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不了孕的老婆带球跑了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阿卡塔

作者:阿卡塔  录入:04-17

  “那好吧........我马上给你批假.....呜呜。”


第19章
  五天时间转瞬即逝,明天就是一周一度的休息日。
  青山资本投资交易部办公层,傍晚,即将下班。
  “林副,你喝茶。”
  米本资笑眯眯地把茶杯递到林亦手边,“这是我上个假期特地从武夷山带回来的茶叶,味道特别好,你尝尝。”
  林亦的表情有些说不上来的不自然。
  这已经是米本资连续第五天给他泡茶泡咖啡了,每次他都婉言拒绝,但米本资就是坚持不懈,永攀端茶递水高峰,天天快下班的时候给他端上一杯。
  “谢谢,我一会就喝。”
  林亦向米本资点点头。
  “对对对,一会喝,这茶刚沏出来,还有点烫。”
  米本资笑着,此时的中年男人简直像个慈祥的弥勒佛,“林副,这茶提神醒脑,我以后都给你泡这个。”
  林亦转身回去敲键盘,又一次拒绝道:“好意我心领了,就不用麻烦了。”
  “别啊别啊,反正我也得给自己泡,就顺便帮你泡一杯!最近你这加班熬夜不睡觉的,黑眼圈都出来了,喝茶有助于延年益寿,就这么决定了啊。”
  米本资迈着小碎步,趁林亦再次拒绝的话没说出口之前迅速溜了。
  一屁|股坐在自己的工位上,他揉了揉左右面部僵硬的笑肌,抬头盯着总经理办公室大门,心里恨得直痒痒。
  都怪他当时打的那个赌,沈清皓当上总经理的第二天就提醒他给林亦泡茶泡咖啡了。
  不过他又不是输不起的人,愿赌服输给同事泡茶就泡茶,还用得着他提醒?
  哼!
  不过最近也真是奇怪,林副加班,小沈总加班,两尊大佛都不走,搞得他都不敢走了只能留在公司里被动摸鱼。
  哎,果然是股票组只有林亦一个人太勉强了,要是能给他再配个实习生或者杜钰早点回来就好了。
  电子钟走到下班时间,楼上楼下陆陆续续传来脚步声,但办公层没一个人敢走。
  林亦揉揉酸痛的手腕,看了眼表,他的项目收尾工作已经完成,做完这个公司上的事他就放心了。
  熬了两三天只睡四个小时,他也到了极限,此时只想回家睡觉吃饭休息,还有.......安慰一下他的金主.......
  这几天以来,他纾解完沈清皓就直接去书房工作了,年轻人大半夜偷偷扒着门缝来看他好几次,估计也没怎么睡好。
  他可真是只不称职的金丝雀...
  想着,他给自己的年下金主发了微信。
  亦:我完成了,你还有多久。
  Tiam:不会真有人不知道我一直在等他吧?
  Tiam:我数花瓣都数累了,你去停车场等我,我马上走。
  Tiam:【扛起媳妇就跑猫猫头jpg】
  看着聊天界面上的动态猫猫头,林亦嘴角漾开一抹笑。
  ·
  闪着霓虹的车辆从金融CBD驶入二环某高档小区,顶层复式亮起灯来,中央空调将室内温度准确控制在26°,尽职尽责地维持着顶楼的温暖,将京都秋夜的寒气隔绝在外。
  林亦换好衣服准备做饭,刚进厨房打开水龙头,谁知沈清皓也跟着走了进来,在美食美人的滋养下又长高了不少的年轻人腻腻歪歪地从身后环抱住他,一点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我要做饭,一会你身上会全是油烟味的。”
  他洗着手,劝这位一看就是来捣乱的祖宗赶紧走。
  “不要,马上就要三天都见不到了.....油烟味怕什么!我来帮你做饭!”
  说着,沈清皓低下头趴在他后颈咬了几口,撒娇似的哼着。
  林亦败下阵来,第三次按下洗手液,待手上搓出泡沫,细细洗了指缝之后才把手放到水龙头下冲,“那好吧,先洗手,然后你帮我切菜。”
  他以前见识过沈清皓的做饭“功力”:烤吐司能把面包烤糊了,煎培根能把培根煎成肉沫,也就热个牛奶切个生菜还行,也不知道是遗传属性还是他自己基因变异。
  “嗯嗯。”
  沈清皓满脸都写着开心,他松开林亦走到另一个池子边,拧开水龙头洗了洗手,随便擦了擦爪子作势就要拿起刀切菜。
  “等等!”
  林亦连忙握住他的手腕,“你用洗手液了吗?只洗一遍手不能切菜。”
  “没用........那要洗几遍?”
