也时不时低跟着颠簸。
拥挤杂乱,人声嘈杂,充满小市井风情。
是S城,城郊的一个地方,同样是S城,但这里的房价地价包括消费物价,要比市中心低很多。
是普通民众的生活聚集地,也是能看到生活百态的地方。
这种环境对安歌并不陌生,他在原来世界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附近的市场就是这样的环境。
现在再看到曾经置身于这种环境中生活过的氛围,安歌有一种亲切的熟悉感。
他笑望这车窗外:“顾总是要带我体验生活吗,我还挺喜欢这份拥挤嘈杂呢,就怕顾总您不适应。”
他望着外面坑坑洼洼带着泥泞灰尘的地面,说:“你跑来这一趟,车都能弄脏不少。”
顾琛却意外惊喜,松了一口气一样:“你不讨厌这里就行。”
安歌:“现在可以说要带我去哪了吧?”
顾琛继续保持神秘:“马上就能到。”
车又往前开了一段路,发现走不动了。
因为,道路越来越拥挤堵塞。
天色已暗,路边行人道上停满了各种小吃摊位,简陋的照明下,煎炸出来的各色小吃冒着白色雾气和香味,吸引的路人排队驻足。
行人道被占满,机动车道也成了行人道。
来来往往的人群和各种车穿梭在道路中间,毫无公共持续可言。
很多自行车和电动车直接在道路上逆向行驶,十分危险,看的安歌心惊胆颤。
顾琛也逐渐皱起了眉头,因为这种拥挤的路上,他的车实在是开不动。
安歌无情笑他:“顾总,你也是头一回来这种地方吧。失算了吧。”
“是不是没想到你价值几千万的豪车,在这地方还没有电动车炮的快?”
顾琛很坦诚:“确实失算了,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
比起穿越过来的自己,顾琛才是真正的喊着金汤勺长大的豪门少爷。
同样生活中一个时间,他看到的风景,跟别人看到的风景是不一样。
这样的人生百态的地方,顾琛大约也是第一次间。
仅仅是为了给自己新鲜感。
安歌:“还远吗?要不找个地方停车,咱们走过去。”
顾琛面带歉意:“还有两公里,你能走吗?”
安歌:“两公里算什么,走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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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车上换下了西服,穿上了顾琛准备的卫衣和运动鞋。
下了车走在街上才发现,顾琛买的是同款衣服,同款鞋。只不过顾琛的比他大一号。
站在一起......像是情侣装。
只不过安歌原本就长得清俊,眼睛发亮,皮肤白皙。穿着宽松连帽的卫衣像个帅气的大学生。
而顾琛,高大笔挺的身材硬是把这套松松垮垮的卫衣,穿出走T台的气质十足的模特范儿。往人群里一站,还是备受瞩目的存在
安歌看看这样的顾琛:“...我还是觉得能被人认出来。”
顾琛那出黑色口罩戴上,带着安歌往前走,说:“认出来就认出来吧,总不能为了躲避视线,天天把你闷在家里。”
安歌:“都这样了,你还不说要去哪?”
顾琛神色带着试探:“夜市,想去吗?”
安歌惊喜:“夜市!都来了,为什么不去!”
他一把拉住顾琛的手,往人群里冲:“顾总带钱了吗?我要吃遍整条街!”
夜市。
安歌好多年没去过的地方。
原来的世界,他上大学的时候挺经常去逛。走在热热闹闹的人群大街上,吃着各种口味的路边美食,买几样五花八门的小商品......
上班后就没有了时间,也没有精力,而来到这个世界,就更加机会。
顾琛要给他作为豪门少爷的新鲜感带他来夜市。
而对于他,却是怀念过往。
顾琛的惊喜之色越来越浓,不住地问:“你来过吗?喜欢吗?”
他想跟安歌约会,私下查了很多约会的地方。
但都是只要花钱就能买得到的浪漫,对于安家的少爷来说,花钱买到的都是太俗了。
他想给安歌不一样的体验,问了很多人,下了很多功夫,想到带安歌来夜市。
但其实一直担心安歌会嫌弃这里吵杂脏乱。
可这位娇生惯养的少爷,总是能给他不一样的惊喜。
安歌回忆原主的过往,说:“我没来过,但早都想来逛了,听说有很多好吃的。”
一辆火红的电动三轮车,忽然停在他们前面。
骑车的是一位老大爷,高着嗓音喊着:“喂,去夜市吗?五块钱拉你们过去坐不坐?”
安歌:......这种街道上,不用遵守交通规矩的电动车确实跑的比车快。
而且两公里的路并不算远,但走起来也花时间。
但是,安歌望着喷溅全是泥还贴着各种广告纸的车身,油乎乎的扶手......
一言难尽地看了看这位身价百亿的顾总。
顾琛:“坐吗?”
安歌:“顾总愿意坐,我就坐。”
顾琛:“那就坐吧。”
安歌:“你认真的?”
顾琛竟然真的坐上了这样一辆电动三轮车。车里面空间出奇地小,尤其是对顾琛这么身材的男人。
一双长腿没有地方放,憋屈地蜷着。还为了给安歌更多能坐的空间,尽量望车壁上靠缩小自己。
崭新的卫衣,很快沾上一沉车壁上的灰尘和油渍。给这位英俊不凡的总裁染上一丝狼狈。
安歌:“顾总,你现在想下还车还来得及。”
顾琛:“坐吧,省点力气,多逛......”