  “五遍。”
  林亦不悦地看了一眼沈清皓的爪子,挤出一泵洗手液给他涂了满手,“洗吧。”
  沈清皓:“............”
  他努力回想着小学生洗手七步法,按步骤洗手,洗到第三遍时,他有点点不耐烦,就转头去看也在洗手的林亦。只见青年在水龙头下冲水的手已经泛红,上面布满了揉搓留下的指痕,看着就疼,可林亦像完全没感觉到一样,又挤了一泵洗手液开始洗手。
  “你等等。”
  沈清皓拦下他。
  “你都洗几遍了....不止五遍吧。”
  林亦冲掉泡沫,后知后觉道:“确实,我刚刚忘记了。”
  在林亦的监督下,沈大少洗手洗完了五遍,便跃跃欲试开始切菜。
  “铛铛铛”
  金属刀刃接触陶瓷菜板的声音响起,林亦越听眉头皱得越紧。
  “你用刀的时候轻一点。”
  “嗯嗯。”
  “胡萝卜能不能切得均匀点。”
  沈清皓看着自己切好的胡萝卜,捏起一片放嘴里吃了,“嗯?我觉得挺均匀的。”
  他刚要继续切菜,林亦再次一把按住他的手,冷道:“你手指沾口水了,去洗手,五遍。”
  “还有,你认为这叫均匀?”
  林亦捏起两片薄厚相差“巨大”的胡萝卜片,忍无可忍地说。
  沈清皓:“............”
  算了,他认输,他再也不进厨房了。
  沈大少最后选择了去切水果,带着一次性手套并保证绝对不偷吃的那种,刚切完一个苹果,他看着大小不一的苹果块,默默摘下手套自己都吃了。
  吃着苹果,听着厨房里极其具有节奏感的切菜声,他拿出手机,在浏览器里输入“怎样与洁癖强迫症相处”
  大数据飞速弹出一排相关搜索:
  #男朋友洁癖怎么办?#
  #媳妇有洁癖强迫症不让我上|床怎么办?#
  沈清皓:“..........”
  什么啊!为什么是男朋友和媳妇啊!
  窗外星星沉得更低了,夜又向前跨了一步。
  酒足饭饱惬意时,林亦在衣帽间里收拾东西,沈清皓倚着衣帽间的门看他。
  “只是去三天,你要带这么多吗?”沈清皓问。
  林亦看了看自己的小背包,一时无话可说。
  熟悉的气味从背后传来,渐渐萦绕全身,沈清皓从后面紧紧抱住了他,猫似的哼了一会,伸出爪子慢慢捏住了他的手腕。
  “你是我的,去了别的地方也是我的。”
  “如果你敢接近别的男人,我就把你碰过别人的手指一根根折断,你以后也不用去公司了。”
  林亦的手指被沈清皓反复摩挲着,从指跟到指腹,他反手想握住沈清皓的手,但那人却避开了。
  青年琥珀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微妙情绪,“嗯,这一年里我不会靠近别人的,我是你的‘东西’。”
  下一秒,林亦就被按在了穿衣镜前。
  “我要看你。”
  ·
  孤独寂寞的单休日,沈清皓选择去公司加班,在办公室坐了没多久,一个女人突然推门而入。
  “哟,你就是新上任的小沈总?”
  面前的女人撩了撩自己的大波浪长卷发,踩着细高跟走到他面前。
  “股票组,我是林亦的搭档杜钰,前阵子出国出差了,现在需要你给我签个文件回公司上班啦。”
  听到“林亦”两次,沈清皓更萎靡不振的了,几乎是趴在桌子上给杜钰签完了文件。
  “给你,顺便告诉你林亦请了三天假,周三你才能见到他。”
  “嗯?请假了?我还挺想他呢。”
  杜钰接过文件,“但是不对啊,今天又不算正常工作日,请三天假的话......那不是周四才能看见他吗。”
  “我刚看了,林亦这家伙把季度的业绩都完成了,那我要不回去睡三天再来.....刚好周四约他吃烤肉.....”
  杜钰自言自语地出了办公室,沈清皓却直接愣在原地。
  他忘了三天假期是工作日的三天假期!!
  完了,算错了,被林亦摆了一道。
  呜呜呜呜.......