话音未落,三轮车突然发动。突突突地往前冲去,顾琛没有扶栏杆,身体猛地一晃,高大的男人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
安歌笑的直不起腰:“顾总,今天这段会成为您的黑历史吧。这要是被人拍到看到了,网上不得一片笑死的评论”
顾琛坐稳身体,也看着安歌笑:“能跟宝贝在一起,只会是浪漫史。”
呵!
安歌调侃他:“只要顾总不觉得掉价,下次我叫辆车去你公司接你,你坐吗?”
“那还是算了。怕你坐久了......”
顾琛的视线往下扫:“....会屁股疼。”
啧。
安歌伸手去捏他总说骚话唇。
顾琛捉住他的手腕,重重地在他手掌上留下一个吻。
三轮车的感觉跟豪车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凉凉的风吹着。可以清楚地看到的外面风景。
外面的人,也能清楚地看到他们。
一个掌心吻,在这样的开放环境里还是能被有心人看到。
路边,一个举着手机的人快速连拍,记录下了这几秒钟的短暂瞬间。
第108章
电动车三轮车只开十几分钟就到了夜市入口。
两人终于可以从狭小的车体内跳出来, 畅快地舒展四肢。而安歌立刻就闻到了熟悉的味道,眼睛瞬间这个一亮。
无论哪个世界,哪里的夜市, 有一样东西的共通的。
----美食。
空气中各种煎炸炒烩出来的各地特色美食的味道混在在一起, 勾着整条街上行人的食欲。
安歌迫不及待一个个摊位走去:洒满烧烤串, 香气宜人炸鸡排, 章鱼丸子,铁板鱿鱼,烤肉串......
哪样都能唤起记忆中的味道, 哪样都想尝尝。
于是, 安歌再也不顾上会不会有人认出来他,混入人群中一样一样地买、还摘下口罩直边走边吃。
顾琛跟在身后负责结账。
很快,两人手里拿满了一袋袋装着热乎乎各种小吃的袋子盒子。
时隔多年,安歌也没想到竟然能在小说中的世界,吃到了让他怀念n久的味道。他咬着香喷喷的烤肉串,一脸满足:
“咱们买了这么多, 花的钱还没有你定的营养餐中的一碗汤贵。咱们,以前过的太浪费了。”
顾琛笑了:“安少爷居然知道什么叫浪费?你放在地下车库的随便一辆落满灰尘的车,都能买下整个夜市。”
安歌:“那是以前的我,跟你结婚后我就没买过车,没挥霍过钱。”
小少爷跟他结婚后, 确实改变了很多。顾琛自恋地以为安歌是为了他而改变。自我感动地想要对人更好。
他拿出纸巾, 给安歌擦掉唇角的一点油渍, 说:“你想挥霍就随便挥霍,我养的起你。”
“我也养得起你。”
安歌不以为然, 从烤肉袋里拿出新的一串烤串, 送到顾琛唇边, 说:“顾总,张嘴。啊--”
顾琛唇角扬着笑,在安歌递过来的烧烤串上咬下一块。
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很多,都带着各自的目的在街上闲逛。没有人会为他们驻足停留,更没有人会在意两个男人站在街中央,互相投喂。
然而,他们看不到的不远处,又一个举着手机的人,对着他们连拍数秒,记录下了这一幕。
夜市上不止有美食,各种新奇的小商品也能引起人的购买欲。
就连顾琛也看到一个让他驻足的摊位。手机半永久贴膜,免费签写艺术字。
他问安歌:“哪里好像是给手机壳贴膜,还能把名字签上。你要不要?”
安歌看了一眼:“顾总裁,20块钱的贴膜,你确定?”
顾琛点头。
安歌好笑,他觉得顾琛才是没有见过的世面的豪门大少爷,看到各种新奇都要试一试。
他纵容:“你都没意见,我肯定没意见。”
贴膜的是一位小姐姐,她先给顾琛一张签字的透明纸和一只黑色签字笔。
夜色很暗,写字的桌子对于顾琛的身高来说也过于低矮。他半蹲着,握着笔趴在矮桌上签自己的名字,态度认真地像个小学生。
透明的塑料纸留下‘顾琛’两个字。黑色的字迹没有完全干涸,在昏黄的摊位灯下泛着亮光。
落笔利落,笔锋钢劲。带着中力量的艺术感。
看着他的字,安歌签自己名字的时候就有了压力。同样贴在手机背壳上的签名,谁的字丑谁丢脸。
他提笔,认认真真地写出自己的名字‘安歌’。
还挺好看。
虽然不像顾琛那样利落钢劲,但好在工整干净,字型圆润。
安歌还算满意。
顾琛似乎更满意,等待字迹干涸的时间里,顾琛拿着安歌的签名纸看了很久,眼中带着笑意。
小姐姐很快给他们贴好了。
两人的手机背壳都是银色的,黑色的签名印在上面有种浓重感。还挺好看。
安歌看着自己手机上写着的顾琛的名字,啧了一声:“怎么这么奇怪呢,感觉我在拿你的手机。”
顾琛却跟他有不一样的感受,握着以往只是办工用具的手机,现在丰富握着无价之宝,说:“这样,就好像我一直把你窝在手中一样。”
安歌:“.......能不能少说两句土味情话,不符合您的身份。”
小姐姐看出了他们关系不一样,结账后还送给他们一对黑色线编织的小手链。
顾琛当即就戴上,而后还给安歌戴了上。
都戴在左手上。
也是他们带着后面买的对戒的左手上。
在之后,顾琛握着安歌的手举了起来,扬在半空中。
夜幕昏黄的灯光下,一大一小两只手,都戴着一样的银色的戒环,和一样的黑色线编手链。
寓意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