  远在百公里之外的林亦当然听不见沈清皓的哀嚎。
  大巴车在高速上行驶,车身摇摇晃晃的,让林亦本来就不舒服的腰更疼了。向窗外看去,远处是一望无际的田地与白杨林,砖瓦房一扫而过,紧接着便是座座大山与干枯的河流。
  他的家乡是北方的一个小城,至今还未通上高铁,常住人口几百万人,不算多也不算少,前几年万达才在他们这里开起来。
  下了车,干燥冷空气迎面而来,带着点尘土味,吹得人脸疼。
  林亦打了辆出租车回家,当他拎着包走进小区,顺着熟悉的路走到记忆中的旧楼房时,恍惚间有种灵魂出窍的恍惚感。
  踩着并不干净的楼梯台阶一路走到五楼,他敲响了那扇紧闭的门。
  “吱呀”
  木门开了个缝。
  “妈,我回来了。”


第20章
  眼前的并不是记忆中的母亲,而是林亦的小叔。
  中年男人穿着褪色的羊毛衫,脚踝处露出一截黑色秋裤,正蹲在地上边收拾东西边招呼他进来,
  “你妈和表妹都在旅店住着呢,回来了就赶紧跟我收拾东西吧。”
  林亦放下手提包,半蹲下身帮忙把散落在四处的水果和衣服放进塑料袋里,他问:“后天就做手术了,怎么还住旅店?”
  “是因为我回来的晚,我妈不肯进医院吗?”
  刘树青把小塑料袋都拢在一起,随后套进大塑料袋里打了个死结,“她确实说不见到你就不做手术,但住院这事不赖她,医院没空床位,这几天才刚腾出来一张。”
  林亦点点头。
  两人拎着大包小包上了出租车,这小城从南到北也不过一个小时的车程,转眼间绿夏利就开到了医院门口。
  白墙红十字,X附属医院旁开着一排小店,十几年如一日,一点都没变,卖寿衣花圈的和卖糖葫芦小零食的混在一起,香灰里夹着蜂蜜的味道,迎来送往的事不知道看过多少。
  医院旁边的小旅馆只有三层楼,每间屋子都像鸽子笼一样,林亦和刘树青踩着吱呀作响的楼梯上了三楼,迎面就看到了一个瘦高的姑娘。
  “爸,表哥,我帮你们拿东西。”
  林亦把手里最轻的一个塑料袋递给她,“萌萌长高了。”
  李梓萌抬头看了他一眼,鹿一样的眼睛里又惊又喜,随即接过袋子飞快地跑了。
  李梓萌是刘树青的女儿,是他的表妹,当年刘树青嫁给他舅舅后没过多久就生下了这个小女孩,只可惜舅舅在孩子五岁时就突发心脏病去世了,之后刘树青就一直独自养着孩子,再也没嫁。
  因为刘树青是男性,所以一般林亦不叫他“舅妈”,而叫他小叔。
  “哎,长高长大了有什么用,一样的不省心。”
  “十几岁,总该有个叛逆期。”林亦说。
  北方干燥的空气让木板变得极脆,当林亦推开薄得只剩下一层的木门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张凌乱的床榻,然后是坐在床上全身水肿的妇人,那个生他养他的母亲。
  “妈,我回来了。”
  “你还知道回来?”
  先进屋的李梓萌扶李文雅坐直身体,她抬起浮肿的眼皮,“我还以为你不要我这个妈了。”
  “没有。”青年低声说。
  将塑料袋里的换洗衣服拿出来几件,他双手递给李文雅,“我听小叔说下午住院之后还要做几项检查,不用空腹,那我现在去买饭。”
  “来了就要走,你这么不想见到我这个妈?”
  林亦叹了口气。
  李文雅现在的样子和林亦记忆中的“母亲”形象有着很大的差别,因为严重的心脏病,她看起来至少掉了三四十斤的体重,整个人瘦到脱相,可偏偏脸和手指都是浮肿的,眼睛总是半睁半眯的样子。
  可即使是她病得如此严重的情况下,林亦还是感到一股压迫,让他几乎喘不上气。
  “过会去买饭吧。你在北|京见到你那个狗杂种爹没?我都病成这样了,那个抛妻弃子的东西也没来看我一眼,也不知道当年是谁把他从泥沟里扶起来的。”
  李文雅啐了一口,“让他烂在地里好了。”
  林亦站在床边,盒子一样大的电视机里传来“沙沙”的雪花声,临街的窗户呼啸漏风,一指宽的窗沿上满是灰土,床头柜油得发亮,不知道多久没擦了。
  他有些头疼。
  “没见到。”
  “在北|京混了这么多年,也没见你混出个名堂来,连自己亲爹都见不着。”
  可能是觉得这一幕颇有家长训未成年小孩的喜剧效果,李梓萌边和爸爸整理东西边看了她表哥一眼,却被青年苍白的脸色吓到了,连忙低头继续收拾。
  最后中午饭也没能在旅店里吃成,原因是做检查得去医院提前挂号排队。
  他们从逼仄的房间里走出来,老破旧的小旅店谈不上什么隔音,屋里说点什么门外都听得一清二楚,林亦拎着袋子路过一个个房间,听见隔壁正哭着商量卖房治病,心里不禁生出一股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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